当前位置: 首页(大藏经在线阅读) 大藏经阅读 毘昙部二
回目录上一页下一页

根蕴第六中根纳息第一之五

此二十二根。几因相应。乃至广说。问何故作
此论。答欲止说因缘法非实有者意。显
因缘法决定实有。亦为遮止愚于相应执
相应法非实者意。令知相应是实有故。而
作斯论。于此义中。有说。依一因作论。谓
相应因。由此中说相应言故。依彼意趣释
此文者。此二十二根。几因相应。答十四。谓
意五受信等五三无漏根。此是相应因自体。
根与相应因自体法相应故。名因相应。几
因不相应。答八。谓七色命根。问此八既非相
应因体。如何乃说因不相应。答此八虽非
相应因体。而与相应因体不相应故。说为
因不相应。斯有何失。几因相应因不相应。答
即前十四少分因相应。少分因不相应。少分
因相应者。谓自性于他性少分因不相应者。
谓自性于自性。几非因相应。非因不相应。答
即前十四少分。非因相应。少分非因不相应
少分非因相应者。谓自性于自性。少分非因
不相应者。谓自性于他性。有说。此中依二
因作论。谓相应因俱有因。由此二因恒与
彼法不相离故。依彼意趣释此文者。此
二十二根。几因相应。答十四。此是二因自体。
根与二因自体法相应故。名因相应。后三
问答如前应知。有说此中依三因作论。谓
相应因。俱有因。同类因。由此三因通三性
故。有说。此中依四因作论。谓除同类遍行
二因。由此四因通三世故。有说。此中依五
因作论。谓除能作因。以通无为非亲胜
故。有说。此中依六因作论。由此所说因言
总故。然相应法或作六因自体。或作五因
自体。或作四因自体。如大种蕴广说。依彼
意趣释此文者。此二十二根。几因相应。答
十四。谓六因自体。根与六因自体法相应。
五因自体。根与五因自体法相应。四因自
体。根与四因自体法相应故名因相应。后
三问答如前应知
此二十二根。几缘有缘。乃至广说。问何故作
此论。答欲止说所缘缘非实者意。显所缘
缘是实有故。而作斯论。此二十二根。几缘
有缘。答十三少分。谓意乐喜忧舍信等五三
无漏根少分。有所缘法为此所缘。故说此为
缘有缘句。如明眼者见明眼人。彼明眼人复
有所见。缘有缘句应知亦尔。几缘无缘。答
一十三少分。一者谓苦根。十三少分者。如前
说。无所缘法为此所缘。故说此为缘无缘
句。如明眼者见生盲人。彼生盲人更无所
见。缘无缘句当知亦尔。几缘有缘缘无缘。答
即前十三少分。有所缘无所缘法。为此所缘。
故说此为缘有缘缘无缘句。如明眼者见
明眼人及生盲人。彼明眼人复有所见。彼生
盲人更无所见缘有缘缘无缘句。应知亦
尔。有余谓。此第三句义。即合初二更无异
体。此说不然。与本论相违故。如十门说。缘
有缘法是有为缘随眠随增。缘无缘法是一
切随眠随增。缘有缘缘无缘法。是有为缘随
眠随增。非缘有缘非缘无缘法。是有漏缘
随眠随增。然有意识并相应法。一刹那顷总
缘有缘及无缘法。是故如前所说为善。几
非缘有缘非缘无缘。答八。谓七色命根。由
此不缘有所缘无所缘法。故说此为非缘
有缘非缘无缘句。如生盲人。都无所见。此
句亦尔
此中略示二十二根。缘有缘等四句差别十
门所说。十八界等亦应以此四句分别。谓
十八界中十色界为第四句。五识界为第二
句。意界意识界为前三句。法界具为四句。
十二处中十色处为第四句。意处为前三句。
法处具为四句。五蕴中色蕴为第四句。受想
识蕴为前三句。行蕴具为四句。如蕴取蕴
亦尔。六界中五色界为第四句。识界为前三
句。有色法。可见法。有对法。无为法。灭谛。为
第四句。无色法。无见法。无对法。有漏法。无
漏法。有为法。过去未来现在法。善不善无记
法。欲色无色界系法。学无学非学非无学法。
见修所断不断法。苦集道谛。静虑无色。皆具
为四句。四无量中。若取自性。缘住同分心
有情。则为第三句。若缘不住同分心有情。
则为第二句。若并取相应随转。缘住同分
心有情。则为第三第四句。若缘不住同分心
有情。则为第二第四句。初三解脱八胜处前
八遍处。若取自性为第二句。若并取相应
随转。则为第二第四句。灭受想解脱为第四
句。余四解脱具为四句。后二遍处为第三第
四句。灭智无相等持为第二句。他心智为初
句。余六智二等持为前三句。诸门烦恼中。五
识相应者为第二句。意识相应者为前三句。
是中差别应思。广说诸根此法彼根异生耶。
设根异生彼根此法耶。答诸根此法彼根非
异生。诸根异生彼根非此法。问何谓此法。
何谓异生。答此法谓圣者。异生即异生。诸根
此法彼根非异生者。谓诸无漏根唯圣者
成就。非诸异生。诸根异生彼根非此法者。
谓见所断根。唯异生成就非诸圣者。有说。
此法者。谓住苦法智忍。异生者。谓住世第
一法。诸根此法彼根非异生者。谓苦法智忍
俱生诸根。唯住苦法智忍者现起。非住世
第一法者。诸根异生彼根非此法者。谓世
第一法俱生诸根。唯住世第一法者现起。非
住苦法智忍者。有说。此法者。谓住律仪。异
生者。谓住不律仪。诸根住律仪者所起。彼
根非住不律仪者所起。诸根住不律仪者
所起。彼根非住律仪者所起。有说。此法者。
谓不缺根。异生者。谓缺根。如扇搋半择迦无
形二形等。诸根不缺根者所起。彼根非缺根
者所起。诸根缺根者所起。彼根非不缺根者
所起。有说此法者。谓不断善根。异生者。谓
断善根。诸信等根不断善者所起。彼根非断
善者所起。诸邪见俱生根。断善者所起。非不
断善者所起。有说。此法者。谓住正定聚。异
生者。谓住邪定聚。诸住正定聚者所起根。
彼根非住邪定聚所起。诸住邪定聚者所
起根。彼根非住正定聚者所起。有说。此法
者。谓住五净居。异生者。谓住五异生处。诸
住五净居者所起根。彼根非住五异生处者
所起。诸住五异生处者所起根。彼根非住
五净居者所起。色蕴摄几根。答七。谓眼等七
色根。受蕴摄几根。答五三少分。五者。谓五
受根。三少分者。谓三无漏根少分。以三无漏
根九法为体。此唯摄三。故言少分。想蕴摄
几根。答无想非根故。行蕴摄几根。答六三少
分。六者。谓命信等五根。三少分者。谓三无漏
根少分。以三无漏根九法为体。此唯摄五
故言少分。识蕴摄几根。答一三少分。一者。
谓意根。三少分者。谓三无漏根少分。以三无
漏根九法为体。此唯摄一故言少分。善根
几界几处几蕴摄。答八界二处三蕴。八界者。
谓七心界法界。二处者。谓意处法处。三蕴者。
谓受蕴行蕴识蕴。唯摄善根有几界几处几
蕴。答无。不善根几界几处几蕴摄。答八界二
处二蕴。八界者。谓七心界法界。二处者。谓意
处法处。二蕴者。谓受蕴识蕴。唯摄不善根
有几界几处几蕴。答无。有覆无记根。几界几
处几蕴摄。答六界二处二蕴。六界者。谓眼识
界耳识界身识界意界意识界法界。二处者。
谓意处法处。二蕴者。谓受蕴识蕴。唯摄有覆
无记根。有几界几处几蕴。答无。无覆无记
根。几界几处几蕴摄。答十三界七处四蕴。十
三界者。谓内十二界。及法界。七处者。谓内六
处。及法处。四蕴者。谓除想蕴。唯摄无覆无
记根。有几界几处几蕴。答五界五处。非蕴。
五界者。谓眼等五色根界。五处者。谓眼等五
色根处。非蕴者。谓无蕴。唯无覆无记故
根法几界几处几蕴摄。答十三界七处四蕴。
十三界者。谓内十二界。及法界。七处者。谓内
六处。及法处。四蕴者。谓除想蕴。唯摄根法。
有几界几处几蕴。答十二界六处二蕴。十二
界者。谓内十二界。六处者。谓内六处。二蕴者。
谓受蕴识蕴。非根法几界几处几蕴摄。答六
界六处三蕴。六界者。谓外六界。六处者。谓外
六处。三蕴者。谓色蕴想蕴行蕴。唯摄非根
法。有几界几处几蕴。答五界五处一蕴。五界
者。谓外五色界。五处者。谓外五色处。一蕴者。
谓想蕴。根非根法。几界几处几蕴摄。答十八
界十二处五蕴。唯摄根非根法。有几界几处
几蕴。答一界一处二蕴。一界者。谓法界。一处
者。谓法处。二蕴者。谓色蕴行蕴。颇根为缘
生根耶。乃至广说。有说。此中有一标一释
一广释。如说。颇根为缘生根耶等。是标。颇
眼根为缘生眼根耶等。是释。眼根与眼根
为几缘等。是广释。有说。此中有三标三释
三广释。如说。颇根为缘生根耶是标。答生。
是释。生非根耶等。是广释。颇眼根为缘生
眼根耶。是标。答生。是释。生耳根乃至生具
知根耶等。是广释。眼根与眼根为几缘。是
标。答因增上。是释。乃至与具知根为所缘
增上等。是广释。有说。此中有三标三释。如
说。颇根为缘生根耶等。是标。答生等。是释
颇眼根为缘生眼根耶等。是标。答生等。是
释。眼根与眼根为几缘等。是标。答因增上
等。是释
颇根为缘生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眼为
所依。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或眼为所缘。生
意四受信等五三无漏根。颇根为缘生非根
耶。答生。云何生。答如眼为所依。生想思触
作意等。或眼为所缘。生想思触作意。及恶
作睡眠等。颇根为缘生根非根耶。答生。云
何生。答如眼为所依。生意三受信等五根
想思触作意等。或眼为所缘。生意四受信等
五三无漏根想思触作意等。及恶作睡眠等。
颇非根为缘生非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
色为所缘。生想思触作意等。及恶作睡眠等。
颇非根为缘生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色
为所缘。生意五受信等五三无漏根。颇非根
为缘。生根非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色
为所缘。生意五受信等五三无漏根想思触
作意等。及恶作睡眠等。颇根非根为缘。生
根非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眼为所依。色
为所缘。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触作意等。
颇根非根为缘生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
眼为所依。色为所缘。生意三受信等五根。
颇根非根为缘。生非根耶。答生。云何生。答
如眼为所依。色为所缘。生想思触作意等
有余于此作第二文。颇根为缘唯生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亦生非根故。颇根为缘唯
生非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亦生根故。颇根为缘唯生
根非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眼为所依。生
意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触作意等。颇非根为
缘。唯生非根耶。答不生。由此非根亦生
根故。颇非根为缘。唯生根耶。答不生。由此
非根亦生非根故。颇非根为缘。唯生根非
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色为所缘。生意五
受信等五三无漏根想思触作意等。及恶作
睡眠等。颇根非根为缘。唯生根非根耶。答
生。云何生。答如眼为所依。色为所缘。生意
三受信等五根想思触作意等。颇根非根为
缘。唯生根耶。答不生。由此根非根亦生非
根故。颇根非根为缘。唯生非根耶。答不生。
由此根非根亦生根故
有余于此作第三文。颇唯根为缘生根耶。
答不生。由此根亦缘非根生故。颇唯根为
缘生非根耶。答不生。由此非根亦缘非根
生故。颇唯根为缘生根非根耶。答不生。
由此根非根亦缘非根生故。颇唯非根为
缘生非根耶。答不生。由此非根亦缘根
生故。颇唯非根为缘生根耶。答不生。由此
根亦缘根生故。颇唯非根为缘生根非根
耶。答不生。由此根非根亦缘根生故。颇唯
根非根为缘。生根非根耶。答生。广说如上。
颇唯根非根为缘生根耶。答生。广说如上。
颇唯根非根为缘生非根耶。答生。广说如

颇眼根为缘生眼根耶。答生。云何生。答谓
不碍生。及唯无障。颇眼根为缘生耳根乃
至具知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眼为所依。
生意三受信等五根。或眼为所缘。生意四
受信等五三无漏根。或谤眼根堕诸恶趣。
受诸色根命根意根苦根异熟。或信眼根生
诸善趣。受诸色根命根意根乐根喜根舍根
异熟。是名眼根为缘生耳根乃至具知根。
如眼根。耳鼻舌身女男命根亦尔。然有差
别。谓女男根。非苦根信等五根所依。命根非
一切根所依。颇意根为缘生意根耶。生眼
根。乃至具知根耶。答生。云何生。答如意根
为所依。生意五受信等五三无漏根。或意根
为所缘。生意四受信等五三无漏根。或谤
意根堕诸恶趣。受诸色根命根意根苦根
异熟。或信意根。生诸善趣。受诸色根命根
意根乐根喜根舍根异熟。又意根有善不善。
善者于善趣受诸色根命根意根乐根喜根
舍根异熟。不善者。于恶趣受诸色根命根
意根苦根异熟。如意根。五受根信等五根亦
尔。然有差别。谓一切非所依。苦根于自非
所缘。信等五根非不善。颇未知当知根为
缘。生未知当知根耶。生眼根乃至具知根
耶。答生。云何生。答如未知当知根为所依。
生未知当知已知意三受信等五根。或未知
当知根为所缘。生意四受信等五三无漏根。
或谤未知当知根。堕诸恶趣。受诸色根命
根意根苦根异熟。或信未知当知根。生诸善
趣。受诸色根命根意根乐根喜根舍根异熟。
如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亦尔。然有差
别。谓已知根为所依。生已知根具知根意根
三受信等五根。具知根为所依。生具知根意
根三受信等五根。问眼根与眼根为几缘。
与耳根乃至具知根为几缘。乃至具知根
与具知根为几缘。与眼根乃至已知根为
几缘。答眼根与眼根。为因增上。因者一因。
谓同类因。增上者。谓不碍生及唯无障。后增
上义皆同此说。与余色根命根苦根为一
增上。与余根为所缘增上。余根者。谓意四
受信等五三无漏根。如眼根。耳鼻舌根亦尔。
身根与身根女根男根。为因增上。因者一因。
谓同类因。与余色根命根苦根。为一增上。
与余根为所缘增上。余根者。如前说。女根
与女根身根。为因增上。因者一因。谓同类
因。与余色根命根苦根。为一增上。与余根
为所缘增上。余根者。如前说。如女根。男根
亦尔。命根与命根为因增上。因者一因。谓
同类因。与七色根苦根。为一增上。与余根
为所缘增上。余根者。如前说。意根与意根。
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谓同类遍
行异熟因。等无间者。谓意根等无间。意根现
在前。所缘者。谓意根与意根为所缘。诸等
无间。及所缘义。皆准此说。与七色根命根。
为因增上。因者一因。谓异熟因。与苦根为
因等无间增上。非所缘。因者五因。谓相应俱
有同类遍行异熟因。等无间者。谓意根等无
间苦根现在前。非所缘者。苦根缘色。意根非
色故。与余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余根
者。谓乐喜舍忧信等五三无漏根。此依具缘
等故总说。然因有异。谓与乐喜舍根为五
因。即相应等五。与忧根为四因。除异熟因。
与信等五根三无漏根为三因。即相应俱有
同类因。如意根。乐根喜根舍根信等五根亦
尔。当知此依缘数等故总相而说。然以因
缘有差别故。恐文隔远。今具分别。谓乐根
与乐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
即同类遍行异熟因。与七色命根。为因增上。
因者一因。即异熟因。与意根为因等无间
所缘增上。因者五因。即相应等五。与苦根
为因等无间增上。非所缘。因者二因。即同
类异熟因。非所缘者。苦根缘色。乐根非色
故。与喜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二
因。即同类异熟因。与忧根为因等无间所
缘增上因者一因。即同类因。与舍根为因
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同类遍行异
熟因。与信等五根三无漏根。为因等无间所
缘增上。因者三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因。喜根
与喜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
即同类遍行异熟因。与七色根命根。为因增
上。因者一因。即异熟因。与意根。为因等无
间所缘增上。因者五因。即相应等五。与乐
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同类
遍行异熟因。与苦根。为因等无间增上。非
所缘。因者三因。即同类遍行异熟因。与忧根。
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二因。即同类遍
行因。与舍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
三因。即同类遍行异熟因。与信等五根三无
漏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相
应俱有同类因。舍根与舍根。为因等无间所
缘增上。因者三因。即同类遍行异熟因。与七
色根命根。为因增上。因者一因。即异熟因。
与意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五因。
即相应等五。与乐根喜根。为因等无间所缘
增上。因者三因。即同类遍行异熟因。与苦根。
为因等无间增上。非所缘。因者三因。即同
类遍行异熟因。与忧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
上。因者二因。则同类遍行因。与信等五根三
无漏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
相应俱有同类因信根与信根。为因等无间
所缘增上。因者一因。即同类因。与七色根命
根。为因增上。因者一因。即异熟因。与意根
乐根喜根舍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
四因。除遍行因。与苦根为因等无间增上。
非所缘。因者三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因。与
忧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相
应俱有同类因。与精进等四根三无漏根为
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相应俱有
同类因。如信根。精进等四根亦尔。苦根与
苦根。为因等无间增上。非所缘。因者二因。
即同类异熟因。非所缘者。苦根缘色苦根
非色故。与七色根命根。为因增上。因者一
因。即异熟因。与三无漏根。为所缘增上。所缘
者。谓与苦忍苦智集忍集智品为所缘。与
余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余根者。谓意乐
喜舍忧信等五根。此亦具缘等故总说。然因
有异。谓与意根为四因。除遍行因。与乐
根喜根舍根为二因。即同类异熟因。与忧
根为一因。即同类因。与信等五根为三因。
即相应俱有同类因。忧根与忧根。为因等无
间所缘增上。因者二因。即同类遍行因。与七
色根命根为因增上。因者一因。即异熟因。
与苦根为因等无间增上。非所缘。因者三
因。即同类遍行异熟因。与三无漏根。为所
缘增上。所缘者。谓与苦忍苦智集忍集智品
为所缘。与余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余
根者。谓意乐喜舍信等五根。此亦具缘等故
总说。然因有异。谓与意根为五因。即相应
等五。与乐喜舍根为三因。即同类遍行异熟
因。与信等五根为三因。即相应俱有同类
因。未知当知根与未知当知根为因等无间
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因。所
缘者。谓与道忍道智品为所缘。与具知根
为因所缘增上。非等无间。因者一因。即同
类因。所缘者。谓与道忍道智品为所缘。非
等无间者。未知当知根等无间。具知根不现
前故。与七色根命根苦根。为一增上。与忧
根为所缘增上。与余根。为因等无间所缘
增上。余根者。谓意乐喜舍信等五已知根。此
亦具缘等故总说。然因有异。谓与意等九
根为三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因。与已知根
为一因。即同类因。已知根与已知根。为因
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相应俱有同
类因。与七色根命根苦根。为一增上。与忧
根未知当知根为所缘增上。与余根。为因
等无间所缘增上。余根者。谓意乐喜舍信等
五具知根。此亦具缘等故总说。然因有异谓
与意等九根。为三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因。
与具知根为一因。即同类因。具知根与具
知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因者三因。即相
应俱有同类。与七色根命根苦根。为一增
上。与忧根未知当知根已知根。为所缘增
上。与余根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余根者。
谓意乐喜舍信等五根。因者三因。即相应俱
有同类因。等无间者。谓具知根等无间。意等
九根现在前。所缘者。谓具知根与意等九根
为所缘。增上者。谓不碍生及唯无障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毘婆沙论卷第一百四十六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