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大藏经在线阅读) 大藏经阅读 经疏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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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观想。于中亦四。一正观想。二观想因。三
观想果。四修道断想。初中有五。一寻末推
本。观前受爱从于想生。二广显想过。三正明
观想。四知想分齐。五明断有益。初段可知。第
二段中初何以故征前起后。次对辨过。众生
见色亦不生贪简识异想。受亦不生简受异
想。若于色下正显想过。是故已下结劝观想。
第三段中云何观想问以起发。念一切生未
得正道皆有倒想对问略辨。云何倒想重问起
发下对广论。第四段中明想分齐。差别说三。
先举。次列。下辨其相。三番辨之。一约境分
别。小因缘生名为小想。如是等也。二约定分
别。未入名小。已入名大。十一切入名为无量。
三约界分别。欲小。色大。无色无量。第五段中
初先正明断想利益。三想灭故受想得脱。迦
叶下复问答重显。迦叶初先执通难别。灭一
切法名为解脱。云何如来说想受灭名为解
脱。下佛为释。释意如何。明想与受是惑根本
举本摄末。故虽说二而摄一切。文中如来举
类显之。类相如何。有法依人。说人解法。有人
依法。说法解人。所类如是。一切烦恼依想受
生故说想受即知一切烦恼皆灭。类中初言
如来或时因生说法闻者解法因法说生闻者
解生略以标举。次辨其相。下约显法虽说想
受即已总说一切可断。次观想因。文别有
三。一正观想因。二生起后果三于前因中有
难解者问答重显。前中四句。一结前生后。二
是无量下寻果知因。三触有二下就因分别。
先举次列后辨可知。四观触生想。此初段竟。
第二可知。第三段中有两问答。迦叶初先执
圣同凡明圣有倒请佛释遣。文中初言若以
因此烦恼之想生倒想者牒佛上言。前文说
言因烦恼触生于倒想今还牒前。何故乃云
因烦恼想生于倒想。准依成实说想为触。触
即是想。故今迦叶就想以牒。若依毘昙触与
想俱。从伴以牒。是故说言从烦恼想生于倒
想。下就所牒约圣作问。圣有倒想而无烦恼
是义云何。如来反问云何圣人而有倒想。迦
叶下复辨倒对佛。佛下为释。明凡着想可
名颠倒。圣人俱有世流布想云何颠倒。先举
二想。次列。后释。释中圣人有世流布就圣正
解。一切凡下举凡显圣。先辨后结。观果修断
文皆可知
下明观欲。文还有四。一正观欲。二观欲因。三
观欲果。四修断欲。就初段中欲心为体。文
偏举境。智者观欲即是色等略以标举。即是
如来因中说果释为欲义。此五非欲能生欲
心。因中说果故名为欲。从此生欲实非欲也。
释显其相。次观欲因。当知欲心倒想为因。
文中有五。一明痴人于前色等贪求受之生
于倒想。贪求欲也。欲起贪求先生倒想。二
依想生受。三依前倒想生十种想。言十想
者。所谓色声香味触想。生住灭想及男女
想。前五倒想即以为五。加起后五名生十
想。亦可于前五尘境界重起心想通余说十。
四明依想所生欲心能造恶业。五结劝观想。
观果修断文皆可知。下次观业文还有四。
一观业体。二观业因。三观业果。四修道断业。
前中初先结前生后。何以故下辨明须观业
之所以。以前烦恼能作生业及受业故。先征
后辨。受想触等牒前烦恼。能作生业不作定
业隐终论始。初发善恶能生后果名作生业。
未润受果名不作受。如是烦恼与业共行即
有二者始终通辨。前作生业更润生果通前
说二。生受列名。是故下结。是前烦恼能为二
业故须观之。下辨业相。约具说三。初举。次
列。下广分别。四义辨之。一业及业果相对分
别身口二种起作名业。从意业生故名业果。
意能思量造作名业。不从业生故不名果。以
业因故即名为业释以显之。二内外分别。身
口名外。意业名内。三生受分别。义如前释。四
期正分别。正业名意期业身口略分二相。依
前意业身口之中期会而成。故名身口以为
期业。先发。下释。是故下结。次观业因。于中
初先结前生后。下正辨之。爱无明触是其因
也。从无明触生于爱心。从爱起于身口意业
次观业果。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正辨之。
辨中有二。一约黑白四业分别。二约善恶二
业分别。前中先举。次列四名。义如别章。此应
具论。下辨其相。迦叶白下问答料简。迦叶初
问。次前宣说无漏无报。今云何言有其不黑
不白报乎。下佛答之。明无漏法从有漏生故
得名果。不生后果故不名报。于中约对有漏
显之。先举二数。次列。下辨。四中前三亦果亦
报。从前因生故名为果。更生后果故名为报。
不黑不白是果非报。义如前解。迦叶下复重
为征问。无漏非黑何不名白。下佛为释。无有
报故是一义也。以无果报白相不显故不名
白。对黑名白是二义也。有漏之善对黑名白。
无漏双对是故名为不黑不白。又此绝对是
故亦名不黑不白。我今乃下重释初义。名为
寂静重显第二。以寂静故绝黑白相名不黑
白。下约善恶二业明果。如是业者有定受处
总以标举。如十恶下略分生处。下广显之。十
恶有三谓上中下。上生地狱。中生畜生。下生
饿鬼。依大智论善业亦三谓上中下。上品生
天。中品生人。下品修罗。今此偏约人道分四。
初举。次列。下辨生处。下生郁单。中生弗娑。上
生瞿耶。上上阎浮。问曰上说北方为上。今以
何故下生郁单上上阎浮。此各有以。若论果
报北方为上阎浮为下。若论起道阎浮最胜郁
单最劣。今望起道故说上善生阎浮提下生郁
单。下明修断。智人作念云何断果推求断法。
复作念下明知断义。是故下断。是即下结
下明观苦。文亦有四。一正观苦。二观苦因。三
观苦果。四修道断苦。前中初言观业恼已次
观是二所得果报结前生后。是报即下斥其
果体。既知是苦即离受生明观利益。知苦断
集故离受生。智者复观烦恼缘下广辨苦相。
于中有四。一观十二因缘之苦。二观五道三
观三界。四观八苦。前中初列十二因缘。次总
结之。后明观益。十二因缘义别有六。一约五
世明十二缘。如彼七十七智中说。二约三世。
三约二世。四约一世前后分别。五就同时别
体分别。六就同时同体分别。后之五门如别
章释。此中约就五世分别。过去过去立其二
支。烦恼因缘生烦恼者。从彼过去过去烦恼
生于其次过去无明。业因缘故生烦恼者。从
彼过去过去业行生于其次过去无明。其次
过去亦立二支。烦恼因缘生于业者过去无
明生于行支。业生苦者谓从前行生现识支。
现在世中立其四支。言苦因缘生烦恼者谓
从现在识等五果起于爱取。烦恼因缘生于
有者从现爱取起现有支。有生苦者从现有
支生次未来生老死支。有生有者从现有支
生未来有。现在世中善恶二业为自分因。远
生未来善恶业故。其次未来立其三支。有生
业者未来业行前后相生。言业因缘生烦恼
者从未来世所造之业起未来世润生烦恼。
烦恼生苦者从未来世润生烦恼生于未来未
来生支。未来未来唯立一支。苦生苦者从彼
未来未来生支即生彼世老死支也。上来广
辨。下次结之。智者若观当知是人能观业苦
就要略结。之言略少。若具应言是人能观烦
恼业苦。何以下释。如上所观即是生死十二
因缘。十二因缘体是烦恼业苦所收。是故观
者名为能观烦恼业苦。若人能下明观利益。
由观厌故不造新业能坏故业。次观五道。先
观地狱。初总标举。观一乃至百三十六别以
显之。大狱有八。一等活地狱。二黑绳地狱。三
名众合。四名叫唤。五大叫唤。六热地狱。七大
热地狱。八阿鼻地狱。是八大狱一一各有十
六眷属。通本合有百三十六。一一狱下辨其
苦相。皆是已下辨因令断。次观鬼畜。下观人
天。此第二竟。次观三界。皆从恼业略以标举。
下广显之。两喻两合。下观八苦。指上广显
上来观苦。次观苦因。于中初先结前生后。即
爱无明正出因体。下辨其相。两义分别。一就
求身求财分二。先举次列。二俱是苦辨过令
厌。是故当下辨因令断。二就贪身贪色分二。
先举次列。爱身名内。着色名外。下彰其过三
番辨之。一偏约起业。以彰其过。内能作业。外
能增长。现贪身乐造作罪业名为作业。着外
色境令罪炽盛名为增长。二通望业果以彰
其过。内能作业。外作业果。为求后身造诸业
行名为作业。由贪色境于受身时润生后报
名作业果。由内作业故断内爱。业即得断。由
外作果故断外爱。果即得断。三偏望苦果以
彰其过。内生来苦。外生现苦。内贪己身造业
趣求故生来苦。外贪色欲追求生恼故生现

次观苦果。爱取烦恼从现苦生名为苦果。今
此观之。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正辨之。苦果
即取约苦明取。受心亦是据终以举。爱果名
取约爱明取。是取因缘即内外爱约取明爱。
内外如上。即有爱苦约末显本。取从爱生。故
有取者即有其爱。爱从苦起。故有爱者即有
其苦。又复取者远从苦生。是故有取亦知有
苦。亦可此言约本显末。是取非直从爱而生
亦能生爱。故有取者即便有爱。故下文言取
因缘爱由爱受苦故言有苦。下明修断。句
别有四。一观爱取互相因起。二知断爱取业
苦不生。三正修断。四若人下结。上来第一修
道断漏
自下第二辨出道体。于中初说大般涅槃经
以为道法。后说三十七菩提分以为道行。法
中迦叶初先总问。云何梵行。如来总答。一切
法是。迦叶重问。一切不定何等一切。下佛先
叹。后为辨之。涅槃经是。于中初以四十二句
别叹经胜。后总结叹。行中初言我说此经
虽摄一切梵行即是三十七道正出道体。下叹
显要。若离不得声闻果等反叹显要。以是缘
下顺叹显要。何以下释。释中四句。明道性能
成其要义。自下第三明道分齐。有四问答。
迦叶初问。有漏能作无漏法因以何义故不
名梵行。下佛答之。有漏颠倒故非梵行。第二
迦叶问世第一为漏无漏。佛答有漏。第三迦
叶就之设难。彼性不倒何故不名为净梵行。
佛答第一为无漏因。似于无漏向无漏故不
名颠倒。一念不续故非梵行。第四迦叶举彼
众生五识作难。五识非倒复非一念以何义
故不名梵行。迦叶以彼五识之心取境不谬
故言不倒。前后数起各非一念。不言一一多
念相续名非一念。佛答五识有漏颠倒故非
梵行。先举次释。增漏名漏解为漏也。着想倒
等释为倒也。问曰着想是想非识。今以何故
宣说五识以为着想。依如成实。想是通名意
识所收。若依毘昙。想是心法非六识体。然是
通数与六识俱。此经所说多同毘昙。五识之
心与倒想俱。从伴以彰名为倒想。三十七品
性非倒下举是显非成前非梵。自下第四明
摄道法。根等九种是其道法。修起名摄。文中
初先略以标举。若知根因乃至毕竟名净梵
行。迦叶白下问答广论。先问后答。答中先赞。
后为辨释。释中初先通解九法。根本因增。云
何异下别释初三差别之相。前通解中合有
五番。初番定体。中间三番约修辨相。后一类
释。就初番中初八是因。终一是果。因中八种。
即是十种。通大地中八之数也。十通地者。如
毘昙说。想欲触慧。念思解脱。忆定及受。除想
及忆。余者皆是。根是欲数。因是触数。摄是受
数。增是思数。主是念数导是定数。胜是慧数。
实解脱数。于此八中受念定慧。道品法中具
列其名。余虽不列道理具有。问曰此思与道
品中正思何别。彼是觉数此是思数两体全
别。问曰何故偏举此八。以此通数常相随逐
成道要故。问曰想忆亦是通数何故不举。想
于趣道远方便中非不有力。正道之中假之
义微。忆于道法无大功力为是不举。余别心
法有无不定故略不举。从斯道因得涅槃果
名为毕竟。中间三番约修辨中。初就出世
成熟行中以别九法。次就从始趣终门中以
别九法。后就从小入大门中以别九法。就初
番中先解欲心以为根义。于中初法。次以喻
显。喻别有四。迦叶白下问答会通。有两问
答。迦叶先举不放逸心对欲征问。下佛为释。
欲是生因。不放了因。迦叶下复举佛对问。如
来为释。初知因佛自证因欲。次解明触以为
因义。先问后解。解中合有十阶九对。此九对
中藉前生后悉名为触。非唯一种。就初对中
先定触体。或说为慧或说为修此为取信对
慧辨之。下将信心对近善友以解触义。近友
望闻即复名触。如是一切。次解受心以为摄
义。先牒后释。释中受时能作善恶总相通论。
受因缘故生烦恼等约对显治。增等可知。解
毕竟中虽得世乐出世乐等简非异是。若能
断等彰是异非。要息缘治方为涅槃毕竟寂
静无为之义。故断三十七品所行名涅槃矣。
妄智是障故须断之。是故我下结彼涅槃为
毕竟义。自下第二直就大乘从始至终以别
九法。初四可知。因是四法能生长道欲念定
智举法大多。长一欲字。当以念心共欲相随。
并伴通举故有此欲。与禅支中忆念相似。彼
正明念通忆而举。此亦同然。余皆可知。第
三番中从小向大以别九法。文亦可解上
来三番合为第三约修广辨。下次类显。约十
二缘类显九法。欲名识者识心缘境义说为
欲。六入触对六尘境界义说为触。受能领纳
故名为摄。无明迷惑增长业行故名为增。名
无明心为无明识。名之与色是报体性故说
为主。爱能导生诸烦恼结故名为导爱中增
强方名为取故说为胜。有实得果故说为实。
生老病死因缘中极名曰毕竟。此等皆就相
似义说不依次第。上来一段通释九法。下
次别解。根因及增三法差别。以此三义麤况
相似故须辨异。先问后辨。辨中五番。初番直
就起因辨异。根即初发因即相似续生似前。
增灭相似生相似者舍前自分更起胜进。二
就起因得果辨异。根即是作初作因也。因即
果者由前作因牵生当果。所生当果与后现
时果用为本故名当果。以之为因彼果现用
说之为增。下重显之。未来之果以未受故名
之为因受时名增。三就增因得果起用三义
辨异。根即求者造因求果得即因者所得之
果能为用本故名为因。用即增者依果起用说
之为增。四约位辨异。根即见道因即修道增
即无学。五缘正二因得果辨异。根即正因如
世种子。因即方便如世水土。得果名增。自
下第五明趣道仪。亦说名为趣道方便。迦叶
先问毕竟涅槃云何可得。下佛为辨。明修十
想故得涅槃。于中有四。一开章门。二总结叹。
三广辨释。四总结叹。前中初举。下列其名。
名中初六明摄对治。后四离过。治中初三观
法通义。后三观于内外之事。后离过中观过
生厌名多过想。无碍正断名为离想。解脱证
除名为灭想证寂离染名无爱想。若约位分。
地前修厌名多过想。见道断惑名为离想。修
道除结名为灭想。无学清净名无爱想。此四
犹是地经之中依厌离灭回向于舍。第二段
中结叹可知。第三释中初六摄治一处辨释。
初先正辨。后明观益能成七想。前正辨中初
观无常。先问后辨。辨中有三。一观色无常。二
观心无常。三总结叹。就观色中文复有三。一
分人为二。初发久行。二分法为二。谓麤与细。
三就人辨观。先就初发明其观麤。后就久行
彰其观细。麤中约就内外起观。众生名内。外
物名外。先开二门。次辨。后结。辨中有四。一
就所见内法起观。二就所见外法起观。三就
所闻内法起观。四就所闻外法起观。初中四
句。一观众生五时变异故是无常。二观众生
肥瘦不定故是无常。三观众生贫富不定故
是无常。四观众生善恶不定故是无常。文皆
可识。第二所见外法无常。文亦可知。第三所
闻内无常中既观见法复观闻法结前生后。
下正辨之。初观诸天。次观劫初一切众生。后
观轮王。第四所闻外法无常。文亦可知。上来
辨竟。是故当知内外无常总以结之。前明
观麤。下就久行明其观细。既观麤已次观细
者结前生后。下正辨之。于中初问次辨后结。
辨中初就未来之法观细无常。后就现在。就
未来中于内外色乃至微尘在未来时已是无
常略以标举。何以下释。释中初以可破坏相
显细无常。后以十时前后变改显细无常。现
中有三。一观人盛衰显细无常。二观四大及
四威仪显细无常。三观内外各有二触能为苦
因显细无常。于中初观内外各有二种苦因。
饥渴寒热出其因体。饥渴内因。寒热外因。复
观是下用前所观显法无常。下结可知。上
来观色。下次观心。如内外色心法亦尔举色
类心。何以下释。释中初言行六处者缘境不
同显心无常。或生喜等改变不定显心无常
前色次心。下总结叹。是故当知色非色法悉
无常者结无常义。菩萨能下结无常观。智者
修已远离常慢赞明修益。苦中初先结前生
后。次辨。后结。辨中有四。一总观苦因于无常。
二观无常故受生老病死之苦。三观无常故
受于苦苦。四观无常故生五盛阴。次观无
我。于中初以无常及苦显法无我。智复观苦
即无常下破情显理。于中有五。一以苦无常
破定有我。苦即无常无常即苦观法非我。若
苦无常云何说下征破情执。苦非我下重显
非我。众生云何说言有我重破情执。二以和
合无性破我。观一切法有异和合总明法和。
不从一和生一切法亦非一法是一切果别显
法和。一切和合皆无自性总明无性。亦无一
性亦无异下别显无性。诸法若有如是相下
结破说我。三观诸法无独能作破定有我。一
切法中无一能作别推无作。若一不下以一
类余明皆无作。四观诸法无独生灭破定有
我。于中初明不独生灭。次明诸法和合生灭。
是法生已众生倒想言是和合从和合生明凡
倒惑。众生宣说生灭和合从于神我和合而
生。众生倒想无有真下破情显无。五就一异
破定有我。于中先推何因缘故众生说我。下
正破之。于中先就一异以定。次就破之。先就
一破。后就多破。一多俱无总以结破。次明
厌食。于中初先结前生后。次辨。后结。辨中先
教修习厌想。后教正愿。前教厌中初观四食
无常苦等是可厌恶。后观段食不净生厌。复
就前中先别后结。别中先观段食生厌。有
三复次。一观诸法无常苦等不应为食起三
种恶若为贪食起三种恶所得财共苦无分
者。二观由食生身心苦。苦中得食不应贪乐。
三观饮食能增长身。我为舍身不应贪食。观
余三食及后总结文皆可知。观不净中初先
正辨。迦叶言下辨观虚实。前中初举。何以下
释。是名下结。后中先问后答可知。教修愿中
先举邪愿诫之令舍。后举正愿叹之令学
次明修世不可乐想。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
正辨之。辨中有五。初一切处皆悉具有生老
病死故不可乐。二一切处无进不退故不可
乐。三一切世间具受苦乐流转不定故不可
乐。四观世间舍宅已下明一切物无不是苦。
五观世间非归依处故不可乐。次明死想。
于中初先结前生后。次辨。后结。辨中初先正
修死想。我今设得七日已下励意修道。前中
有二。一观念无常。先法次喻。迦叶言下问答
辨相。二智者观命系属死下观分段无常。于
中初先观命属死。智复观命如河岸下观死
坏命。先举六喻。后合可知。下以死想励意修
道。上来起观。下明观益。能成七想。如上六
想即七想因牒前生后。下辨七想。初问次列。
畏死勤修名常修想。乐求常法名乐修想。观
诸众生为苦煎迫生慈愍心不欲恼害名无瞋
想。念诸众生无常流变无所恃怙不生嫉忌
名无妒想。于乞食时常修正愿名善愿想。观
身无我舍离慢高名无慢想。厌离世间专心
定意名于三昧自在想也。下叹显胜。先叹有
行。名善解下叹其有解。前中初先叹其自行。
名大医下叹其利他。自中初言是名沙门名
婆罗门叹其人也。以能息恶故名沙门。梵行
无染名婆罗门。下叹其行。先叹因圆。到岸果
极。因中寂静洁解脱叹其断德。不起恶业
名为寂静。离烦恼染说为净洁。免离众苦说
为解脱。智者正见叹其智德。知过求出故名
智者。识是达非称曰正见。到果可知。利他可
识。下明解中是名善解如来密者解上如来
随自随他随自他等三种语也。亦知诸佛七
种语者知上因语至如意语。初先自知。后断
他疑下释后四。能呵三界释多过想。远离
三界释前离想。灭除三界释上灭想。于三界
中不生爱着释无爱想。自下第四总以结叹。
是名具十是总结也。若有具下是其叹也
上来第一问答辨法。自下迦叶荷思赞叹
陈如品者。就此辨修成德分中大判分二。三
告至此约对影响辨修成德。由前广论诸比
丘等便能悟入。故下第二重复对之辨修成
德。所为人中陈如为首。佛偏对之。即就其人
以题章目名陈如品。就此品中初至获得寂
静色来是其辨修成德所摄。因灭无常苦空
等阴名为辨修。证得常乐我净等阴说为成
德。有十五句。初之六句约对果阴辨修成德。
色无明下有其九句。约对因阴辨修成德。准
验斯文。旧人相传言佛无色大成谬矣。若
有人能如是知下第四破邪通正分也。于此
分中对破外道以通正义。对破众魔以通正
说。故名破邪通正分也。文中有三。一赞正毁
邪以召邪徒。二邪众云集。三如来对破。初
中复三。一赞其正。若人能知是名沙门名婆
罗门明其有人。具足沙门婆罗门法明其有
法。二毁其邪。初先直非。若离佛法无有沙门
无婆罗门明其无人。亦无沙门婆罗门法彰
其无法。一切外道虚假诈下举诈显无。初先
直辨。何以下释。三我常下彰己所吼类劝陈
如。赞正毁邪名师子吼。第二段中文别有
四。一诸外道闻毁咸瞋求欲告佛。云已众中
有人有法。二诸外道诽毁如来以相安慰。三
因前诽毁有人赞佛众闻求试。四诣王求听
王引见佛。初中先嗔。后共详议。第二段中四
人发言。初人言佛所作如狂不足可忧。第二
言佛宣说常等诱我弟子深是可愁。第三言
佛妖幻不真不久磨灭不须愁虑。第四言已
愁恼为物彰已能灭以安众心。此第二竟。第
三段中文亦有四。初有外道叹佛有德不应与
诤。二众闻嗔呵。三因众呵广叹佛德。四众闻
求试。文皆可知。第四段中文亦有四。一共诣
王所王见嗔呵。二赞王求试王复嫌责。毁王
赞已王便听许。四王引诣佛彰彼欲问请佛为
答。文皆可识。此第二段邪众云集。自下第
三如来对破以通正义。问人有十。始从闍提
终至须跋。此十人中三门分别。一就见分别。
闍提婆私邪见外道。说涅槃法为无常故。先
尼迦叶我见外道。富那及净边见外道。犊子
是其疑心外道。疑道有无并疑得者。纳衣是
其自然外道。说一切法皆自然有不从缘生。
此亦其是边见所摄。弘广须跋戒取外道。弘
广执取乞食为道。须跋执取苦行为道。二
所显分别。对初二人明涅槃法。对彼闍提明
了因所显性净涅槃。对婆私吒明断障所得
方便涅槃。对次四人明其理法。于中初对先
尼迦叶明无我理。对后二人明非断常中道之
理。对后四人明圣道法。对彼犊子明其有道
及有得者。对彼纳衣明道缘生非是自然。对
彼弘广明修者得不修不得。对彼须跋明调
心是道非是苦行。实观是道非世八禅。三
随文辨释。就初人中文别有四。一标举问人。
二执邪难佛。如来对破。三请佛正义。如来为
解。四求出家。如来能许。初段可知。第二段
中先难后释。难中初先难破涅槃常乐我净。
若瞿昙说亦常已下遮佛二语。前中先别。后
总结难。别中初先难破常义。先定如来。汝说
涅槃是常法耶。佛答如是。下就设难。若常不
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如世间法举事类征。
瞿昙常说修无常下当法正难。有四复次。一
修无常想获得涅槃故是无常。二断贪等以
为涅槃故是无常。三从因解脱故是无常。四
明涅槃若同五阴即是无常。若离五阴即是
虚空。于中初明五阴缘生故是无常。后将解
脱对之征难。同即无常。异即是空。若同虚空
即非因生难我乐净。各别一句。一切因生皆
无常下总以结难。闍提恐佛被征转计宣说
亦常亦无常等故下遮之。于中三句。一逆取
佛说推为二语。瞿昙若说亦常无常亦苦乐
等岂非二语。二列昔所闻明佛无二。三瞿昙
今下约之征佛。说于二语自言是佛是义云
何。下佛答中先对前难解涅槃常。却对后
遮明已无二。前解常中初先取其所立性因
决通已义。汝等法中有二因下就其所解生
了二因释通已义。前中有六。一共要定。我
今问汝随汝意答彼答言善。二问汝性为常
无常彼答是常。三问是性能作一切内外因
耶彼答如是。四佛问云何彼具辨之。道言从
性生大等者此迦毘罗仙人所计。彼仙获得
世俗五通。见过去世八万劫事。八万劫外通
力不及冥然不见。便作是言八万劫外不应
无法应有冥性。从彼冥性起于最初觉知之
心名为生大。以此受生之原首故。百论之中
名初生觉。从此复起彼中阴中受生我心说
之为慢。我是慢故。百论之中说为我心。从此
我心生二种法。一色二心。色中合有二十一
种。谓从我心生五微尘。所谓色声香味及触。
从五微尘生于五大。所谓地水火风及空。从
彼五大生于五根。所谓眼耳鼻舌及身。从彼
色尘生于火大。火大生眼。眼还见色。从彼声
尘生于空大。空大成耳。耳还闻声。从彼香尘
生于地大。地大生鼻。鼻还闻香。从彼味尘生
于水大。水大生舌。舌还别味。从彼触尘生于
风大。风大生身。身还觉触。彼说五尘俱生五
大大俱生根。向前所论从强为言。此前十五
并五业根及心平等根。通前合有二十一法。
五业根者手脚口声男根女根。心平等者是
其内心。五大齐成故曰平等。大齐成故心识
多依。色法如是。所生心中有其三种。谓染麤
黑。染者是贪。麤者是瞋。黑者是痴。此三皆是
受生烦恼。于受生时男即于母生爱名染。于
父生瞋名之为麤。女翻可知。无明不了说之
为黑。通色合有二十四也。然今文中先明生
色。初言从慢生十六法谓地水等据末超举。
五大五根五作业根及心平等是十六法从五
法生谓色声等却举五尘。下明心法。是二十
一根本有三总以标举。染等列名。染者名爱
会名显示。是二十五皆因性生总以结之。前
所生中有二十六。大慢为二。色法之中有二
十一。心法有三。今以何故言二十五。五业根
中男女二根随人不并。是故但云二十五矣。
此四段竟。五佛问大等是常无常。彼答性常
大等无常。六佛取其言决通已义。如汝法中
因虽是常而果无常。我佛法中因虽无常果
常何过。此初段竟。自下第二就其所解生
了二因释通已义。有七复次。一问汝法有二
因不彼答言有。二问云何彼列其名。三问其
相彼具辨之。四问二因得相作不彼答不得。
五问二种虽不相作有因相不彼答言有。六
问了因同所了不彼答不同。七佛取所答释
通已义。我法虽从无常之因获得涅槃而非
无常。上来一段对其前难解涅槃常。自下
第二对其后遮明无二语。于中有三。一对上
问中瞿昙若说亦常无常亦苦乐等岂非二语
明已不二。了因得法是其常乐我净义故佛
说常等。生因得法无有常乐我净义故佛说
无常苦无我等。是故如来所说有二结成前
二。如是二语无有二者就前二语释成无二。
于一法中各施一言故曰无二。是故下结。二
对上问中我曾闻说佛无二语明已无二称昔
所闻。于中初言如汝所闻佛出于世无有二
语牒前问词。是言善哉叹昔所闻。所闻当今
故曰善哉。三对上问中瞿昙今者说于二语
言佛我是是义云何明已无二故得是佛。于
中两句。一对诸佛明语无二。一切诸佛所说
无差是故说言佛无二语正明无二。云何无
下释无差相。了因所得同说有其常乐我净
名同说有。生因所得同说无其常乐我净名
同说无。二约诸法明语无二。如来世尊虽名
二语为了一语正明无二。云何下释。先问后
解。为使闍提更解异法。故就眼等而解释之。
眼色两别名为二语。生识义同名为一语。乃
至意法亦复如是。上来第二执邪难佛如来
对破。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于中有
三。一请正义如来为解。二彼彰已解如来反
试。三彼申已解如来述赞。初中先请二语了
一。如来约就四谛辨之。第二可知。第三段中
闍提初先自宣已解。言苦凡二圣人一者。凡
夫但知六道事别名之为二。圣知皆苦所以
言一。乃至道谛凡夫但知行事差别名之为
二。圣知诸行道义不殊故名为一。佛赞可知。
此第三竟。自下第四彼求出家如来听许。
于中初求如来敕度。陈如度之。彼获圣果
第二人中文亦有四。一举问人。二执邪难佛
如来对破。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四婆私证
果辞佛取灭。初段可知。第二段中有四问
答。一问如来涅槃常耶。佛答如是。二问如来
将不宣说无为涅槃。佛答如是。三难如来若
是无者便同四无。云何言有常乐我净。于中
初先辨立四无。下将涅槃对之设难。下佛答
之。辨明涅槃但是互无非余三种。如是涅槃
非先无者不同第一。一切众生从本已来有涅
槃性故非先无。亦非灭无不同第二。一证永
寂故非灭无非毕竟无不同第四。诸佛有故。
同异无下明同第三。先总标举。下别显之。先
就世事辨互无相。后约显法。此第三番
四重征如来若是异无涅槃便非常乐我净。
下佛答之。彰世互无。即带三无故是无常。涅
槃之法唯是互无不兼余义故是常等。于中三
句。一简麤异细。汝说异无牒其所立。有三种
无总显其相。下别显之。牛马悉是先无后有
有未有无。已有还无有已灭无。异相无者如
汝所说有其互无。佛若更辨不异婆私。故言
异相如汝所说世间互无。带此三无故是无
常。二辨细异麤。向前三无涅槃中无是故涅
槃常乐我净。三世有病下就彼涅槃互无法
中广解常义。以诸烦恼是无常故。涅槃无之
得名为常。于中三句。一立喻显法。先举三病。
次列三药。下彰病治不得相有。二约喻显法。
先举三过。次列三治。下彰过治不得相有。三
就之辨释常无常等。三种病中无三药故生
死无常无我乐净。三种药中无三病故涅槃
得有常乐我净。此第二竟。自下第三彼请
正义如来为说。于中亦三。一请正义如来为
说。二彼彰已下如来反试。三彼申已解如来
述赞。自下第四明婆私吒证果取灭。于中
有四。一佛彰其人已得罗汉劝施衣鉢陈如
施之。二凭陈如请佛忏谢并辞取灭陈如为
通。三佛彰其人宿善今成已得正果劝供其
尸陈如往供。四垂灭现变外道轻谤。先尼
迦叶同皆计我。先尼所计亦即亦离。作身是
即。常身是离。迦叶执异。就先尼中文亦有
四。一举问人。二执我难佛如来对破。三请正
义如来为说。四求出家如来听许。第二段
中先尼初先问佛我义佛默不答。郑重至三。
佛欲令其自立我义随而对破故默不答。先
尼下复自立我义如来对破。彼立我中众生
有我遍一切处以为一门。是一两门。作者三
门。何故默然责佛不答。此佛别破宜须记知
就破遍中有四复次。一定其所立。汝说是
我遍一切处。二先尼为定。不但我说一切智
人亦如是说。如来对破。若我遍者应当五道
一时受报。若一时受汝等何缘不造众恶为
遮地狱修善求天。三先尼被征建立二我。常
身作身。为作身我故须离恶以防地狱修善
生天。如来对破。汝常身我遍一切处。若作身
有即是无常。若作身无我即不遍。四先尼被
征重复救义。我所立我亦在作中亦是常法
法说救义。如失火等喻说救义。我亦下合。是
故下结。文显可知下佛破之。先破法说。后
破其喻。就破法中汝说亦遍亦常不然牒以
总非。何以下释。于中初先以理正征。遍即有
二常与无常复有二种色与无色。法外是常。
在法无常。法外非色。在法是色。是故若下重
复结征。若一切有亦常无常亦色无色不得
偏常不得偏色。就破喻中若舍主出不名无
常是义不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舍不名主
主不名舍异烧异出故得如是简喻异法。烧
舍异人名为异烧。人出异舍称曰异出。我即
不下简法异喻。不尔略简。何以下释。以我遍
故在色中者我即是色色即是我。在色外者
无色即我我即无色。云何言下结呵其言
次破其一。有八复次。初牒正破。汝意若谓一
切众生同一我者牒其所立。违世出世略示
其过。何以下释。初明违世。此即彼等违其出
世。是故若下结以显过。二先尼救义。我
亦不说一切众生同于一我乃说一人各有
一我。如来对破。若言各有是为多我是义不
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于中初先以遍破别。
汝说我遍若遍一切一切众生业根应同见闻
无别。若天得见非佛得下以别破遍。若不遍
下以其不遍难破常义。三先尼救义。其我
虽遍法与非法不遍一切是故众生业根不
同见闻各别。如来征定。法与非法非业作耶。
作业名业。因作所成罪福等行名法非法
四先尼为定。是业所作。如来征破。若法非法
是业作者即是同法云何言异牒以略征。何
以下释。于中初法次喻后合。法中初言佛
得业处有天得我天得业处有佛得我明我互
遍。天得佛得是其人名。佛得作时天得亦作
明业互造。彼此之我充遍一切共造业故。法
与非法亦应如是征令因同。我遍一切同造
业故。法与非法若如是下征令果同。喻中初
言从子出果子终不思我唯当作婆罗门果不
与刹利毘舍等作正立等喻。明外种子随其
种者即为作果无所简别。何以下释。合中初
言法与非法亦如是等。正合前喻。何以下释。
业平等故应通不别。彼此共造故曰业等
第五先尼立喻救义。下佛对破。先牒总非。何
以下释。释中有三。一以光遍室类我周遍破
无互造。二若法非法无有我下以灯光明不
遍炷中破我周遍。三汝意若谓炷明别下以
明即炷破我异法。初中何故征前起后。下对
辨非。室异灯异是灯光明亦在炷边亦遍室
中辨其喻相。何故须道室异灯异。为显灯光
遍于异处类彼神我充遍异处。下将类我。汝
所言我若如是者如前灯光在于炷边。亦遍
室中。法非法边俱应有我同前灯光在于炷
边。我中亦应有法非法同前灯光亦遍室中。
明遍室故明中有炷。我周遍故我中亦应有
法非法。以我在于法非法边。我中有其法非
法故。诸业共造不得别异。第二段中若法非
法无有我者不得言遍明法同喻有不遍过。
是义云何。炷中无明。我若似明法非法中即
无有我。若法非法无有我者何得说言我遍
一切。若俱有者何得复以炷明为喻明我周
遍有乖喻过。是义云何。若说我遍法非法中
与灯前别。汝复何得以炷喻于法与非法光
明喻我。第三段中汝意若谓炷明别异举其
所立。何因缘故炷增明盛炷枯明灭破别显
即。下约征法。于中有二。一明我异法有乖喻
过。是义云何。前辨灯喻明不离炷。彼所立
我与法全别。故今征之。是故不应以法非
法喻于灯炷光明无差喻之于我。是灯光明
不异于炷不同汝我。与法非法一向别故。不
应以炷喻法非法明喻于我。文中颠倒故言
不应以法非法喻于灯炷。二何以下明我同
喻有其即法无常之过是义云何。灯明即炷。
若我同之。法与非法应当是一不得言别。文
中初言何以故者征前起后。我前何故责汝
不应以明喻我炷喻法等。下对显过。汝所立
我若同灯喻与法非法三事即一不得言别。此
第五竟。自下第六先尼责佛所说不吉。汝所
引喻是事不吉总责如来。何以下释。灯喻若
吉我已引竟如其不吉何须复说。下佛答之。
辨明此喻于汝不吉故将破汝。于我是吉故我
宣说。文中有三。一如来总对。我所引喻都亦
不作吉与不吉随汝意说。二约喻征责。三如
是喻下正对其言辨吉不吉。初段可知。第二
段中别有四句。一正其喻相。是喻亦说即炷
有明离炷有明。炷增明增炷枯明灭名之为
即。明遍室中亦在炷边说之为离。举此即离
为取即义。破彼先尼我与法异。二汝心不下
准喻呵责。喻中有即亦有异义。汝心不等一向
立异说炷别喻法与非法明别喻我。三是故
下如来重复显已责意。是汝不等偏执离故。
我今责汝即炷有明离炷有明即离有明。是初
句中即离之喻。法即有等准喻类法。喻中既
有即炷有明法亦应尔。法即有我我即有法
非法即我我即非法。四汝今下准法重责。准
喻推法。法中亦有即离之义。汝今何故但受
离边不受即边。此第二竟。自下第三正对其
言辨吉不吉。初明此喻于汝不吉故用破汝。
次明此喻于我是吉故我说之。汝意若下遮
其异责。彼闻佛语喜生心想。若我不吉汝亦
不吉故今遮之。先举直非。何以下释。先举世
人自力自害。后推同之。七先尼重复责佛
不平。先责。次释。以是下结。下佛答之。于中
两句。一将我不平破汝不平令汝得平即是
我吉。佛正乖邪名我不平。破邪同正名令汝
平。是佛化善名为我吉。二将我不平破汝不
平令汝得平即是我平。邪正相翻故我与汝
俱名不平。以正破邪名我不平。破汝不平使
彼同正名令汝平。佛正同彼名为我平。何以
下释。八先尼重复说我为平。如来对破。句
别有三。一就五趣当受征破。先取其言。后约
征责。二就父母生子以破。先取其言。后约破
之。三重就五趣求离以破。自下第三破我
作者。文别有二。一佛难先尼先尼救义如来
对破。二先尼难佛如来释通。前中有四。一难
破我作。二汝意若谓身作已下难破先尼身
作我受。三若言不是身作已下破无作受。四
先尼言我有二下难破先尼我知我脱。初中
先牒。总非不然。何以故下广显其非。有七复
次。一以造作苦事难破。我是默法何由作苦。
初先正破。若言是苦非我作下遮苦无因。二
众生苦乐实从缘下举苦乐等不定难破。三
汝说已下举其十时变异难破。四亦有盛下
举共盛衰不定难破。五云何一人有利钝下
举其利钝不定难破。一人身中信等五根利
钝不定明知无我。六云何说下以其口说无
我难破。七汝意若谓离眼见下约见难破。于
中有三。一破我能见。初牒直非。何以下释。若
离眼已别有我见何须此眼。余根亦尔。二破
因眼见。汝意若谓我虽能见要因于眼是亦
不然牒以总非。何以下释。举喻类显。如须曼
那能烧大村举其喻事。须曼人名。云何能烧
因火能烧定其喻相。下约显法。见亦如是虽
言我见见实是眼。三因先尼立喻救义随之
转破。句别有四。一辨喻异法难破我作。喻中
人鎌各别有体。故人执鎌能有所作。根外无
我云何说言我因根作。二就手有无难破我
作。先定有无。下就设难。若我有手何不自执。
若我无手不能执鎌云何我作。三辨刈是鎌
难破我作。若我能刈何故因鎌。四明人鎌作
业各别难破我作。先辨人业。次辨鎌业。下约
显法。众生见法亦复如是总约显法。眼能见
下别约显法。眼如鎌也。若从缘下举理结呵。
此初段竟。自下第二难破身作我能受义。
先牒直非。何以下释。自下第三若言不是
身作已下破无作受。先举后破。两义破之。何
缘求脱是一破也。得解脱已更生身恼是二
破也。自下第四难破我知我得解脱。于中
先尼先立二我以救前义。由佛前言若身不
作我非因受何故求脱得解脱己身恼更生。
故今救之。我有二种知与无知。无知得身。知
我得脱。更无因缘。知我脱中初明知我能离
于身。如坏瓶下能离烦恼。先喻后合。下佛破
之。先破我知。智能知耶我能知乎进退两定。
下就难破。若智能知何故言我存智破我。若
我知者何故求智存我破智。汝意若下破我
因智而能得知。先举其见。同华喻坏指同前
破。前者破我因眼能见如须曼那能烧大村
烧实是火。此亦同彼。虽言我知实是智知。下
约喻显。譬如刺树刺自能刺不得说言树执
刺刺。智亦如是智自能知云何说言我执智
知。下破我脱。汝我得脱举前所立。无知我得
知我得耶进退定之。若无知得犹具烦恼破
无知得。无知之我性是痴騃。得脱犹痴名具
烦恼。若知得下破知得脱。于中先就有根破
之。若知得脱得解脱已应具五根是一破也。
何以下释。离根之外无别知故。若具诸根云
何复名得解脱耶是二破也。下复就其无根
以破。若言我净。离于五根云何说言遍五道
有破我离根。五道之身五根为体。既无五根
云何言遍。以何缘下破我清净。于中三句。一
以我净责须修善。二譬如下以我清净责须
断结。先喻后合。三汝意若谓不从缘下遮脱
无因。先尼被征喜立无因故须遮破。上来
第一先尼救义如来难破。自下第二先尼难
佛如来释通。于中有五。一难如来若无我者
谁能忆念。下佛反破。若有我者何缘复忘是
一破也。何因缘故念于恶等是二破也。二难
如来若无我者谁见谁闻。下佛为解。于中初
明和合见闻。如苏面下和合说我。前中初法
次喻后合。如是眼识不在眼下明和无性。若
是因缘和合生下呵说有我。是故我下结识虚
幻。是识缘和无自性故我说如幻。云何下释。
下明和合说我之中先喻后合。三先尼问佛。
若无我者云何说言我见闻等。下佛先破。若
我见闻何缘复言汝所作罪我不见闻。下为
辨释。虽无定实假名言我。先喻后合。四先尼
问佛。若无我者谁出声言我作受等。下佛为
解。初法次喻后合可知。五先尼问佛。无我我
所何缘复说常乐我净。下佛为解。初明不说
根尘及识为常乐等。下明灭此方得名为常
乐我净。先辨后结。上来第二执邪问佛如
来对破。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解。于中
还三。一请佛义如来为说。有两问答。前一问
答呵舍慢高。后一问答正为解义。二彼彰已
解如来反试。三彼申己解。色非自者色法虚
幻无自性也。言非他者无神我性。非众生者
无阴所成众生体也。余亦如是。四彼求出
家。佛命善来即获道果。第四人中文亦有
四。一举问人。二执邪问佛如来对破。三请佛
正义如来为说。四求出家如来听许。第二
段中文别有二。一问如来身命一异如来不
答。欲令立义随而对破故默不答。二迦叶自
立身命定异如来对破。有五问答。一立异义
如来翻破明身与命皆从因缘不得定异。二
举世事证不从缘如来反问。三彼出其事如
来翻答亦从因缘。四问佛缘相如来为辨。五
就法征问。有人舍身未得后身谁为因缘。如
来为释。先出其缘。次辨一异。有因缘故身
即是命命即身者。现阴相续名之为命。此命
即身。有因缘故身命异者。舍现阴身趣向后
世中间相续不断命命。此命异于现阴之身
名之为异。亦可非色非心命根。通亦是其五
阴身摄名之为即。于中别分色心与彼命根
别体说之为异。此即与异同藉缘生故曰有
缘。不应已下呵说定异。自下第三请佛正
义如来为说。于中亦三。一请佛义如来为
解。二彰己解如来反试。三彼申己解。第四
段中初求出家次佛听许。陈如后度。彼获
圣果。次下两人边见外道。同皆建立十四
难义。就富那中文四如上。初举问人。二执
邪问佛如来对破。有两问答。一举外道十四
难经问佛说不。佛答不说。常无常等妨入圣
道名之为难。又乖正法亦名为难。难别不同。
宣说十四。常无常论有其四种。有人宣说神
及世间定常为一。无常为二。亦常无常以为
第三。非常非无常以为第四。边无边论亦有
四种。有人宣说神及世间有边为一。无边
为二。亦边无边以为第三。非边非无边以为
第四。如不如等亦有四句。如来灭后如去为
一。如从前来去向后世故名如去。不如第二。
有人宣说身死永灭不如前来向后世去名不
如去。亦如不如以为第三。有人宣说身与神
异身死神在如从前来向后世去名亦如去。
身即永灭不如前来向后世去名不如去。非如
不如以为第四。有人宣说神如虚空不可说去
及以不去名非如去非不如去。此为十二。有
人宣说身命定一有说定异通前十四。此之
十四龙树广释。别章具论。富那下复重问如
来。见何罪过不作是说。如来为辨。若作是说
心有取执名为见取。取执所缘名为见处。见
能集起未来苦果名为见行。造作邪行名为见
业。坚执所缘名为见着。为见系缚常在三有
名为见缚。因见生苦名为见苦。取非为是名
为见取。由见便有三涂可怖名为见怖。为见
烧燃名为见热。缠心不离名为见缠。凡夫人
下明由前见多受苦恼。我见是下结已不说。
此第二竟。三请佛正义如来为说。于中有
二。一请佛义如来为说。二请说已下领解赞
叹。前中有三。一问如来何见何着何所宣说。
佛答无着但有见说。夫见著者名生死等明
无着也。名为见等明有见说。二重问佛何见
何说。佛答能见能说四谛。于中初明所见所
说。故能远下明由正见能有所离。是故我下
明由正见能有所得。具净梵行得出世因获
得出果。三问如来何缘得身非东西等。下佛
为辨。先共可定。我今问汝随汝意答。下正辨
之。句别有五。一问汝前燃火知不彼答言知。
二问火灭汝知灭不彼答言知。三问彼火燃
从何来灭何所至彼具答之。四问火灭至何
方所彼具答之。五取其所答用显已身。领
解叹中初请说喻。如来次听。下正说喻约之
显法。村者喻于二十五有。林喻众圣。一树喻
佛。起行久远名先林生。林主喻于大涅槃经。
宣说益人名灌以水。称机巧益名随时修。障
根腐败名树陈朽。妄染斯除名皮肤落。实德
明显名唯贞在。显法可知。此第三竟。四求
出家佛命善来彼证圣果第六人中文亦有
四。一举问人。二举邪问佛如来为辨。净与富
那同皆建立十四难义。佛前已对富那破竟。
净今此处不敢更立。直问世人取舍所由。如
来为解。初问众生不知何法见世常等。佛答
不知色阴至识。后问众生知何法故不见常
等。佛答知色乃至于识。三请佛正义如来为
说。于中亦三。类上可知。四求出家如来听许
对下四人辨明道法。对彼犊子明其有道及
有得者。对彼纳衣明道缘生非是自然。对彼
弘广明修者得不修不得。对彼须跋明调心
是道非是苦身。圣慧是道非世八禅。对犊
子中文别有三。一举问人。二问佛义如来为
辨。三求出家如来听许。第二段中文别有三。
一彰己欲问佛默不答。良以犊子数来见佛
情喜赊慢不堪受法。佛为严励故默不答。二
犊子重请如来听问。言我与汝共为亲友义
无二者通情无别故言无二。三犊子正请如
来为说。于中复三。一问其法如来为说。二问
其人如来为辨。三领解赞叹。前问法中先问
善法如来为辨。次问恶法如来为辨。后双问
之如来为辨。我能广说简略说之示说分齐。
下正说之。于中先说三善三恶。次为宣说十
善十恶。我今已下双结前二。若我已下结明
知益。就问人中初就罗汉问有得不。佛答无
量。次就那含问有得不。佛答无量。断五下结
如上具辨。后就须陀及斯陀含问有得不佛
答无量。三领解赞叹。文显可知。此第二竟
自下第三彼求出家如来听许。句别有六。一
问如来外道出家几月试之。佛答四月不必
一种。二求出家佛敕令度。三陈如度之彼悟
初果。四重请佛法如来为说。五彼修得果辞
佛取灭比丘为通。六佛敕供养比丘往供
第八人中文亦有四。一举问人。二执邪难佛
如来对破。三请正义如来为说。四求出家如
来听许。第二段中纳衣初先建立自性。后佛
对破。前中准破应有十句。文但有九。第六少
一。五根性纳见闻觉知证法自性。文中虽少
准破必有。其第一句难破身因成法自性。如
瞿昙说作善不善得身亦然举以总非。何以
故下别难显非。如瞿昙说因能获身重举佛
说。若因恼得身为在先烦恼在先进退征定。
次就设难。若烦恼先谁之所作。若身在先云
何说言因恼得身。下结显非。若烦恼先是亦
不可结非初句。若身在先是亦不可结非后
句。先后一时义俱不可双非两关并破一时。
是故我下结成自性。二就五大建立自性类
一切法。于中先明五大自性非因缘有。下将
类法。若有一法非因缘有一切亦应非因缘
有以大类法。若有一法从于因缘何因五大
不从因缘以法类大。三众生善身及不善下
明得解脱自性非因。初先正辨。是故下结。此
之一句正违道法。如来对破。明道缘生非是
自然。宜审记知。四有定用下明一切法用处
各定证有自性。先就外论。后类众生。五一切
众生性各异下明诸众生禀性各异证有自
性。于中初法次喻后合。第六番中所少一句
明其五根性能见闻乃至觉触明法自性。文
虽不说准答定有。七如说贪下难破如来五
尘生结成法自性。先牒直非何以下释。释中
五句。一明众生睡时离尘亦生贪等明非尘
生。二举胎中亦生贪等明非尘生。三明众生
初出胎时未能分别亦生贪等明非尘生。四
明仙圣在无尘处亦生贪等明非尘生。五明
众生有因五尘生不贪等明非尘生。此第七
番。八见世人根不具下以诸众生依正不等
证成自性非因缘义。九以小儿啼喜不定证
法自性。第十以其虚空之有兔角之无不从
缘生证法自性。于中先举次列后辨。是故下
结。下佛对破。其文不次。先破第二五大类
法。次破第四第五第三第十第一。重破第二。
下复破彼第六第七第八第九。以何义故先
破第二五大类法。五大正是外道所立是以
先破。文中初先牒以总非。何以故下别征显
非。是中但破五大类法未破五大。汝大是常
何缘一切不悉是常准大征法难破纳衣以大
类法。世物无常是五大性何因缘故不是无
常准法征大难破纳衣以法类大。若五大常
世间之物亦应是常类责纳衣以大自性类法
自性。是故汝下约类结非。是五大常世间之
物不是常故。汝说五大有其自性令一切法
皆有自性无有是处。次破第四用定证性。先
牒直非。何以下释。从因得名从因得义略释
显非。云何下广。是故下结。次破第五。汝言如
龟性入水等举以总非。何以故下破以显非。
次破第三。善不善身得脱非因。汝言自性不
须教习是义不然举以总非。何以下释。释中
三句。一即事以验。今见有教缘教增长是故
当知解脱非性。二以外道杀羊祠祀而求净
身明脱非性。三以三语证脱非无。先举次列。
下就征责。若脱自性不从作生何故世中有
是三语欲作作时及说作已。次破第十。以空
兔角不从因缘类法有性。若言诸法有自性
者举其所立。当知诸法各有定性纵以审定。
下对破之。若有定性甘蔗一物何缘作浆作
石蜜等是一破也。若有定性圣人何故饮甘
蔗等是二破也。汝说有性云何说喻是三破
也。次破第一。先非难词。后为正解。前非难中
汝言身先烦恼先者是义不然牒以总非。何
故下释。若我当说身在先者汝可难言汝亦
同我反举己说呵其难词。身不在先何因缘故
而作是难顺举己说非其难词。是义云何。若
我曾说身在先生。汝今纳衣可得难言瞿昙
汝亦同我身先无因应是自性。我说是身不在
先生。何因缘故而作是难言身无因令是自
性。下为正解。于中有二。一身望无明同时
相依。如梦中身依于睡心。二身望四住前后
相依。先依无明起四住地。依四住地集起身
报。问曰无明依何而生。依真识生。真识依何。
真法常住犹如虚空更无所依。文中先明同时
相依。一切众生身及烦恼俱无先后一时有者
与无明地一时有也。问曰前说依无明地起于
四住。依四住地方始有身云何一时。释言无
明始终常有。身起之时必依无明故说一时。
如梦中身必依睡心。虽一时有因恼有身终不
因身而有烦恼分定本末。汝意若下遮防异
难。先举难词。直非不然。何以下释。类以显之。
如炷与明虽复一时明要依炷非炷依明彼亦
同尔。下次明其前后相依。汝意若谓身不在
先知无因者是义不然总非无见。此言略少。
若具应言汝意若谓身不在先有因缘故知无
因者是义不然。何以下释。释中三句。一遮说
无因。若以身先无因缘故名为无者汝不应
说正遮说无。一切有因举理显非。二教说有
因。若言不见身先因缘故不说者。今见瓶等
从因缘生何故不说。正教说因。如瓶已下举
麤类细成须说因。三若见下总结诸法从缘
无性。瓶因所见身因不见。一切从因无有自
性。自下重破。第二句中五大自性。何故须重。
前虽破其五大类法未破大体故重破之。于
中有三。一约五大破法自性。若言一切悉有
自性无因缘者举其所立。汝何因缘说于五
大责说有因。是五大性即是因缘辨因破性。
二呵以五大类法自性。五大因缘虽复如是
不应说法皆同五大当相正呵。外道宣说五
大自性因缘悉无。佛今权纵是以说言五大
因缘虽复如是悉无所有。亦不应说一切诸
法皆同五大因缘悉无。如世人下举事类责。
汝将五大类一切法皆有自性。与世人说出
家之人持戒精进旃陀罗等亦应精进持戒相
似。三正破五大。汝说五大有定坚性我观是
性转故不定举以总破。有定坚性就始为言。
若具应言有定坚湿煖动等性。下别破之。先
破地大。苏蜡胡胶于汝法中名之为地举其
所立。是地不定或同水等以转破之。次破火
大。白蜡锡等于汝法中名之为火举其所立。
下破可知。下破风水。水性名流辨定水相。若
水冻时不名为地故名水者定其所立。何因
缘故波动之时不名为风举风决破。若动不
名风举风征定。冻时亦应不名为水举水决
破。是义云何。水性名流。与寒冷合便成冻结。
风性飘动与水和合便成波浪两义相似。今
就征责。水性名流若水冻时不从冷缘说之
为地。仍就本性说为水者。风与水合成波之
时应从本性说之为风。何因缘故波动之时
不名为风乃名为水。若波动时不就本性说
之为风。乃从水缘说为水者。冻时亦应不就
本性说之为水。应从冷缘说之为地。下以此
二类显诸法。若水从缘可变为地风从因缘
可为水者。诸法皆尔。何得说言一切诸法不
从因缘。下次破前第六所少五根性能见闻
觉知。先牒直非。何以故下破以显非。自性不
转立其道理。若言下破。是故下结。第七汝言
非因五尘生贪解脱是义不然牒以总非。何
以下释。释意如何。彰彼五尘虽不作因生贪
解脱非不作缘。文中初言生贪解脱虽不因
尘简缘异因。恶觉观等简因异缘。因生外增
双辨二能。是故已下结呵难词。次破第八依
正不等证法自性。先举直非。何以故下释以
显非。于中先释次破后结。释中众生从业有
报对难总释。有三下别先举。次列。下就辨释
贪富诸根是业各异。故根具者不必有财。财
宝丰者不必具根。破结可知。次破第九小儿
啼喜证法自性。先牒直非。何以下破。是故下
结。此第二竟。自下第三请佛正义如来为
说。文亦有三。一请佛义如来为解。有三问答。
文显可知。二彼彰已解如来反试。三彼申已
解如来赞叹。第四段中彼求出家。佛命善
来即获道果。第九人中文别有三。一举问
人。二问佛义如来为说。三闻法发心。第二段
中文别有四。一问如来心中所念佛为辨之。
二彼闻怪问如来为解。三问八圣能令众生
得尽灭不如来不答。四问默意陈如为释。若
有问世有边无边如来不答类显默意。八圣
是直涅槃常下当问正解。若修便得不修不
得为是如来不得定答。于中初法。次以喻显。
城喻涅槃。涅槃绝漏名无孔窍。门喻八正。守
者喻佛。佛具明解名聪有智。善达物机名善
分别。有机教入名之为放。无机未教说之为
遮。所知众生进退难定故言不知出入多少。
定知入者斯由八正。故言知入皆由此门。下
合可知。第三闻法发心之中。弘广初先闻
法赞叹发菩提心。自身欲作守门之者。陈如
次叹。下佛呵之。第十人中文别有五。一佛
问陈如阿难所在。陈如具答。二文殊问佛顾
命之意。如来为释。三令文殊往救阿难。四阿
难至令命须跋。五须跋至佛破显法。就初
段中如来先问。何故问者备有三意。一欲以
法付嘱令传。二欲使之呼命须跋。三欲因问
知魔惑乱说呪降伏以通正法。陈如答中在
娑罗外十二由旬彰其所在。为六万下明不
来所由。于中初总。是诸魔下别以显之。别中
初明魔惑阿难。何故如是。阿难是其传法藏
人。恐佛付法令传末代所以乱之。于中初先
化身为佛。次口说法。后身现通。下明阿难为
魔惑乱不得赴集。阿难何故现为魔娆。欲使
如来说呪降伏以通法故。阿难作念如来神
变昔未见等为魔身乱。诸佛所说各不同等
为魔口惑。下明阿难受苦无救所以不定
第二段中文殊先问。无量菩萨皆能持法何
须顾问阿难所在。佛答有三。一明阿难德过
众圣故佛偏问。二明不付菩萨所由。三明偏
付阿难所以。前中复三。一明阿难未侍佛前
先备三愿。二明阿难侍佛已来具八不思。三
明阿难有持经八德故佛问之。初中有三。一
佛自彰已昔于僧中求索侍人。五百罗汉皆
求侍佛如来不受。二目连观佛心在阿难共
往令作阿难不从。三目连以佛心念告劝彼
方侍佛。于中四对。一目连总告汝今未知阿
难请说。二目连为说彼求三愿。三目连为请
如来听许。四目连反报彼方侍佛。道此语者
为明阿难智过诸圣。此初段竟。第二可知。第
三持经八德之中初举次列。后明阿难同余
佛持。下总结之。此初段竟。第二不付菩萨
可知。第三明付阿难之中初明阿难随闻具。
持。故佛顾问欲令持经。次明阿难所未闻者
弘广流布。深证之法阿难未闻菩萨能流一
切菩萨智德宽大斯名弘广。亦可名前弘广
梵志以为弘广。彼大菩萨故能流通。下明阿
难所闻之者自能宣布。自下第三佛令文殊
往求阿难。于中五句。一示其所在。二教往救。
三文殊往救。四魔放阿难。五阿难被放寻与
文殊共来见佛。第二段中曲有七句。一教宣
呪仪。汝可往彼发大声言诸魔谛听如来今
说大陀罗尼。二天龙下举多人同敬显呪殊
胜。三十恒沙下举多佛共说显呪要胜。四能
转下辨呪功能。五若受下明行呪仪。六当知
下明行有益。七宣呪词。余皆可知。自下第
四明阿难至令呼须跋。于中三句。一佛教往
呼。二阿难往。三须跋来。初中先举所唤之人。
次教呼词。后明阿难往呼必得。何以下释。后
二可知。自下第五明须跋至佛破显法。于
中有三。一执邪问佛如来对破。二云何能断
一切有下请佛正义如来为说。三因佛为说
多人获益。初中有二。一须跋欲问如来听许。
二有沙门下须跋正问如来对破。于中有二。
一举他所说请问如来如来对破。二世尊我已
先调心下举自所得请问如来如来对破。前
即破其苦行为因。后即破其非想为果。前
中须跋先举他说请问如来。良以此非须跋
自计。是故说言有沙门等作如是言众生苦
乐皆随本业受苦能坏是义云何。佛破有二。
一就他人自见以破。二我实不知从师已下
就彼他人推师以破。前中有二。一破邪归正。
二我佛法中有过业下辨正异邪。后中亦二。
至时当辨。就初破邪归正之中文有四番。一
对前问。若沙门等有作是说我为怜愍当往
问之仁者实作如是说不。二彼若见答实作是
说我复穷之仁者见不。先举答辞。我如是说
是总答也。何以下释。释中四番。一见众生行
恶饶财身得自在。修善贫穷不得自在。二见
有人多役功力求财不得。有人不求自然得
之。三见不杀反更中夭喜杀保寿。四见修净
行有得解脱有不得者。是故下结。是前诸义
故我宣说苦乐由本不由现在。下明如来穷
诰之言。五句穷之。文显可知。此第二番。三彼
若见答我实不知。我复引喻而为呵责。责相
云何。如人被箭医师为拔。虽经多年忆之了
了终不忘失。若使苦行实能为汝破坏往业。
如医拔箭汝应常忆何缘不知。汝既不知云
何说言现在苦行能坏过业。四彼人若引我
之所说证知过业。我复语之此是比知不名
真知。文中先举彼人所引。瞿昙汝今亦有过
业何独责我过去业者总举佛说证有过业。
瞿昙经中亦说已下别举佛说证有过业。又
复举此为欲彰已见果知因非是不知。下佛
责之。如是知者名为比知不名真知。我佛法
中从因知果从果知因显比知相。既无真知。
何得定说专由过业。上来四番合为第一破
邪归正。自下第二辨正异邪。三番辨异。我佛
法中有过去业。有现在业。汝即不尔唯过无
现。是一异也。汝法不从方便断业。我法不尔
从方便断。是二异也。汝业尽已即得苦尽。我
即不尔。烦恼尽已业苦即尽。是三异也。是故
责汝总以结呵。推师破中文亦有二。一破
邪归正。二仁者定有过去业下辨正异邪。前
中有四。一前人若言我实不知师作是说。我
即问之汝师是谁。二若彼见答是富兰那。我
复穷责汝昔何不一一启请大师实知过去业
不。三彼师若言我实不知。我即教呵汝复云
何受是师语。四彼师若言我实知之我即教
破。破辞有四。一就现缘教令征破。先教审问。
下苦因缘受中上苦不。乃至上缘受中下苦
不。何者是其上中下缘。如一斛火以之为下。
两斛为中。三斛为上如是一切。彼若言不我
教征破。若依下缘唯生下苦。乃至上缘唯生
上苦。是即此苦依现缘生。师云何说苦乐之
报唯过去业不藉现缘。二约过因教令征破。
先教征问。是现在苦过去有不。下就设难。若
过去有。过去之业受之已尽。云何复受今日
之身。若过去无唯现在有。云何复言众生苦
乐皆过去业。三约后治教令征破。先教征问。
若现苦行能坏过业。现在苦行复以何破。下
就设难。如其不破此苦即常不可断灭。云何
说言得苦解脱。若言更有苦行来坏。前苦行
时过业已尽。云何得有后时之苦坏前苦行。
四就转业教令征破。先教征问。如是苦行能
令乐业受苦果不。乃至无报作定报不。下就
征责。具应有二。一就不能而为征责。若言不
能汝复何缘受是苦行。二就能设难。若言其
能如是苦行能令苦业受于乐果。当苦行时
何不受乐乃受于苦。就能设难文中略无
就后辨正异邪之中初就业果辨正异邪。仁
者若以断业已下就其治断辨正异邪。前中
有四。初言仁者定有过业现在因缘明有过
因及有现缘。二是故下偏明过因。因恼生业
因业受报。三仁者当知一切生下重明众生
有过去因及现在缘。先举后释。四二者若说
众生受下偏明现缘。若说众生受苦受乐定
由过业是义不然非邪显正。何以故下辨正
异邪。于中四句。一就乐事明由现缘。二如人
杀下就其苦事明由现缘。三一切众生现在
因下双就苦乐明由现缘。四是故下结。下
就治断辨正异邪。句别有四。一就断业呵邪
显正。仁者若以断业得脱一切圣人不得解
脱举以示过。何以下释。众生过去业行广多
无有始终。若以苦行受之无尽故无脱理。二
是故我下辨正异邪。是业广多受叵尽故我
说修道。是道能遮无始终业故得解脱。三就
苦身呵邪显正。仁者若受苦行得道一切畜
生悉应得道。四是故下辨正异邪。初先法说。
是受苦行无得道故先当调心不调伏身。次
以喻显。以应调心不调身故我经中说当斫
伐林莫斫伐树。心过宽通事等如林。身过局
别相似于树。举通收别故应伐林。别不摄通
故不伐树。何以下释。从林生怖故应伐林。不
从树生故不伐树。盗贼依林名林生怖。下合
可知。上来须跋举他所说如来对破。自下
第二举自所得如来对破。须跋先自彰己调
心。如来反问云何能调。须跋次复显己调相。
若别论之。应从欲界至无所有次第别断以
求上静。但今文中总略论之。先断欲结得色
界定。次断色结得无色定。后就无色断下三
空得非想定。下佛破之。云何能调总呵其言。
汝今所得犹名想下明其所得是想非灭。汝
已先能呵责麤下呵着细想。汝师郁头蓝弗
已下举师类呵。事如经说。上来破邪。自下
第二请佛正义。如来为解。有三问答。初问云
何能断诸有。佛答若观实相能断。二问实相
如来略答。无相之相名为实相。三问云何无
相之相。下佛为释。初先正解。是名实相名法
界下结叹显胜。前中初先历就诸法明无相
相。如是等相随所灭下解彼无相为实相义。
如是等相随所灭处名真实相对前略解。一
切诸法皆是虚假随其灭处名真实者重复显
之。问曰经说一切诸法无起无灭。今云何言
相灭名实。释言理体实无起灭。无起灭法缘
起成相。相起覆真名为不实。息相称本故得
名实。其状似何。如水性冷随火变热。是火灭
已水冷如本称本水性故名为实。下结叹中
先结后叹。结中五名。一名实相。义如前释。
二名法界。界名为性。亦名界别。如来藏中恒
沙法别故名法界。此之实相是法界中一门
之义故名法界。三名毕竟智。离相穷极称曰
毕竟。是智体性名之为智。又智行处亦名为
智。故论说言说智智处同名般若。四名第一
义谛。此理精胜故名第一。所以称义。实故名
谛。五名第一义空。下牒叹胜。言是相者牒前
实相。言法界者牒前第二。毕竟智者牒前第
三。第一义谛牒前第四。第一义空牒前第五。
下智观故得声闻等叹显胜也。自下第三因
前所说众人获益。于中先明余人获益。后彰
须跋得罗汉果。前中先明菩萨获益。次论二
乘。后彰凡夫。菩萨人中阶别有九。从少至多
渐次论之。或有菩萨经一生已便证实相名
一生实相。经二生已证得法界名二生法界。
五智印者知一切法无常苦空无我寂灭是其
五也。问曰无相空理不殊何以得益有此差
别。释言相息便证实性。是实性中法界门别。
故令入者得益各异。又一部中所得利益此
中并说。不唯闻空。此第四竟。第五分中如
来灭度。人天大众闍维供养。外国不来由来
不尽。故无付属奉行等言

大般涅槃经义记卷第十

应永三年十月日以劝修寺大经藏本誂良
秀阿闍梨书写了全部十帖当卷损失之故
新所书补之也 法印权大僧都贤宝(六十四)
宽政五年冬十一月十三日挍正此书全帙

愿以此功德共诸众生速证四德涅槃
      菩萨沙弥典寿(生年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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