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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第二明其信善求有凡夫。此有两义。一
常没义。常没三有。二有暂出还没之义。还没
三涂。文中先明常没之义。复有常没非一阐
提简前起后。何者下辨。是名下结。下明还没。
句别有四。一明四善得恶果报初举。次列。后
总结之。二就其人明出没义。若修是四名没
已出出已还没略以标举。下广释之。先释初
没。次释其出。后解还没。文皆可知三引说证
成。偈中前二造业故没。后二彰其烦恼故没。
四举喻以帖。先举其喻。如上二下将法以帖。
如上偈中烦恼及业二种之人如彼大鱼暂出
还没故言如是。自下第三明其信善求出凡
夫。此有两义。一遇恶友暂出还没。二遇善友
出已即住。文中有二。一总辨其人。二是人不
具如是五下就之开分退住两义。前中有四。
初言有人乐着三有是名为没牒前起后。出
从彼来是故牒之。二得闻下对没辨出。三何
缘下释显出义。离恶生善故名为出。先问次
辨后结可知。四是人虽下明出不具。于中
初明信心不具。是人虽信亦不具足总以标
举。下别显之有七复次。一就佛涅槃明信不
具。直信涅槃常乐我净不信如来二单就涅
槃明信不具。彼说有二。一者有为。二者无
为。无为涅槃常乐我净。有为无常无我乐净。
三就佛性明信不具。虽信佛性是众生有不
信一切众生有之。四就信体以明不具但信
不具。五约起因明信不具。但从闻生不从
思生。六约圣道明信不具。但信有道不信得
者。七约三宝因果法相明信不具。于中先举
邪正两信。次列后辨。下就正信以彰不具。
虽信三宝不信同体。虽信因果不信得者。
故名不具第二明其戒不具成不具信。戒
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下别显之。有七
复次。一约起因明戒不具。名前信心以为戒
因。第二唯有威仪之戒无其戒戒名戒不具。
定道无作从威仪戒生。从戒生戒故名戒戒。
于中初问。后对辨之。先举次列后辨下结。有
有作戒无无作戒名戒不具。始修名作。成名
无作。于中初举次列后辨。是故下结。四虽持
于身口之戒杂于邪命名戒不具。五有求戒
而无舍戒名戒不具。无舍相戒名无舍戒。第
六有其求有之戒无随道戒名戒不具。七善
恶通信心无简别名戒不具。于中先举善恶
二戒。次列后释。下辨后结。第三明其闻不
具足。信戒不具闻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
具。下别显之。有四复次。第一约就十二部经
明闻不具。但信六部不信六部且言六部理
实论之。于十二中随所不信皆名不具。二虽
受六部不能读诵为他解说名闻不具三虽
受六部但为论义为胜他等名闻不具。第四
近友闻法思惟如说修行乃至解脱不具此等
名闻不具。于中先举具足之闻。是人无下对
之以显闻不具足。前中初言我说闻具总以
标举。云何下别。先问后辨。于中先明亲近善
友。是诸师等于是人下明闻正法。得智慧已
能善思下系念思惟。得正义已身心寂静明
如说行。于中六句。次第可知下对前义明闻
不具。相亦可识。第四明其施不具足。不具
足三施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下别显
之。有三复次。第一约就财法二施以明不具。
财施求有法施不尽故名不具。先举次列后
辨下结。第二约就凡圣二施以彰不具。于中
先举次列解释后辨下结。第三约就受法之
人明施不具。受已所信即便供养。受所不信
则不供养。故名不具。第五明其慧不具足。
不具上四慧亦不具牒前起后总明不具。下
别显之。有五复次。第一不能分别如来常与
无常名慧不具。二于此经中宣说如来即解
脱等不能分别名慧不具。三于此经中宣说
梵行即如来等不能分别名慧不具。四不能
分别性即如来如来即是不共法等名慧不具。
五不能分别四真谛等名慧不具。上来第一
总辨其人。下就其人辨退彰住。不具有二牒
前开后。不具上来信等五事。增善增恶列其
二名。下辨其相。先明增恶暂出还没。于中先
明增恶之行。谁是已下出增恶人。如大鱼下
举喻以牒。前中初问次辨后结。辨中有二。一
增恶因。三业不净故增已下明受恶果。因中
有三。一明其人痴慢自高。是人不见已不具
足是其痴也。自言具等是慢高也。二是故亲
下亲近恶友故增恶法。于中初明亲近恶友。
既近已下明闻邪法。闻已喜下随闻生着。起
于慢下习行恶法。起慢烦恼。多行造业。三因
放逸下亲近在家故增恶法。初近在家。次乐
闻说在家之事离出家法。以是因下正明增
恶。以是因缘增长恶法明起烦恼。身等不净
明造恶业上增恶因。受果可知。前增恶行。下
出其人。谁是征问。谓提婆等对问以辨。于中
四众次第列之。下明增善出已即住。于中有
四。一增善行。二出其人。三释住义。四引说证
成。就初段中先明近友。近善友故乐谘未闻明
闻正法。受已思者明能思惟善思惟已能如
法下明依法行。如法住故增长善法结成增
善。增善法故终不复没是名为住结成住义。
次出其人。谁是问也。谓舍利弗等对问以辨。
于中四众次第列之。舍利弗等是阿罗汉水
陆俱行。今以何故说之为住。有人释言舍利
弗等于昔经中水陆俱行。于今经中但名为
住。此义不然。云何不然。于今经中正应宣说
菩萨之人为大乘住。何故宣说声闻为住。又
小乘中四果之人。于大乘中未到贤首。云何
已名大乘中住。但舍利等于小乘中具一切
行。是故其人得名为住。亦名观方。乃至亦得
名为俱行。今说其人本因为住。非得果后方
名为住。良以此等已证圣果彰住义显故就
指之。如是等下总结为住。次释住义。先问后
辨。辨中初法次喻后合。初言乐见善光明者
进善故住。以是缘下不退故住。喻合可知。下
引证中初之两偈小乘中住。若人分别明修
正解。至心求果彰其所欣。若能呵有明其所
厌。名住总结。后之四偈大乘中住。于中初二
宿善故住。后二明其现修故住。于中明其近
友闻法思惟修行。行中初因。后明得果。自
下第四明五停心人。此具两义。一遇恶友暂
出还没。二值善友出已即住。然今文中总举
其人。略不辨其退住两义。于中四句。一牒前
起后总举其过。智不具足是牒前也。前说信
等五行不具据后以牒。是故偏言智不具耳。
凡有五事是举过也。贪欲瞋痴着我觉观是其
五事。二是人知下为治前过亲近善友。三如
是下善友观过为说对治。愚痴多者为说因
缘。文略不辨。与其所说十二缘同故略不
举。着我分析十八界者。杂心论中说观六界。
所谓地水火风空识。前初德中亦同彼说。此
观十八皆得破我。此义广释如五度章。四明
其人闻已受行。自下第五次明别相念处之
人。是人亦具退住两义。文略不辨。于中初言
行已次得四念处者牒前起后。身受心法列
其四名。别观色阴为身念处。别观受阴为受
念处识阴为心。想行为法。故名别相。此义广
释如道品章。次第复得十二缘者是其第六
总相念处。余经论中约就五阴以明总念。总
观五缘为空无我法念处故。是中约就十二缘
说观十二缘皆空无我亦是总相法念处观。
就一切法皆悉得作总念处观非止五阴。此
亦具有退住两义。文略不说。自下第七明
煖心人。煖等四心如别章释此应具论。煖心
人中具有三义。一遇恶友出已还没二遇善
友坚住不退。三学观四谛即名观方。文中初
先牒前生后。迦叶白下问答广显。如是等人
终不断下就之开分退住等别。初段可知
应中有三。一简别异通彰其分齐。二释名辨
体。第三明其得人多少。初中迦叶先问起发。
问中执通以非其别。一切众生悉有煖法立
通非别。迦叶前闻观因缘后方始得煖。是故
立通非其别矣。何以故下辨通破别。先征后
辨。如佛所说三种和合名为众生总举昔说。
寿煖及识别举昔说。此说火大以之为煖。四
大之中火大持故身不淤坏。以此功强故偏
举之。煖即是色。识即是心。寿非色心。三聚成
生故昔说此合为众生。若从是义一切先有
明煖宽通。云有说言因善友生征破别义下
佛答之。明今所说是局非通。四番释之。一约
人辨释。如汝所问至一阐提皆悉有之彰通异
别。我今所说要因方便简别异通。以是义下
结非先说。是故已下结非齐有。二约界辨释。
如是煖法是色界法彰别非通。若言一切众
生有下破通成别。欲界无下结非齐有。三约
内道外道辨释。色界虽有非一切有彰别非
通何以下释。内有外无故非一切。以是下结。
四就内外约境辨释。一切外道观六行简外
异内。外道断结攀上厌下如断欲结。先观欲
界一切有漏为苦为麤或复为障。观初禅地
为止为妙或复为出名为六行。始观之时六
行俱观。终成之时于上于下各观一行不具
观六。我诸弟子具足十六彰内异外。言十六
者。苦下有四谓苦无常空与无我。集下有四
因集有缘。灭下有四尽止妙出。道下有四道
如迹乘。是十六下结非齐有。自下第二释
名辨体。迦叶初问。所言煖法云何名煖问其
名义。为自性煖为他故煖问其体性。下佛答
中先答后问却答初问。细分有四。一对上后
问辨定煖体。二迦叶下问答重显。三如汝问
下对上初问释其名义。四迦叶白下问答重
显。初中性煖非因他者煖体是慧。非是同时
更有煖体因之说煖。问曰下说煖者即是圣
道火相。此则因他。云何说言非因他煖。释言
煖法用慧为体。智慧之体因他圣火名之为
煖。非因他煖方名为煖名非因他。第二段
中迦叶先问。问由何生。由佛向言自性是煖
未出其性故问令出。问相如何。迦叶先闻马
师无信便无煖法疑煖是信故复问之。如来
先说马师无煖举彼如来昔时总言。何以故
下举佛解词。无信故无当知已下约彼昔言
执信为煖。下佛答之。信非是煖翻其所执。何
以故下释通昔语因信生煖。马师无信煖法
不生故说其无。夫煖是慧正出煖体。何以下
释。观四谛故总约四谛证煖是慧。是故名下
约对别行证煖是慧。是谛观故名十六行。行
故是慧。第三段中先牒问辞。下为辨释。圣
道火相故名为煖。于中初法次喻后合。第
四段中迦叶先问明煖是有不应能与圣道作
相。是有法者是三有法。是有为者为作有果。
是法报。得色界五阴故名有者。约果显因明
其体是三有法也。是因缘故名有为者能与
色界五阴作因。造作彼阴故名有为。云何
能为无漏道相结征佛语。佛答如是如汝说
者印前煖心有为有法。如是煖下翻上不能
与道作相。于中初法次喻后合。是故下结。法
中明煖虽复是有还能破有故为道相。喻中
如人喻修行者。马喻煖心。人依行进故名为
乘。味着煖心名为亦爱。厌患诸有策修煖心
说为亦策。合中初言煖心亦尔合前马也。爱
故受生合前亦爱。厌故观行合上亦策。问曰
此煖为当自爱为更有法爱着此煖。若煖自
爱马应自爱非人爱马。若更有法爱着此煖。
爱着之心自可受生无关煖事。何由举此成
煖有为。释言上地味禅烦恼爱着煖心非煖
自爱。然彼煖心为爱润故上界受身故名有
为。又问策者为煖自策为更有法策于煖心。
若煖自策马应自打。若更有法策于煖心。彼
能策者可能与彼圣道作相。煖心非策安能
与彼圣道作相。释言煖前方便之心厌畏生
死修起煖心名之为策。非煖自策。由彼策煖
令煖向圣。是故名为圣道作相。结文可知
上来第二释名辨体。下次明其得人多少。得
煖法人七十三种总以标举。次辨其相。有人
从来未断烦恼此具缚人初修入煖即以为
一。问曰煖心其必依于未来禅起。彼禅起时
应断烦恼。云何得有具缚入煖。释言未必未
来定心皆断烦恼。有人修定初得住心是未
来禅。未依此定作六行观故不断结。依此住
心修起煖法名为具缚。依未来禅作六行观
断欲界结。始从一品乃至九品即为九人。通
前为十。进修等智断初禅结至无所有。地地
之中各有九品为六十三。通前合为七十三
人。非想一地无上可攀等智不断所以不论。
文中初言欲界具十就欲总举。是人具恼十
中第一。断一至九复为九人。通前十也。如欲
初禅至无所有亦复如是明后六十三种人
别。是名下结。上来第二广辨其相。下就其
人分其退住观方等别。如是等人则不复能
断善根等明其住义。如杂心中煖等唯不断
灭善根作一阐提犹作五逆犯四重禁。此中
乃至五逆四重亦皆不作不作故住。是人二
下明其还没观方之义。先举次列后辨可知
自下第八明顶法人。此人亦具退住观方
三种之义。文略不辨。文中初言观方即顶乘
前起后。退穷名顶。前学观方。彼观增长即名
为顶。虽是五阴辨其体性。与此相应定共无
作即为色阴。心王识阴。受数受阴。想数想阴。
其余心法名为行阴。亦缘四谛故名观方释
观方义。观谛同前是以言亦。亦可同后。自
下第九明忍法人。此人具有住及观方二种
之义。文略不辨。文中初言顶次得忍乘前起
后。安住名忍。亦五阴性亦缘四谛解观方义
自下第十明世第一。是人亦具住及观方。
文略不论。次得第一乘前起后。世间中极名
世第一。次辨其性。经文不同。有经说言性是
五阴义如上解。复有经言性是五根所谓信
进念定慧等。慧为正主。余伴助之。亦缘四谛
辨观方义。世第一法唯有一念。余论宣说于
菩谛下唯缘一行。今以何故说缘四谛。释言
谛观有其二种。一者行修现在所起。二者得
修未来所成。世第一法现在所修唯观一行。
未来傍于四谛增明。今就得修名缘四谛
下第十一明其见谛十五心人。断见谛惑有
十六心八忍八智。言八忍者。观欲四谛有四
法忍。观上四谛有四比忍。言八智者观欲四
谛有四法智。观上四谛有四比智。此十六中
前十五心名为见道。今次辨之。此人唯有观
方一义。住义通后显故不论。文中初先明苦
法忍是人次第得苦法忍乘前起后忍性是
慧辨其体性。何故前来皆言五阴此独摄慧。
理实相似。以见道中见法明白慧用增强故
偏说之。缘一谛者明观方义。于苦谛下趣缘
一行。若爱行人或观苦行或无常行。见行之
人或观空行或无我行。问曰向前世第一法
现缘一行之中就其未来得修名缘四谛。此
苦法忍何故不然而言缘一。释言有以。世第
一法犹在世间宽容之限。于未来世傍修宽
多故言缘四。苦忍等心是峻疾道傍修狭少。
未来但于同谛四行而得增明不及余谛故言
缘一。乃至见断举余忍智。下第十二明须
陀洹。彼第十六道比智心是须陀体。此人唯
有一观方义。文中有三。一略标举。二举辨释。
三结法同喻。初中言得须陀果者标举所得。
是名第四遍观方者辨法同喻。前煖等中虽
学观方而未成就。苦忍等心观方成就而未
周遍。至此周遍故言遍观。方即四谛辨其所
观
广中迦叶初问起发。如来次答。迦叶白佛先
得道故名须陀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
显。前中迦叶具为四问。一问须陀断惑多少。
如佛先说须陀所断犹如纵广四十里水在如
一渧举佛昔言。此中云何说断三结举多征
少。如来前于现病品中说断三结得须陀洹故
今征之。下列三名。非因见因是戒取也。乌鸡
戒等非真灭因妄谓是因。是故名为非因见
因。余二可知。二问须陀遍观方义。三问其名。
何因缘故名须陀洹。四问须陀喻错鱼义。下
佛依问次第辨释。释初问中文别有三。一
当相正解。二是三对下约治以论。三有众生
下随化以释。就初段中先开二门重为一门。
亦摄一切须陀所断为第二门。下广释之。先
解初重。于中先喻。如王游等举其喻事。何以
下释。重故偏说。是三如是合以显法。如世人
王重故偏说。何缘下释。先问后解。一切众生
常所起者多行故重。如病数发名为重病。微
难识者沈隐故重。如病难别名为重病。是三
难断力强故重。此解初门。能为一切烦恼因
者释上后门。云何能为一切恼因。就十使中
五见及疑见道时尽与其断名。贪瞋痴慢见
断不尽不与断称。就所断中三本三随。身见
是本边见是随。戒取是本见取是随。疑使是
本邪见是随。以是义故宣说三结为一切因
自下第二约治辨释。以是三结是戒定慧
三行大怨故偏说之。此义如彼毘婆沙说。身
见是其戒学大怨。由见神常苦乐不变不畏
业果纵情作罪。片从此义说为戒怨。戒取定
怨。取戒为道妨修禅定离欲道故。人取欲界
散善为道妨修上地禅定法故。疑为慧怨。于
法疑惑防正智故。自下第三随化以释。有
诸众生闻须陀洹断无量结则生退心故但说
三。次答第二。先牒问词。下对辨释。观获四
事总以标举。次列下辨。解初可知。释第二中
悉能呵责内外恼者。于十使中迷理生者名
内烦恼。缘事生者名外烦恼。后二可知。次
答第三。先牒正解。迦叶言下问答重显。是须
陀洹凡有二下乘辨须陀洹利钝差别。前中
先牒。后对辨释。须陀名义具应有三。一名修
习无漏。二名逆流。三名抵债抵三涂债。文中
但就前二释之。须名无漏陀洹修习是初义
也。须名流等第二义也。须者名流此释须义。
下释陀洹。陀洹名逆。先举二流。顺逆列名。以
逆流下正显陀洹。下重显中迦叶先问。若从
是义何缘斯陀至阿罗汉不名须陀执通征别。
若从上来修习无漏逆生死义名须陀者。斯
陀含等齐有是义。何故不悉名须陀洹。偏名
初果为须陀洹。佛答有二。一正对前问偏明
须陀一种名字有通有局。二是人亦名须陀
洹下乘辨一切贤圣名字明有通局。前中先
明须陀名通。一切众生名有二下彰其局义。
通中须陀乃至诸佛亦名须陀正显通义。若
斯陀含乃至诸佛无须陀洹云何得名斯陀至
佛反解通义。是义云何。若斯陀含不修无漏
不逆生死云何名薄。乃至诸佛不修无漏不
逆生死云何名觉。局中明唯初果之人名须
陀洹余皆不得。于中初先简圣异凡。生名有
二凡以标举。客旧列名。下就辨异。凡有世
名彰凡异圣既得道已更为立名须陀洹辨
圣异凡。以先得下简初异后。以先得故名须
陀洹彰初异后。以后得故名斯陀者明后异
初。上来直辨须陀一名通局之义。下次泛论
一切圣名通局之义。文但彰通略不显局。句
别有四。初言是人亦名须陀乃至佛者明其
初果具一切名。二流有二下明余贤圣具一
切名。为明余圣皆悉得名须陀洹故须立二
流。先举次列。有为功德名为解脱。无为功德
说为涅槃。一切圣人皆具此二亦名须陀就
人分别。具前二流逆于生死。是故一切悉名
须陀。非但一切得名须陀亦名斯陀乃至名
佛。三须陀者名菩萨下就上初段释初果人
具一切名。于中但解名佛菩萨。余类可知略
而不辨。须陀恒者亦名菩萨略以标举。何以
下释。其菩萨者名道众生。以求道故名道众
生。故今释之。明小乘中菩提之道即是罗汉。
尽无生智须陀求此故名菩萨。须陀洹人亦
名为觉略以标举。何以下释。正觉见道断烦
恼者正观谛理断烦恼也。觉因果者谓能觉
知苦果集因灭果道因。正觉共道不共道者
所观圣行望阴是共望谛不共。于四谛下行
义各别故名不共。前三谛下一一诸行皆通
五阴故名为共。以有此义故须陀洹得名为
佛。四斯陀下就前第二释余贤圣具一切名。
于中偏明小乘贤圣具佛菩萨二种名字。大
具小名略而不辨。故今文中说言斯陀乃至
罗汉亦复如是。亦如须陀名佛菩萨。上来
第二问答重显。自下第三乘明须陀利钝差
别须陀有二总以标举。利钝列名。下辨其相。
先辨钝人约生辨之。须陀极钝天上人中七
返受生方得涅槃。少极二生。故今说言人天
七返举其极钝。复有五种明余五阶。下别列
之。六返至二是其五也。利人现在获得须陀
至阿罗汉辨其利人。问曰一返何故不论。释
言须陀具有八品。七返至一即为七品。现般
为八。八中七返至二定钝。现般定利。文中具
辨一返不定。有人利根应得现般。以诸因缘
现在不得经生乃得此则是利。有人钝根现
在世中勤修不得经生乃得此即是钝。利钝
不定故隐不论。下次答其第四句问。先牒问
词。下对辨释。[鱼*昔]鱼有四就喻举数。骨细轻等
就喻列名。下约显法。衔物坚中初约喻显法。
如魔王下引昔证成。前问次答。自下第三
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重显向前释名
中义有两问答。就初问中迦叶初先进退两
定。为先得道名须陀洹。为初果故名须陀洹。
下就设难。若先得道名须陀洹。苦法忍时何
故不得名须陀洹。若以初果名须陀洹。外道
之人先断烦恼至无所有得那含时何故不名
为须陀洹。此举超越那含为难。云何超越。斯
陀那含并有超义。有人凡时依世净禅作六
行观断欲界结五品尽来入见谛道。至第十
六道比智时犹故名为次第须陀。若断六七
八品尽来入见谛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不
作须陀。超证第二斯陀含果。斯陀含人所
断烦恼先已断故。断欲结尽至无所有后入
见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时不作须陀及斯陀
含。超证第三阿那含果。那含所断先已尽故。
超越如是。云何作难。若次第人至第十六道
比智时以初果故名须陀者。彼超越人先断
欲尽至无所有入见谛道。至第十六道比智
时亦初得果。何故不得名须陀洹而名那含。
下佛答之。以初果故名须陀洹释去初难。良
以初果名须陀故。苦法忍时未是初果。是故
不得名须陀洹。如汝问下释去后难。先牒门
辞。下对辨释。释意如何。明初果人名须陀洹
超越那含超证第三非初果人。是故不得名
须陀洹。文中初言以初果故名须陀洹正答
其问。是人尔时具足八智及十六行辨初果
相。四法四比是其八智。苦无常等是十六行。
是人但于现在道下为一行观。未来傍于十
六增明名具十六。迦叶下复重执为难。越超
那含亦具八智具十六行。何故不名为须陀
洹。下佛对之。明唯须陀得为初果故名须陀。
彼证第三非是初果不名须陀。文中偏对次
第那含辨释须陀为初果义。超越那含一向
不论。彼非常行之次第故。于中文二。一就行
修明初异后。二须陀洹缘四谛下约对境
明初异后。前中初先明初异后。阿那含人则
不如是彰后异初。是故下结。初异后中明须
陀洹舍凡入圣舍向得果故名初果。于中先
分十六行别。次分八智。后约此二解释须陀
为初果义。初中先分有漏十六以为二种。有
二举数。共与不共列其二名。是义云何。彼十
六行约界上下有三十二。于一一行重观名
共单观不共。为辨此义须明煖等四心差别。
于彼上下三十二行止观来去多心观察名之
为煖。多观未明名煖方便。多观分明名煖成
就。于一一行止观来去以渐略之。乃至于彼
一一行下各一心观名之为顶。二心观前名
为方便。后一心观名为成就。此一心观与后
忍中初观相似。如增上忍似第一法。于一一
行各一心观名忍初心。更复从后向前略之。
乃至最后唯缘欲界苦下一行名之为忍。欲
界苦下二行观前名忍方便一行名成。于前
忍心末后所缘重一心观名世第一。问曰善
行多应弥好何故须略。如迦旃延阿毘昙云
譬如富人欲适他土患其财多转以易钱。犹
嫌钱重转以易金。犹患金重以金转易大价
宝珠持至他方。行者如是。欲入出道患彼有
漏多行烦开故渐略之。此四阶中初二重观
名共十六。后二单观名为丕共。下分无漏
有二举数。向得列名。于彼见道十五心中所
观名向。道比智时所观名得。道比智心单缘
一行云何得有十六行别。释言彼现虽缘一
行未来傍于十六增明。故得果时亦具十六。
次论八智。有二举数。向得列名。向果八者。见
谛道中唯有四法及三比智。何处有八。向有
近远。见谛道前四现忍心学观四谛名为远
向。此十智中一等智摄。见谛道中复有七智
合为八耳。问曰向前十六行中向果十六不
摄有漏。向果智中何义通摄。释言向前十六
行中有漏无漏两处别论。故向果中不摄有
漏。此八智中有漏无漏不别宣说故通摄之。
何故不别。彼见道前唯一等智更无异义故
不别说。得果八者。得果之时舍见道中无漏
七智更起新得。得彼七智通以为果。并道
比智合为八矣。前远向中有漏等智得果不
舍亦无新得不摄为果故但有八。下约前二
解释须陀为初果义。是须陀人舍共十六得
不共十六。舍向八智得果八智。故名初果。
此文略小。若具应言舍共十六得不共十六。
舍有漏十六。得无漏十六。舍向十六得果
十六。舍向八智得果八智。准初类后中间
可知故略不举。舍共十六得不共者。不行名
舍。非得断舍。舍向八智得果八者。向果八
中初一等智入圣道时不行名舍。与前舍共
十六相似非得断舍。余之七智证初果时得
断名舍。前一等智舍而不得。后七无漏舍而
更得。通道比智合为八耳。上来一段明初
异后。阿那含人则不如是彰后异初。次第那
含不如须陀舍共十六得不共等。是故不得
名为初果。非初果故不名须陀。是故下结。就
始结之。是须陀人是初果故偏名须陀。文相
如是。又更分别前三果人各有二向。一者共
向。二者不共向。见道之心通向三果名为共。
向。次第之人入见谛道向须陀洹。先断欲结
六品尽者入见谛道向斯陀含。欲结尽者入
见谛道向阿那含。故名共向。煖等四心偏向
须陀。须陀果后进断欲结乃至第六无碍道
来偏向斯陀。斯陀果后进断欲结乃至第九
无碍道来偏向那含。名不共向一切莫不皆
修煖等趣入见道。何故见道偏名共向。煖等
四心不名共向偏向须陀。释言见道印证超
越斯陀那含。先所修得结尽无为故通向之。
煖等四心未能而证。是故不能向余二果偏
向须陀。义既如是。彼次第人具依须陀。共
与不共二种向后而得圣果故名须陀。彼超
越人唯从须陀不共向后而得圣果。不从须
陀共向得果。是故不得名须陀洹。彼超越人
入见谛道但得名为超越家向。不得名为须
陀向故。前约行修明初异后。下约境论须
陀洹人缘于四谛明初异后。那含缘一彰后
异初。于四谛中趣缘一种断欲界结不同须
陀。此亦辨其次第那含不论超越。彼非常行
之次第故。是故下结。上来广辨。以是义下
结法同喻。下第十三明观已行。初略标举。
系心修行辨其行相。如彼[鱼*昔]鱼彰法同喻
下第十四明行已住。先略标举。行已后住谓
阿那含以为一门。得食已住复为一门。下广
辨之。先广初门。劫广后门前中有三。一开合
辨相。二欲色众生有二业下依前广释。三迦
叶白中般利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初中有四。一通就上下宣说二种。二就色界
已上说五。三通就上下说七。四偏就无色说
二说三。就初段中有二举数。下辨可知。第
二段中先举后列。言中般者论释不同。依如
成实舍欲界身向色界去中间受身而得般故
名为中般。彼论不立中阴身故。此及毘昙舍
欲上升中阴身中而得般故名为中般。无别
受生受身般者。余处名为生般那含。与行无
行同在一处。随义分异。异相如何。经论不同。
凡有三别。依如毘昙舍欲上升至色界中随
在何处最初受身。于此身中初生得般名为
生般。即此生中有利根人观察十六圣行得
般名为行般。又复观察苦集及道有为之行
而得般故亦名行般。即此生中有钝根人修
习有漏等智断结。不观十六圣行断结。如此
得般名无行般。又设观谛但观灭谛无为胜
法方能得般名无行般。此后二人皆悉尽寿
方始得般不同初人。此三人中生般最利。行
般为次。无行最钝。若依成实生般同前最为
利根。无行为次。是人自知定得涅槃不勤行
道尽寿得般名无行般。行般最钝。精勤行道
尽寿得般名为行般。此经所说受身般者同
成实中行般那含。精勤行道尽寿得般名受
身般。此中行般与成实中生般相似。精勤行
道不至寿终而得涅槃名为行般。此中无行
与成实同不勤行道尽寿得般名无行般。上
流般者色界已上随在何处二生已后而得般
者名上流般。于中细分乃有四种。一上流般。
次第受身至广果天而得涅槃。二者乐慧。至
广果天不得涅槃生五净居。三者乐定。至广
果天不得涅槃生无色界。四不定般。未至广
果中间得般。此四通说以为上流。自下第三
通就上下说七。先说六种。前五如上。加一
现般。就现般中细分有二。一直现般。现依凡
身修得那含终至涅槃。二转世现般圣人身
上经生已后修得那含终至涅槃。于中有四。
一须陀果上经生得般。二斯陀行中经生得
般。三斯陀果上经生得般。四那含行中经生
得般。是故转世四处而来。旧言转世三处来
者其言谬耳。次增说七。于前六上加无色般。
此无色般与上流中乐定何别而须别论。释言
不同。彼乐定者从广果去。此无色般从欲界
去经生无色。故须别论。如成实中宣说十一。
现般为一。转世为二。中般为三。生中三人通
前为六。乐定乐慧通前为八。信脱见到及与
身证通前十一。前八可知。于前八中钝名信
脱。利名见到。得灭尽定名为身证。彼十一中
略无上流及不定般。自下第四偏就无色说
二说三。此与向前无色界般有何差别而须别
论。释言不同。前无色般从欲界去初生无色。
此下所论是无色中经生已后上行般者。与
前不同故须别论。文中初先辨明其果。复有
二下辨定其因。果中初言行般涅槃复有二种
标别举数。无色界中上行得般故名行般。非
前五中第三行般。五中行般下文别释。此上
行般准因有三。文举两边且言二耳。二身四
身别其名字。受二名利受四名钝辨释其相。
是义云何。无色界中有四空处。那含于中终
不重生。若从欲界生四空处一身得般名无
色般。若从初禅乃至广果生四空处一身得般
名上流中乐定那含。此前二人生无色界一
身不得二身已后方始得般名上行般。于中具
论受二身者名之为利。三身名中。四身名钝。
今举两边中略不说。因中有其两种二法。初
一二法是中品因。后一二法是前利钝两品
家因。是义云何。具精进定受于二身。互无一
边受于三身。进定并无方受四身前二法中
先举后列。勤修观解名为精进。定心难现名
不自在。懈怠有定翻前可知。后二法中先举
后列。上来第一开合辨相。自下第二依前
广释。但解向前五种那含。先解中般文别有
三。一约业辨中先举二业。作受列名。造缘初
起名为作业。为爱所润能生后果名受生业。
下约显中中涅槃者有作无受故中涅槃。二
约处辨中舍欲界身未至色界以利根故于中
涅槃。三约心辨中先举四心。次列四名。初言
非学非无学者是受生心受中阴生。言学心
者是无漏因。言无学者是无漏果。后言非学
非无学者是命终心舍中阴身。如杂心说罗
汉报生心及与威仪意。随顺心灭故趣向般
涅槃。下约此四明中涅槃。先问次辨。四中后
二是涅槃心。初二即非。无学之心证有余灭。
非学无学入无余灭。是故后二名涅槃心。是
故下结。下次解受身。初先正辨。迦叶言下
问答重显。前中初先辨其二业。次明其人依
叶受身。后明其人依身得般。此与成实行般
相似。下重显之。先问后答。文显可知。次解
行般。常修行道并以有为三昧之力能断烦
恼不尽受命入于涅槃名为行般。此与成实
生般相似。次释无行。是人懈怠解无行义
三昧力故尽寿得般名无行般
次解上流。于中先明退上生下。流有二下从
下向上。先举二流。次列其名。退上善法而生
下结名烦恼流。又断下结生。上烦恼亦得名
为烦恼流也治道渐增名为道流。下约道流
解上流义。初至四禅亦复如是明广果下上
流之义。复有二下明广果上上流之义。于中
有三。一略分二人。二如是二人一乐已下辨
因显果。三是名下结别其相。初段可知。第
二段中文复有四。一明乐定乐慧之别。先辨
所乐。后显所入。二明薰禅不薰禅异。如是二
人。一者修禅有五阶。差二者不修略以标举。
下重辨其五阶修相。先问次列。后约论果。
是义云何。此人修得四禅定已先薰四禅。先
入四禅无漏心中。次入四禅有漏心中。后入
四禅无漏心中。是一一中多心相续以渐略
之。乃至一一各别二心名为薰禅。方便道成
各别一心名薰禅成。成中合有五重往来。有
十五心。十心无漏。五心有漏。次薰三禅。次二。
次初。作法同前。此五番中初番为下。第二为
中。第三为上。第四上中。第五上上。第四禅中
修下便罢生无烦天。此名少广。至中便止生
无热天。至上便休生善何见。至上中者生善
见天。至上上者生阿迦尼吒。此名无小。若不
退者欲界命终径生五净。以下三禅爱结尽
故所以不生。四禅有爱是故往生。如此生者
不名上流。若有退者于下三禅乃至广果后
还断结重修薰禅方生净居。如此往者方名
上流。此第二竟。三重明乐定乐慧之相。一乐
论义是乐慧也。二乐寂静是乐定也。乐静无
色乐论五净约因显果。四重明薰禅不薰禅
异。与前何别而复更论。前是初薰。此是退后
生上重薰。复二总举。薰与不薰列其二名。
薰义如前。薰入五净不薰无色约因显果。尽
寿而般明无中灭。上来第二辩因显果。自
下第三结别其相。是名上流是总结也。下彰
其别。欲入无色则不能得五阶修禅。若修薰
禅则呵无色为是定别。上来第二依前广释。
自下第三有难解者问答重显。重显向前中
般那含。初问次答。后明中般上中下别。问中
初言中涅槃者则是利根何不现在入涅槃者
就时征问。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则无就
处征问下佛答之。先答初问明有三缘现在
不得。一四大羸劣不能修道故不现得。二资
具少故不现得。初先正辨。我昔已下引事证
成。无量众生应入已下总以结之。三有众生
乐多教化故不现得。如汝问下答其后问。先
牒后释。有四复次。一约内外因缘分别。欲界
烦恼因缘有二总以标举。内外列名。使性为
内。尘境为外。以欲界中有外可厌故有中般。
上界无彼外缘可厌故无中般。二约色欲二
爱分别。先举次列。着外五欲资生之具名为
欲爱。爱着女色名为色爱。欲界地中有此可
厌故有中般。上界无此故无中般。三约悭等
麤过分别。欲界有其悭贪瞋妒无惭愧等可
以厌恶故有中般。上界无此故无中般。第四
约其心性分别。欲界性健故有中般。得四果
故。上界不尔故无中般。前问次答。下次明
其上中下别。先举次列下辨可知。前广那
含。下次广上得食已住。喻以错鱼得食已住
牒举前喻。是人亦尔约之显法。云何下释。有
六复次。一上界受身故名已住。二不受欲界
一切趣身故名为住。此二就果。下四就因。三
断无量结少在名住。四终不造共凡夫事故
名为住。五自无畏令他无畏故名为住。自无
罪恶故自无畏。不恼害他故他不畏。六能远
离色欲二爱及悭贪等故名为住。下次明其
罗汉辟支菩萨及佛以为俱行到彼岸义。到
彼岸者喻罗汉等略举其人。下辨其相。如龟
俱行牒举上喻。下约显法。于中先明护根如
龟。先问次辨。是故下结。下明其人似龟俱行。
水喻世间陆喻出世出其行处。下明俱行。能
观烦恼如龟行水。到于彼岸如龟行陆。是故
下结。前分七人。下明有性。先举其喻。后约
显法。如恒河中七种众生虽有龟鱼不离于
水是举其喻。不离水性非是不离河中之水。
河中之水喻于生死。众生水性喻于佛性。为
是须别。下约显法。如是微妙大涅槃中合恒
河也。阐提至佛合七众生。虽有异名合前虽
有龟鱼之名。不离佛性合不离水。下重辨之。
是七众生总牒七人。若善法者别牒信善求
有凡夫。并牒信善求出凡夫。若不善者别牒
最初常没阐提。若方便道别牒五停至世第
一七方便人。若解脱道别牒苦忍乃至须陀。
若次第道别牒斯陀乃至那含。若因别牒罗
汉辟支及上菩萨。是佛因故。若果牒佛。亦可
若因牒三乘因。若果牒彼三乘之果。悉是佛
性就之论理。是名如来随自意语结以显深
自下第三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
重显向前到彼岸义。前言罗汉乃至诸佛到
于彼岸。其岸未彰故下辨之。到复未显故下
须释。先论彼岸。后彰其到。前中迦叶初问起
发。于中先问大乘彼岸。有因有果无因无果
泛立道理。涅槃名果常故无因举佛上言。如
来于前师子品中广明涅槃是果无因。故今
举之。下就设难。若无因者云何名果。为此难
者欲使如来辨因显果令人修证。下复问其
小乘彼岸。亦名沙门举小乘因。名沙门果举
小乘果。下问云何。征问欲使如来具辨令人
修证。下佛答之先对初问明大涅槃有因故
果非全无因。是中为明涅槃有因。乘举一切类
以显之。先举七果。次列七名。下广辨果约之
显因。就第四门余残果中得第三身延年益
寿是其果体。下明远因。复言即是延年益寿。
谓衣食等能延年者能益寿者说为远因不论
寿体。第七门中先辨果体。即是涅槃离一切
恼。下约辨因。三番论之。一总相分别。一切善
法是涅槃因。二近远分别。先举次列后辨可
知。三生了分别。于中先举世间生了。次约论
出。出世亦有生了二因。下辨其相。三解脱门
三十七品为一切恼不生生因亦为涅槃作了
因者。望方便果说为生因。方便之果能灭烦
恼故令一切烦恼不生。能灭烦恼使不生故
体是有法。从因修起故三解脱三十七品能
为彼果而作生因。非是直望数灭无为而说
生因。即前生因能了性净涅槃之果说为了
因。是故下结。下答后问。辨明小乘所到彼
岸。于中初先牒问略辨。先牒问辞。次辨。后结
迦叶言下问答重显。先问何缘八正道者
名沙门那。下佛为解。其沙门那正翻名息息
众过故。从斯得果名沙门果。文中三番。一能
息乏名沙门那。沙门名乏举其所息。为业烦
恼驱驰六道所以名乏。那者名道举其能息。
此出那体非解那义。那义名息。故五度中阿
那出息般那入息。如是道者断一切乏正解
那义。断一切乏故名为息。下牒结之断一切
道牒前能断一切乏道。以是义者以是圣道
断乏义故。名八正道为沙门那从斯得果名
沙门果。二能息恶名沙门那。如世乐静亦名
沙门举世名义。此名略少。若具应言乐静息
乱名沙门那。如是道者亦如是下约之显法。
三息下为上名沙门那。如世下人能作上人
是名沙门举世名义。如是道下约之显法
前解彼岸。下释到义。于中先明小乘到岸菩
萨佛下明大到岸。小中先明罗汉到岸。后
论辟支。罗汉到中义别三番。一约沙门及沙
门果解释到岸。罗汉修前沙门之道得沙门
果名到彼岸。二约五分法身明到。初举次列
下释后结。三约四智解释到岸。四智之义广
如别章。此应具论。文中初举。次广辨释。我生
已尽依毘婆沙是断集智。依胜鬘经是断苦
智。文中初言永断三世生因缘者明其因亡。
亦断三界五阴身者彰其果丧。准毘婆沙举
其显前。若准胜鬘举前显后。梵行已立依
毘婆沙是修道智。若依胜鬘是证灭智。文中
初言所修梵行已毕竟者彰其因圆。又舍学
道明其果极。准毘婆沙举后显前。若依胜鬘
举前显后。所作已辨依毘婆沙是证灭智。依
胜鬘经是修道智。文中初言如本所求今已
得者明其果极。修道得果彰其因圆。准毘婆
沙举后显前。若依胜鬘举前显后。不受后有
依毘婆沙是断苦智。若依胜鬘是断集智。故
胜鬘云所断烦恼更不受后名不受后。文中
初言获得尽智明其因亡。无生智者彰其果
丧。准毘婆沙举前显后。若准胜鬘举后显前。
前举次释。以是下结。下解辟支到彼岸义。如
前罗汉辟支亦尔。下次明其大乘到岸。菩
萨及佛具六波罗蜜名到彼岸举因显果。是
佛菩萨得菩提下约果显因。先辨后释。文显
可知。从如恒河至此第一广明七人悉有佛
性。自下第二诫劝舍着。于中有二。一举信
谤诫劝舍着。二佛性不名一法已下明性唯
是佛随意语诫劝舍着。前中初先广显谤相
令人舍远。若言阐提未生善下举谤显信令
人习学。前明谤中文别有三。一约七人行修
得失以显谤相。二约七人通局之义以显谤
相。三明前二起谤所由。就初段中别有三句。
一明七人不修之失。不修身等即能造作五
逆等罪常没三涂故名为失。二明七人行修
之得。近友闻法思惟修学得到彼岸故名为
得。三约显谤。良以七人不修身等常沈没故。
言一阐提定得菩提是名染着。又以七人近
友闻法思惟修行到彼岸故道言阐提一向不
得无上菩提是名虚妄。第二段中先明七人
通局之义。始终通论一人具七。前后别分七
人各一。下约显谤。于中初就菩提明谤。次就
圣道。后就佛性。就菩提中良以七人各别一
故心口异想言一阐提定得菩提谤佛法僧。
现未得故。内心乖法名为异想。口言乖法称
曰异说。又以一人具足七故说言阐提不得菩
提是亦名为谤佛法僧。当来得故。就圣道中
良以七人各别一故说言八道凡夫所得谤佛
法僧。现未得故。又以一人具足七故道言八
道非凡夫得是亦名为谤佛法僧。以当得故。
就佛性中亦以七人各别一故有人说言凡夫
众生有佛性性谤佛法僧。现未证故。亦以
一人具足七故道言众生定无佛性是亦名为
谤佛法僧。当必得故。自下第三明谤所由。
由无信解是故我说二种人谤略以标举。不
信不解列其二名。若人信心无有慧下彰此
二人生过不同。有信无智增长无明。有智无
信增长邪见。不信之人瞋恚心下明俱起谤。
不信之人瞋恚故谤。无智慧人不解故谤。是
故我下结成昔说。上来明谤。自下第二举
谤显信。文别有四。一就菩提反举其谤。若
说阐提未生善根便得菩提是一谤也。若言
阐提舍一阐提次于异身则得菩提是二谤
也。二就菩提翻谤明信。若说阐提生善不断
后得菩提不名为谤。三就佛性反举其谤。于
中初明说有成谤。谓说众生有其报佛果德
佛性常乐我净不作不生恼覆不见当知是人
谤佛法僧。下复明其说无成谤。说阐提人无
法佛性犹如兔角从方便生本无今有已有还
无是亦名为谤佛法僧。亦可前说众生身中
已有果体所以成谤后说无因所以成谤。四
就佛性翻谤明信先举所说后结不谤。前中
四句。初言非有如虚空等简是异非。解有两
义。一约佛性因果分别。非现有果如彼虚空。
非现无因如彼兔角一向全无。二约法报二性
分别。非现有其报佛体性如世虚空本来有
体。非现无其法佛之性如彼兔角本来无体。
如上文中说法佛性不如虚空不可得见。说
报佛性不如兔角不可得生。此中所说与前
左右。二何以下辨非异是。解亦有二。一约佛
性因果分别。虚空常有不如佛性果非本有。
兔角恒无不如性因非是本无。二约法报二
性分别。虚空常有不如报佛性非本有。兔角
恒无不如法佛性非本无。此前一对。三是故
下正辨道理。解亦有二。一约佛性因果分别。
是前不同虚空等故本来有因而无其果。二
约法报二性分别。是前不同虚空等故本来
但有法佛性体无报佛体四有故破下约是破
非。佛性有故破他说性无如兔角。佛性无故
破他说性有如虚空。此后一对。前举所说。如
是不谤结成信义。前举信谤诫劝舍着。下
明佛性。佛随意语余人不知诫劝舍着。于中
四句。一明佛性不定一法乃至万法一切皆
是。二明此等或因说果或果说因。三结此说
是其如来随自意语。四明如来随意语故名
如来等。如来外国名为多陀阿伽度阿罗呵者
此名应供三藐三佛此翻名为正真正觉
目下第六约就虚空辨性同异令舍邪解。良
以上来数说佛性犹如虚空。人谓全同故须
辨异。次前说性不如虚空。人谓全别故须
说同。文中初先明性似空。迦叶白言如来佛
性非三世下彰性异空。前中迦叶先问起发。
如佛所说性如虚空云何如也。下佛为辨。先
辨后结。辨中有三。一明佛性非三世摄如似
虚空二非内外如似虚空。三无罣碍如似虚
空。前中初言空非过去未来现在佛性亦尔
略辨同义。善男子下广显同义。于中有四。一
广明虚空非三世摄。二佛性亦尔辨法同喻。
三虚空无故非三世摄结前第一。四佛性常
故非三世摄释前第二。初中复二。一正明虚
空非三世摄。二以空无下破有显空成非三
世。前中先别。后总结之。别中初言空非过去
略以标举。何以下释。无现略解。下重显之现
起之法缘离谢往可说过去空无现起故无过
去。无现略举。何以下释。无未略解。下重显
之。未来之法从缘始集可名现在。空不如是
故无现在。无未略举。何以下释。无现过去对
问略解。下重显之。若是现起谢往之法未起
未谢说为未来。空不如是故无未来。以是下
结。自下第二破有显空成非三世。以诸外道
说空为有故须破之。有即三世所以须破。以
空无故无有三世正辨其无。不以有故破有显
无。次喻后合。无物是空释成无义。上来广
明空非三世。佛性亦尔辨法同喻。虚空无下
结前第一。佛性常下释前第二。佛性常故非
三世摄略明佛性非三所以。如来已得菩提
已下就人显之。佛得果时证穷性实知性本
来常寂不动。故所有性。一切佛法常无变易。
以是义下结法同喻。自下第二明非内外
如似虚空。虚空无故非内非外明喻似法。佛
性常故非内非外辨法同喻。自下第三明
无罣碍。如是无碍名为虚空明喻似法。如
来得已一切无碍辨法同喻。亦以如来得菩
提时证穷法实见一切法平等无碍故就论之。
故言佛性犹如虚空结法同喻。上来三番广
明如空。以是下结。以是三义似空因缘我说
如空。下次辨异。文别有四。第一迦叶征喻
同法令空是有。二佛为辨异。第三迦叶举喻
类空令空是有。四佛重辨异。初中如来佛性
涅槃非三世摄而名为有举法类空。虚空亦
非三世所摄何故非有征空同法下佛为辨。
明涅槃等有处无故对无说有。虚空之体无
处不有是故不得对无名有。于中初先辨法
异空。为非涅槃名为涅槃为非如来名为如
来为非佛性名为佛性略以标举。下广释之。
先解涅槃。初问后释。一切烦恼有为生死非
是涅槃。为破如来有为烦恼非涅槃故宣说涅
槃以此为有。次释如来。先牒后解。阐提乃至
辟支佛等非是如来。为破此等非如来故宣
说如来以之为有。下解佛性。先牒后释。墙壁
瓦石无情之物非是佛性。为简此等非佛性
故说性为有。性有二种。一能知性。谓真识心。
此真识心众生有之外法即无。故上说言夫
佛性者谓众生也。又妄心处有此真心。无妄
心处即无真心。故上说言凡有心者悉有佛
性。二所知性。所谓有无非有无等一切法门。
此通内外不唯在内。今此所论约初言耳。一
切世间无非虚空对于虚空辨空异法。一切
世间无有一处而无虚空知复对何说空为有
第三迦叶举彼四大类空令有。云何为类。
若佛宣说世间无有一处无空不得对无说空
为有。世间色处悉有四大。亦无有处而无四
大无无可对。亦应不得说大为有。世间无有
无四大处可以形对而犹得名四大为有。世
间虽复无处无空可以形对何为不得说空为
有。迦叶此言如来不答何故不答。以非问故
云何非问。世间空处则无四大。对彼无故说
大为有。无有一处而无虚空。知对何无说空
为有。为是不答
自下第四如来重复对上初问简法异空。若
言涅槃。非三世摄虚空亦尔是义不然牒以
总非。何以下释。释中有三。一明法异空。
二虚空性下明空异法。三是故我说佛性常
下总结其异。就初段中涅槃是有总明异空。
下别显之。为智所照名为可见。为心契会
名为可证。具足平等法门之身及不思议变
化之身故云是色。可为行者寻求趣入名为
足迹。可以言论称曰章句。体备万德称之
为有。德状殊分说之为相。为心攀历故曰
名缘。众圣同趣名归依处。离世纷动说为
寂静。体无闇障名曰光明。永绝危怖称曰
安隐。究竟所到故云彼岸。是故得名非三世
摄总以结之。自下第二明空异法。空无是法
是故名无明空是无。若有离下破有显无。先
破其有却显其无。以诸外道计空为有故先
破遣。于中合有十一复次。初一约就非色心
法破空是有。次一约心破空是有。后九约色
破空是有。初中若离如是等法更有法者举
他所立。谓离向前涅般之法。应三世摄以理
征责。虚空若同是有法者重牒所立。不得非
是三世所摄以理遮责。第二约心破空有中。
世人说空名无色等举他所立。即心数者征
同心法。若同心下征为三世。若三世下征为
四阴。是故离下结成无空。就后九番约色
破中。初破虚空体是光明。二破物住处以为
虚空。三破空次第。第四破其空实等三以为
虚空。五破空可作。六破无碍处以为虚空。七
破虚空与物共合。八破指住处以为虚空。九
破虚空为物所依。初中外道言空是光举他
所立。若是光下征令是色。虚空若下征令无
常。是无常下征为三世。若三世下以是三世
征为非空。亦可说下立空为常。翻破前执虚
空是常。便非三世乃至非色。云何外道说为
光明。就其意解说空为常。未可专决故云
亦可。第二番中人言虚空即是住处举他所
立。若有住下征为色法。而一切下征为无常。
三世所摄征为三世。虚空亦下明空是常三
世不摄。翻破前执常非三世即非色法云何
言处。若说处下结以显非。第三番中复有
说空即是次第举他所立。如去墙壁空相渐
现名为次第。若是次下征为数法。若可数下
征为三世。若三世下征为无常。第四番中夫
虚空者不离三法举他所立。一空二实三者
空实列他所立。有人宣说无物之处是虚空
界是故言空。复有人言物住之处是虚空界
是以言实。有云并是故言空实。下就破之。若
言空是牒举初句。空是无常征以显非。何以
下释。实处无故所以无常。若言实是牒举第
二。空亦无常征以显非。何以下释。若空实是
牒举第三。空亦无常征以显非。何以下释。二
处互无故是无常。是故已下结空为无。第
五番中如说虚空是可作法举他所立。如说
去等辨他所立。一切作下征令无常。于中初
法次喻后合。第六番中世说法中无罣碍处
名为虚空举他所立。于一法所为具为分进退
征定。下对破之。若具处有余处则无破其具
边。若分有下破其分边。若分可数是一过
也。可数无常是二过也。第七番中先举他
说总非不然。说空无碍与有共合是一门也。
复言在物如器中果是二门也。此二皆非故
曰不然。何以故下释以显非。先破初门。若言
并合即有三种征定所立异等列名。空静物
动两聚一处名异业合。如鸟集树类以显之。
鸟喻物业。树喻空业。空物俱动两聚一处名
共业合。如羊相触类以显之。物前空缩物退
空进故说如似两羊相触。有说此物先与空
合彼物亦先与空共合。两合同聚已合共合。
是义云何。如树先与虚空共合。鸟复先与虚
空共合。鸟来上树则得名为已合共合如是
一切。如二双指合在一处类以显之。下就破
遣。若异业合牒举初门。则有二分定其二业。
初业空业列其二名。下就破之。于中有二。一
以合破常。二若言虚空是常已下约常破合。
前中初言若空合物空即无常是一破也。同
物无常方名为合不同无常不名合故。若物
合空物即不遍如其不遍是亦无常是二破
也。此义云何。物业不遍将不遍物与空共合。
空随有物亦应不遍。以不遍故空应无常
就下约常破合之中。若言空常与动物合是义
不然举以总非。何以故下释以显非。若空是
常物亦应常明物有其同空之过。物若无常
空亦无常明空有其同物之过。若言虚空亦
常无常遮其并立。前人被征喜立两义故举
以非。虚空一法云何是常。复名无常以有此
过是故不得说空合物。次破第二共业相合。
先牒总非。何以故下释以显非。虚空名遍直
立道理。若与业下征有齐空令有亦遍。若是
遍下征令齐遍。若一切下征令齐合。不应说
下责其分合。下破第三已合共合。先牒总
非。何以故下释以显非。于中初法次喻后合。
法中先无后方合者明其共合无常所以。先
无后有是无常者正明共合有无常过。是故
已下结破共合。喻合可知。此初门竟。次破
第二空住物中先牒直非。何以故下释以显
非。于中先就无器时破。如是虚空先无器时
住在何处责其住处。若有住下明有住处虚空
即多。彼空住处先有虚空如有器中所盛虚空
在彼住是以言多。如其多下以多破常。有多
有少云何名常。云何言遍以多破遍。此处遍
多何得言遍。下复就其有器时破。若使虚空
离空有住举其处破。器中之空未有器时余
空处住。器起之时舍本空处来器中住。是故
名为离空有住。有物亦应离虚空住将有类
破。世间有物先依空住。余物起时亦应舍空
余有中住。世间有物无有能得离虚空住。虚
空亦尔。云何而得舍本空处来有中住。是故
当知无有虚空结空为无。下第八番破指住
处以为虚空。与前第二物住之处名为虚空大
况相似。破法不同故须更论。若有说言指住
之处名为虚空举他所立。当知已下征令无
常。何以下释。于中初明指住之处名为空故
随指有方。一切常下明有方所必是无常。于
中先明常法无方。以有方下明有方故必是
无常。若无常下明是无常不离五阴。要离已
下明非五阴是无非有。下第九番破彼虚空
为物所依。于中有三。第一泛明依他住法悉
是无常。举此为显所依之法是无常矣。二譬
如下举本显末。明其所依是无常故能依无
常。于中四对。一草木依地。二地依于水。三水
依于风。四风依虚空。为显第四举余类之。一
一对中皆初明其末来依本。后就本中辨明
无常类显于末。是中宣说虚空无常令风无
常从他意说非佛自义。论佛自义虚空无法
不为物依。三若无常下以空无常破常破遍。
此乃反难非显正义。若论正义空是常遍则
非无常。非无常故非物所依。上来合有十
一复次破空是有。虚空无故非过去下显空
是无。先法后喻。前第一段明法异空。次第
二段彰空异法。下总结异。法异空故我说佛
性常非三世。空异法故无非三世。断三世
因名断善来明佛能知佛性五阴化生信解
自下第二明佛能知法相五阴化起治行。于
中麤二。一知染阴。二知净阴。细分有四。一知
染果谓凡五阴。二知染因谓业烦恼。三知净
果谓佛五阴。四知净因所谓圣道。具知此相
名知诸阴。文中有三。一知常无常二种果阴。
二迦叶白云何色从烦恼生下辨因显果。三
迦叶白如佛所说三漏已下广论其因。前中
初明生死五阴。迦叶白佛智者即是菩萨已
下明佛五阴。初中有四。第一如来略明自
己不与世诤。二何以下显不诤相。说有说无
皆同智者故曰不诤。三迦叶言下显向初段
不诤所由。先问后辨。辨中初举次列十名。此
十与前师子吼中修十相似。信戒近友正与
前同。内善思惟前名寂静。精进正念亦与前
同。是中智慧前为第十此为第七。正语乐法
亦与前同。怜愍众生前名惠施。如是下结。四
迦叶白下显前第二说有说无先。问后辨。文
显可知。自下第三明佛五阴。先问后答。问中
初先定其智者。即是菩萨一切圣人。下就设
难。难有四句。一责佛不同世智说有。世智说
阴有其无常苦空无我。如来云何不同其说
乃说佛身常恒无变。二责佛不同世智说无。
世智说阴无常乐等如来云何说言是有。三
责佛不与世诤之言。作如是说云何不诤。四
责佛远离颠倒之言。于中四句。一以理明佛
远离三倒。二列三名。三应说下明佛离倒应
说佛色是无常等。四今乃下以佛说常征破
离倒。下佛答中初明凡色从烦恼生彰其智
者说有无常苦空所以。后明佛色远烦恼成
彰已宣说常恒所由
上来明果。自下第二辨因显果。于中有四。一
明凡佛二种阴因。二明得果。三结法属人。四
结答上问。前中先明凡夫阴因。初问起发。云
何为色从烦恼生且问色阴。余类可知。下佛
为辨。烦恼有三总以标举。欲有无明列其三
名。智者应下明佛阴因。于中有五。一直观
漏因。二明须观因。三观漏果。四观漏轻重。
五修道断漏。初中有四。一观漏过。二教生厌
想。三教修断意。四因修能。初中复四。一略
观漏过。智者应观三漏过患。二所以下略明
观益。知罪过已能远离故。初问后辨。辨中先
法后喻可知。三如人将下对向初段重显漏
过。先喻后合。喻中如人喻彼三漏。漏盲喻凡
夫。盲无慧目惑起牵之至生死处名为将盲
至棘林中。惑性无常起已谢往名舍之还。亦
可此惑性成在心暂起牵人还入性中名舍之
还。凡无慧目处苦难脱故言盲人于后难
出。假设得脱众苦备经故言设出身体坏尽。
下合显过。凡合盲人。不见漏过合其盲也则
随顺行合前被将至棘林中。四如其见下对
前第二明知利益。见则远离知过报微略明
知益。有四人下广显知益。于中初先泛举四
人。次列四名。若人能下约就此四明知利益。
能观烦恼作受但轻对一二三以劝观过。自
下第二教生厌想。智人作念我应远离已起
过中生心欲离。又复已下未起过中制意不
作。何以下释。自下第三教修断意。句别
有四。一念修有益。我若修道当因是力破坏
诸苦。二是人观下由前思念令惑轻薄。三既
见下由惑轻薄心生欢喜。四复作念下知道
力大决意修习。自下第四因修得离。初离烦
恼。后明离苦。上来第一直观漏因。是故我
于经中说等举昔所说明须观因。是前观漏
有利益故我说应当观漏及因。何以下释。于
中无明下观之失。先问后辨。后明观益。先问
后辨。辨中初法次喻后合。自下第三次观
漏果。于中初先结前生后。知从善下正观漏
果。观果报下明观利益。自下第四观漏轻
重。于中初先结前生后。观轻重已先离重下
随知渐断。智者若知烦恼因下是第五段修
道断漏。于中初法次喻后合。上来广辨凡佛
阴因。自下第二明因得果。初言若人能知
烦恼烦恼因等明向后段佛因得果乘言便
故。若不能下明上初段凡因得果。自下第
三结法属人。初知烦恼烦恼因等结前无漏
得果属佛。先结属佛。后就明常。不知恼下结
上有漏得果属凡。先结属凡。后就其人明阴
无常。自下第四结答上问。迦叶向前责佛
所说不同智者。并责如来不名不诤。佛今答
之。先定智者谓佛菩萨。一切圣也下约之
答问。菩萨诸佛说是二义我亦如是明已所
说同诸智者。谓说上来凡夫五阴从烦恼生
是无常苦。诸佛五阴不从恼生是常乐我名
为二义。是故我说不与世诤。结成已说不与
物诤。上来第二辨因得果。自下第三广辨
其因。于中偏明无漏之因有漏不说。文别有
五。一修道断漏。二迦叶白云何名为清净行
下辨出道体。三有漏法亦复能作无漏因下
彰道分齐。四若有知根知因已下明摄道法。
五迦叶言毕竟即是涅槃已下明趣道仪。亦
名修习趣道方便。前中初先断除烦恼。次明
断业。后明断苦。断烦恼中初断漏体。观受知
是漏近因下断漏因缘。前中有四。一观漏体。
二观漏因。三观漏果。四修道断漏。观漏体中
迦叶初问。云何名欲乃至无明。下佛答之。先
解欲漏。初言内觉因外缘等正解欲漏。是故
我下引说证成。次辨有漏。初先正辨。后简欲
过。下解无明文别有三。一当相正解。二无明
即是一切本下彰无明过能为惑本。三迦叶
白下于前义中有难解者问答重显。前中初
言不能了知我及我处不别内外正辨其相。
我及我所泛解有四。一神主为我诸阴为所。
不知此无名曰无明。二假人名我假法为所。
不知此无名为无明。三内法名我外法为所。
不知此无称曰无明。四佛性名我真中所有
德义差别说为我所。故上文言知我我所是
人出世不识此义名曰无明。内之与外解亦
多种。一众生名内外法为外。不了此无名曰
无明。二阴界等事相名外苦无常等法相为
内。不识此等名曰无明。三有法为外空理为
内。不识此等名为无明。四真法为内情相为
外。不识此等名曰无明。五真性为内真用为
外。不识此等名为无明。名为下结。第二段
中初言无明即诸漏本正辨其过。何以下释。
无明因缘于阴入界忆想作相名众生等明依
无明生于三倒。以是因缘生一切漏谓依三
倒生余四倒及贪瞋等一切诸结。故名无明
为诸漏本。是故我下引说证成第三问答
重显之中有两问答。迦叶初先举昔征今。如
来昔说不善思惟生贪瞋等今何因缘乃说无
明。下佛为释。释有三句。一彰无明及不善思
互相增长。二其能生下明此二种同能生长
诸余烦恼。于中初先泛论一切生长烦恼皆
悉名为烦恼因缘。谓六尘等。下明亲近烦恼
因缘生烦恼者悉是无明不善思惟。是故此
二同能生长一切烦恼。三如子下分定亲疏。
如子生芽子是近因四大远因。烦恼亦尔。不
善思惟以为近因无明为远。迦叶下复举前
征后。如来前说无明是漏云何复言因无明
故生于诸漏。下佛为释。释中有三。一说根本
无明住地为无明漏。余三倒等麤起烦恼同
为所生。文中初言无明漏者是内无明无明
地也。内迷真如不了不见故名为内。因于无
明生诸漏者是内外因。辨其所生生三倒等
麤起烦恼与彼所起而为因也。就所起中三
倒之心迷覆无常苦空无我因缘之理立为定
有名之为内。四颠倒等于前所立定有法中
不了不识颠倒建立我我所等名之为外。二
直就前所生法中分取三倒。内迷之心为无明
漏。四颠倒等麤起烦恼同为所生。文中初言
说无明漏是名内倒是三倒也。下辨其相。不
识无常苦空无我故名为内。若说一切烦恼
因缘是名不知外我我所。是四倒等麤起烦
恼于阴界等麤事法中不了不识横计为我或
为我所名为不识外我我所。三一切无明为
无明漏生阴界等生死之果。文中初言说无
明漏无始无终是其一切无明惑也。不简
本末始终之别一切通说为无明漏名无始
终。不道无明前无原始后无终尽名无始终。
从此一切无明烦恼生阴界等。次观漏因。
有两问答。迦叶初先举佛昔言请佛辨释。佛
答有四。一教观察生烦恼缘。何缘生恼是其
总也。造作下别。二教观察转烦恼缘。何缘转
下如是等也。三作是观下明观利益。四是故
我下结成昔说以答前问。迦叶下复重问如
来。众生一身云何能起种种烦恼。佛为辨之。
先喻后合。次观漏果。有二问答。迦叶先请
云何观果。下佛为辨。文别有三。一教观诸漏
能生苦果。于中先明生恶趣果。后生人天。人
天之身物多贪着故就辨过令人厌离。得人
天身即是无常苦空无我明具四过。下复显其
苦无常相。得三苦者所谓苦苦坏苦行苦。三
无常者谓生住灭。又复分段念性不成亦是
三也。二教观漏能生恶业。能令众生作五逆
等。三教智者励意不造。我得是身不应生恼
受恶果报。迦叶下复将无漏果对前征问。句
别有三。一乘佛前言问无漏果在断中不。于
中初言有无漏果举其法体。复言智者断诸果
报牒佛前言。无漏果报在断中不正对征问。
上明圣人求无漏果云何言断。于中初言诸
得道人有无漏果举其法体。下就设难。如其
智者求无漏果云何佛说一切智者应断果报。
三问圣人断诸果报云何得有无漏果报。为
此难者欲使如来解无漏果异前所断是以难
之。下佛为释。释意如何。明无漏法体非是果
亦无复报。是故不入所断报中。圣人虽求不
妨断除有漏之果。虽复断除有漏之果不妨
有。文中有三。一明无漏体非是果。从他世
间果报作名名无漏果。为辨此义文中泛举
诸法类显。如来或时因中说果果中说因略
开二门如世人等寄就世人言说显之。我亦
如等就已所说显之。是中正取因中说果类
显圣人无漏果报因中说果。二一切圣下明
无漏法不生后果。但诸圣人修道力故更不
生漏。此不生漏由道故得名无漏果。文中初
言一切圣人无无漏果明不生后。一切圣人
修道果报更不生漏故名果者。无漏功德望
道名果。三有智之人如是观下明观利益。自
下第四修道断漏。初先正辨。迦叶白下问答
料简。有两问答。迦叶初以众生烦恼因果
俱恶难破有修。文别有四。一明烦恼因果俱
恶。二难破有修。三明众生即于烦恼。四难破
有修。初中先法次喻后合。法中四句。一明众
生从烦恼起。二明烦恼是恶非善。三明烦恼
能生是恶所生亦恶。四就烦恼分定因果。先
举次列。后明俱恶。喻文可知。合中四句。一明
因果俱是众生。二明因果俱是烦恼。三明烦
恼即是众生。四明众生即是烦恼。余三可知。
下佛答之。先叹次敕后为辨释。迦叶下复以
诸烦恼相生不绝难破有修。佛为释之。明有
烦恼不作后因故有修道。先喻后合。前次断
烦恼。下次明断烦恼因缘。受想触欲是惑因
缘。先明断受。次明断想。后明断欲。触即在于
受想中说更不别论就断受中文还有四。
一观受体。二观受因。三观受果报。四修道断
受。前观受中句别有六。一观受心。能为
一切漏之近因谓内外者。断一切漏无明三
倒名为内漏。余名为外。二明由受不绝诸
漏。三明由受不出三有。四明由受发生三倒。
五明由受起于爱结。六明由受发生诸业。初
先正辨。是故我下引说证成。是故智下结观
劝察。次观受因。句别有六。一推受所因。二
若因缘下知受无因。三复观下知受不从自
在等生。四是受皆从和合已下知从爱生。五
是和合下知受体性非有非无。六是故下结
意断除。次观受果。于中初先结前生后。下
正观察。文别有三。一观受生缚。谓能招苦断
灭善根。二能生解脱。三明观利益除因离果。
作是观时不作受因略明观益。下广显之。先
问后辨。何受作爱推受所生。何爱生受推爱
所生。若能深下明观利益。下次明其修道
断受。文有广略。略中五句。一推爱受在何处
灭。二因观便知见有少灭即知当有毕竟灭
处。三因知生信。四推脱所因知从八正。五知
已正修。下广显之。云何八正问前起后。下对
辨之。文别有五。一观三受能增身心。二观察
受因。三重复观受。四观受果。五随知断除。就
初段中先举三受。次列其名。后彰三过能增
身心。第二段中何因能增触因缘也。征前
起后。下广辨之。先举三触。次列其名。触是
心数生一切法。今随所生开分为三。如杂心
中宣说五种增语及有对明无明处中是其五
也。增语有对约识分别。意识相应能发语言
名增语触。五识相应触对现境名有对触。后
三约法。能生圣道名为明触。生烦恼者名无
明触。余名处中亦名非明非无明触。今彰后
三略无前二。下辨其相。明即八正。余增身心
及三种受。是故我下随过断除。第三段中初
明受心亦因亦果。当观已下劝人观察。云何
下释。是故下结。第四段中智观受已复能
观爱结前生后。受报名爱总辨其相。有二下
别。先举。次列。下辨其相。言杂食爱因生老等
其言颠倒。若正应言是生老等一切有因无
食可知。自下第五随知断除。于中三句。一
教反推不断食爱不离生等。二教反推不断
受因不得道果。三是故下依次正断。先断触
数。次受。次爱。后结名道。若有能下结成有修
涅槃义记卷第十(之上)
应永三年十月日加修复补朽失处了
老比丘贤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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