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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释后五重文自为五。初明别入中云
因于拙教果复不融者。次第为拙。教门所
说果理不融。以果隔越不与因理融通故
也。余四如文。次开中四。初略以劣况胜。次
故大经下引证。三凡夫下释大经文以合今
意。四如此下结归。初二如文。第三文中二。
先以凡况小。次以小况大。五约一实智为
三。释判开。初释中立譬合结。判中云若待
十智为麤者。大品十一智。十智同小乘。第
十一如实智属大乘。今文大小通立如实。
于诸如实中唯圆如实为妙。次开显者。唯
开显如实方成妙实。次明对无谛中三。谓
立判开。初立。次若历下判。三若以下开。二展
转又二。初明来意。次思议下正展转相照。六
境既展转开合。故须六智随其开合亦随
境转照。若智随境得名是则诸智亦义同名
异。名异故各照。义同故传照。是则不可思议
境智一境一切境一智一切智。如可思议中
尚六界十如结摄一切异名诸境。诸境亦尔。
诸智亦然。况不思议大小偏圆互相摄耶。故
下结云谛融智融圆成开显法华妙旨。若不
见始终妙意徒自云云何益者乎。于中又
四。初正明传照。次如此等下义当于判开。
传照如判。俱融如开。三如此等下义当开
教见理。若见理时一切俱开。四略以智例
境也。初文者。秖是以后智传照前境。十如
居初故不论智。据理亦应以十如智照
于五境。是则六智一一皆能照于五境。如文
可见。不须委论。若不解此诸境诸智若
大若小更相间入。若判若开互为法界。如何
能识法华所宗。岂能了于一心妙境境智相
称。如何能见下诸妙文所依所发乃至化他
不思议用。妙感妙应乃至眷属并从此生。乃
至本证亦不出此。人不见之谓为烦[卄/仍]
次明行妙中。文自为二。今又为三。标列
释。释中初略简麤显妙。次前对下次依章
解释。初文又二。初对前境智举麤。次妙行
者下显妙。初文又三。初明三法次第相须。
次明三法更互相显。三如此下结。初文者。
行假智。智假境。智行是能到。理境是所
到。到清凉池也。次文者解即智也。智为
行本则行藉智生。行能成智则智藉行成。
智能显理智生则理生。理未穷故则智未
息。故理生则智生。结文可见。问若一心三
智为妙行本。乃至一心三智照中道理到
于初住清凉池者。何麤之有而斥为非妙
耶。答似如所问。今云麤者未见一理而三
理乃至一行而三行。乃至六即初后俱三。三
一不殊。初后不二。乃至修德性德一念三
身等。若如是者方名妙行。妙行者下释其
相也。次释妙行中。初标。次释。初言一行一
切行者。须约六即以明三德。今言行者多
在住前。三法妙显多于初住故也。问一行
一切行其相如何。答如四三昧是菩萨行。一
一三昧无非法界诸度具足。故一施一戒皆
具三谛三智三德。成波罗蜜摄诸善法。是
故名为一切行也。次释又二。先正释。次与
境智互融。初又二。初引经。次结成三德。初
如文。次文言深尽等者。尽即法身。具即解
脱。深即般若。如此三德在一心中境即理
性三德。智即三德之解。行即三德之观。始从
观行终至六根无非妙法。次文又三。先总
明。次前境说下别明。三若三下结。初言与前
境智一而论三者。一谓涅槃。三谓三德。境
是法身。智是般若。行是解脱。当知秖一涅
槃而论此三。又境即理三。智即名字三。行即
观行相似三也。当知九秖是三。三秖是一。一
尚无一。岂有九三。二三如文。次正释中二。
先叙来意。次若直下正释。释中先释通途。
次释约教。言通途者。还依向妙以立通途
未判属一教故也。随教各别自明增数。故
曰约教。如诸部中有共教者即其事也。所
谓华严共二。乃至般若共三。于诸部中复
有同听异闻自成约教。故须有此二种释
义。所以列此增数行者。为知行妙遍收诸
行摄一切教所明诸行相须之行正在别
教。藏通二教亦有此义。而理浅近置而不论。
今明圆人境智行三一一具三方名行妙。如
行即有具深尽三。依理起解名为智三。理
体即是理性之三。此之三三不假相须。复
以境智行三用对三德不纵不横。问何故
不名增一如增一阿含及毘尼等而言增
数耶。答其义实通。若言增一者恐滥增法。
谓以一法增而加前法。今言增数但是数
增法体无定。或是一法离开增数。或以异法
数增前故亦名增数。通途约教二义咸然。是
故唯着增数之言。总论秖是法界大体离出
万行。初通途文为四。初先叙意。意在略举
知其大纲。次释论下正释。三行虽下明不思
议相导相发等。四若得此下结叹。初二文者。
但可以列数不可以名具。第三文中云针
导线者大论三十三文。御导牛者大论二十
文。谓得前意以不思议智显不思议行至
不思议理。故后文云智如导主等。但约不思
议异前耳。次约教中二。初通约四教明
增数相。次广明别圆两五行相。为别圆二教
行法该广。别虽次第证道是同。是故行门
可以相例可以相显。初文三。初正释。次判。
三开。初又三。标释结。释中自四。初三藏中
二。初增一至三。次广指诸数。初文初者
明一法为行者。谓不放逸及他物莫取。于
中二。先引经。次所言下释中。前之二文俱
有所作已办而不释者。此是果法故不复
释。今意明行故但释不放逸。言护心不放
逸行者。增一第四佛在给孤独告诸比丘
当修一法。广演一法修行广布已便得神
通诸行寂静得沙门果至泥洹果。云何一
法谓不放逸行。云何不放逸所谓护心。云何
护心于是比丘当守护心。有漏心有漏法
欲得悦预。未尽欲漏便不生。已生便灭。无
明亦尔。问静一处便自觉知。而自游戏便得
解脱四智具足。所作等者。一切罗汉皆具四
智。谓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
后有。今文略举一焉。增二法中具如止观第
三记。今止谓戒门。观谓四谛慧。又止谓
苦谛。观谓余三。言怛萨阿竭者。古译经论
如来三号云怛萨阿竭阿罗诃三藐三佛陀。
初句谓如来。次句谓应供。后句谓正遍知。
晋宋已来译经皆尔。晋安帝隆安年中僧伽
婆译增一云。此之止观佛及弟子皆悉修习
即此意也。如婆沙中五百比丘皆云所修
止观。展转相赞云。善哉善哉。如来弟子所修
皆同。佛亦如是。次增三中二。先对。次引教
中。先引。次释。言五部者。弥沙塞昙无德。迦
叶遗。婆麤富罗。萨婆多。具如止观第六记。
余数略如文。通教增数行为二。初叙意。次
正释。初文中云不定部帙者。不同三藏四
阿含等别有部帙。今以诸部方等诸般若中
但是三乘共行即判属通。次释中二。初释
一法。次余数并略。初文又二。初正释。次指
广。初文又三。初标。次释。三如是下结。初如
文。次释中二。先出论文。次云何下释论
意又二。初引论文自释。次今观下正释论
文。初又二。初论文自标。次所谓下论中自释。
释中二。初略释。次如四大下举类。一切诸
法。无不于一和合法中观众多性。以多破
一名为一相。以无破一名为无相。故举四
大以例知。次正释中三。先法。次譬。三合。法
中四。先略释。次若言下纵征。三如是下例
破诸法。四此以下结成观相。此即性相二空
之相也。一相是性空。无相是相空。是则一
大之中余三为他一大为自。既破自他共
则不立。初文中推四大相。如止观第二观
音观门。但彼兼破转计于一一大开为四
句。如因事坚以破情坚。乃至四句皆是坚
义。余大亦然。此文依大论。但破四大实法。
故于四大更互推捡。地中无三名为一相。
地亦自无名为无相。故一相亦无。余大亦尔。
次譬中云如前火木如止观第三记。此之譬
意通于偏圆。今唯在通也。次别教增数行者
又二。初广。次略。初文亦应云不定部帙。指
华严方等般若中历别行法即是其相。然方
等中多以别行。斥于小行。般若中多以别
法展转融通华严正当历别之行。故今略出
以为行相又二。初正释。次是一一下功能。
初云指华严善财入法界者。彼经一一善知
识皆言我唯知此一法故也。言或如幻三
昧者。彼法界品善财至摩耶夫人所获是
三昧。广如经说。投岩赴火者。善财南行有
聚落名伊沙那。有婆罗门名曰胜热。善财
见彼婆罗门修行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
犹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无极。登彼山上
投身火聚。善财云我已先发等(云云)。婆罗门
言汝今若能上此刀山投身火聚。诸菩萨行
悉皆清净。善财念言。人身难得。脱诸难难诸
根具难。值佛闻法遇善知识逢善友难。受
如法教得正命难。此将非魔所使耶。此非
险恶徒党诈称菩萨善知识耶。尔时十千梵
王空中告言。善男子。莫作是念。今此圣者
得金刚焰三昧光明法门度诸众生。十千诸
魔空中劝。十千自在天空中散华。乃至他化
天龙八部各有十千修供养已。婆罗门为
善财说法。善财闻已心大欢喜。于婆罗门
所起真善知识心说偈赞叹。善财投火未
至火间即得菩萨善住三昧。触火得寂静
三昧。善财言刀山大火触我身时安隐无患。
婆罗门言。唯我行此菩萨无尽轮解脱火
烧诸众生见惑无余必不退转。见通深
浅。算沙者。善财南行至名闻国。于自在主
善知识所得算沙法门。自在主言。我已先
于文殊师利童子所修学书算印等法门
入工巧神通知一切法门。常与十千童子
在河渚上共围遶聚沙为戏。因此法门得
知世间书算界处等法。亦能治病。一切世法
皆知。乃至菩萨算法。一百落叉为俱胝。俱胝
俱胝为一那庾多。乃至不可说不可说转等
三十重算法。以此算法知无量由旬广大沙
聚。悉知内外颗粒多少。乃至亦知十方沙
数。知众生数法差别数法名数如来名数。
皆能知能说成就大愿。旧经中云。文殊已教
我如黶子法门沙聚法门印法门。余同新经。
今文依旧经故云相黶。发菩提心等者。善
财至一一善知识所皆言圣者。我已先发
阿耨三菩提心而未知圣者云何修菩萨
行等。次功能中。言皆破无明入深境界者。
今文通论一教不分贤圣之位。若于诸善
知识所但得俗谛三昧则但破无知名为
无明。若入实相则破障中微细无明。多分
并约教道不融破无明惑。故云我唯知此
一法门耳。证道无隔岂得不知。若菩提流
支法界性论以诸知识用对四十二位则皆
破无明。但今一家据唯知一。法及以普贤弥
勒意望之则自成次第不相摄故。此则全
如今家所判。圆教增数。亦先广。次略指。初
文且增至十法者。为取十乘观法故也。余
行并是当门得益而为始终。今此十法始终
具足将送行者至初住故。初一行中若始
终论之亦须具十。且以法界为正未及
余行。法界即是十中不思议境。言系缘等及
一切无碍人等如止观第一记。此圆增数其
名乃通体必异渐。止观文中虽以止观释
系缘义。今取所系所念即实相境为一法
也。言一切无明等者。释上能系能念之功
用也。止故永寂。观故如空。此之下重明行
之功能。一切菩萨无异行故。皆悉由之出
于二死。从因至果。唯用一法智无异照名
为等观。行无异趣名为等入。解慧观成寂
然止成。两处三界无复过上。匹谓匹类。增
二法等者。寂照止观。无作三学无作道品初
四念处。言五门禅者。如净名迦旃延章五
门是也。取结成双非。以显中道。为圆五
门。如云诸法毕竟不生不灭。是非常非无常
义。五受阴洞达空无所起。是非苦非乐义。
诸法毕竟无所有。是非空非有义。于我无我
而不二。是非我非无我义。寂灭之义名通大
小。不须双非。即名以显中道之义。即圆五
门也。亦名五行等至第六卷更释。六波罗
蜜于一心中以六即位度二死岸。七善者。
疏云夫七善之语通于大小。今局在圆七善
也。一初中后善是序正流通时节善。二其义
深远名为义善。三其语巧妙名为语善。四纯
一无杂名为独一善。五具足名为圆满善。六
清白名为调柔善。七梵行之相名为慈悲善。
亦应细分诸教七异以显法华。独显圆七
是今文意。始四念至八道具如止观道品
中。九种大禅唯在别圆。今意非别。列释具
在法界次第。彼亦未分别圆之异。若欲分
之约境约智以分行相。十种境如止观。阴
等十境唯在三教。今是圆人所观境界。故云
十境。观已俱成不思议故。十乘者亦义通
四教。今非前三乃至百亿例此判之。次然
增数下判前约教又二。先约四教以判麤
妙。次约今经重显妙行。前四中圆已属今
经。为明行相故重别辨。如前境智皆引当
文为证故也。始从一法终至六法。皆是四
安乐之相状也。为成增数故以四法同共
列之。又四安乐行中。止观应属二法。三业
应属三法。誓愿亦属四法。又前所列圆教
十数总在今经。然名义等。尚通诸部是故
更对增六之法名之与义全属此经。三开
如文。次明二教五行。五行具在大经十一。
经初云佛告迦叶菩萨。应当于是大乘大般
涅槃专心思惟五种之行。何等为五。一者
圣行乃至病行。善男子菩萨常当修习是五
种行。复有一行是如来行。今家判前所列
名次第行。复有一行名不次第行。又前五
中通于两义。证道通圆。教道唯别。今释五
行。先列章。次解释。释中二。先释。次料简
释疑。初释中三。先释两五行。次判三开。初
释中二。先次第。次不次第先次第中二。先列。
次释。释中二。初正释。次问答料简。初文释中。
五行自为五文。初圣行中二。先列。次释。释
中二。先引经立意。次正释。初文者又二。初
如经下经文。次从此下是文中结示。次从若
闻下解释又三。初明依经立信。次明依信
立愿。后方依愿立行。初立信者。信于果
头灭理及以缘修之行。行要不出三学。先
知苦集信此道灭以破苦集。故菩萨发心
须以四谛为愿行之本。具如止观第一及
第五明发心中辨。次自伤下依信立愿又
为二。先自愍悲他。次正明愿相。唯有苦集
无复道灭。是则四谛俱无故也。以不了苦
集即名为无。次菩萨下正明发愿即四弘
也。具如止观发心中明。今是次第弘誓之相。
应与前两后一子细以境智相对辨别。今
文中总略无复委悉。三发誓愿已下正明行
相以填前愿。至无作慧行断十二品无明
愿方满也。行相为三。先戒。次定。三慧。初戒
中三。谓释判开。初释中为二。先正释。次结
劝辨位。初又二初明持根本白四羯磨以
为远因。次因是下明由是因本。次出生五
支诸戒。初文者。若不尽寿净修梵行。则常住
远果何由可克。言尽寿者且顺白四所受势
分为言。故于二百五十中。性遮两戒等持
无缺。而世大乘语者乃根本先坏。何者谓
证真如则大妄居首。三宝交互盗用为先。
未善媒房安疑衣鉢。受食受药讵思益方。
屏坐露坐曾无介意。说法岂求男子。宿载
无间女人。如斯等类不可具载。爱见罗刹
全损浮囊。身尚叵存利他安在。言罗刹乞
浮囊等。广如止观第四持戒犯相等文。因是
持戒具足根本乃至无上道者。明定慧圣行
并由事戒而得成就。于中先列。次释。初云
具足等者。五八十等未名具足。至此白四
方名具足。言根本者由此能为道定根本。
若此具足复由五八以为根本。言前后眷属
余清净戒者。舍堕已下及诸经所制皆名余
戒。经列五支戒。前二支戒圣行摄。次一定圣
行摄。余二慧圣行摄。故文且通列同名戒故。
絓者卦也亦预也。后三非作法是得法者。经
列五支戒竟。云复有二种戒。一者受世教
戒。二者得正法戒。得正法戒终不为恶。受
世教者谓白四羯磨然后乃得。得正法戒者
通于大小及定慧等。从受得戒边戒圣行摄。
又有二种。一者性戒。二者息世讥嫌戒。经文
释讥嫌戒具如梵纲。列诸轻戒及诸愿等。
非诸恶觉等者。戒体是觉。离恶觉故名觉
清净。故名定共。既云发得根本。通指欲散
俱名恶觉。与色定俱故名定共。护持等者
种种方便令入无漏故名护持。初离邪见
故名正念。无诸见秽故名清净。从相似来
通属此戒。故指软等名虽未发乃至罗汉
通名道共。复次下寄此位中判道定属戒。
以止行二善俱是戒故。故先判已结云动
不动俱是毘尼。道定是不动。律仪名为动何
者下释。次回向具足者。能回己与他回因
向果。至此方得名为具足。先标名。次即是
下释中二。先略举愿行。次释愿行。初文以
愿行具足得大乘名。前四滥小。是故此中偏
名大乘。次弘誓下释。释中三。先总愿指前。
次明事行。三广明别愿。初如文。次文者。
虽列六度犹戒中摄故六全成戒。言能忍
身苦名为生忍。忍心违顺名为法忍。八风
秖是利衰等八不出违顺。鸡狗等戒者。此诸
外计并属勒沙婆宗二十五谛中。彼云苦
行有六。一自饿。二投渊。三赴火。四自坠。五
寂默六。持牛狗等戒。谓得宿命智见从牛
等中来得生人身。便谓修牛等行而得人
身。即便噉草及噉粪等。不知牛等于彼业
谢往胜因牵生于人天。亦如婆沙屠儿伽叱
缘。及六十二见如止观第二记。次别愿文三。
先举菩萨戒中一十二愿。次列大经防护十
愿。三对大论十戒以辨同异。初如文。次文
二。先列。次与根本五支辨同异。初文二。先
列。次结意又二。先标意。次会同。次与五支
辨异中。云如医疗病等者。菩萨医王疗众
生病不为病污。三与大论十戒对辨者。大
经十戒对大论十戒文稍参互今具对录。论
不缺即大经禁戒。属根本业支。论不。破不
穿即大经清净戒善戒。属前后眷属支。故文
中云从根本眷属等两支中出禁等三。论不
杂戒即大经不缺戒。属非诸恶觉觉清净支。
论随道戒无着戒即大经不析戒。属护持正
念支。论自在戒智所赞戒随定戒具足戒即
大经大乘戒不退戒随顺戒毕竟戒具足诸
波罗蜜戒。属回向无上道支。从五支出文
虽如前。若但以论十。对大经十者。论不缺
戒即大经禁戒。论不破戒即大经清净戒论
不穿戒即大经善戒。论不杂戒即大经不缺
戒。与论不缺名同意别。论取缺坏不任故
对根本。经取微有缺损故对不杂。论随道
戒无着戒即大经不析戒。论智所赞戒即大
经大乘戒。论自在戒即大经不退戒随顺
戒。论随定戒即大经毕竟戒。论具足戒即大
经具足波罗蜜戒。但依此对自见误文亦
不须改。次涅槃下结劝辨位如文。次判中
初云戒圣行等者。以有浅深故于浅深
判其麤妙。以证道同故。故随顺等亦得名
妙。今复于次第分对四教者。以次第行
竖。与四教行相同故。于中二。先约教判。
次约五味。初约教中律仪通摄众等者。大小
乘众通用律仪摄其分位。故各依律仪以
定位次是故菩萨在大则大在小则小。故
知菩萨在小乘众还依小乘位次而坐。在
大乘众则依大乘位次而坐。故云用律仪
定之故不别立三乘位次。此语藏通菩萨。
故云戒法是同。言亦兼通者。但兼通教出
假菩萨随界内机顺真谛理耳。别人以
中理为真。释具足中先释。次引多文证。
其能如是。是名奉律者。观心无生究竟持戒
具如波离章中心无内外及以垢净名真
奉律。久修梵行等者。此以久在二乘位中
名为久修。今闻开权一切万行同归佛乘
名为果报。罗睺罗密行者。小乘亦云罗睺
罗密行与法华何别。然大小不同。小乘以
微细护持为密。如云罗云比丘不曾倚树
倚壁不曾顾视不曾与女人一言等。今法
华中约其发迹即以迹覆本名之为密。此
语本在开权文中。引证意者。谓罗云比丘本
持圆妙迹示为麤。故但属判麤妙中摄。复
次下约五味判者若约五支。即以初支以
为初味。后支为后味。中间为三味。若束十
戒为四教四教为五味者。即以三藏为
初味。圆教为后味。通别为三味。即通教如
酪。别如二苏。应以十行为生。十向为熟。
开麤显妙者又二。先更寄相待重问答释疑。
次开麤下正明开显。初文即应开麤令显
妙戒。先问答料简者。简出麤戒即为所开。
乃是重料简于判麤妙文以显开麤。故下
结云。此说犹是待麤之戒。他既不曾分于四
菩萨别。今问三只菩萨及大品中三乘共位
菩萨为持何戒。若持梵网。何故重仍存四。
轻分四篇。今小吉既与僧残共篇。忏法一
概对首。况夷愆许忏。许增益受。如是等异
不可具之。故知前之二教三乘共行。别圆
两教专于梵网。若出家菩萨全用白四而为
护他加制六夷与小异耳。余诸轻重各随
其教。次文云彼若答云乃至戒何得异者。
藏通两经不别列众。但出家者在出家二
众。在家者在在家二众。故知还依小乘二
众律仪次第。是故二教无别菩萨戒。故大论
三十八云。以释迦无别菩萨众故弥勒文殊
在声闻中次第而坐。次答云无别缘觉众
者。意明三乘同禀律仪。式又等如止观第
四记。第一义光等者。心非色故戒亦非色。
故心无尽戒亦无尽。故使一切皆摩诃衍。次
明定圣行中三。标列释。释中三。释判开。释
中自三。初释世禅。又自为二。初列。次释。释
中初根本味中。先总释。次别释。初文二先释
总名。次释通体。初又三。初释名。次大品下
引证。三若能下功能。若能深观根本等者。此
已明开权之始见禅实相乃名深观。此本
菩萨圣行得作此说。无观慧者尚无念处
况生妙定。次隐没下释通体。通论禅体无
念处观故。地地须忻厌故。所证不分明故。
次正释中二。先标三品。次初修下释。初文
言禅也等也者。禅谓四禅。等谓四等即
四无量。空即四空。此中明禅乃是菩萨定
圣行法。故须明修。不同止观但辨发得
略明相者示发不迷。今文修相亦具在修
证中。始从根本乃至无漏。又今定圣行亦
不须辨理定之相。谓非漏非无漏等义在慧
圣行故。故今出世亦且辨观练熏修。初数
息依婆沙。其相具如止观第七记。言转缘
者依细心中转麤入细。麤细住前之方便
也。六行者厌下苦麤障攀上胜妙出。忻三厌
三各随用一。展转皆以自地为下。厌自地
故名为厌下。八圣种者具如止观第六记。二
法动乱者觉观二法也。一知遇不受。二诃责
者。知觉观是妨乱之法故云知过。既知过
已应求胜定。如何以此二法为妙是为
诃责。即以四句捡之名为破析。若修根
本亦不须识三假四句。但灭坏觉观亦名
破析。内外皎然者。内谓定法。外谓欲身。
一识处者。既离觉观得入二禅与内净相
应即以内净为一识处。不依内外者。内谓
内净。外谓觉观。若能知乐患者知第三禅乐
过患也。见不动大安者得第四禅也。忧喜
先已除者喜在第二。得第三时已离忧喜
故云先除。苦乐今亦断者乐在第三。今得
第四则离第三。次修四等言四无量四法
平等。于中二。先标修意。次释。释中三。先
明摄所。次办修相。三发时下隐没等广明
在修证及阿毘昙如止观第九略记。次四
空处为五。先标修意。次灭色下略出定体。
三方便者下明修相。四复次下明所离相。
五指广。根本净禅有三者。问止观中明根
本净禅。何故无六妙门。答此六妙门非发
得相是故彼无。言三根者。明此三法所被
之人非关发得。正明修相故今明之。如
欲界散地属慧性故。上界诸禅属定地故。
自下升上皆能发者名定慧等。于中三。
先结前总标。次列。三释。初文中云相违者。
谓暗证不暗证等三相违故也。次释中。初
释六妙为四。初释名。次对余二以明行
相。三若广下功能。四正释。初如文。次行相
中二。初标。次释释中二。先便宜。次略指对
治。慧能断惑故能发无漏。若定性多遍修
诸定方能断惑。次若作对治复别途者具如
禅门。若广明修习等者。大小偏圆皆习此定。
但方便各别期心不同次第亦别。故一一禅
摄一切禅。今但次第故没诸意。四正释中为
二。初总释。次别释。初文三。初略举数。次引
证。三示相。初如文。次引证中。言游止三四
出生十二者。三四谓十二门禅。出生十二
谓六妙门修证各六。加功为修任运为证。
今文存略但云游止等。若婆沙中能缘念出
入息有六事不同。初数有五。一者满数谓
从一至十。二者减数谓从三至一。三者增
数谓从一至三。四者聚数谓出入各六。五
者净数谓出入各五。问先数何息。答先数
入息。以人生时息初入故。随者觉入至咽
至脐乃至脚指。心皆随至。止者入至咽出至
鼻。心亦随止。观者不但观风息等亦观四
大差别之相乃至都观五阴五相也。转者还
也。转此息观起念处观乃至世第一也。净
者苦法忍去。论次文有料简。问云属何性等。
答云属慧性依于欲身通三禅三未至。大
论二十一云。以有漏禅治欲。如以毒治毒
不获已而用之。今用亦尔。次别释中二。先
释。次佛坐下引证。初文自六。但释四文余
二略无。具在修证。言释四者应为四文
随止复略。初释中。先修。次证。随止可见。次
释观中三。初通标。次料简。三释。通言观者。
文中标三。通摄一切不出此三。此是通标。
今此门意不须假想是故次简。故云初实
后慧。次修实下释中二。先修。次证。初修中
二。初释。次功能。释中二。先总。次皮肉下别。
别中即为四文。初不净。次复观下苦。次又观
下无常。次复观下无我。初言内外者且约
三十六物分之。具如止观第九记。下三悉是
观于定心皆苦无常等。次功能中二。先别明
破四倒。次不得下总明除我。虽四不同
皆为除我故总别明之。次如是下证相者
二。先释相。次是名下结。释中亦二。先正释。
次心生下功能。初释中亦四即四念成也。初
心眼下不净成。次众苦逼迫苦观成。刹那变
易无常观成。一切下无我观成。次功能中亦
二。先总。次得下别相成。故与修中前后互
列。特胜通明在法界次第委释。亦如止观
第九记。于中又为三。初释名次得名。三正
释。释中二。先竖。次横。竖中二。初正释。次观
弃舍时下功能。初释中自为十六。一一皆有
修证不复别论。次通明中二。先正释。次指
广。初又二。先修。次证。修中二。先正明。次如
是下功能。初修中二。先总举三事。次谛观下
别观三事。初文观息。次息本下观身。三观身
下观心。此中不复观四念处故但观三。初
观息如文。次观身中云四微者是所造四
大。谓色香味触。是四细色共为报身故
名为微。为地等四之所造故。声非报法不
恒有故是故不论。三观心如文。次功能如
文。次证中二。先正证。次能具下功能。初中
初文心证。次文身息证。初文中云内证真谛
空如观解者。如前六妙门中第四观门所解
离四颠倒。知天文地理等。如止观第九略
记。次指广如文。次明出世禅。先结前。次释。
释中三。初标名数。次列。三释。释中自四。今
又为三。初正释四相。次明此四观练熏修
于八背等一切诸禅。三大经下结地功能。初
文自为四别。初明观禅。又二。初自列四门
以结名。九想等四通名为观。四皆观于不
净境故。次行人下正释。先释九想。于中四。
先明观意。次必须下劝修。三随所下能所对
辨。四此九下明功能。初如文。次文者从一
至九。故云增想。三能所中又二。初略明能
所。次破六下广明能所。初文二。初文能治。
次能除下所治。亦是略明功能。次广明中亦
二初明所治。次能修下明能治。初文三。初
标数。次有人下释名相。三此六下过患。言
六欲者如止观第六记。次能治中二。初通
标。次死想下别对。四功能中二。初明治惑
功能。次虽是下明入大功能。初文中九十八
使如止观第五记。次文二。法譬。法中云初
门者。九想居背舍胜处等初故云初门。能
成大事者。菩萨圣人求大涅槃。次八背舍中
二。初释名。次正明修。如禅门止观。次胜处。
一切处并如禅门非此可具。次练禅者为
三。初立名。次上来下立意。三阿毘昙下辨
异。初如文。次文云上来虽得八禅者。根本
味禅为一。根本净禅中有三。谓妙门特胜
通明。观禅有四。谓九想背舍胜处一切处。
此四并前故成八禅。此八有间故更修九
次第定令八无间。上来八中唯至背舍方
始具于九地。自余七门摄在背舍。故练背
舍则诸地无间。故云令九次第无间。次熏
禅中三。初立名。次前是下辨异立相。三除
麤下功能。有二法二譬。初一法譬除垢功
能。次一法譬自在功能。除诸间尘得自在
故。次明修禅者又二。初立名。次辨相。次
九次第定善入熏练背舍等者。即以法华下
方。菩萨善入出等。释此中意。于中三。法譬
合。此中意者。以诸禅中唯八背舍诸地具足。
何者根本味禅但至非想。九想但见欲界依
正。胜处但在第三背舍。一切处但在第三四
五背舍。唯背舍禅过非想处至灭受想。故
知若练背舍。则兼余禅。始从初禅终至灭
受想定。次第而入故云善入。奋迅善出者。定
法转深出入自在。复从初禅不假方便即
入二禅。如是乃至灭受想定。复从灭定从
上向下逆次而出还至初禅。其实出入从
胜为名。故云善出。超越善住者。以心常住
上下诸地故能超越逆顺。今从胜说故云善
住。是故经中地涌菩萨善入出住百千三昧
即此禅也。入一一禅名一三昧故云百千。
此观等四名及相状并在大品大论。譬如画
师如世间果等者。由练熏修使背舍深细
犹如淡彩。由观练等大小诸乘一切万行从
禅而生故如四大。三大经下结地名以显
功能。于中四。初引经结名。次地能下明地
功能。三一一禅中下结归。四是故下结得名。
初二如文。第三文二。初总标。次何者下释。
释中二。先明观禅具法。次例练等亦然。初
观禅中二。先明具三种念处。次又不净下
明具四念处。初文者。且指观禅以之为
定。及作法戒名之为戒。以得念处复得
观禅并作法戒故名为共。若究竟论共必
得灭定及无漏道方乃受名。今此为以义
立禅中诸法。故对观禅等以立共名。缘中
云境等者。诸戒各有所对持犯等境。分别
智解故名为智。戒定之教名为文字。次明
此中具四念处。于中二。初略立念处。次复
次下明念处具法。此之念处非关报阴故
一一文皆着禅心之言。于中二初明横具
观练熏修。次问诸禅下明竖具道品。初文又
二。初正明具四。次二乘下斥小立名结成
地相。言五禅者。世根本禅及观等四。故知
菩萨以大悲愿熏根本禅亦成四荣。况复
熏等耶。三问下料简问如文。答中又三。初
引二论明有无。次引证。三结难。初又二。初
正引论文。次举况。初言无漏缘通者通九
地也。既通九地岂隔无色。当知下引小况
大。小乘尚云无色有色。故知始自根本诸
位乃至观练等四无不具四念处。次引大
经证无色有色。第三结如文。次明念处竖
具道品中二。初问。次答。答中二。先明念
处具。次以煖等例。初文二。先略立。次引论
示相又二。先示。次初善下以下位况上。
次例煖等可知。次例练等三中二。初略例。
次然菩萨下明例诸禅具诸法意中二。先
誓愿。次明行相。初誓愿中二。先明誓境。菩
萨为此境故。故以誓愿而熏诸禅使具
诸法。次愍伤下正明起誓。于中三。先悲。次
慈。三有四下结。次又诸禅下具六度行又
二。初正明行。次一切下结归。四结得名。如
文。三出世上上禅中四。初立名。次地持下
指地持。三自性下略释初自性一禅。四此九
下略况结。初二如文。第三中言自性者。自
性居初。是故文中略举初一。彼文六度一一
皆九名字并同。如云自性施等。次前根本
下判。又二。先约法。次约心。初文可知。次文
言根本爱味心中修等者。前以约次第法
以判五味。此中若约人判五味可然。如何
九种大禅得以爱味心中修等耶。答名同义
异。如六度名本在于大。名下之义亦遍世
间及界内外巧拙不同。六中禅度岂局于
大。故使九禅爱味心修便成有漏。虽用九
意不能利他即成自度。故知非但令法体
不同亦乃由心而有差别。以此差别是故
从心更判五味。次开中三。初正明开。次故
知下结示。三四禅中下举况结

法华玄义释签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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