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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薪火品第十之余
复次颂言
即薪而无火
释曰。遣一性故
异薪亦无火
释曰。薪火二法遣异性故
火中亦无薪 薪中亦无火
释曰。总遣异性故。此中薪火二法。一性异性
俱不可见。如瓶非木。又如水中莲花。异性不
成故。是故胜义谛中。薪火二法非相因有。而
彼二法毕竟空故
复次颂言
如说薪火法 能所取亦然
释曰。一性异性互相因待次第不成。复次颂言
余诸法皆同
释曰。彼能取所取。非作者作业一性可着。亦
非异性所取。离亦不生。若异性所取。即互不
到。不到即不烧。不烧即不灭。不灭即是常。若
法常住。彼即互相因待不成。若成不成二法。
相因毕竟无体。若人计火从余方来。有其能
取及所取者。此义不成。故下颂言
及彼瓶衣等
释曰。彼瓶衣等因果二法。同生不同。生能相
所相。彼等所成。如非泥团即是其瓶。彼瓶果
法有作用故。亦非异瓶别有果法作用所成。
非彼二法互相因待。若成不成相因无体。此
如是故。余处随应所说亦然。若胜义谛中无
一异性。是故不应取着
如有颂言
非受非不受 异复云何有
如能取所取 诸所说亦然
复次颂言
若人执有我 诸法有实性
各各差别说 彼不解佛法
观生死品第十一
复有人言。胜义谛中亦有生死。何以故。如佛
所言。生死长远。众生愚迷不知正法。我欲令
彼如理修行得尽生死。乃作是言。汝诸苾刍。
应如是学。以此证知。胜义谛中有其生死
论者言。如佛所说。皆是方便世俗施设。非胜
义谛。亦非不有生死而说。长时有法可尽。彼
生死者众生所受。若如理修行。即能尽彼生
死有性。此中先说薪火二法能取所取彼等
次第。此非道理
复次颂言
大牟尼所说 生死无先际
释曰。此义云何。所言生死者。即是无际。无际
即无始。今此义者。无最上无先际。故言无际。
又非有彼先际。故名无际。故下颂言
今此如是说 无先亦无后
释曰。先后义无体无自性故。如兔角等。应如
是见。由如是故。中亦不可得说。非不有故。如
兔角等
复次颂言
若无有先后 中复云何有
释曰。生死无自性。彼云何有。故下颂言
是故此中无 先后共次第
释曰。此中应问。如所表示。无先后共。即次第
不生。而何有众生受生老死。又云何修行。尽
生死有性。此即不成。故颂答言
若使先有生 后有老死者
不老死有生
释曰。若不离老死而有生者。应不离老而有
死邪。故下颂言
后老死非理
释曰。若或异法有所成者。譬如牛马。异体应
可同生。云何生不有死。又何不死有生。若生
老死先有体者。即彼本来有其生死
复次颂言
若使后有生 先有老死者
彼所有老死 无生即无因
释曰。无因即无所依。无依即无生。无生即无
相续有性
复次颂言
无此生老死 亦无有先后
老死亦复然 亦应与生共
释曰。此义云何。若言生时有其死者。以彼生
灭二法无同时性。又复无因二俱不生。彼无
性故。若或同生。又生老死无相待因性
复次颂言
若不生即无 先后共次第
云何戏论言 有生老死合
释曰。胜义谛中戏论不生故
复次颂言
若诸法因果 能相及所相
所受及受者 真实义如是
释曰。能知所知等一切法。先后共次第皆不
和合。若先有果后有其因。果即无因。此即因
有相违。若先有因后无果者。即因果不和合。
若因果二法同时有者。如是决定彼因果性
亦复无体。若已生若未生。二法相因俱无体
故。能相所相所说亦然
复次颂言
非但说生死 先际不可得
诸法亦复然 先际不可得
观苦品第十二
复有人言。胜义谛中有彼诸蕴苦所成性。如
佛所言。略说五取蕴。由苦所得故
论者言。此等所说皆世俗谛。非胜义谛。何以
故。此苦果故。此苦果者多种分别
复次颂言
自作及他作 共作无因作
释曰。有一类人。欲令此苦各别系属。故下颂言
彼等于诸果 所作非道理
复次颂言
苦若自作者 即不从缘成
释曰。若自作者。而彼诸法皆自体所成。非同
生性故。若离自体即无对待因性。亦非同生
可有。故下颂言
以有此蕴故 有未来五蕴
释曰。缘所成故。此中若法缘所成性。即无自
作。此遣法自相。又复亦非他作道理
复次颂言
若有此五蕴 与未来蕴异
于此彼蕴中 应有他作苦
释曰。今此五蕴与未来五蕴诸有所作。非此
二法互有他性。何以故。灭与未生二无性故。
此中亦非苦能作苦。自作他作。云何可成
复次颂言
若人自作苦 离苦何有人
云何自作中 离人而有苦
释曰。若复离蕴无所施设。彼复云何有苦可作
复次颂言
若苦他人成 授与此人者
他亦名自作 离苦何有苦
释曰。此非离苦而复有苦。苦无异故
复次颂言
若他人作苦 离他何有苦
亦非有作已 他能授于此
复次颂言
自作若不成 复何有他作
若他人作苦 即亦名自作
释曰。或有人言。若人自作苦。即非他所成。应
有他作邪。对此异意。故下颂言
苦不名自作 亦非他人作
是故所作中 离苦人无体
释曰。今此如是。非有所作。亦非有苦。若以彼
苦自作苦者。即自所作。道理相违。是故此说
以无有人何有他作。彼无性故。若复他无自
体。是中云何他能作苦。若人自体不生。即无
所有。他体不生。即无他作。是故无有他能作
苦。若或自他二法共作苦者。亦非道理
复次颂言
若有自他作 即有共作苦
今无自他共 无因亦非理
如有颂言
他相若自作 他相此无因
此若有自因 何有无因作
释曰。胜义谛中苦无体故
复次颂言
非但说于苦 四种俱不有
释曰。此复云何。色等亦然。故下颂言
外诸法皆同 四种俱不有
释曰。色非自体作故。彼能作所作。若有若无。
皆非所作。若有能作。即所作无体。无即非能
作。云何无中计有我作。此即着于能作。亦非
他法。成已复成色法作用。是中亦非他性可
成。今此所说。若从缘生。彼即无有异法可得。
亦非自他缘法不生。又一切法非无因故。由
是胜义谛中。色等诸法体不可得
观行品第十三
前品所说破色等蕴。此即亦有对治相违。何
以故。如佛所言。诸苾刍。汝等应当如实了知。
色是无常。乃至识法亦是无常。以此文证。有
色等蕴
论者言。此世俗谛增上所说。非胜义谛。故有
颂言
若彼虚妄法 是世俗有为
无妄涅槃法 即是胜义谛
释曰。此虚妄者。是邪智境界。愚人不实。于虚
诳法无分位中。计色有性
复次颂言
彼虚妄法者 诸行妄取故
释曰。此即无所得相违。故下颂言
即彼虚妄法 是中何所取
释曰。无所有故。譬如兔角。虚妄之法而不和
合。是故虚妄法者。虽有所说皆是虚妄。故佛
世尊广为开示。普尽一切若根若随烦恼所
知二障等法。皆悉是空。使令除断即彼空性
离二边故。此中所说诸虚妄法。决定皆是世
俗谛有。若虚妄法。于胜义谛中。如干闼婆城。
又或虚妄法者。虽复所说是中亦非妄法可
有。故佛世尊诸有所说。悉无相违。若言诸法
不有。即是证成自性空义。遣妄执故
复次颂言
诸法无自性 见有异性故
释曰。若见有法变异之性。彼即无我。无我即
无常。无常即不有。如是所说。是为虚妄。此法
如是。故下颂言
无性法亦无 一切法空故
释曰。虽说诸法皆空。即彼诸法犹如空花。亦
非有彼无自性法。又或无所成故
复次颂言
若法无自性 法云何有异
释曰。若法有异。自性亦异。若彼诸法无自性
者。即不和合。是故若见诸法各各自性有别
异者。云何不说此为虚妄。故下颂言
若法有自性 亦复何有异
释曰。若其无者。即无法可有异性和合。计有
性者。即堕过失。此复云何
复次颂言
若诸法即异 无异法可有
现住法若异 后变异不成
释曰。若后异者。譬如老作老相。此即自比量
相违
或有人言。若不离自体有法可异者。乳应即
成酪。若尔即有因一向过失
复次颂言
若法即有异 乳应即成酪
释曰。亦非离彼滋味气势报体等法。乳即成
酪。以缘性故。又复亦非异乳有酪。此即于第
二时有一向过失。故下颂言
若或异于乳 云何得成酪
释曰。亦非异乳有酪可得。此即不堕一向过
失。是故无有异法可见。有即虚妄。何以故。自
性空故。胜义谛中。亦无少分不空之法对待
空法而有所成
复次颂言
若有不空法 即应有空法
无少不空法 何得有其空
释曰。因不成故。此中非有空法可说。今此如
是证成。世尊所说空义。如其所说。此复云何。
故下颂言
遣有故说空 令出离诸见
若或见有空 诸佛所不化
释曰。此即遣诸空执。诸佛世尊所说无疑。何
况有异。若欲有其空者。此乃于法自性有所
取着。此中亦非有性可取。应当舍离。若或
于空有所取者。此即边执。彼有执者无异方
便。应知此等佛所不化
大乘中观释论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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