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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随眠品第五之三

如前所辩六随眠中。由行有殊见分为五。名
先已列。自体如何。颂曰
 我我所断常  拨无劣谓胜
 非因道妄谓  是五见自体
论曰。由因教力有诸愚夫。五取蕴中执我我
所。此见名为萨迦耶见。有故名萨。聚谓迦
耶。即是和合积聚为义。迦耶即萨名萨迦耶。
即是实有非一为义。此见执我。然我实无。勿
无所缘而起此见。故于见境立以有声。复恐
因斯执有是我。为遮彼执复立身声。谓执我
者于一相续。或多相续计有一我。此皆非身。
身非一故。由如是见缘萨迦耶。故说名为萨
迦耶见。即是唯缘五取蕴义。如契经说。苾刍
当知世间沙门。婆罗门等诸有执我等。随观
见一切。唯于五取蕴起。由此但于我我所见。
世尊标别萨迦耶名。勿以我无许智缘无境。
或智缘有执我体非无。不尔则应缘有漏见
无不建立萨迦耶名。经主此中作如是释。坏
故名萨。聚谓迦耶。即是无常和合蕴义。迦耶
即萨名萨迦耶。此萨迦耶即五取蕴。为遮常
一想故立此名。要此想为先方执我故。若尔
何用标以萨声。但迦耶声足遮常故。则应但
立迦耶见名。无法是常而可聚集。何用身上
标以坏声。即于所执我我所事。执断执常名
边执见。以妄执取断常边故。于实有体苦等
谛中。起见拨无名为邪见。五种妄见皆颠倒
转。并应名邪。而但拨无名邪见者。以过甚
故。如说臭酥恶执恶等此唯损减余增益
故。于劣谓胜名为见取。有漏名劣。圣所断故。
执劣为胜总名见取。理实应立见等取名。略
去等言但名见取。或见胜故但举见名。以见
为初取余法故。于非因道谓因道见。一切总
说名戒禁取。谓大自在时性。或余实非苦因
妄起因执。道有二种。一增上生道。二决定
胜道。投水火等种种邪行。非生天因妄执为
因名第一道。唯受持戒禁性士夫智等。非解
脱因妄执为因。名第二道。如前际等或戒禁
胜。是故但立戒禁取名。应知五见自体如是。
若于自在等非因计因。如是戒禁取迷于因
义。此见何故非见集断。颂曰
 于大自在等  非因妄执因
 从常我倒生  故唯见苦断
论曰。于自在等非因计因。彼必不能观察深
理。但于自在等诸蕴麤果义。妄谓是常一我
作者。此为上首方执为因。是故此执见苦所
断。谓执我者是有身见。于苦果义妄执为我。
故现观苦我见即除。无我智生非于后位。若
有身见见集等断。于相续中我见随故。则无
我智应不得生。以见唯法时我见则灭故。无
我智起我见已除。然有身见于自在等相续
法中计一我已。次即于彼相续法上。起边执
见计度为常。由此应知于自在等法。常我二
执唯见苦所断。故有颂言
 未如实见苦  便见彼为我
 若如实见苦  则不见为我
由此已显灭边执见。以无我论宗断见是正
见摄。执有我论者断见是边执见。故知二见
俱见苦断。以无常等诸无漏行见苦谛时二
见既灭。于自在等非因计因。随二见生亦俱
时灭。故说计因执唯见苦所断。然于非道计
为道中。若违见道强则见道所断。岂不如计
自在等为因。执苦为因。唯许见苦断非见集
断。如是亦应于非道计道执苦为道。唯许见
苦断非见道断。此难不然以于苦谛见为无
常等非彼对治故。谓若有执自在等为因。必
先计为无始无终等故。此因执唯见苦断。以
无常等想治常等想故非见苦谛。无常等时。
能治非道计为道执。故彼道执非见苦断。由
此亦遮见集所断。由见因等非彼治故。谓非
于集见因等时能治非道计为道执。要于道
谛见道等时。方能治彼非道道执故。彼道执
应见道断。若尔如是非道道执。理必应通见
集灭断。谓如邪见拨无真道。后即计此能得
清净。此戒禁取许见道断。如是邪见拨无集
灭。后亦计为能得清净。彼二戒禁取应见集
灭断。此难不然。体不成故。谓戒禁取其体有
二。一非因计因。二非道计道。若有计彼谤集
邪见能得清净。岂不此见无断集用则不应
生。以都无心信有因故。又苦与集无别物故。
自在等蕴亦应被拨。若有计彼谤灭邪见能
得清净。岂不此见无证灭用则不应生。如何
拨无灭谛见后计灭方便非不唐捐。如是不
成戒禁取体而言应有。故彼非难。如何非
难。见道所断戒禁取体亦应不成。以于拨无
道谛见后即计有道应不成故。谓缘道谛邪
见或疑。若拨若疑无解脱道。如何即执此能
得永清净。此戒禁取体非不成。以许有于
谤道邪见执为能证永清净道。由彼计为如
理解故。谓彼先以余解脱道蕴在心中。后执
非谤真道邪见为如理觉。言如理者。彼谓拨
疑真解脱道是不颠倒。以如理故执为净因。
由此得成戒禁取体。彼心所蕴余解脱道非
见道所断。戒禁取所缘以彼唯缘自部法故。
道有多类于理无失。由此经主所作是言。若
彼拨无真解脱道。妄执别有余清净因。是则
执余能得清净非邪见等。此缘见道所断诸
法理亦不成。彼全未详对法宗义。若尔见灭
谛所断戒禁取。体亦应成。与道同故。谓有先
以余解脱处蕴在心中后执谤真解脱邪见为
如理觉。以如理故执为净因。如前应成戒禁
取体。无如是理。总计解脱是常是寂执谤
彼心为清净因。理不成故。如计涅槃体实非
实。谓若希求解脱方便。彼应必定计有解
脱。诸计解脱决定有者。必应许彼体是常
寂。若不许尔不应希求。如正法中于涅槃体。
虽有谓实谓非实异。而同许彼是常是寂故。
于非拨俱见为过如是。若有以余解脱蕴在
心中。彼必总计涅槃常寂。由此不执谤解
脱见为如理解。故见灭所断戒禁取定无。又
如天授。虽总许有常寂涅槃。而离八支别计
五法为解脱道。外道所计理亦应然。是故有
于八支圣道能谤邪见。谓如理觉无于谤灭。
谓如理解以戒禁等自体行相与圣道殊。无
谓涅槃常寂体相。有差别者。是故无灭与道
同义。有余师言。有执于道谓非道邪见为道
戒禁取。不言此是彼灭道故。设执于灭谓非
灭邪见。言此是道戒禁取不成。谓执此为所
拨灭道定不应理。适拨无故。若执此为余涅
槃道。则应一体有二解能。见此是彼得方便
故。又无见灭所断诸法。用余部法为所缘义。
然彼外道必应计度余苦差别为解脱故。今
应思择非道计道。谓执戒禁为解脱因。或执
我见能证解脱。此为见苦断。为见道断耶。若
执二俱见苦断者。则见道断毕竟应无。或应
说别因等。非道计道何缘此二见苦所断。所
余乃是见道断耶。若执二俱见道断者。应说
何故见道断耶。非见道时能了彼境。或了彼
自体。或断彼所缘。或应遍知建立理坏。谓
若见道所断随眠。能缘见苦所断为境。谁遮
遍知建立坏失。如现观位苦智已生集智未
生。见苦所断犹为见集所断缘缚。虽已永断
未立遍知。如是乃至灭智已生道智未生。见
苦所断犹为见道所断缘缚。亦应虽断未立
遍知。然非所许应辩理趣。我宗说二俱见
苦断。如本论言有诸外道起如是见立如是
论。若有士夫补特伽罗。受持牛戒鹿戒狗
戒。便得清净解脱出离。永超众苦乐至超苦
乐处。如是等类非因执因。一切应知是戒禁
取见苦所断如彼广说。此复何因见苦所断。
唯见苦所断缘牛戒等故。但计麤果为彼因
故。由此己遮经主所难。迷苦谛故有太过失。
缘有漏惑皆迷苦故。以非一切缘有漏惑皆
以果苦为所缘故。如何得有太过失耶。非许
二俱见苦所断。见道所断便毕竟无。非道计
道有二类故。一缘戒禁等。二缘亲迷道。缘
戒禁等违悟道信。力不如缘亲迷道者。缘戒
禁等者。行相极麤故。不远随逐故。意乐不坚
故。少设劬劳即便断灭。缘亲迷道与此相违。
由此应知非道计道。诸戒禁取有二类别。一
见苦断。二见道断。如前所说常我倒生。为但
有斯二种颠倒。不尔。颠倒总有四种。一于
无常执常颠倒。二于诸苦执乐颠倒。三于不
净执净颠倒。四于无我执我颠倒。如是四倒
其体云何。颂曰
 四颠倒自体  谓从于三见
 唯倒推增故  想心随见力
论曰。从于三见立四倒体。谓边见中唯取常
见以为常倒。诸见取中取计乐净为乐净倒。
有身见中唯取我见以为我倒。如是所说是
一师宗。然毘婆沙决定义者。约部分别十
二见中。唯二见半是颠倒体。谓有身见苦见
取全。边执见中取计常分。断常二见行相互
违。故可说言二体各别。诸计我论者。即执
我于彼有自在力是我所见。此即我见由二
门转。岂不诸烦恼皆颠倒转。故应皆是倒非
唯四种。不尔建立倒相异故。何谓倒相。谓
具三因。何谓三因。一向倒故。推度性故。妄
增益故。增声亦显体增胜故。非余烦恼具
此三因。谓戒禁取非一向倒所计。容有能
离欲染等故。少分别时得清净故。断见邪
见非妄增益。于坏事门此二转故。余部见取
非增胜故。所余烦恼非推度故。由此颠倒唯
四非余。岂不经中说诸颠倒总有十二。如契
经言。于无常计常有想心见倒。于苦不净无
我亦然。不尔想心非推度故。随见倒力亦立
倒名。与见相应。行相同故。然非受等亦如想
心。可立倒名。有别因故。谓于无常等起常
等见时。必由境中取常等相。能取相者是想
非余。故立倒名非于受等。又治倒慧亦立想
名。谓无常等行中。说为无常等想。由慧与想
近相资故。相从立名。受等不尔。由所依力
有倒推增。取境相成故心名倒。如契经说。心
引世间于惑瀑流处处漂溺。毘婆沙说。唯想
与心可立倒名。世极成故。谓心想倒世间极
成。受等不然。故经不说。由此心想随见倒力
立颠倒名非于受等。上座于此言以何缘。颠
倒唯三不增不减。唯有尔所应成倒故。谓此
三倒。想倒摄想。心倒摄识。见倒摄行。不可
说受亦倒所摄。触为因生如应领故。岂不
行蕴更有所余作意等法彼何非倒。不尔但
由彼颠倒故。令心想见成颠倒体。故契经
言。所有无量恶不善法。一切皆由非理作意
为根本起。广说乃至。一切皆是作意所生触
为其集。由此证知想心见倒。皆非理作意无
明触所生。由彼倒故此成倒体。今观彼说前
后相违。由是定知非契经义。若想心见由从
非理作意等生。彼颠倒故此成倒体。受亦非
理作意等生何缘非倒。若受从倒作意等生
非颠倒者。想心见三应非倒体。无别因故。又
言不可受亦倒。摄触为因生如应领故。岂不
想倒亦应不成。触为因生如应想故。由说想
等倒无明触所生。岂不触为因如应领。故弥
能证受体是颠倒摄。受亦无明触所生故。由
此彼说唯有尔所应成倒故。倒唯有三不增
减者。言成无义。又若非理作意力故。想等成
倒非理作意。亦应是倒然曾不说。故彼所
言从自执起。或虽许彼体是颠倒。而不说为
颠倒体者。则应想等亦不说倒。是则违害经
说倒名。若谓如仁有别因故。虽由见力诸心
心所皆有倒义。而经但说想心倒名。非余受
等。我宗亦尔。即由此因。是故定无想等非倒。
或余是倒违经过失。此亦非理。不相似故。谓
如我宗由见势力。虽心心所皆有倒义。由别
因故唯于想心立颠倒名。非于受等。然所由
见正立倒名。如是汝宗由作意力。令心心所
皆有倒义。所由作意应立倒名。又如我宗想
等体非倒。但由见力假立以倒名。真实倒名
目所由见。汝宗应亦尔。由作意力。想等实非
倒假立倒名。则真实倒名目所由作意。不
应由非倒诸法势力。令余非倒法得倒名故。
又何不许由想势力。能令作意成颠倒体。要
由妄想取相势力。方起俱生非理作意。故契
经说。由取相势力能令贪等恶不善法生。又
契经言。由想乱倒故心焦热。不言心热由于
非理作意故生。又理应由胜倒法力。令想心
体亦名颠倒理非作意倒胜想等。如何但言
由作意力想等成倒非想等力。能令作意成
颠倒耶。故彼所言唯凭自执。又经亦说欲为
法本。或说烦恼无明为根。如何不言由彼势
力。能令想等亦成颠倒。但说颠倒由作意成。
是故应知依对法理。立颠倒体最为殊胜。如
是诸倒何所断耶。正理论者言。唯见苦所
断。以常颠倒等唯于苦转故。了无常等觉唯
缘苦生。故不应后见集灭道时。方舍常乐我
净见故。若尔便违经论正理。且违经者。谓契
经言。若有多闻诸圣弟子。于苦圣谛如实见
知。如是于集灭道圣谛如实见知。当于尔时
彼圣弟子。无常计常想心见倒皆已永断。乃
至广说。若诸颠倒唯见苦断。经不应说。如
实见知集等谛时皆已永断。又契经说。若闻
如来说苦集灭道四圣谛法已。便能永断常
等四倒。非诸颠倒唯见苦断。佛为断彼可
说余三见集等觉非彼治故。又庆喜告辩自
在言
 由有想乱倒  故汝心焦热
 远离彼想已  贪息心便净
言违论者。如本论言。此四颠倒诸预流者。几
种已断几未断耶。应作是言。一切已断。若
四颠倒唯见苦断。则随信法行亦有已断者。
何故唯说预流已断。违正理者。未离欲圣若
离乐净想。如何起欲贪。我宗于三皆无违
害。且我今见初经义者。若圣弟子于四圣谛
得现观时。无始时来所集四倒皆已永断。不
可由此便证四倒。一一皆由见四谛断。前已
成立身边二见。唯见苦断常我倒体。即是身
边二见所摄。如何见集等断常我倒耶。然此
经中于具见谛说已永断。何所相违。于第二
经无违害者。非薄伽梵说四谛法唯为断。斯
四种颠倒总为毕竟静息众苦。然有闻已随
对治力永断四倒。何所相违。理实应然。故
彼经说
 佛说此法时  为永寂众苦
 有闻已知实  无常乐我净
非四颠倒总摄众苦。故知彼经义如我释。又
彼经说。若诸有情为此四种想心见倒乱倒
其心。彼心便于彼彼迷乱。乃至广说。此中可
说由想见倒乱倒其心。心相应故。如何心倒
能乱倒心。是故彼经应观密意。不可如说执
为定依所引伽他。于对法理亦无违害。所以
者何。非我等言欲贪映蔽想无乱倒。但作是
言。非诸乱倒皆名颠倒。所以然者。见倒俱行
乱倒想心方名倒故。若诸乱倒皆成倒者。则
诸烦恼皆应成倒。诸阿罗汉游衢路时。想乱
倒力心便迷谬。或想乱倒见绳谓蛇。故乱倒
中少分立倒。以要最胜方立倒名。最胜因缘
如先已辩。故有染想学位现行。非得倒名。
何所违害。又经不说彼辩自在。定居学位
为证不成。论说预流已断倒者。为除疑故作
如是言。勿诸世间见预流者。以花严体用香
熏衣。贮畜珍财耽婬嗜味便疑颠倒仍未全
除。无知覆心故为此事。为除如是世间所疑。
故说预流诸倒已断。或预流者已断无别。随
信法行有断未断。显定已断故说预流。正理
无违如伽他释。或太过失。谓何不言诸圣犹
应我想现起。非于女等及于自身离有情想
心有起欲贪故。不应许圣有我想心。于唯有
法智已生故。由此颠倒唯见苦断。分别论者
作如是言。常我各三乐净见倒。如是八倒唯
见所断。四通见修断。谓乐净想心。破此如前
释伽陀理。故彼所说唯凭妄计。彼上座言。
诸预流者。见倒已全断。心想倒有余。非于无
常乐我净想不忘失者烦恼可行。故安隐经
作如是说。圣者安隐作如是言。我色等中不
随执我。然于如是五取蕴中。有我慢爱随眠
未断。故知圣者有我想心。常乐净三准亦
定有。上座此说违自意趣。违经违理不可
信依。言彼说违自意趣者。且彼自释倒经起
因言。为有愚流转还灭次第理者。欲令于彼
解无颠倒。故说此经非善遍知四圣谛理。于
诸生死已作分齐。诸烦恼障极少为余。将得
涅槃如临至掌。具如是德补特伽罗。可有愚
于流转还灭次第理趣。起颠倒者圣智照明
在身中故。又彼自辩诸倒体中。问言见倒
何见为体。即自答言。且苦谓乐。不净谓净。邪
见为体复自问言。岂不邪见拨无施与。乃至
广说。还自答言。若于生死计乐计净。彼定拨
无真阿罗汉正至正行。岂不此言便显圣者。
既于生死有乐净想。彼定应有拨阿罗汉正
至正行邪想现行。若谓圣者邪见断故无邪
想者。则应圣者见倒断故无颠倒想。言违经
者。谓契经说。想心见倒皆见谛断。二经证此
具引如前。若谓此八想心颠倒。于修位中终
由如实见知圣谛方得永断。离此无余永断
方便。故此所说不违经者。岂不见倒应同彼
执。同想心说见谛断故。若谓诸见有余经中
遮修所断故。但应说想心二倒通修断者。余
经合说心想见三有四倒故。何缘不许离见
倒时心想非倒。若谓经说有学圣者有想乱
倒。此前已释。前释者何。谓非乱倒皆名颠倒
或非彼经说辩自在定居学位。言违理者。且
有学圣为求乐故受用境时。境中虽无谛理
乐净。而有事乐净能引想心。故乐净想心圣
容现起都无。常我诸行聚中常我想心何容现
起。以乐净倒托有事生托无事生。常我二倒
由有乐受是胜义摄。此义决定如后当辩。有
漏法中有少分净。契经说有三净业故。净解
脱境。经所说故。乐净实有世极成故。诸行聚
中若事若理。都无常我实体可得。故未见谛
者。于诸行中妄起执常我想心见倒。亦托少
分事乐净中。一向执为理实乐净故。有执乐
净想心见倒成。已见谛者。于行聚中以毕竟
无常我事故。亦定不起常我想心。由此应知
圣者相续。常我二倒决定非有。乐净想心托
有事故。于圣相续亦得现行。有得乱倒名无。
名颠倒者。倒唯迷理分别起故。然彼所引安
隐契经不能证圣有常我想心倒。不成倒义
如前已辩。如是详察上座所言。于圣教理无
不违害。故彼所说不可信依。辩见随眠差别
相已。为余亦有差别相耶。亦有。云何。颂曰
 慢七九从三  皆通见修断
 圣如杀缠等  有修断不行
论曰。有愚痴者。先于有事非有事中。校量自
他心生高举。说名为慢。由行转异分为七种。
一慢二过慢。三慢过慢。四我慢。五增上慢。
六卑慢。七邪慢。于他劣等族朋等中。谓己胜
等高举名慢。岂不此二俱于境中如实而转
不应成慢。方劣言胜。方等言等。称量而知。何
失名慢。于可爱事心生爱染如实而转。如何
成贪。此既耽求诸可意事。无有颠倒应非烦
恼。然由此起能染恼心。既许成贪是烦恼性。
如是虽实胜劣处生。而能令心高举染恼。名
慢烦恼。于理何失。故先略述慢。总相中说
讫。有非有二俱容起慢。如于处非处愤恚俱
名瞋。于他等胜族朋等中。谓己胜等。名为过
慢。于他殊胜族朋等中。谓己胜彼。名慢过
慢。于五取蕴执我我所心便高举。名为我慢。
由此证知于未缺减有身见位。可言有我想
心二倒。非缺减时于未证得地道断等殊胜
得中谓已证得。名增上慢。未得得言。其义
何别。前得后得义无异故。此言为显未得
德得。得复有得宗所许故。诸有在家或出家
者。于他工巧尸罗等德多分胜中。谓己少劣
心生高举。名为卑慢。此中于己心高举者。于
他多胜谓己少劣。有增己故亦说为高。有余
师言。于己功力不信谓劣。名为卑慢。如是
谓劣高举不成。是故应知前说为胜。于无德
中谓己有德。名为邪慢。言无德者。谓诸恶
行。违功德故立无德名。犹如不善彼于成此
无德法中。谓己有斯殊胜功德。恃恶高举。故
名邪慢。若谓无德者。是遮有德言。于实无德
中谓有名邪慢。彼辩增上邪慢别中。说无
种子名增上慢。有种子者名为邪慢。或全
增益名增上慢。少分增益名为邪慢如是差
别理应不成。是故应知前说为胜。有说。唯除
我我所见。以余邪见为先。所生令心高举。名
为邪慢。有余师说。恃全实事高举名慢。恃
少实事心生高举。名为过慢。恃无实事心生
高举。名慢过慢。于五取蕴我爱为先。恃我高
举。名为我慢。于证少德谓已证多。心生高
举。名增上慢。摄受少事心谓为足。恃生高举。
名为卑慢。实鄙恶类。自谓有德。心生高举。名
为邪慢。然本论说慢类有九。类是品类义。即
慢之差别。九类者何。一我胜慢类。二我等慢
类。三我劣慢类。四有胜我慢类。五有等我慢
类。六有劣我慢类。七无胜我慢类。八无等我
慢类。九无劣我慢类。此九皆依有身。见起我
胜者是过慢类。我等者是慢类。我劣者是
卑慢类。有胜我者是卑慢类。有等我者是慢
类有劣我者是过慢类。无胜我者是慢类。无
等我者是过慢类。无劣我者是卑慢类。是
故此九从三慢出。谓慢过慢及卑慢。三行次
有殊成三三类。无劣我慢类高举如何成。谓
有如斯于自所乐胜有情聚。虽于己身知极
下劣。而自尊重如呈瑞者。或旃荼罗。彼虽
自知世所共恶。然于呈瑞执所作时。尊重
自身故成高举。如是七慢何所断耶。有余师
言。我慢邪慢唯见所断。余通见修。理实应
言七皆通二。故能安隐作如是言。我色等中
不随执我。然于如是五取蕴中。有我慢爱随
眠未断。谓修所断圣未断时。定可现行此不
决定。谓有已断而可现行。如已离欲贪信苦
眠眼等。有虽未断而定不行。如未离欲贪圣
者杀缠等。言杀缠者。谓由此缠发起故思断
众生命。等者等取盗婬。诳缠无有爱全。有爱
一分。无有名何法。谓三界无常。于此贪求
名无有爱。由此已简无漏无常。彼定非贪安
足处故。有爱一分。谓愿当为蔼罗筏拏大
龙王等。等言为显阿素洛王北俱卢洲无想
天等。此杀缠等虽修所断。而诸圣者定不
现行。此修断不行言成无用。以当说圣有而
不起故。若圣身中有容现起。遮言不起是有
用言。非圣身中有见所断。容可现起而更须
遮。既有而遮已知修断。及不行义何烦预说。
若谓前说慢通见修。勿杀等缠亦通见断故
说修断。此亦不然。说杀缠等言已简见断故。
又观后释义足可知。如慢类等见所增故。由
是此言但应在法。又释中言。此诸缠爱。一切
皆缘修所断故。唯修断者此非定因。见所断
亦缘修所断法故。若作是释。此含唯言是则
此因能为定证。岂不见所断亦有无常无有
爱。何缘唯修所断。实亦见断。且随经说。谓
契经中说有三爱。欲爱有爱无有爱三。于此
经中说无有爱取缘众同分无常为境者。贪
求异熟相续断故。如契经言。一类苦逼作如
是念。愿我死后断坏无有无病乐哉。今且据
斯说唯修断非见所断。无无有爱。如前已说。
慢类我慢有修所断。圣者犹有不说自成。此
等何缘圣者犹有而不现起。颂曰
 慢类等我慢  恶作中不善
 圣有而不起  见疑所增故
论曰。等言为显杀等诸缠。无有爱全有爱一
分。以诸圣者善修空故。善知业果相属理故。
此慢类等我慢恶悔。圣虽未断而定不行。又
此见疑亲所增故。见疑已断故不复行。谓慢
类我慢有身见所增。杀生等缠邪见所增。诸
无有爱断见所增。有爱一分常见所增。不善
恶作是疑所增。故圣身中虽有未断。而由背
折皆定不行

说一切有部顺正理论卷第四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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