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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蕴第七中得纳息第一之二
问得非得何差别。答名即差别。谓名得。名
非得。复次得有漏无漏。非得唯有漏。复次
得善不善无记。非得唯无记。复次得三界系
及不系。非得唯三界系。复次得学无学非学
非无学。非得唯非学非无学。复次得见所断。
修所断。不断。非得唯修所断。复次得染污不
染污。非得唯不染污。复次得异熟非异熟。非
得唯非异熟。复次得有异熟无异熟。非得唯
无异熟。复次得与所得。法或俱起。或不俱
起。非得与所不得法必不俱起。复次得苦
集道三谛摄。非得唯苦集谛摄。以如是等
门。应知得非得差别
问何故得与所得法性类。或同或异耶。答得
有三种。一有为法得。二择灭得。三非择灭
得。有为法得。随所得法性类差别。以有为
法能有作用引自得故。择灭得随能证道
性类差别。以诸择灭自无作用。但由道力
求证。彼时引彼得故。非择灭得。随自所依
性类差别。以非择灭自无作用。非道所求。
彼得但依命根众同分而现前故。问非得随
何性类差别。答彼定不随所不得法以相
违故。又不随道非道所求故。但依命根众
同分转故。随所依性类差别。问若诸非得非
择灭得。俱随所依性类差别者。所依或异
熟。或唯等流。此二随何性类差别。答随等
流性以义遍故。异熟非遍故不随立。问非
得若随所不得法。性类差别有何过耶。答
断善根者应成就善。已离欲染者应成就
不善。诸无学者应成就染。异生应成就
三乘无漏法。退果应成果。舍向应成向。二
灭非得应是无为。由此等过。非得不可随
所不得性类有异
问所说得为更有得为无耶。若更有得者得
传有得。何非无穷。若更无得者。此得由何
可说成就。答应说得。复有得。问若尔应
成无穷。答无穷亦无有过。由此生死难断。
难越。或无量得皆一刹那俱生。而灭无无穷
过。如是说者。一刹那中但有三法。一彼法。
二得。三得得。由得故成就彼法及得得。由
得得故成就得。由更互相得故非无穷。是
故说色蕴行蕴一得得。乃至识蕴行蕴一得
得。有为无为一得得。问为一一法各别有得。
为不尔耶。或有说者。俱有法同一得得。问
若尔不应作如是说。色蕴行蕴一得得等。
答欲显法与得得。无异得故作如是说。
然实不无五蕴四蕴一得得义。有说。一一
法各别得得。唯除得得。与彼法同一得得。
问若尔便有无穷过失。以得皆有生住异
灭。生等复有得与得得。彼得得得复有生
等。如是展转成无穷故。答无穷复有何过。
由此生死难断难越。或此诸法皆一刹那俱
生而灭无无穷过。如是说者。法与生等同
一得得。相与所相极亲近故。由此善通色
蕴行蕴一得得等。又去如前无穷过失。如
说得如是非得与得相违。应随广说。然无
同时非得非得。有情数法现在前时必与得
俱。是故非得起时决定不与非得非得及彼
法俱起。由此三法互相违故。异时说有此
则不遮
问过去未来得。为成就。为不成就。若成就
者。则为无穷。谓一刹那三法俱起。一法。二
得。三得得。此三灭位有六得生。谓三得。三
得得。此六灭位十二得起。谓六得六得得。十
二灭位。二十四得起。谓二十得十二得得。如
是展转无始时来。乃至后际念念倍起其得
无限。邻次刹那倍增尚尔况于隔越前前刹
那诸得倍增。是故展转有无穷过。若不成就
便与此蕴后说相违。如说从无色界殁生
欲界时。所得蕴界处。大种。善根。不善根。无
记根。结缚随眠。随烦恼缠。当言曾得得未
曾得得。答善染污法当言曾得得。异熟法当
言未曾得得。如此则非不成就。以得亦有
善染污故。答应作是说。过去未来得有成
就者。以善及染污法等有三世得故。问若
尔岂非无穷。答无穷复有何过。由此生死
难断难越。或彼诸得一刹那生无无穷过。
又此诸得但可言多。而非无穷犹有分限
故。有余师说。无有成就过去未来得者。是
故无无穷过。问此蕴后说当云何通。答此蕴
后文说所得法。非能得得。斯有何咎。如是
说者。应如初说得如所得应成就故。又
以得故名沙门果。若过未得不成就者。诸沙
门果应刹那舍刹那得。然无是事。又诸圣道
有三时舍。谓退时。得果时。练根时。若过未
得不成就者。则圣道应刹那刹那舍。非谓
三时欲令无如是过。故有成就过未诸得。
若成就所得法亦成就彼得。若所得法舍彼
得亦舍。以法与得舍得同故。然得总有四
种。一在彼法前。二在彼法后。三与彼法俱。
四非彼法前后及俱。若所得法则有六种。一
有所得法唯有俱得。如异熟生等。二有所
得法唯有前得。如三类智边世俗智等。有
说。此等亦有俱得。三有所得法唯有俱得
后得。如别解脱戒等。四有所得法唯有俱
得前得。如道类智忍等。五有所得法具有
前后俱得。如所余善染污等。六有所得法
不可说有前后俱得。而有诸得。谓择灭非
择灭。必无有法唯有法后得者。现在前时
必有得故。一切非得总有三种。一在彼法
前。二在彼法后三非彼法前后及俱。所不得
法亦有三种。一有所不得法。唯有彼前
非得谓未来情数毕竟不生法。及入无余涅
槃最后刹那心等。二有所不得法。通有彼前
彼后非得。谓余随应有情数法。三有所不得
法。无彼前后及俱非得而有非得。谓择灭
非择灭。必无非得可与法俱。以法现在前
时。是所得者必有得故。非所得者。无得无非
得故。亦无唯有彼后非得。非无始来恒成
就彼。未舍必起彼类尽故。然诸非得性羸
劣故。唯成就现在。一一刹那得已即舍。于
未得彼法及已舍位。恒有此非得。应知。
见道所起得有十五类。即十五心时俱起诸
得。见道灭位与自所起诸得俱灭。如日没
时与自所起光明俱没。然苦法智忍有十五
得。苦法智有十四得。乃至道类智忍但有一
得。问见道得为但有尔所。为更有余。有
说。但有尔所。有说。更有余。未来世不生
诸得而不可说。此不应理。宁当说无。不
应言有而不可说。如是说者。更有余未
来得。苦法智忍一得俱生。忍得相望互无因
义。苦法智三得俱生。二道得。一离系得。二道
得者。谓苦法智忍得。苦法智得。一离系得者。
谓欲界见苦所断十系得灭。十离系得起。苦
法智与彼三得互不为因。苦法智忍与彼
三得皆有因义。苦类智忍四得俱生。三道
得一离系得。苦类智忍与彼四得互不为
因。苦法智忍为四得因。苦法智为三得因。
除苦法智忍得。以加行善法胜非劣因故。
有为法得随法胜劣故。苦类智六得俱生。四
道得。二离系得。苦类智与彼六得互不为
因苦法智忍为六得因。苦法智为五得因。
除苦法智忍得。以彼劣故。苦类智忍为三
得因。除前三得以彼劣故。问不与前二道
得作因。是事可尔彼所得劣故。不与前离
系得作因。云何可尔。彼所得最胜故。答有
为法得随所得法胜劣彼所引故。无为法得
随道胜劣道所引故。彼道劣故彼得非因。如
是乃至道类智忍二十二得俱生。十五道得。
七离系得。道类智忍与彼诸得互不为因。
苦法智忍皆与二十二得作因。苦法智与
二十一得作因。除苦法智忍得乃至道法
智。但与三得作因。谓二道得。一离系得。非
前十九得因以彼劣故。由此故说颇有前
生无漏法。非后生无漏法因耶。答有。谓胜
于劣
苦法智忍现在前时。修未来无量苦法智忍。
此现在忍与所修为因。彼是此果。有说。此
现在忍非所修为因彼非此果。以彼竟无
一刹那现在前故。评曰。应说此为彼因彼
是此果。一相续摄非劣道故。如是乃至金刚
喻定现在前时。修未来无量金刚喻定。此现
在定与所修为因彼是此果。有说。此现在
定非所修因彼非此果。以彼竟无一刹那
现在前故。评曰。应说此为彼因彼是此果。
一相续摄非劣道故。已生苦法智忍。与不
生苦法智忍为因。亦与苦法智等一切学无
学道为因。已生苦法智与不生苦法智为
因。亦与苦类智忍等。一切学无学道为因。
不与苦法智忍为因。如是乃至已生尽智。
与未生尽智为因。亦与后已生未生一切
无学道为因。不与一切学道为因。由此
故说颇有已生无漏法。非未生无漏法因
耶。答有。谓已生苦法智。非未生苦法智忍
因。乃至已生尽智。非未生金刚喻定因。胜道
不与劣道为因故
苦集谛是有漏彼诸得亦有漏。灭谛是无漏。
彼诸得或有漏。或无漏道谛是无漏。彼诸得
亦无漏。又苦集谛是善不善无记彼诸得亦
尔。灭谛道谛是善。彼诸得亦是善。又苦集谛
是三界系。彼诸得亦尔。灭谛是不系。彼诸得
或色界系。或无色界系。或不系。道谛是不系。
彼诸得亦不系。又苦集谛是非学非无学。彼
诸得亦尔。灭谛是非学非无学。彼诸得或学
或无学。或非学非无学。道谛是学无学。彼诸
得亦尔。又苦集谛是见所断修所断。彼诸得
亦尔。灭谛是不断。彼诸得或修所断。或不断。
道谛是不断。彼诸得亦不断。又苦集谛是染
污不染污。彼诸得亦尔。灭谛道谛是不染污。
彼诸得亦尔。又苦集谛是有异熟。无异熟。彼
诸得亦尔。灭谛是无异熟。彼诸得或有异熟
或无异熟。道谛是无异熟。彼诸得亦尔。又苦
集谛是苦集谛摄。彼诸得亦尔。灭谛是灭谛
摄。彼诸得是苦集道三谛摄道谛是道谛摄。
彼诸得亦尔。所得四谛与能得得。有如是
等诸门同异
问何地所系法。有几种离系得。答欲界乃至
无所有处。见修所断法皆有三种离系得。谓
学无学非学非无学。非想非非想处见所断
法。及前八品修所断法。皆有二种离系得。谓
学无学。彼第九品修所断法。唯有一种离系
得。谓无学。无学初心方初起故。问何地所系
法。有几地无漏离系得。或有说者。诸离系
得随断对治。彼作是说。欲界见修所断法无
漏离系得。未至定摄。初静虑见修所断法。无
漏离系得三地摄。第二静虑见修所断法。无
漏离系得四地摄。第三静虑见修所断法。无
漏离系得五地摄。第四静虑见修所断法。及
无色界见所断法。无漏离系得六地摄。空无
边处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七地摄。识无边
处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八地摄。无所有处
非想非非想处。无漏离系得九地摄。复有说
者。诸离系得随坏对治。彼作是说。欲色界见
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皆六地摄。空无边处
见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七地摄。识无边处
见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八地摄。无所有处
非想非非想处。见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九
地摄。有作是说。若地有法智品道。彼地有
欲界见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若地有类智
品道彼地有色无色界。见修所断法无漏离
系得。彼作是说。欲界见修所断法。无漏离系
得六地摄。色无色界见修所断法。无漏离系
得九地摄。评曰。此中初说为善。诸离系得必
由断对治力所引起故。问若以灭道法智
离色无色界修所断染时。彼色无色界修所
断法。无漏离系得。为法智品摄。为类智品
摄耶。若法智品摄此不应理。彼法及断类
智所知故。若类智品摄亦不应理。彼断及得
法智所证故。有作是说。彼离系得类智品
摄。问岂不彼断及得法智所证耶。答虽法
智所证而类智摄。类智所知故。有余师说
彼无漏离系得法智品摄。问岂不彼法及断
类智所知耶。答虽类智所知而法智摄。法
智所证故。评曰。此中初说为善。以类智品
是彼不共决定对治故。问圣者以世俗道
离诸地染时。为是曾得道未曾得道耶。有
作是说。是曾得道。由此道无始时来。串习
曾得今现前故。彼作是说。圣者以世俗道。
离欲界修所断上上品染时。于欲界修所断
上上品法。得二种离系得。一世俗得。二无漏
得。世俗得是曾得。道类无漏得是圣道类。以
世俗道现在前时。亦修未来无漏道故。于
欲界见所断上上品法。得一种离系得。谓世
俗得是曾得道类不得。无漏得先已得故。
问若尔云何共对治道。转成不共对治。谓此
曾得道。先时总以欲界见修所断诸法为九
品断。今时此道唯断欲界修所断故。答此道
犹名共对治道。以此恒有俱断力故。此见
所断先已断故。今无可断非不能断。是故
恒名共对治道。如离上上品。乃至离下下
品亦尔。如离欲界修所断。乃至离无所有
处修所断亦尔。有余师说。是未曾得道。由
此道无始时来。未习未得唯圣所起故。彼作
是说。圣者以世俗道。离欲界修所断上上品
染时。于欲界修所断上上品法。得二种离
系得。一世俗得。二无漏得。世俗得是未曾得。
道类无漏得是圣道类。以世俗道现在前时。
亦修未来无漏道故。于欲界见所断上上品
法。不得离系得。不得世俗得者未曾得道
非彼对治故。不得无漏得者先已得故如
离上上品乃至离下中品亦尔。如离欲界
修所断八品。离初静虑修所断八品。乃至离
无所有处修所断八品亦尔。离欲界修所断。
第九品解脱道时。未来修曾得未曾得二世
俗道。尔时于欲界修所断法。得三种离系
得。一世俗曾得得。谓曾得道类。二世俗未曾
得得谓未曾得道类。三无漏得。谓圣道类于
欲界见所断法。得二种离系得。除未曾得世
俗得。问云何知第九解脱时。能修未来曾得
未曾得二世俗道。答以说若成就现在他心
智。彼定成就过去他心智故。问何故离前
八品染时。修未曾得道。离第九品染解脱
道时。修曾得未曾得道耶。答离染道异得
地亦异。谓离染道唯未曾得。未来所修亦未
曾得。若得地时现离染道虽未曾得得根本
地故。通修未来曾得未曾得道。如离欲界
修所断第九品。乃至离无所有处修所断第
九品亦尔。评曰。应作是说。圣者以世俗道
离诸地染时。应言是未曾得道。昔来未得
唯圣所起故。然于未来通修曾得未曾得
道。所对治同故。应作是说。圣者以世俗道。
离欲界修所断上上品染时。于欲界修所断
上上品法。得三种离系得。一世俗曾得得。谓
曾得道类。二世俗未曾得得。谓未曾得道类。
三无漏得。谓圣道类。于欲界见所断上上品
法。得一种离系得。谓曾得世俗道类。不得未
曾得得者。未曾得道非彼对治故。不得无
漏得者。先已得故。如离上上品。乃至离下
下品亦尔。如离欲界修所断。乃至离无所
有处修所断亦尔。由此故说颇有不退。不
得果。不转根。非见道现在前。亦非异生类。
而于见所断法得离系得耶。答有。谓前所
说。唯除离欲染第六九品时
依所说义应作是说颇有离系得。得而不
舍。舍而不得耶。答应作四句。有离系得。
得而不舍。谓诸异生离欲界。乃至无所有处
染时。及诸圣者非得果离染时。有离系得
舍而不得。谓诸异生从离欲界乃至无所
有处染退时。及诸圣者非失果退时。若从
欲界殁生第二静虑以上时。从初静虑殁
生第二静虑以上时。乃至从无所有处殁
生非想非非想处时。从色无色界诸地殁
生欲界时。有离系得亦得亦舍。谓进得四
沙门果时。信胜解练根成见至时。退法种
性阿罗汉等。练根成思法等时。从离染或
种性退。若三若四沙门果时。若色无色界上
地殁生下地时。有离系得非得非舍。谓除
前相。问若先离欲界五品染。后入正性离
生。苦法智生时。于先所断见苦所断五品法。
及今所断见苦所断四品法。皆得无漏离系
得乃至道法智生时。于先所断见道所断五
品法。及今所断见道所断四品法。皆得无漏
离系得。道类智生时。于三界见所断法皆
得无漏离系得。彼先所断欲界修所断五品
法。无漏离系得何时当得。尊者僧伽筏苏作
如是说。道类智时得。以尔时名预流果。亦
名一来向故。彼说不然。所以者何。以于尔
时得预流果于一来果向道乃至未起一
刹那现前。如何可说为一来向。有作是说。
起一来果加行道时得。以是一来向所摄
故。有余师说。得一来果时得。以住第六无
间道时。能引三界见所断。及欲界修所断前
六品法。无漏离系得。令起得一来果故。如
是说者。从预流果决定起胜进道。彼现前
时得。以从下果起趣上胜进道时。必修
先所断上位诸结对治道故。问颇有一刹那
顷于无漏离系得有身作证。而慧不见有
慧见而身不作证乃至作四句耶。答有。谓
道类智忍灭。道类智生时。应作四句。有无
漏离系得。身作证而慧不见。谓欲界见所断
法无漏离系得。有无漏离系得。慧见而身
不作证。谓色无色界修所断法无漏离系得。
有无漏离系得。身作证慧亦见。谓色无色界
见所断法无漏离系得。有无漏离系得。身不
作证慧亦不见。谓欲界修所断法无漏离系
得。问颇有一刹那顷于信等五根。得而不
舍舍而不得。乃至作四句耶。答有。谓圣者
离欲界染。住最后无间道时。应作四句。得
而不舍者。谓三地世俗道。二地无漏道所摄
信等五根。舍而不得者。谓欲界恶作忧根俱
生信等五根。亦得亦舍者。谓未至地无漏道
所摄信等五根。舍无间道所摄。得解脱道所
摄。非得非舍者。谓除前相。问若法过去彼
得过去耶。设得过去彼法过去耶。答应作
四句。有法过去。彼得非过去。谓过去有情
数法。彼得在未来现在。有得过去。彼法非
过去。谓过去得得未来现在有情数法。及择
灭非择灭。有法过去。彼得亦过去。谓过去有
情数法。彼得在过去。有法非过去。彼得
亦非过去。谓未来现在得得未来现在有情
数法。及择灭非择灭。如过去作四句。未来
现在各作四句。如理应知。问若法在过去。
彼法有过去得耶。设法有过去得。彼法在
过去耶。答应作四句。有法在过去。彼法
无过去得。谓过去非有情数法。有法有过
去得。彼法不在过去。谓择灭非择灭。及未
来现在有情数法。有过去得。有法在过去。
彼法亦有过去得。谓过去有情数法。有法非
在过去。彼法亦非有过去得。谓未来现在
非有情数法。及虚空无为并未来现在有情
数法。及择灭非择灭无过去得。如过去作
四句。未来现在各作四句。如理应知。问
若法不在过去。彼法无过去得耶。设法无
过去得。彼法不在过去耶。答应作四句。前
第二句作此第一句。前第一句作此第二句。
前第四句作此第三句。前第三句作此第四
句。如前应知如过去作四句未来现在各
作四句。如理应知。问若法有得彼法有离
系得耶。设法有离系得。彼法有得耶。答应
作四句。有法有得彼法非有离系得。谓无
漏有为法。及择灭非择灭。有法有离系得。
彼法非有得。谓非有情数法。有法有得彼
法亦有离系得。谓有漏有情数法。有法非
有得。彼法亦非有离系得。谓虚空无为。问
若法无得彼法无离系得耶。设法无离系
得。彼法无得耶。答应作四句。前第二句作
此第一句。前第一句作此第二句前第四句
作此第三句。前第三句作此第四句。如前
应知
问若法应修彼法得应修耶。设法得应修
彼法应修耶。答若法应修彼法得亦应修。
有法得应修。彼法非应修。谓择灭。问若法
应断。彼法得应断耶。设法得应断。彼法应
断耶。答若法应断彼法得亦应断有法得
应断。彼法非应断谓择灭。一分。及非择灭。
问若法应厌。彼法得应厌耶。设法得应厌。
彼法应厌耶。答若法应厌。彼法得亦应厌。
有法得应厌。彼法非应厌。谓择灭一分。及
非择灭。问何故诸得随所得法。成善等性
而不成色等耶。答善等是诸法性类。诸法
性类可相随转。色等是诸法自体。诸法自体
无相随义。有说。善等是共相可随而转。色
等是自相无相随义。问何故诸得随所得法
定是善等。不随所得法定是过去等耶。答
所得诸法行世不定故。能得得世亦不定。所
得诸法善等性定故。能得得善等亦定。问诸
得几识所识。几智所知。几随眠之所随增
耶。答诸得一识所识。谓意识法界法处行蕴
摄故。八智所知除灭智。他心智以是有为
不相应故。三界五部有漏缘随眠之所随增。
以于得中无相应随增故。问诸非得几识
所识。几智所知。几随眠之所随增耶。答诸
非得一识所识。谓意识。亦法界法处行蕴摄
故。七智所知。除灭智道智他心智。以是有
漏不相应故。三界修所断。及诸遍行随眠之
所随增。以非得唯修所断故。问颇有舍得
而不得非得耶。答有。谓入无余涅槃时。
舍诸法得而不得非得所依断故。问颇有
诸法先起非得。一得以去更不起非得耶。
答有。谓诸非择灭。及无生智等。一得以去乃
至无余涅槃前恒成就故。问颇有诸法本来
有得无非得耶。有说无。以有得者必有非
得故。有说。有。如三类智边世俗智等。非择
灭法本来有得无有非得。以彼本来定不
生故。问如有一得能得彼法及得得亦有
一非得能舍彼法及非得非得耶。答无。以
非得同时无非得非得故。以现在非得必成
就故。问颇有法无得无非得。彼法灭有得
有非得耶。答有。谓一切非有情数法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毘婆沙论卷第一百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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