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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蕴第六中触纳息第三之一

有十六触谓有对触。增语触。明触。无明触。
非明非无明触。爱触。恚触。顺乐受触。顺苦受
触。顺不苦不乐受触。眼触。耳触。鼻触。舌触。
身触。意触。云何有对触。乃至云何意触。如
是等章。及解章义既领会已。当广分别。问
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己义故。谓譬
喻者说。触非实有。所以者何。契经说故。如
契经说。眼及色为缘生眼识。三和合触等。
离眼色眼识外实触体不可得。为遮彼
意显触体是实有。若触体非实有者。便违
经说。如契经说。触为缘受。若无触者但应
说六处缘受。或说无缘不应言触缘受。
又若触体非实有者。应说缘起唯十一支。
契经不应说有十二。又若触体非实有者。
但应说有九大地法。然说有十故触实有。
问若触实有云何会释彼所引经。答彼经意
说三法和合为缘生触非于无体得有生
义。此若不生云何缘受。譬如月月爱珠。及
器和合为缘生水。非无水生得有水用。
又如日日爱珠。粖薪和合为缘生火。非无
火生得有火用。如是根境及识和合为缘
生触非无触生得有触用。触用谓能为缘
生受。是故欲止他说显触实有而作斯论。
问何缘根蕴分别触耶。答彼作论者意欲
尔故乃至广说。复次此不应问。所以者何。
前已说一一蕴中具一切义故。复次一切法
触所集起。根由触生故分别触。复次心心
所以触为命。触所引触所转触力故现在
前此中有根故分别触。复次先安立诸触
后辩根相应。根以触为章故应先分别触
问诸圣教中。或说一触如心所中立触心
所。十大地法中立触大地法。或说二触谓
有漏无漏缚解系不系。或说三触。谓下中
上善不善无记。或说四触。谓三界系及不系。
或说五触。谓三界系及学无学。或说六触。
谓眼触乃至意触。或说七触。谓见苦所断。乃
至修所断。并学无学或说八触。谓见苦所断
乃至修所断。及见道修道无学道。或说九触
谓下下乃至上上。或说十触。谓欲界系。乃至
非想非非想处系及不系。若约相续刹那分
别则有无量。何故此中于一等广说十六。
于无量略说十六耶。答由六因缘不略不
广说十六触。谓所缘故。障治故自性故。违
顺故相应知所依故。由所缘故立有对触
增语触。由障治故立明触无明触。由自性
故立非明非无明触。由违顺故立爱触恚
触。由相应故立顺乐受触。顺苦受触顺不
苦不乐受触由所依故立眼触乃至意触
云何有对触。答五识身相应触。问何故此触
名有对答以有对法为所缘故。问增语触
亦以有对法为所缘。何故此触独名有对。
答此触以初故得名增语触。更以余缘建
立。有说。此触但以有对法为所缘。增语触
亦缘余法。有说。此触所依所缘皆是有对。
增语触所缘虽或有对所依不尔故别立
名。云何增语触。答意识身相应触问何故此
触名增语。答由此触自性语增故名增语。
问云何此触自性语增。答有对触唯欲色界
系。此触通三界系及不系。又有对触唯欲界。
初静虑地可得。此触一切地可得。又有对触
唯有漏。此触通有漏无漏。由此等故自性
语增。有说。此触所缘语增故名增语。问云何
此触所缘语增。答有对触唯以有色法为所
缘。此触通缘有色无色。又有对触但以有对
法为所缘。此触通缘有对无对。又有对触但
以有漏法为所缘。此触通缘有漏无漏。又
有对触但以有为法为所缘此触通缘有
为无为。由此等故所缘语增。有说。增语者。
谓名此触缘名故名增语。虽亦缘义而非
不共故。随不共立名依别立通名。如苦
集智等。云何明触。答无漏触即三无漏根相
应触。云何无明触。答染污触即一切烦恼随
烦恼相应触。云何非明非无明触。答不染有
漏触。此中问答各有二遮。谓非明者遮明触。
非无明者遮无明触。不染者遮染污触。有漏
者遮无漏触。由此遮故此体唯摄一切有
漏善无覆无记触。云何爱触。答贪相应触。即
三界五部所断六识身俱贪相应触。云何恚
触。答瞋相应触。即五所断六识身俱瞋相应
触。云何顺乐受触。答乐受相应触。即乐喜根
相应触。云何顺苦受触。答苦受相应触。即苦
忧根相应触。云何顺不苦不乐受触。答不苦
不乐受相应触。即舍根相应触。云何眼触。答
眼识身相应触。乃至云何意触。答意识身相
应触谓依眼等根生故名眼等触。显自性
已当辩相摄。然有一触摄诸触尽。谓心所
中一触自性。此中二触摄诸触尽。谓有对触
增语触复有三触摄诸触尽。谓明无明。非
明非无明触。及顺乐顺苦顺不苦不乐受触。
复有六触摄诸触尽。谓眼触乃至意触。问
有对触摄几触。乃至意触摄几触耶。答有对
触摄六触全七触少分。六全者。谓有对触
眼耳鼻舌身触。七少分者。谓无明非明非无
明触。爱恚触。顺乐顺苦。顺不苦不乐受触。问
云何此摄彼七少分。答彼七通与六识相应。
此唯摄五识相应故言少分。增语触摄三
触全。七触少分。三全者。谓增语触明触意触。
七少分者如前说。问云何此摄彼七少分。答
彼七通与六识相应。此唯摄意识相应故
言少分。明触摄明触全。四触少分。谓增语
触。顺乐顺不苦不乐受触意触。问云何此摄
彼四少分。答彼四通有漏无漏。此唯摄无漏
故言少分。无明触摄三触全。十一触少分。
三全者。谓无明触爱恚触。十一少分者。谓有
对增语触。顺乐顺苦顺不苦不乐受触。眼触
乃至意触。问云何此摄彼十一少分。答彼十
一通染不染。此唯摄染故言少分。非明非
无明触。摄非明非无明触全。十一触少分。谓
如前说。问云何此摄彼十一少分。答即前十
一通染不染。不染有通有漏无漏。此唯摄
不染有漏故言少分。爱触摄爱触全。十一
触少分。谓有对增语触。无明触。顺乐顺不苦
不乐受触。眼触乃至意触。问云何此摄彼十
一少分。答彼十一通与贪俱生不俱生。此唯
摄俱生故言少分。恚触摄恚触全。十一触
少分。谓有对增语触。无明触。顺苦顺不苦不
乐受触。眼触乃至意触。问云何此摄彼十一
少分。答彼十一通与瞋俱生不俱生。此唯摄
俱生故言少分。顺乐受触摄顺乐受触全。十
二触少分。谓有对增语触。明无明。非明非无
明触爱触。眼触乃至意触。问云何此摄彼十
二少分。答彼十二通与乐受俱生不俱生。此
唯摄俱生故言少分。顺苦受触摄顺苦受
触全。十一触少分。谓有对增语触。无明。非明
非无明触。恚触眼触乃至意触。问云何此摄
彼十一少分。答彼十一通与苦受俱生不俱
生。此唯摄俱生故言少分。顺不苦不乐受
触。摄顺不苦不乐受触全。十三触少分。谓有
对增语触明无明。非明非无明触。爱恚触。眼
触乃至意触。问云何此摄彼十三少分。答彼
十三通与舍受俱生不俱生。此唯摄俱生
故言少分。眼触摄眼触全。八触少分。谓有对
触。无明。非明非无明触。爱恚触。顺乐顺苦。顺
不苦不乐受触。问云何此摄彼八少分。答彼
八通与眼识相应不相应。此唯摄相应故言
少分。如眼触。耳鼻舌身触亦尔。是中差别者。
各摄自触全。自识相应八少分。意触摄三触
全。七触少分。如增语触说。问何故名摄。摄
是何义。答自体于自体。已有当有现有可得
故名为摄。有说。自体于自体不异不外
不差别不相离。是有不空故名为摄。有
说。自体于自体。非不曾有。非不今有。非
不当有。故名为摄。诸法不舍自性义是摄
义。非如以指捻衣。以手取食。彼可舍故。
有说。拘碍义是摄义。诸法拘碍无如自体
于自体者。有对触几根相应。乃至意触几根
相应耶。答有对触一根全。八根少分相应。一
全者。谓苦根。八少分者。谓意乐舍信等五根。
问云何此与彼八少分相应。答彼八根通六
识俱生品。此唯与五识俱生品相应故言少
分。增语触五根全。八根少分相应。五全者。谓
喜忧三无漏根。八少分者如前说。问云何此
与彼八少分相应。答彼八根通六识俱生品。
此唯与意识俱生品相应故言少分。明触。
三根全。九根少分相应。三全者。谓三无漏根。
九少分者。谓意乐喜舍信等五根。问云何此
与彼九少分相应。答彼九根通有漏无漏。
此唯与无漏相应故言少分无明触。六根
少分相应。谓意五受根。问云何此与彼六
少分相应。答彼六根通染不染。此唯与染
相应故言少分。非明非无明触。十一根少
分相应。谓意五受信等五根。问云何此与
彼十一少分相应。答彼十一根中前六通
染不染。后五通有漏无漏。此唯与不染
有漏相应故言少分。爱触。四根少分相应。
谓意乐喜舍根。问云何此与彼四少分相应。
答彼四根通贪俱生不俱生。此唯与俱生者
相应故言少分恚触。四根少分相应。谓意苦
忧舍相。问云何此与彼四少分相应。答彼
四根通瞋俱生不俱生。此唯与俱生者相应
故言少分。顺乐受触。二根全。九根少分相
应。二全者。谓乐喜根。九少分者。谓意信等五
三无漏根。问云何此与彼九少分相应。答彼
九根中前六通乐受俱生不俱生。此唯与俱
生者相应。后三通以九根为性。此唯与六
根相应故言少分。顺苦受触。二根全六根少
分相应。二全者。谓苦忧根。六少分者。谓意信
等五根。问云何。此与彼六少分相应。答彼
六根通苦受俱生不俱生。此唯与俱生者相
应故言少分。顺不苦不乐受触。一根全。九根
少分相应。一全者。谓舍根。九少分者。谓意信
等五三无漏根。问云何此与彼九少分相
应。答彼九根中前六。通不苦不乐受俱生不
俱生。此唯与俱生者相应。后三通以九根
为性。此唯与六根相应故言少分。眼触九
根少分相应。谓意乐苦舍信等五根。问云何
此与彼九少分相应。答彼九根通眼识俱生
品不俱生品。此唯与俱生品相应故言少
分。如眼触。耳鼻舌身触亦尔。是中差别者。
各与自识俱生品根相应。意触。五根全八根
少分相应。如增语触说。相应义广说如上
诸根因有对触。此根有对触相应耶。设根有
对触相应。此根因有对触耶。答诸根有对触
相应。此根因有对触。谓此根以有对触为
四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异熟因。有根因有对
触。此根非有对触相应。谓根因有对触余触
相应。及异熟生无所缘。余触相应者。谓增语
触相应。此根。以有对触为二因。即同类异
熟因。及异熟生无所缘者。谓命等八根。此根
以有对触为一因。即异熟因。诸根因增语
触。此根增语触相应耶。设根增语触相应。此
根因增语触耶。答诸根增语触相应此根因
增语。触谓此根以增语触为五因。即相应
俱有同类遍行异熟因。有根因增语触。此根
非增语触相应。谓根因增语触余触相应。及
异熟生无所缘。余触相应者。谓有对触相应。
此根以增语触为三因。即同类遍行异熟因。
及异熟生无所缘者。谓命等八根。此根以增
语触为一因。即异熟因。诸根因明触此根明
触相应耶。答如是。设根明触相应此根因明
触耶。答如是。此中因者。谓三因即相应俱有
同类因。诸根因无明触。此根无明触相应耶。
设根无明触相应。此根因无明触耶。答诸根
无明触相应。此根因无明触。谓此根以无明
触为四因。即相应俱有同类遍行因。有根因
无明触此根非无明触相应。谓根因无明触
余触相应。及异熟生无所缘。余触相应者。谓
非明非无明触相应。此根以无明触为一因
即异熟因。及异熟生无所缘者。谓命等八根。
此根以无明触为一因即异熟因。诸根因
非明非无明触。此根非明非无明触相应耶。
设根非明非无明触相应。此根因非明非无
明触耶。答诸根非明非无明触相应。此根因
非明非无明触。谓此根以非明非无明触为
四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异熟因。有根因非明
非无明触。此根非明非无明触相应。谓根因
非明非无明触。异熟生无所缘。谓命等八根。
以非明非无明触为一因。即异熟因。诸根因
爱触此根爱触相应耶。设根爱触相应。此根
因爱触耶。答诸根爱触相应此根因爱触。谓
此根以爱触为三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因。
有根因爱触。此根非爱触相应。谓根因爱触。
余触相应及异熟生无所缘。余触相应者。谓
余无明触。非明非无明触相应。此根以爱触
为二因。即同类异熟因。谓余无明触相应。根
以爱触为同类因。非明非无明触相应。根
以爱触为异熟因。及异熟生无所缘者。谓
命等八根以爱触为一因即异熟因。如说
爱触恚触亦尔。差别者。说自名诸根因顺乐
受触。此根顺乐受触相应耶。设根顺乐受触
相应。此根因顺乐受触耶。答诸根顺乐受触
相应。此根因顺乐受触。谓此根以顺乐受触
为五因。即相应等五。有根因顺乐受触。此根
非顺乐受触相应。谓根因顺乐受触。余触相
应。及异熟生无所缘。余触相应者。谓顺苦受
触。顺不苦不乐受触相应。此根以顺乐受触
为三因。即同类遍行异熟因。及异熟生无所
缘者。谓命等八根。以顺乐受触为一因即异
熟因。如说顺乐受触。顺苦受触。顺不苦不乐
受触亦尔。差别者。说自名诸根。因眼触此根
眼触相应耶。设根眼触相应。此根因眼触耶。
答诸根眼触相应。此根因眼触。谓此根以眼
触为四因。即相应俱有同类异熟因。有根因
眼触。此根非眼触相应。谓根因眼触余触相
应。及异熟生无所缘。余触相应者。谓耳鼻舌
身意触相应。此根以眼触为二因。即同类
异熟因。及异熟生无所缘者。谓命等八根。此
根以眼触为一因即异熟因。如说眼触。
耳鼻舌身触亦尔。差别者。说自名诸根。因意
触此根意触相应耶。设根意触相应。此根因
意触耶。答诸根意触相应。此根因意触。谓此
根以意触为五因。即相应等五。有根因意
触。此根非意触相应。谓根因意触。余触相应。
及异熟生无所缘。余触相应者。谓眼耳鼻舌
身触相应。此根以意触为三因。即同类遍
行异熟因。及异熟生无所缘者。谓命等八根。
此根以意触为一因即异熟因
诸成就此类眼根。彼成就此类身根耶。乃
至广说。类有四种。一修类。二律仪类。三界
类。四相似类。此四广说如前业蕴。此中依
界类而作论。诸成就此类眼根。彼成就此
类身根耶。设成就此类身根。彼成就此类
眼根耶。答应作四句。有成就此类眼根
非此类身根。谓生欲界不得眼根。设得已
失。得色界眼不得眼根者。谓未至鉢罗
奢佉位等。设得已失者。谓已得眼根。或自
然坏。或遇缘坏故失。得色界眼者。谓由善
习静虑力故。色界眼根依欲界身得。而不
得彼界身根。无成就他界身故。有成就
此类身根。非此类眼根。谓生欲界不得眼
根。设得已失。不得色界眼彼但成就欲界
身根。二界眼根并不成就。有成就此类眼
根亦此类身根。谓生欲界眼根已得不失。
若生色界已得者。谓已至鉢罗奢佉位等。
不失者。谓所得眼根非自然坏。及遇缘坏故
不失。生色界者色界无有根不具故。有非
成就此类眼根。亦非此类身根。谓生无色
界。彼地定无诸色根故。如眼根。耳根亦尔。
此二俱有异界现前故。诸成就此类鼻根。
彼成就此类身根耶。设成就此类身根。彼
成就此类鼻根耶。答若成就此类鼻根。彼
成就此类身根。有成就此类身根。彼不成
就此类鼻根。谓生欲界不得鼻根。设得已
失。不得鼻根者。谓未至鉢罗奢佉位等。
设得已失者。谓已得鼻根。或自然坏。或遇
缘坏故。失如鼻根。舌根亦尔。此二俱无异
界现前故。问何故生欲界得起色界眼耳
根现在前。非鼻舌身根耶。答由眼耳二根。
有加行得。离染得。修所成。通所依性四支五
支静虑果故。得异界起现在前。鼻舌身根无
如是事。故唯自界起现在前。有余师言。生
欲界者求起上界天眼耳根。不求余三故
不得起。谓观行者作是希求。云何令我
见色界色。闻色界声。由此便修根本静虑
起天眼耳。彼无香味可欲嗅尝故。不求
起色界鼻舌。无生异地觉异地触。设于彼
求无理可起。唯取至境故。问天眼以何为
自性。答非诸筋骨血肉所成。色界大种所造
净色。能无碍视体不可见。眼界眼处眼根所
摄是谓天眼。显自性已当释其名。问此何
因缘说为天眼。答此眼殊胜故名为天。世
于胜法有天言故。如说天衣天庄严具天
饮食等。此中皆以殊胜名天。彼亦如是。界
者色界系。地者在四静虑地。非近分无色。
所以者何。若地有通所依胜定。此地有天
眼。非近分无色有通所依胜定。故彼地无
天眼。问何故近分无色无通所依胜定耶。答
奢摩他毘鉢舍那不平等故。非五支四支所
成故。非乐道所摄故。问若生欲界修得天
眼。现在前时于何处起。答即于生得眼根
处起。问若生得眼坏彼何处起。答即于曾有
眼根处起。问若彼处所合为一段。不可知者
复何处起。答即于应有眼根处起。问诸起天
眼现在前者。为有左起右不起耶。右起左
不起耶。左劣右中耶。左中右上耶。右劣左中
耶。右中左上耶。答不如是起谓起天眼
者必二处眼俱起。等劣等中等上。一切天眼
无瞎无阙。亦无眩乱及彼同分。问若生欲界
化作色究竟万六千踰缮那身。天眼现前观
彼色时。人身长三肘半。或四肘尚不遍彼
足指。为住何处观彼色耶。为上为下。有
说。以神境通住上而见。如营舍人处上观
下。如是居上观下众色。有说。住下而见
如行像者处下观上。如是居下观上众色。
有说。彼时以神境智证通。延广此身令遍
所化万六千踰缮那身量而观众色。有说。
欲界亦有万六千踰缮那身。应与所化色究
竟身俱生。若时化作色究竟身。尔时欲界三
肘半或四肘身便灭。彼万六千踰缮那身续
起。即依常眼处所而观众色。如是说者。如
彼生处异熟身量化身亦尔。如从色界来
欲界时。化作化身还如欲界异熟身量。此
作彼身当知亦尔。随彼所住观见众色

说一切有部发智大毘婆沙论卷第一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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