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 上一页
十二头陀者。一者不受人请。日行乞食。亦不
受比丘僧一饭食分钱财。二者止宿山上。不
宿人舍郡县聚落。三者不得从人乞衣被。人
与衣被亦不受。但取丘冢间死人所弃衣。补
治衣之。四者止宿野田中树下。五者一日一
食一名僧迦僧泥。六者昼夜不卧。但坐睡来
起经行。一名僧泥沙者伛。七者有三领衣。
无有余衣。亦不卧被中。八者在冢间。不在佛
寺中。亦不在人间。目视死人骸骨。坐禅求道。
九者但欲独处不欲见人。亦不欲与人共卧。
十者先食果蓏。却食饭食已。不得复食果。十
一者但欲露卧。不在树下屋宿。十二者不食
肉亦不食醍醐。麻油不涂身
持锡杖有二十五事。一者为地虫故。二者为
年老故。三者为分卫故。四者出入见佛像。不
得使头有声。五者不得持杖入众。六者日中
后不得复持杖出。七者不得担着肩上。八者
不得横着肩上以手悬两头。九者不得手掉
前却。十者不得持杖至舍后。十一者三师已
持杖出。不得复持杖随出。十二者若四人共
行。一人以持杖出。不得复持杖随后。十三者
至檀越家。应杖不得离身。十四者至人门时
当三欬嗽不出。应当便去至余处。十五者设
人出。应当杖着左肘挟之。十六者杖在室中。
不得使着地。十七者当持自近卧牀。十八
者当取拭之。十九者不得使头有生。二十
者欲持杖出。当从沙弥受若白衣受。二十一
者至病瘦家宿。应得暮杖二十二者远送过
去。当得暮杖。二十三者远请行宿。应得暮杖。
二十四者行阿其云。应得暮杖。二十五者常
当以自近。不得指人若画地作字
至优婆塞家。有五事应往。一者为僧使。二者
分卫。三者阿其云。四者请饭。五者疾病死亡。
其余一切皆不应往
比丘为优婆夷说经。有五事。一者优婆夷抱
小儿来问经。不应持婬意向说。二者设婬意
起。不得前取小儿摩弄。三者不得牵坐着边。
四者优婆夷使比丘说麻油术经。当令男子
持杨枝与比丘。当持男子手中杨枝者善不
应说。五者若优婆塞。与优婆夷俱来问经。若
优婆塞先去比丘亦应出。不者非法
新至比丘有十德。一者礼佛已。当却住问摩
摩德姓字。比丘僧几人日持为姓字。二者上
座当礼下座问讯。三者不得问所止处。四者
人与比丘牀席卧具。不得呵好丑。五者当求
依止阿闍梨。六者当亦供养。七者不得呵
经。八者不得自在出入。九者欲扫塔上当报
摩波梨。十者欲出去有卧具当寄主人
复有五事一者当忧众事。二者不得妄用。寺
中净水。三者不得妄至人户。四者不得逆
行。五者不得踰越寺中杖木上
当以十事待新至比丘。一者当避与房。二者
当给所须。三者当朝暮往问讯。四者当语国
土习俗。五者当教避讳。六者当语乞丐处。
七者当语僧教令。八者当语其可食。九者
当语县官禁忌。十者当语贼盗。某许可逃。
某许不可逃。新至比丘。欲到贤者所自归
持作依止阿闍梨。当先自说言。今我为某
远离三师。各去是若干里。今某独来在
此。本意欲学。连遇国君不安故。来到是今
自归贤者。当为我作依止阿闍梨贤者用某
自归故。受某甲为弟子。当与某甲共止作弟
子当依某甲与共居。为某甲弟子。贤者当用
法故。当为某甲作阿闍梨师。已头面作礼因
言。阿闍梨。为用三尊故。已受某甲为师作。
当教某甲所行出入法若有强共某诤某。阿
闍梨当有某甲作弟子。若阿闍梨若某。欲
去止俱得自在。设某去后。复从彼面来还。
阿闍梨故当受某为弟子。如是说至三。师
当言报贤者某听今我所说。令卿得道常当
行。如佛语当护戒。当忍辱当精进。当一心念
道当念慧。当止身口意灭毒。当为三法事。已
作佛弟子。不得念行世间事。能如法行者。会
当得道度世耳。说竟。起作礼持头面着师足
去。还取衣鉢往上师从受衣。若比丘受衣鉢
三衣。阿闍梨比丘当自说亡失。若水火盗贼
坏败因缘。比丘先自归言。明贤者。慧行净戒
是某三师为某。如是便三说本因缘已。三说
便上。若鉢若衣受阿闍梨。便说教诫。某贤
者听人有六情。当护当念清净。虽世间净洁。
不能到清净行慧者道。当护内外清净。不垢
不漏内外相应。是为能致清净道者。是故当
依当摄当护。是为鉢事依者。当言数持视数
着以时浣。比丘譬如贤者。亦世间处身。乐沐
浴薰香衣服卧具。宁欲令身不安隐意不安
隐。所有可意有破服。不设具坚安隐。亦不能
致清净慧者道中。若漏湿为虫所食腐。譬身
若一处腐烂。从是不安隐。不致慧者道。譬身
若一处。为虫所食疮。若痛若痒。从是不安隐。
不致慧者道。从上至竟依护内外洗净。是为
除贪亦少欲。使致贤者清净。是为依事
依止阿闍梨教弟子。有十五事。一者比丘僧
会时。当教如法视上下。二者比丘僧有令语
使莫犯。三者当教随顺僧上下。四者当教令
恭敬。五者当语国土方俗忌讳。所可食饭应
尔不应尔。六者当语丐处。某处可往。某许不
可往。七者若有贼盗。某处可逃。某处不可逃。
八者病瘦当占视之。九者衣被破坏当给与。
十者若有去住不得留难。十一者当相视人
意。十二者当随方便所住。十三者来有问当
答让。十四者欲浇洒地常当谦让。十五者有
过不得言我不复与卿语。是为依止阿闍梨
法
弟子依止阿闍梨。有五事。一者当数往。二
者往至户当三弹指。三者入当头面礼。四者
长跪问消息。五者去当还出户
复有五事。一者旦夕往问讯。二者师呼即着
袈裟往。应不得单身着屐入。三者当扫地
具澡水拂拭牀席。四者若自有所作。若出入
行止当报。五者往受经问解得不得。不应有
恐意。是为五事。自依止阿闍梨法
贤者比丘不应畜七种药。一者辟谷药。二者
消谷药三者吐下药。四者强中药。五者服食
药。六者毒药。七者兵疮药。无有病一切不应
服药。亦不得与他人使服。堕罪
比丘欲起沙弥法。有五事。一者当知四阿
含。二者当知戒。三者当知经。四者当知有慧。
五者当有德
复有五事。一者当持戒。二者当不犯戒。三者
当能解经。四者当忍辱。五者当自守一切。具
有是行者。乃可举沙弥。不悉知不应起沙弥
比丘有沙弥。当教行五事。一者沙弥作众事
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令沙弥求贤者长
短。三者不得信沙弥语。四者不得于众中大
声骂沙弥。五者不得独使令当给众事
有三事不应与沙弥共居。一者爱端正好。二
者见之欲瞋。三者疾病
有三事应逐去。一者言犯戒无罪。二者言无
佛法僧。三者行向人说和上阿闍梨善恶
若欲远行。持沙弥寄人。有五事。一者先问沙
弥某可汝意不。二者汝承事主能可人意不。
三者设呵骂汝不得言非我阿闍梨骂我为
非。四者承事主如视我。五者如法教汝不得
舍去。持沙弥至主许寄时。有五事。一者当教
头面礼。二者教自归。三者当言卿视。我沙弥
如卿沙弥。四者我从彼来还。自当归我。五者
若我无常长属卿
受人寄沙弥。有五事。一者当教读经二者教
莫犯戒。三者当教随众上下。四者当教行步
法则。五者教恭敬众人
比丘僧饭时。有五事。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
坐。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三者上座未
饭不得先饭。四者上座饭未讫不得先止。五
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
受案有五事。一者当持手巾并受。二者当决
阔尺六。三者当持手巾连案若机足。四者当
却膝。五者两肘不得离膝
复有五事。一者已受莫离。二者不得狂左右
顾视。三者已离当从上座受。四者设人不应
不得食。五者若人宿与不相便。可当自作方
便。若自呼人
复有五事。一者左右手不得有所携持。二者
不得大呼有所求索。三者授人鉢当视上下
相前人。四者授鉢当右手抚上。五者当护所
受
复有五事。一者人来授物。手近当更澡手。二
者不得持上着鉢中。三者若见不可意不应
食。亦不得使左右人知。四者食中不得唾上
座前。五者不应饭而饭之。堕罪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以手摩抆面目。二者左
手已污。不得近右手。三者若手已污不得获
鉢水。四者不得已污手正袈裟。五者不得
持手巾拭腻手
复有五事。一者前杯着设横当正之不正者
不得食。二者食具已堕不应复食。三者若人
来有所益。常当以指堕柱之。四者不见来时
不应食。五者饭食在前不得尝味
复有五事。一者饭时不得于坐上失风。二者
饭未已不得中唾前地。三者急欲唾唾履下。
四者已澡手不得复持履。五者已持履自知
手污。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右饭食四十
条事
饭食上澡漱。有五事。一者不得挼手杯上。
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三者不得涕鼻大
唾鉢中。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饭吐鉢中。五者
不得大奋手污溅左右人
复有五事。一者持手巾不得教软。当先熟历
手。二者不得奋湿取燥。三者不得以手拭面
目鼻口。四者不得言我自有不取持去。五者
当如法用之
复有五事。一者以拭手燥即当藏弃膝上巾。
二者已即当正袈裟。不得罗左右人。三者下
座澡未已。不得呵令使来。四者日达嚫不得
乱语。五者达嚫未竟不得妄起
复有五事。一者若上座为檀越说经。当正坐
听。二者若急欲去作众事。当过白摩波利。三
者急欲东西使。当语下坐人。四者若得钱分
即当捡藏之。五者若有所还若欲寄人。不得
以足推徙。亦不得遥掷与
饭上有十事。左右顾视无不有罪。一者当视
上座受案未。二者当视上座前具未。三者视
下座亦尔。四者人皆饭。当复视之上座前少。
何等有尽者。为呼益。五者视下座亦尔。六者
饭未已。当复中止视。上座欲得何等。七者视
下座亦尔。八者当视上座已未设自先已。以
手持前所有不得坐视人。九者视下座亦尔。
十者不得先取案。当排之当持待人
比丘持宾揵澡槃。有二十五事。一者手不净
不得擭上饰手。二者手不净。不得擭上盖。
三者手不净。不得擭前口。四者手不净。不得
使益水。五者手不净。不得擭前颈。六者当从
下捧腹。七者水少但当小洗手使净。八者
当出益水还入善浇。九者欲益澡水当先
浇水三洗令净。十者欲着水。当三倒易水
满持入。十一者欲持入不得当道住。十二者
安着屏处。十三者下常当使有枝。十四者安
正上盖。十五者当宿盛水令满。十六者持
澡槃不得曳有声。十七者不得使上边污。十
八者不得使中有饭。十九者弃不净水。二十
者弃水不得远手徐徐泻之。二十一者澡槃
当先澡内外使澡净。二十二者持澡槃手不
净。不得中止持漱口。二十三者持澡槃手污。
不得擭宾揵上拭若口。二十四者不得取窖
下水用澡宾揵。二十五者中外各当三更水
澡乃得持入。欲持宾揵着槃中。不得大投使
有声
当用手巾有五事。一者当拭上下头。二者当
用一头拭手。以一头拭面目。三者不得持拭
鼻。四者以用拭腻污当即浣之。五者不得拭
身体。若澡浴各当自有巾
若着僧伽梨时。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
巾头垂见。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当败色令
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饭当用覆膝上。饭已
当下去。设不去若有来作。礼若起去先取襞
去之比丘僧有七人。不应作摩波利及直日。
一者年老不任事。二者病疹疮不净洁。三者
久病羸极。四者众人共使养病。五者上座日。
六者摩摩德。七者直岁是。七人皆不应作。
若有强揵如反。不欲作者不应诃问。自是
后世珍宝藏也
作鉢泥僧摩波利。当行百六十德。作直月。当
行六十德。作直日。当行十德。作摩摩德。当行
三十德。作直岁。当行十德此上五人如上行
者。久会至无为度世道矣
鉢泥僧摩波利。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
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当惜众物。五
者当惜招提僧物。六者当惜比丘僧物。七者
当知佛事。八者当知招提僧事。九者当知比
丘僧事。十者不得持塔物着招提僧物中。十
一者不得持塔物着比丘僧物中。十二者不得
持招提僧物着塔物中。十三者不得持招提
僧物着比丘僧物中。十四者不得持比丘僧
物着塔物中。十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着招
提僧物中复有十五德。一者欲有所作。当白
报众人。二者不得割夺众物独匿自入。三者
不得持众人物私意饶益亲厚。四者不得断
取众家物以匿施用作名字。五者当数护理
众家卧具。六者若有病痛当占视随所思持
与之。七者当恭敬瞻视比丘僧。八者为比丘
僧作饭食当令净洁。九者当随婆罗门意。十
者譬如事鬼神无有异。十一者不得自瞋喜。
十二者欲行清净不得露身于窖下作事。十
三者日暮常当自起按行门户。视诸比丘户
皆闭。不设见异人。不得即呵问言。卿为是
沙门。许当复待明日。十四者不得扫寒着
热。十五者不得扫热着寒。是为十五事
营事维那。饭时于堂中当行。二十五德。一者
已布空案。当自身行遍视下竟皆遍净不。二
者不得先布空案。三者上座已有应分饭。四
者一切有所分布。皆当至沙弥若白衣受五
者三师在中不得持增益。六者作分上下当
使平等。七者分饭自当更手令平。八者欲分
羹当三回杓乃斟。九者令汁滓调。十者不得
即以釜中羹着人鉢中。皆当先更分着器中。
十一者所有分不得于上语笑。十二者不得
遥大呼言取某来。十三者众中有不食羹者。
为取所便与之。十四者若众中有不相便可
者。不得即于坐中呵骂。十五者急当念养病。
十六者饭时人持物来。当即分布尽之。不得
言当遗后日。十七者急先益羹。十八者急当
益中饭尽。十九者不得中止踞视僧。二十者
不得远离僧于前舍出。二十一者皆已饭。当
自视中所不具者。复视多少益。二十二者不
得住大呼从人捡挍食具去。二十三者盖藏
无令有声捐弃着地。二十四者当教人豫具
扫帚澡水手巾。二十五者当住待僧达嚫竟。
自当白毕竟乃出去窖下有二十五德。一者
为鉢泥僧尽力忍辱。二者当佛法行恭敬等
视上下。三者若人从有所索。有即当一切与。
不得逆言无有。四者当早起行视当一切具。
五者一切使人行。若有所买不得施乞之。六
者欲呼使不得遥大作声呼。七者一切有所
作。不得使物器大有声。八者一切当可众人
意。不得自在直行强。九者若人持饭来若余
物多少。即当白众人使达嚫。不得独受便遣
令去。十者即分布令遍。设使过时当藏弃不
得便先当视。十一者若檀越来言欲作饭。
未见所有。不得即对人说。若主人持钱来。
作比丘僧饭。若鉢泥僧与主人。若白贤者。共
议所当两作。不得独自可。十二者汲水不得
大投瓶井中令水浊。十三者不得自择米。十
四者澡釜三易水令净。十五者勿持釜中热
汤浇渎中。十六者不得自然窖。十七者不得
自扫生草断去根。十八者不得以生菜根叶
着火中。十九者不得持食饭注渎中。二十
者一切饭具当覆上。不得使受尘坌。二十一
者不得教人作长分。设僧不食当自置弃之。
二十二者不得持众物猗身以作恩惠。二十
三者盖藏自当行视令坚。二十四者不得分
今日食遗旦日。二十五者不得持旦食遗今
日
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一者来至即当问消
息。二者当为次座上下。三者当给与房室。四
者当给卧具被枕。五者当给与灯火。六者当
语比丘僧教令。七者当语国土习俗
教人市买有五事。一者当教莫与人诤。二者
当教买净者。三者莫使侵人。四者不得走促
人五者当护人意
买肉有五事。一者设见肉完。未断不应便买。
二者人已断余乃应买。三者设见肉少不得
尽买。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钱取。五者设肉
已尽。不得言当多买
教人汲水有五事。一者当使先净澡器。二者
当使着屏处。三者当覆上令净。四者不得持
腻汁污。五者若人有污不得复用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当道。二者先视斧
柄令坚。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
妄破塔材。五者积着燥处
教人择米有五事。一者当自量视多少。二者
不得有草。三者择去鼠屎。四者不得令有穬。
五者向净地。教人洮米有五事。一者当用坚
器。二者用净水。三者五易水令净。四者内着
屏处。五者覆上令密
澡釜有五事。一者不得持汁大冲釜底。二者
当使盖器受污水出弃之。三者当添满水。四
者净澡木盖覆上。五者日暮覆上看令坚。燃
窖有五事。一者燃火不得横薪。二者不得燃
生薪。三者不得燃釜倒逆薪。四者不得自以
口吹火燃。五者不得持热汤浇火灭
教人炊米有五事。一者当教待气出而庄之。
二者随气上米稍稍炊之。三者安正甑不得
令气泄。四者着米甑中随覆之。五者已熟下
之。亦当覆上莫使露也
择菜有五事。一者当去根。二者当令等。三者
不得令青黄合。四者当使澡净。五者皆当令
向火知之乃得布用
作羹有五事。一者当教如次内物。二者当令
熟。三者令味调适。四者当自视令净洁。五者
已熟当去下火覆之
教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一者皆当三易
水使净。二者拭使净。三者布案使相去二尺。
四者皆当案正下橙令坚。五者不得令污比
丘僧衣
揵椎有五事。一者常会时。二者旦食时。三者
昼饭时。四者暮投槃时。五者一切无常
复有七法。一者县官。二者大火。三者大水。四
者盗贼。五者会沙弥。六者会优婆塞。七者呼
私儿
当复知十二时揵椎。常会时先从小起稍至
大大下击二十。稍小二十一下。小小十下复
大三下。旦食大下八。昼食一通。投槃亦一通。
会沙弥三下优婆塞三下无常者随视时。县
官水火盗贼亦随时。呼私儿一下。持一通至
比丘揵椎无后音有百六十事鉢泥僧会。摩
波利所当行。鉢泥僧会时。有五事。一者当礼
佛。二者当礼僧。三者随次坐。四者不得大踞
牀有声。五者遗上座处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诤坐上下。二者当恭敬
上座。三者当随众法令。四者若摩波利次直
日若使作即当如法受。五者已毕
起坐当过白和上阿闍梨已。受直日有五
事。一者当先受户钥。二者当数铜佛像。三
者当数铜香炉。四者当数铜灯。五者当正
坐席自承比
扫塔上有五事。一者不得着履上。二者不得
背佛扫塔。三者不得取上墡土持下弃。四者
当下佛像上故花。五者当且过澡手自持净
巾还。拭佛像复有五事。一者当坚持。二者常
拭令净。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罗手指。四
者当自出钱买花。五者当布与人令散佛上
扫塔下有五事。一者当先洒地。二者当使调。
三者当待燥。四者不得逆扫。五者不得逆风
扫
扫除又有五事。一者不得去墡土。二者当自
手拾草。三者当取中土转着下处。四者不得
令四角扫处有迹。五者扫塔前六步使净。设
大比丘僧会时。扫除讲堂中有七事。一者当
早起行视门户开未。二者当捡空灯当摒之。
三者当扫拭佛像去前宿花。四者当烧香着
佛前。五者当作大灯火着堂中央。却正比丘
僧坐席。六者僧比丘事毕去徐当洒地。七者
当更净扫地
有五事洒地。一者当却行。二者当轻手。三者
当令遍。四者当待燥。五者不得溅人衣。扫
塔地有五事。一者不得背佛。二者不得不掉
手污人足。三者不得扫去墡土。四者当自手
除出弃之。五者不得当人道。亦莫弃水中及
圊中
捡灯有五事。一者不得灭中炷。二者当泻中
余膏作大灯燃着佛前。三者当取空灯内着
常处。四者不得妄破碎。五者若亡物皆当
应买偿着常处
烧香着佛前有三事。一者易中故火。二者当
自出香。三者当布与人。整顿比丘僧牀席有
三事。一者当安隐视牀足使坚。二者当下意
扫拭令净。三者拂拭席当使遍。不得令污比
丘僧衣
具香炉有三事。一者当先除去故火。拾取中
香聚一面。二者当拭令净乃着火。还取故香
着中。三者着火不得大炽火不得少令灰火
疾灭冥。燃灯有五事。一者当持净巾拭中外
令净。二者当作净炷。三者当自作麻油。四者
着膏不得令满。亦不得令少。五者当护令坚。
莫悬妨人道污人。是直日法。如上行之得福。
右六十事直日所行
摩摩德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
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用和上阿闍梨故。
五者用我弃家作沙门故。六者用作主人耐
忍四远故。七者当待四远故。八者众中人有
过。不得于前言当擅罚之。九者众中一人有
过。众人欲罚。当下座请之。不得独匿。十者当
有德。十一者当能致檀越。十二者四远比丘
来衣。被破坏当为乞丐补纳之。十三者饭食
一切当共用。十四者占视病瘦当等。十五者
闻外有病比丘。当往看视之
复有六事。一者不得招提僧物着塔物。二者
不得持招提僧物着比丘物。三者不得塔物
着招提僧物。四者不得塔物着比丘僧物。五
者不得持比丘僧物着塔物。六者不得持比
丘僧物着招提僧物
复有三事。一者一切从如毛发。至无数不得
有匿。二者从沙弥上至日。若有疾病衣被坏。
当买与易。不得持作恩惠求名闻。皆当使作
平等。三者一切塔有物。若招提僧所有物。不
得行来出入。如此辈不得先受彼福。能护是
事者。可为摩摩德
复有四事。一者从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
日。当与比丘僧共对计具视凡疏白。如是已
计众人皆知要。当所余视皆现在分明。二者
槃泥僧从十五日至十五日。若摩波利若僧。
共计视疏念非常。是为四行。三者若比丘欲
到彼面。设宿从问三法事等。问塔若佛像若
僧数杂物。若比丘僧。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
所问。皆当报语使得具知。四者若国尊长者
寺主檀越。持物多少来。即白僧令知。具闻如
是四事贤者所值已不惜。是为摩摩德功效。
自净得度世道
直岁有十德。一者为三法尽力。二者若有比
丘从远方来当逆安隐。三者当给与牀席若
灯火三日至七日。四者设房皆满。当自避持
处与之。五者当数往问讯占视。六者当为说
国土习俗。七者当忧所不具足。八者若中有
共诤者。不得有所助。常当和解令安隐。九者
若宿与不相便安。不得于众中呵骂。亦不得
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十者不得与摩波
利共诤求长短。数于众中若行说之。亦不得
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如法行者可
作直岁。万物何因缘生
有五事。一者四时五行。二者种性。三者自然。
四者施与。五者功德。直岁以是五事。会当得
佛
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一者当会。二者常会
读经。三者布萨。四者会僧饭。五者一切非常。
复有五事。一者挝揵椎时当先视早晚。二者
常当报上座。三者当复待檀越视般泥僧具
未。四者当可众人意。五者当次僧坐处。不得
数起僧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对僧坐。二者不得先
自檀罚人。三者语但顺人意。四者白事不
得增减人语。五者若有所分皆当调等
复有五事。一者若僧中不如法者。不应便自
于众中呵骂。二者不得违僧正令。三者不得
数舍僧出妄行。四者事毕当从僧悔。若语言
不可分布不等乞除罪。五者白彼已不得先
出去
复有五事。一者朝暮当行视病瘦。二者当日
行问讯上座诸大人。三者当时往至檀越家
劳问。四者若有远许比丘来当安隐之。五者
若同学中有命尽。当占视远送之。是都摩波
利二十五德
从是五德。一者后世在所从生。若有被病着
牀。当有自然持神药往瞻视护汝。二者后世
若在厄难处无所闻知。当有自然呼者。三者
后世若在无谷水浆之处。当有自然持香甘
美食往与之。四者后世若在不安隐处地饥
渴。当有自然持甘露与之。五者已受是福。后
世会当得道神足
当会揵椎。当先从小起。大下三十。次下二
十。次下十。小小下五。如是至三。后大下三。
会沙门时。便大下四十。次下三十。次下二十。
次下十。小小下五。上三通。后三大下。若布萨
时。先小小下七。大下五十。次四十。次三十。
次二十。次小小下十。亦三通。大下三。僧饭
时。先大下四。疏直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亦
十。次下五。后再通。先数随时。趣三通当视
因缘。非常时无数。先急后缓或时先缓后急。
是都摩波利揵椎法。当会有五事。一者闻揵
椎声。即当着袈裟出户如法。二者于讲堂户
外当止住正袈裟脱帽乃入。三者有佛像者
当头面着地作礼却礼僧。四者当随次向上
座。五者当遗上座处。上座随坐踞随踞
踞坐有五事。一者不得交足。二者不得双前
两足。三者不得却踞两手掉捎两足。四者不
得支柱一足申一足。五者不得上下足
正坐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壁。二者不得以两
手前据。三者不得以肘据牀。四者不得伏卧
以两手捧头。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颊
复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左右人肩。二者不得
妄起至上座前边坐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
利若下坐。四者不得解袈裟着上座舍出。五
者不得坐自摇使牀有声
复有五事。一者欲出当先正袈裟。不得参差。
二者欲正袈裟。视左右不得令拂人面。三者
起时视地。不得过六尺。四者起出不得使袈
裟被地。五者行直视前。不得左右顾视
复有五事。一者上座说经。不得从下是正。二
者设有上座自共诤语。不得从下有所助。三
者下座共诤语。若有所白。不得强呵止。四者
摩波利来前。有所白使行。上座者即当起。
下牀坐当言诺。五者不得言上座某次当行。
下座某常示为。我前自以作某
复有五事。一者已白彼去。不得于后说某今
日所作为强自用耳。二者不得言我今日欲
难某。但欲用某故置之耳。三者和尚阿闍
梨有所过当随。若教先去有所取。当如教受
语。四者若自共归。不得先归入门。当随后倚
右面。若行日中不得蹈师影。五者人欲止留
饭者。当报师以去。不得使留止饭
复有五事。一者设人坚坐留饭不得报师。饭
已即当求去。不得坐至冥。二者若至冥归。当
如事自说悔过三者不得屏处自誉言。某今
日独留我止饭。无所不有。四者不得于人前
言。我今日自当还饭。某强留我饭。使我腹中
不安隐。五者还且当经行入室思惟念道。不
得妄至人室中说世间事
布萨时入众有五事。一者不得着靼[革*区]入众。
二者不得拄锡杖入众。三者不得持入竹扇
持白手巾入众。四者不得白履入众。五者不
得着屐入众
复有五事。一者比丘僧会。不得但着结袈裟
入行众中。二者不得当讲堂户中观僧。三者
不得踞户外听僧语。四者不得住户中大呼
留上人。五者设讲堂户已闭。不得排开。急
欲入当三弹指
复有五事。一者已读经戒。不应复作礼。二者
当低头从上下至坐。三者不得排夺人处。四
者勿道口说外因缘事。五者已安坐。不得语
比丘僧。今日会何大早
复有五事。一者众人议事不得戏语。二者不
得妄唾前地。三者不得持手捧膝。四者不得
持手捧头睡卧。五者不得大张口欠
至舍后。有二十五事。一者欲大小便。当行时
不得道上为上座作礼。二者亦莫受人礼。三
者往时当直低头视地。四者往当三弹指。五
者已有人弹指不得逼。六者已止住三弹指
乃踞。七者正踞中。八者不得一足前一足却。
九者不得令身倚。十者敛衣不得使垂圊中。
十一者不得大咽使而赤。十二者当直视前
不得顾听。十三者不得唾污四壁。十四者不
得低头视圊中。十五者不得视阴。十六者不
得以手持阴。十七者不得持草画地作字。
十八者不得持草画壁作字。十九者用水不
得大费。二十者不得污溅。二十一者用水不
得使前手着后手。二十二者用土当三过。二
十三者当澡豆。二十四者三过水。二十五者
设见水草土。尽当语直日主者。若自手取为
善
不应用水有十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比丘
僧事。三者大寒。四者行道。五者不与女人共
圊。六者欲起经。七者写经。八者作法衣。九
者染衣。十者远行应请。是皆不得用水。若有
香草得用水
阴起有十事。五事有罪。五事无罪。一者见色
起。二者闻因缘起。三者思念女人端正。四者
思念故宿因缘。五者手持起。有罪无罪。一
者谓卧膑申。二者常习。三者卧频申。四者
体有疮手把近。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阴
起无罪从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为一时。
百二十日属冬。从腊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
日为一时。百二十日属春。从四月十六日至
八月十五日为一时。百二十日属夏为长岁
尽。从八月十六日至腊月十五日即属冬。作
沙门不更夏。虽得鉢和兰不得岁。或有十五
日得岁者。或十六日得岁者沙门
萨和多部者。博通敏智导利法化。应着绛袈
裟。昙无德部者。奉执重戒断当法律。应着皂
袈裟。迦叶维部者。精勤勇决拯护众生。应
着木兰袈裟。弥沙塞部。禅思入微究畅玄
幽应着青袈裟。摩诃僧部者。勤学众经敷
演义理。应着黄袈裟
昔佛在此时。众被服唯纯直。不衣杂白。自
后起比丘罗旬踰。每行分卫辄饥空还。佛知
其宿罪。欲视殃福示后世明戒故。众僧分为
五部。着五色袈裟。于是遂相承制。直至佛度
世后。立号称名举取长。名其被色。诸人集会
悉共忍听。今比丘规度四方。诸可瑞应及施
余业。众僧时会。皆共和忍。于是同辞专精禁
戒。修行平等净护诸学。今者结界。此之言
教悉共忍听。与并规度四方。以说禁戒。结精
舍界。堪能尔咸共寂然。若能忍便说。不可众
僧会。以共专精平等结界。已说禁戒。众僧可
之。便默然持
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