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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定法

摄颂曰
 若在屏障中  堪行婬欲处
 及在非障处  无有第三人
尔时薄伽梵。在室罗伐城逝多林给孤独园。
时邬陀夷苾刍。在屏障处。与女人笈多压膝
而坐。为说法要。时毘舍佉邬波斯迦。见是事
已。心不忍可。往白世尊。此因邬波斯迦事由
婬烦恼。制初不定
若复苾刍独与一女人。在于屏障堪行婬处
坐。有正信邬波斯迦。于三法中随一而说。若
波罗市迦。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彼
坐苾刍自言其事者。于三法中。应随一一法
治。若波罗市迦。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
迦。或以邬波斯迦所说事。治彼苾刍。是名不
定法
此中不定法者。谓以事处情证而为其体。
若复苾刍独与一女人者是事。在屏障者是
处。堪行婬者。是情。若有正信邬波斯迦随一
而说者是证。言苾刍者。欲染现前近圆人也。
言独者。谓无余苾刍及余男子。言一者。
无苾刍尼及余女人。女人者。谓是人女堪行
婬事。屏障者。谓隐覆处。堪障其形得为婬事。
此有五种墙篱。及衣丛林闇夜于如是处。
或男行就女。或女来就男。言堪行婬处者。
于一寻内同居一席。身相逼触得为坐卧。然
彼女人或许不许。正信邬波斯迦者。谓见谛
人。有说设是异生有忠信者。言行无滥。亦
信其语随一而说者。或女人见事不忍而说。
或护彼苾刍不肯自言。为证之时方随事说。
或波罗市迦者。于四重中随一而说。或僧伽
伐尸沙者。于十三中随一而说。或波逸底迦
者。于九十中随一而说。自言者。随所为事依
实而说若者。或是窣吐罗罪。或对说恶作。此
中若声是不定义。若本意行婬同一座时。
得窣吐罗罪。或以邬波斯迦所说事治彼苾
刍者。欲显邬波斯迦。于罪自性及罪因起不
善晓知。然见苾刍与女同座。共一器食同觞
饮酒。如斯等事并应治罚。是名不定法者。言
此罪体无定相故。容有多罪不可定言。此中
犯相。谓行处住处同坐。随自言事应可治之。
于此三中不自言者。应与作求罪自性。白四
羯磨。得羯磨已。所有行法不得度人出家受
十戒等。如上所说。若不依行咸得恶作。复应
问彼举事。女人颜色形容进止处所。若有第
二人亦应问彼事。相当者如说而治。若不相
当应随苾刍语。或时漫说余罪。或复非罪云
罪。或此罪作余罪想斯皆取彼苾刍语治
于第二不定中有差别者。缘在王舍城。因室
利迦苾刍共苏杜多女同处而坐。由邬褒洒
陀。邬波斯迦见而言告。在非屏障处。不堪行
婬波罗市迦。无容作故
若复苾刍独与一女人。在非屏障不堪行婬
处坐。有正信邬波斯迦。于二法中随一而说。
若僧伽伐尸沙。若波逸底迦。彼坐苾刍自言
其事者。于二法中。应随一一法治若僧伽伐
尸沙。若波逸底迦。或以邬波斯迦所说事。治
彼苾刍。是名不定法

第三部三十泥萨只波逸底迦法

初摄颂曰
 持离畜浣衣  取衣乞过受
 同价及别主  遣使送衣直

有长衣不分别学处第一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诸苾刍多畜衣
服废诸善品。此由长衣事及过限废阙烦
恼。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作衣已竟。羯耻那衣复出得长衣。
齐十日不分别应畜。若过畜者。泥萨只波逸
底迦
言作衣已竟者。由侍缚迦大医长者。布施衣
服。世尊因此听畜衣也。尔时世尊。作如是念。
我今身形极为柔软。但畜三衣尚得支持。况
诸苾刍身非柔软。畜三种衣而不充济。因制
苾刍各畜三衣。内得资身无盈长过。于三衣
外又听受畜十种衣物。此之衣外不应法者。
皆不应畜。谓野麻衣驼毛緂树叶衣豹皮鹿
皮及小浴衣。或染青色。或复露形及以拔
发。或角鸱毛。或人发緂。或受哑法。此等皆是
外道形仪。非出家法。作者得窣吐罗罪。若更
有余外道衣服。着时咸得恶作。若着留缋衣。
或结缋衣。或着襦[袖-由+夸]等。或时系发为乌率腻沙。或复裹头。或着俗人上下衣。或为雕彩及
诸璎珞婆罗门线。或臂系线鬘。诸如是等非
法衣服。是俗形仪。若着用者咸得恶作。医人
为病令臂安呪线者无犯。应系肘后。若差解
除不应轻弃。应安墙木孔内
应知三衣受用各别。若作务时或道行时。及
在寺内常用五条。若行礼敬及食噉时。应披
七条。为遮寒入聚落乞食噉食。礼制底应着
大衣。后二衣应割截作。若是贫人后必须截。
为入聚落故。何故不割截衣不入聚落。然苾
刍衣有其二种。与俗不同。谓彩色形状。俗
人纯白不截。苾刍坏色而截。若得新衣作僧
伽胝及尼师但那。两重应作嗢呾罗僧伽。及
安呾婆娑一重应作。若前二三重后二。两重
者亦听。若以未分别物重帖之时。得恶作
罪。至十一日便犯舍堕。或作是念。更觅余衣
以充其复。遂便摘去第二重者。得恶作罪。至
十一日便得舍堕。若作是念为浣染已。还持
此物重帖斯衣者无犯。至十一日若不帖
者得舍堕罪。若得故衣造僧伽胝。及尼师但
那。应四重作七条。五条应两重作。或摘去还
安准前应识。若粪扫衣及故破衣。随意重数
其条数坛。隔法者。若安呾婆娑坛隔法式。一
长一短嗢呾罗僧伽两长一短。若无容割截。
或是少欲贫人衣财不足。虽不割截帖叶听
畜。或现无暇当拟缝刺等。设是缦条等守持
无罪。其僧伽胝条数九种不同。谓九条十一
条。十三条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二十一条
二十三条。二十五条。坛隔者初三两长一短。
次三三长一短。后三四长一短。过此已上便
成破纳。不堪持故。总有三品僧伽胝衣。谓上
中下。上者自肘量竖三横五。下者各减半肘。
二内名中。嗢呾罗僧伽亦有三品。上者三五。
小者各减半肘。二内名中。五条同此。复有二
种五条衣。竖二横五。竖二横四。但盖三轮。是
谓守持衣。极小之量若身长大而肘短者。依
身为量。不依肘量。若翻此者亦依身量。若身
绝大者。裙应缝作厥苏洛迦而受用之。如前
衣量。若过若减不依量作者。咸得恶作。其
浣衣法。苾刍不应令客浣衣人浣洗衣服。恐
坏衣故。浣衣之家亦不应往。可自为之。灰
水安洗器中。若手若足徐徐浣濯。若于衣上
被香泥污。或余腻物应用汤水及灰屑等洗
之。其染衣法先取木皮。洗去尘土打椎使
碎。日曝令干。三遍煮汁别安三处。先用初
汁。次用第二。后用第三。欲染之时应取少汁
安于器中。方可捉衣斟酌少多。令衣遍湿。不
应以衣置多汁内。亦不急捩令衣坏损。既
捩去汁更柔数遍。方晒曝之。晒衣法者横
系细绳衣边搭上。劈竹夹衣。其夹随意多
少。汁流下边还翻向上。勿令垂渧。应可数
看。若衣重大应于柴木上晒之。数数翻转。
新衣应用新树皮汁日中曝之。故衣应用旧
树皮汁阴处而晒。待其干后以少水湿柔。色
益鲜好令色不脱。若于寺内为染作时。染汁
污地牛粪涂拭。若石灰地应须水洗
其缝刺法依稻田畦势而为割截。叶向两边
不应一靡。叶有三别。谓上中下。上阔四指。
或如乌张足狭齐两指。二内名中。凡为小坛。
当大坛半应用竹签。或用针等而记其处。然
小坛望大坛。裁割之时更须增其半叶。一缝
作了之后。方始明闇正得相应。异此非也。四
边安缘稍狭于叶。去缘四指肩隅置帖。于此
帖中穿为小孔。安细绦[巾*句]可长两指。反自相系便成二[巾*句]胸前缘边应安其纽。叠为三[袖-由+聂]。是安[巾*句]纽处。或随身大小。纽有三种。一似蘡[薁-ㄇ+囗]子。二似葵子。三似棠梨子。上边既尔下缘亦然。颠倒任披并成非犯。若行出外内纽双[巾*句]。绕颈通披角塔肩上。有五种物不应割截。一谓被帔。二高[袖-由+聂]婆。三谓毡褥四是厚緂五破碎截。凡欲裁衣下须安席。若无席者可牛粪涂地。或布诸叶。或洒扫净地方为割截。
若缝刺时应用竹木。随衣大小作桢布衣。于
上四边缭定。然后缝刺如前所制。若不依者
咸得恶作。或依余法而缝刺者。此亦无犯。
有五种衣一有施主衣。谓定知有彼施衣人。
二无施主衣谓不定知施主之处。三往还衣
谓将往深摩舍那处而返持还。四深摩舍那
衣。谓弃在尸林。五粪扫衣。此有五别。一途中
粪扫衣。二河边粪扫衣。三空处粪扫衣。四粪
聚处粪扫衣。五破碎粪扫衣。复有五种。谓牛
嚼鼠齧蚁穿火烧乳母弃衣。此之衣体由事
差别及出处不同。总有七种。何谓为七。一者
毛衣。二刍摩衣。三奢搦迦衣。四羯播死迦衣。
五独孤洛迦衣。六高詀薄迦衣。七阿般阑得
加衣。言羯耻那衣复出者。因此须明羯耻那
事。其舒张法及以衣财同受之人。并所获利
养出衣法式。先明羯耻耶衣舒张之事。众
须和合。于八月十四日。总白僧伽言。诸大德。
可于明日众应同聚张羯耻那衣。至时众集。
秉白二法。差具五德者。作张羯耻那衣人。次
为白二持衣付之。彼受衣已。应共诸苾刍作
浣染等事。乃至能行二三针者。皆共助作。其
作衣人或二或三生如是念。此衣我与僧伽。
当张作羯耻那。现张作羯耻那。已张作羯耻
那。于此三心但为后二亦成作法。若不作者
得恶作罪。余处坐夏来此请作。张衣之人亦
成张衣。其张衣人当于八月十五日。白僧伽
云。明日我当为大德僧伽。张羯耻那衣。仁等。
皆可于自三衣。并须舍已持至众中。既至明
日。张衣之人应以涂香烧香。及诸花彩严饰
供养羯耻那衣已。置净盘上。擎向众首。在
上座前捧衣而住。作如是白。大德僧伽听。
此衣僧伽许张作羯耻那。我苾刍某甲僧伽
今差。作张羯耻那人。我某甲是张羯耻那
人。我以此衣。当为僧伽张羯耻那。第二第三
亦如是说。即于上座前舒张其衣。上座告曰。
善哉。张衣。极善张衣。此有利养及以饶益。我
当获之。如是乃至众末。其张衣人不应持此
羯耻那衣。往大小行处及烟火舍。不住露地
不向界外。设有缘行不处经宿。若至随意日
王增闰月者。苾刍但可依自安居。受羯耻那
衣。不随王法。僧伽若破法党应为。若两众共
作张衣。所得利养法党应受
何者衣财合张作羯耻那。于安居中多获
衣者。应取其一。为羯耻那。余随意分要是
新衣已浣染者。未曾披着及非急施衣。若僧
伽胝。或嗢呾罗僧伽。或安呾婆娑。此中随一
咸须作了。若未了者不合舒张。五肘及过斯
成应法。若体疏薄往返盖尸帖叶缦条。先曾
披着犯舍堕。物破碎被柔及以补替。并不应
张。若十五日得已成者。亦得作羯耻那衣
何人共张羯耻那衣。谓同一界。是善苾刍同
共受衣。及与欲者有十种人。不合同受羯耻
那衣。一未有夏人。二破夏人。三后安居人。
四余处安居人。五张衣之时不现前人。六行
遍住人。七遍住竟人。八行意喜人。九意喜竟
人。十授学人。复有十人。但得利物不获饶益。
谓以求寂替前第四便成十人。有五种人利
及饶益悉皆不得。谓三种舍置人。余处安居
人僧伽破时。非法之党云何饶益。谓有十种。
一畜长衣得过十日。二畜长衣得过一月。三
得离衣宿。四得上下二衣随处游行。五得多
畜三衣。六得别众食。七得展转食。八不受请
得自往食。九得非时入村不嘱授。十得法学
家随意受食。从八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
是衣出时但由张衣。获其饶益。非废学处。
此羯耻那衣如何当出。张衣之人于正月十
五日。应白众言。诸大德。明日我当出羯耻那
衣。仁等各各守持自衣。既至明日。僧伽尽集
秉白二羯磨而出。闻有贼来恐被劫夺。限虽
未至亦得出衣。若有利物亦即应分。有八种
本事。出羯耻那衣。何谓为八
摄颂曰
 初决去不定  决定失去衣
 闻出出界疑  望断同心出
此中言决去失衣者。谓若苾刍于此无恋心。
欲往余方不拟重来。决意出界者。是不定。失
衣者。谓若苾刍出界求衣。或未作衣。或已作
半。于此利物及以住处。或有顾恋。或无顾恋。
或有望心。或无望心更拟还来作衣。或起疑
念者。是决定失衣者。同前所说。于中别者。而
我今去更不重来。亦复不能造支伐罗者。是
失去。失衣者。谓出界外造支伐罗。起手作时
遂便失去者。是闻出。失衣者。出界求衣。遥闻
大众出羯耻那衣。情生随喜者。是出界。疑失
者苾刍自念。若衣不了。或还不还生。如是心
出界便失。望断失衣者。本心出界拟还作衣。
既至彼方求衣不获。望心决断便是失衣。同
心出衣者。谓若苾刍出界求衣。后还寺内同
心共出。此中略说余如羯耻那衣事中广明。
若众破者。此部张衣还须此部和合共出。凡
苾刍众张羯耻那衣者。于五月中获其饶益。
不张衣者。一月饶益有何缘故。此衣名作羯
耻那耶。谓是坚实精妙之义。然由大众舍持。
衣等。此能荷负令无违犯。有斯力用故。名坚
实。或由此衣体精妙故
言长衣者。谓守持衣外得所余衣。体应净物。
是合分别。言齐十日者。限至十日。守持衣者。
谓十三资具衣。一僧伽胝。二嗢呾罗僧伽。三
安呾婆娑。四尼师但那。五裙。六副裙。七僧脚
崎衣。八僧副脚崎衣。九拭身巾。十拭面巾。
十一剃发衣。十二覆疮衣。十三药直衣。此等
诸衣各别牒名而守持之。应对一苾刍作如
是说。具寿存念。我苾刍某甲此僧伽胝衣。我
今守持已作成衣是所受用。如是再三乃至
药直衣亦如是。若得未浣染未割截物。权充
衣数者。应如是守持。具寿存念。我苾刍。某甲
此衣我今守持。当作九条僧伽胝衣。两长一
短。若无障难。我当浣染割截缝刺。是所受用。
如是再三余二同此。若无苾刍对余四众。亦
成守持。若有缘舍三衣者。对一苾刍应如是
舍。具寿存念。我苾刍某甲此僧伽胝衣。是我
先守持衣今舍。如是再三余二准此。若长毛
衣及重大物。不堪守持。其毛短者应守持用。
长毛重大。应作委寄他心。而受用之。得重物
时应心念口言。此是某甲施主物。我为彼故
而受用之。不须分别。为遮寒苦为除热故。开
疏薄物毛。及苾刍紵布白[叠*毛][毯-炎+瞿]毹座褥。及所余衣并丝缕倚带。皆悉听畜。若三衣肩上垢
腻污者。于着肩处。应以物替。长一肘半广一
张手。四边缝着污即拆洗。若身有血出。应作
拭身衣当数浣染。若雨浴衣须亦听畜。三衣
袋法。长三肘广一肘半。长牒两重缝之为袋。
两头缝合当中开口。长内其衣搭在肩上。口
安[巾*句]带勿令虫入。凡置衣时三衣在上。余衣
在下。用意防守如护身皮。欲令施主得福多
故。令受用者无阙乏故。其枕囊法。长四肘
广二肘叠缝为袋一重。亦得于内贮以木
绵及羊毛等。然后缝合。用以支头。作蚊帱法。
周十二肘。于上安盖。随身长短四角竖柱以
带系之。但三衣人听畜洗裙虽不守持无犯。
若苾刍有余长衣。合分别者。或已成衣。或未
成衣。应于阿遮利耶邬波駄耶处。作委寄意
而分别之。或余尊人。或同梵行者。其委寄人
持戒多闻所有德行。过于己者委寄为善。应
如是说。具寿存念。我苾刍某甲有此长衣。
未为分别。是合分别。我今于邬波驮耶
处。而作分别。以邬波驮耶作委寄者。我今
持之。第二第三亦如是说。其委寄人假令身
在大海之外。遥为委寄分别无犯。为分别时
不应对彼。委寄之人应共余者。而为分别。委
寄之人不应取彼分别之物。又复不应见。委
寄人身死之后。众取其衣作亡人物分之。此
是作法。与委寄人非是实施。其委寄人虽复
身死。未闻已来并成分别。若闻死已。应指余
人为委寄者。其委寄人不应言请。亦勿告知。
若五条七条有盈长者。并须分别。长僧伽胝
不应分别。直尔而畜。为利他故。谓若见有受
近圆人。无大衣者应与。所以佛令苾刍分别
衣者。防二种过。若不分别有盈长过。若不听
畜有阙乏过。异诸俗人及外道故。凡畜衣者
须知五事。一明畜人。二明受处。三明避就。四
明弃舍。五明受用
言畜人者佛许何人得畜长衣。谓少财利
人。或生来习乐。或从意乐天堕。或身多病苦。
或多垢腻。或多虮蝨。或多寒热处。或营作人。
或于衣服性多爱玩。由开长衣能摄念故。是
谓畜人。言受处者。若出家人。或在家人。虽现
贫穷性乐布施。不应从乞。设持来施亦不应
受。恐阙乏故。若癫狂人施不应受。若知父
母现在者应受。若矫诈人博弈人。好鬪人盗
贼屠脍旃荼罗等。持物来施皆不应受。由多
讥过坏净信故。何等衣物苾刍应受。谓贵价
緂。僧伽应畜。余緂被帔苾刍得受。若在中国
诸皮裘衣。及熊罴等皮。皆不应畜。是他物者
受用无犯。若熟皮席应用。若在边方听苾刍
受用诸皮。若作皮鞋底唯一重。若底穿者应
补。齐何处是边方耶。东至奔荼林。西至二
窣吐奴村南至摄伐罗伐底河。北至嗢尸罗山
摄颂曰
 东至奔荼林  西二吐奴村
 南边伐底河  北嗢尸罗山
此限域外名曰边国。内名中方。若于猎人边
得熊皮者。受取无犯。应安佛堂门下与诸苾
刍坐。或常足蹑为明目故圣开受用。若在俗
家得皮卧具。为利施主应坐勿卧。若患痔
病及眼闇者。听取熊皮应坐。毛上能蠲于疾。
本因十二亿耳苾刍。于中国开一重皮屩。由
莫诃罗苾刍。复还制断为护卧具。复更开许。
若底多重者。令俗人着已受用无犯。若革屣
重底蹋时出声。或如羊角或作杂花叶形。刺
绣文彩在薜舍离。悉皆制断。又诸象马师子
虎豹豺狼之皮。并不应用。此诸兽筋不合缝
物。凡是鞋屦。或作菴头拥前拥后。并皆不合
露指皮鞋。亦不应着。若寒雪国应着富罗寒
国谓是冰冻成凌。若在寺中大小行处。开
着木屐。若在俗家着亦无犯。若麤芒鞋及竹
叶屩。并不应着。若苾刍髀脚有热血病。得着
草鞋。若巧苾刍自欲缀鞋。应在屏处勿令人
见。其锥刀作具听畜无犯。是名受处
言避就者。若着三衣并余衣服。应善将护。若
虫蚁食牛嚼鼠齧崖岸欲崩。火烧风飘水渍
盗贼。如是之处皆不应置衣。若上价緂阿兰
若中。则不应畜。应安村内。于苦叶上时晒
曝之。房无户扇及无苾刍。不应止宿。若不
将大衣不应出外。有五因缘。听留大衣。一处
有苾刍并有门扇。二疑天雨。三渡江河恐有
倾覆。四在羯耻那衣时中。五得离衣法。若衣
缘断坏者。应以物帖。或用线缭。若身着衣
不于涩[革*更]地木石粪扫无坐物处。放身而坐。
应作木枮揩磨令净。或为草稕以物缠裹。随
意大小用以为座。若作务时。应须善护勿令
泥土污衣。若游行时有蕀刺处。应可褰衣不
令垂破。若应浣不浣。应缝染不缝染。皆得恶
作。着僧伽胝不应作务。不在道行不裹身
坐。及披而卧。不赤体披。礼拜之时。衣勿拂
地。不裹膝头。亦不于下二衣上坐卧。若无余
物。听用为衬坐卧无犯。然于卧时少睡多
觉。亦不应随处而卧。若梦中多流泄者。应以
衣物掩身系勿令脱。在不净地不应安衣。若
有俗人苾刍不应自担衣物。其长毛緂不应
辄披。若多虮蝨以余衣替。所著衣服应数观
察。可委信处应寄其衣。是名避就
言弃舍者。若人。禀性爱多衣者。三衣之外并
应舍弃。由贪好衣娆乱心故。增长耽着障
道眼故。应着粪扫衣。爱细滑衣者应着毡毛
衣。着粪扫衣人。及住尸林人。僧只好物不应
受用。所谓衣帔杂色褥等。凡着尸衣人不应
入寺。不礼制底。若欲旋礼应离一寻。亦不应
用僧伽卧具。不入众中。亦不为俗人说法。不
入俗家。设须往者。应住门外主人唤入。应告
之曰。我住尸林。若言可来应随意入。如不命
坐不应就座。苾刍不割截衣不带[巾*句]纽。不应
入村。除有难缘。若入外道出家人舍。不截
无犯。裙不系条亦不入村。及俗人舍。是名弃
舍。言受用者。随安置处及受用时。生如是念。
我于衣处心乐省缘。趣支身命。修诸善品。非
我力辨是施主衣。自利利他护而当用。是名
受用。如上所说。不依行者。咸得恶作。言得长
衣。斋十日不分别应畜若过畜者。谓苾刍得
长衣不分别。不守持。至十一日明相出后。是
名过畜。言泥萨只波逸底迦者。其物应舍罪
应说悔。何者是罪。谓月一日若得一衣。或得
多衣。齐十日来应分别应守持或弃舍若不
尔者至十一日明相出时。便得舍堕。若月一
日得衣。于第二日复得衣。乃至十日得衣。若
初日衣不分别。后所得衣及诸杂物。乃至鉢
袋腰绦等。至十一日皆犯舍堕。由前得衣相
续染故。二三日等准此应知。何者名为泥萨
只衣。极小量谓纵横一肘者是若已分别作
未分别想。但得堕罪。而不须舍。由此无有治
罚事故。若为三宝畜衣非犯。或时施主作如
是言。此是我物仁当受用。虽不分别用之无
犯。若作是念。此衣齐至某日。我当分别。或
至十日我当分别者。中间无犯若不生心为
分齐者。于日日中得恶作罪。不忆者无犯。或
多烦恼贪染缠心。或愚痴或惛沈。或心放逸
不为分别者。咸得本罪。若衣缕杂驼毛者。
过十日时但得恶作。以不净故。凡是已犯泥
萨只。物或被虫蚁食损。或被飘烧。或时失
坏。但须说罪。无物可舍于余学处。类此应知。
若十日内衣有损失者无犯。或时物少不满
一肘。或复聋盲而不闻见。或是己物寄他。或
作未得想斯皆无犯。得衣五日即颠狂者。后
若得心更开。五日余义通塞。准事应思

离三衣学处第二

佛在室罗伐城给孤独园。时诸苾刍寄他衣
服着上下衣。随意游行不善护身。受寄衣人
复多营务。由离衣事烦恼同前。制斯学处。
若复苾刍作衣已竟。羯耻那衣复出。于三衣
中离一一衣。界外宿下至一夜除众作法。泥
萨只波逸底迦
若复苾刍作衣已竟。羯耻那衣复出者。颇有
苾刍作三衣虽竟。羯耻那不出耶。应为四
句。具如广文。于三衣中者。谓僧伽胝嗢呾罗
僧伽安呾婆娑。此之三衣据守持已离方得
罪。余之十物虽同守持离宿无犯。于中别者。
若不将尼师但那。不应往余寺宿。若有碍缘
应借而卧。或用嗢呾罗僧伽如法替卧。若昼
日往闲静处。或行乞食。或当日拟来者无
犯。此中犯者。谓向界外不持衣去。即不还
来经明相时。得舍堕罪。有三种离衣。一举处
离。二失念离。三受用离。言举处离者。谓在障
难处而举其衣不得重观。或因失落。言失念
离者于安衣处更不重忆。言受用离者。谓暂
安衣即遇缘隔不得受用。虽复离衣。若明相
未出还得衣者无犯。苾刍有缘入村坊内。应
持一割截衣。若不入村者不持无犯。除众作
法者。由圣者舍利子。及莫诃迦摄波。大众与
法听离僧伽胝。或身羸老病无力。持行者舍
去无犯。此中犯处者。谓一舍村等。谓山野人
共为一舍长行而居。尽此室内并外一寻。是
其势分。此据常用处有别处者。下当叙之。若
两行舍事亦同此。多舍村者。谓人家乱住门
无次序。据别别家而为势分。无其共处。垣墙
村者。齐何处来。是其势分。谓六牛所牵竹车
得回转处。或鸡飞堕处。栅篱村者。齐何处来。
是其势分。谓牛羊入时。蹄坌尘土所及之处。
或有惭愧人大小行处。濠堑村者。齐何处来
是其势分。谓十二横梯所及之处。或弃粪扫
时。有麤[专*瓦]石所至之处。若苾刍身居村势分
衣着村中。或复翻此并成非犯。若异此者。身
衣别处明相未出。便得恶作。明相出时犯舍
堕罪。一村有一势分者。谓于此村有一园林。
一众集堂一天庙处是也。多村一势分事亦
同前。一村多势分者。谓村有多园林等门是
共处。多村多势分亦与前同。其中别者。谓无
共处。如是应知。有十二处家店铺楼场堂。
及外道舍伎乐。车船处或林树应知。以下
十二事。随次而相配门门坐。牀梯柱门庙
幡处。轼座柁及井树根为共处。此各有四
句。随事应思若家主一人。或兄弟不分。此处
名为一势分也。若异此者名多势分。若外道
家见情是一名一势分。翻此成多。树枝相交
名一势分。翻此成多场。与树势有差别者。扬
簸之时糠所及处。是场势分。夏至日中影所
覆处。无风叶落处。并雨滴及处。是树势分。铺
者卖杂香物店。谓贮积产货。余如广文。若苾
刍身居二处衣着两边。或衣在二中身居异
处。如其次第无犯有犯。或轻或重。准事应知。
若在作法衣界身衣异处。及空地互居皆名
离衣。若无衣界苾刍住处。齐墙栅等。若道行
齐四十九寻。住及坐卧周匝一寻。是其势分
若两界上卧。乃至衣角不离身者。不名失衣

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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