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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遍为一切法体者。观经云。毘卢遮那
遍一切处。一切不出四谛。大经云。佛所不
说如十方土。所说者如爪上土。迦叶云。已
说是四谛。其未说者应有五谛。佛言无也。
但言是四谛有无量相耳。若然广开即成
四种四谛。具如境妙中说。当知苦集世间
善恶因果。道灭出世一切因果。悉用实相为
体。净名曰。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此之谓乎。
然所依之体体妙无异。能依之法法有麤妙。
诸法相待分别可知。历五味分别麤妙亦
可知。开麤显妙亦可知(云云)。略说经体竟
△大章第三明宗。宗者修行之喉衿。显体之
要蹊。如梁柱持屋。结网纲维提维则目动。
梁安则桷存。释宗为五。一简宗体。二正明
宗。三众经同异。四明麤妙。五结因果。简宗
体者。有人言。宗即是体体即是宗。今所不
用。何者。宗致既是因果。因果即二体。非因
非果体即不二。体若是二体即非体。体若不
二体即非宗。宗若不二宗即非宗。宗若是
二宗即非体。云何而言体即是宗。宗即是
体。又柱梁是屋之纲维。屋空是梁柱所取。
不应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梁柱。宗体若
一其过如是。又宗体异者。则二法孤调。宗
非显体之宗。体非宗家之体。宗非显体之
宗。宗则邪倒无印。体非宗家之体。则体狭
不周。离法性外别有因果。宗体若异其过
如是。今言不异而异。约非因非果而论因
果。故有宗体之别耳。释论云。若离诸法实
相皆名魔事。普贤观云。大乘因者诸法实
相。大乘果者亦诸法实相。即其义也。当知实
相体通而非因果。行始辨因。行终论果。而
复偏圆有别者。譬如铜体非始非终。拟铸
为像即名像始。治莹悉毕即名像终。此譬
圆因果。若拟器皿。及其成就。器皿始终。譬
偏因果也。发七方便心。谓偏因证有余
无余名偏果。开佛知见名圆因。究竟妙
觉名圆果。若识此喻。不即不离宗义明矣。
例如正因佛性。非因非果而言是因。非果
名佛性。是果非因名大涅槃。又佛性非当
非本。而言本自有之。一切众生即涅槃相。
不可复灭。又言。一切众生悉有佛性。而实
未有三十二相。未来当得金刚之身。以其
非当是故言本。以其非本是故言当。宗体
之义亦复如是。远师以一乘为宗所。谓妙
法引文云。是乘微妙为无有上。私谓。为破
三故一待麤非妙因而不该始末。龙师云。
但以果为宗。妙法者是如来灵智体也。众麤
斯尽为妙。动静轨物为法。法既真妙借莲
华譬之。所以果智为宗也。私谓。果不孤立。
云何弃其因。又乖文也。慧观序云。会三归一
乘之始也。慧觉成满乘之盛也。灭影澄神乘
之终也。什师叹云。若非深入经藏。岂能作
如此说。印师云。诸法实相是一乘妙境。用
境智为宗。境无三伪故称实相也。今谓加
境而阙果肿不益肥。光宅用一乘因果为
宗。前段为因后段为果。私谓。二文各有因
果。若互存互没则害经文。有人。用权实二
智为宗。私谓。用权应明三是经宗。三是今
经所弃云何取所弃为宗。又师云此名妙
法莲华。即以名为宗。妙法是佛所得。根本
真实法性。此性不异惑染。不与惑同故
称妙。即宗为名耳。此是地师所用。据八识
是极果。今摄大乘破之。谓是生死根本。有
师云。常住为宗。但未极上是覆相明常。私
谓。都非经意。常若被覆宗何所显。常不被
覆常则非宗。有师云。是显了明常与涅槃
为广略耳。私谓。常为宗者。常无因果。常亦
无宗(云云)。有言。万善为宗。但使是善皆得
作佛。私谓。若作佛即是果。何不取果为宗。
有言。万善中取无漏为宗。私谓。太局又滥
小涅槃。有人言。若禀斯异说各蒙益者。众
释无可为非。闻而不悟。众师无可为是。
一师之意唯贵在悟。宜以悟为经宗。大经
云。若有定相是生死法是魔王相。佛法无
定相。是故如来非道说道道说非道。当知
唯悟是从。私谓。若悟为宗。乃是果证非谓
行因。问南指北方隅料乱。又定以悟为宗
是为定定。何谓不定说者。甚多不能具出
也。二正明宗者。此经始从序品讫安乐行
品。破废方便开显真实。佛之知见。亦明弟
子实因实果。亦明师门权因权果。文义虽广
撮其枢要。为成弟子实因。因正果傍。故于
前段明迹因迹果也。从涌出品讫劝发品。
发迹显本。废方便之近寿明长远之实果。
亦明弟子实因实果。亦明师门权因权果。而
显师之实果。果正因傍。故于后段明本因
本果。合前因果共为经宗。意在于此。所以
经分二文。论本论迹。双题法譬举莲举
华。师弟权实总在其间也。三众经因果同
异者。谓迹因果或同或异。本因果永异迹因
果者。实相通印诸体。何经不约此论因果。
大品明非因。非果实相为体。而但因为宗
般若遣荡正是因意。故云菩萨心中名般若。
在佛心中名萨婆若。文中亦说菩萨无生
无灭因。获不断不常萨婆若果。叡师序云。
启玄章以不住为始。归三慧以无得为
终。终始因果也。文中亦说一切种智佛果。
为成般若因。因正果傍无量义宣说摩诃般
若。历劫修行故知彼经用因为宗也。净名
用佛国因果两义为宗。宝积具问因果佛
备答因果。故知双用因果为宗也。华严圆
顿之教解宗不同。或言用因为宗。据题言
华严。是万行庄饰修因之义。文中多说四十
地行相。故用因为宗。又云。果为宗。据题
云大方广佛。佛是极果之名。华严是定慧万
善庄严佛身。非庄严因。文中多说舍那法
身之事。即用果为宗也。又解云。因果合为
宗。如言佛即是果华严即是因。文中具说
法身亦说诸地。俱用因果为宗。诸经对缘
不同。故明宗互异耳。般若通对三人傍真
因果。此义则异。别对菩萨复有利钝。为钝
明因此义亦异。利人因者此义则同净名佛
国义兼。若三种佛国因果此义则异。一种佛
国因果者则同。华严亦对两缘钝异利同。如
前分别。又将此意历五味因果。例可知。是
为众经因果。与迹门同异之相也。二本门
因果永异众经者。若三藏菩萨。始行实因
果无权因果。乃至明佛道树始成。非久远
本迹。通教菩萨亦始行因。神通变化而论本
迹。非久远本迹也。大品说菩萨有本迹。
二乘则无。说佛始得生法二身本迹。不说
久远。净名不说声闻有本迹。但明菩萨住
不思议之本迹。说佛有净土。螺髻所见亦
非久远。华严说舍那释迦为本迹。菩萨亦
有本迹。声闻尚不闻不解。云何自有本迹。
今经发声闻有本。本有因果。示为二乘迹
中因果。发佛之迹。王宫生身生道树法身生。
乃至中间生法二身。悉皆是迹。但取最初先
得真应名之为本。故师弟本因本果。与余
经永异。今经迹中师弟因果。与众经有同
有异。本中师弟因果众经所无。正以此之
因果为经妙宗也。四麤妙者。若半字之因
道树遍果。此宗则麤。大品所明三乘共因果。
亦如是不共之因。虽云菩萨一日行般若。
如日照闇。发心即游戏神通。而犹带麤因。
圆因不得独显。虽说法身无来无去。犹带
麤果。圆果不得独显。故名为麤。方等中虽
弹偏因果。高原陆地不生莲华。不辨偏
得入圆圆不彰显是亦为麤。华严前照高
山。说一圆因。究竟后身说一圆果。又带别
因果。所带处麤。今经声闻受记。菩萨疑除
同开佛知见。俱入一圆因。发迹显本同悟
实果。因圆果实不带方便。永异余经。故称
为妙也。开麤者。昔缘根钝。未堪闻赞佛
乘因果。用方便因果引接近情。五味调熟
心渐通泰。决了麤因同成妙因。决诸麤果
同成妙果。故低头举手着法之众。皆成佛
道。更无非佛道因。佛道既成。那得犹有非
佛之果。散善微因今皆开。决悉是圆因。何
况二乘行。何况菩萨行。无不皆是妙因果
也。五结成者。即为二。一结因果。二四句料
简。夫经说因果。正为通益生法行人。若开
权显实正令七种方便生身未入者入。傍
令生法二身已入者进。若说寿量长远。傍
令生身未入者入。正令生法已入者进。神力
品云。如来所有一切甚深之事者。非因非果
是甚深之理。因果是甚深之事。从七种方便
初得入圆。登铜轮位名之为因。乃至余
有一生在。若转一生即得妙觉。名之为
果。从于二住。至于等觉中间。名为亦因亦
因因。亦果亦果果。用无碍道伏一分无明。
名之为因。用解脱道断一分无明。名之
为果。约此解脱复修无碍。故云因因。从
此无碍复得解脱。故言果果。复次初十住
为因。十行为果。十行为因回向为果。十向
为因。十地为果。十地为因等觉为果。等觉
为因妙觉为果。妙觉唯果唯解脱。不得名
因名无碍。初住唯因唯无碍。不得名果名
解脱。何者。初住见真以真为因。住前相似
非是真因。若取性德为初因者。弹指散华
是缘因种。随闻一句是了因种。凡有心者是
正因种。此乃远论性德三因种子。非是真实
开发。故不取为因也。二四句料简者。问若
言初住入理。名为圆因圆果何得文云渐
渐修学得成佛道。答应作两种四句料简。
自有渐圆自有圆渐。自有渐渐自有圆圆。
渐圆者。此约理外七种方便。同开佛知见
始见圆理。见圆理者。良由理外七种方便
渐入圆因。故言渐圆。渐圆三句(云云)。圆渐
者。初入此圆同观三谛。见实相理初后
无殊。然而事中修行未能尽备。复须研习。
据初入圆故名为圆。进修上行复名为渐。
渐渐者从二住去至等觉。此是圆家渐渐。
非理外渐渐。圆圆者至妙觉亦名渐圆。亦
名圆圆。圆理先圆今复事圆。故言圆圆。复
次圆渐如初住。渐渐如二住已去至三十
心。渐圆如初地已去。圆圆即妙觉也。三
十心虽同有贤圣之义。义称为贤。伏多断
少故。十地去名为圣。伏少断多故。又十
住名贤圣。二十心是圣贤。十地等觉是圣。
妙觉是圣圣。今借喻初月。匡郭已圆光用未
备。此譬圆渐。从二日至十四日。其明渐进
此譬渐渐。至十五日此譬渐圆。又譬圆圆。
夫月无亏盈。亦约月辨亏盈理无圆渐。亦
约理判圆渐耳。此经之宗利益巨大。始自
圆渐终竟圆圆。大乘因果增长具足(云云)。问
既称圆渐复称圆别。乃至通藏亦应尔耶。
答此义出四教章中。其意云何。三藏三藏可
解。别者谛缘度也。通者真谛也。圆者无学
办也。通通者同无生也。三藏者道谛中戒定
慧也。别者正习尽不尽也。化他不化他出假
不出假之别也。圆者同证真也。别别者别上
别下也。三藏者修无量道谛中戒定慧也。
通者四门俱契中也。圆者五住尽也。圆圆
者融也。别者四门异也。通者四门相摄也。藏
者圆道谛圆戒定慧也。此义既通。亦应渐圆
渐圆四句皆得也。结因果皆成也。然后判
麤妙开麤妙悉得也
△大章第四明用者。用是如来之妙能。此经
之胜用。如来以权实二智为妙能。此经以
断疑生信为胜用。秖二智能断疑生信。生
信断疑由于二智。约人约法左右互论耳。
前明宗就宗体分别。使宗体不滥。今论于
用就宗用分别。使宗用不滥。何者。宗亦
有用用亦有宗。宗用非用用。用用非宗用。
用宗非宗宗。宗宗非用宗。宗用者因果是
宗。因果各有断伏为用。用有宗者慈悲为
用宗。断疑生信为用用。若论于宗且置断
伏。但论因果[企-止+十]明于用。但论断疑生信。且
置慈悲。若得此意。则知权实二智。能断疑
生信。是今经之大用。其义明矣。论用开为
五。一明力用。二明同异。三明历别。四对
四悉檀。五悉檀同异。一正明用者。诸经不
纯明佛智慧。不发佛自应迹。不正破废二
乘果。不断生身菩萨之近疑。起其远信不
显本地。增法身菩萨大念佛之道。损界外
之生。如此力用众经所无。今经具之。所
以命章。不论二乘菩萨等智。纯显佛之微
妙智慧。不开众生九法界知见。纯开众
生佛之知见。余经但道佛所变化是迹。不
道佛身自是迹。今经自道佛身是迹。其余
变化宁得非迹。今经正破废化城二乘之
果。况其因行耶。又破禀方便教菩萨执迹
为极。今皆发废悉称是权迹。及中间诸疑悉
断。起于深远不思议信又显本地真实功
德。令法身菩萨得大利益。始自初阿终邻
后茶。抹十方那由他土为尘数增道菩萨
不能令尽。盖由如来雨权实二智一味之
雨。普等四方俱下者。一切诸四门俱破也。充
足求于具足道者。断其深疑起其大信。令
入一圆因。控摩诃衍车游于四方。直至道
场。大用大力妙能妙益。犹自未尽。复次此
力能破二乘之果。二乘怖畏生死入空取
证生安隐想。生已度想堕三无为坑。若死
若死等苦。已如败种更不还生。智医拱手
方药无用。至如涅槃能治阐提。此则为易。
阐提心智不灭。夫有心者皆当作佛。非定
死人治则不难。二乘灰身灭智。灰身则色
非常住。灭智则心虑已尽。焦芽败种。复在
高原陆地。既聋且哑永无反复。诸教主所
弃。诸经方药不行。今则本佛智大妙法药。
良色身不灰如净琉璃。内外色像悉于中
现令心智不灭。开示悟入佛之知见。令客
作贱人付菩提家业。高原陆地授佛莲华。其
耳一时听十法界声。其舌随一切类演佛
音声令一切闻。能以一根遍为众用。即是
今经之力用也。上已说佛智力竟。今更重
说。如汉末三分。曹公智略当时第一。复劣
杨修三十五里。此真丹人智不及外国。外
道智如芥比山。一切世人外道智。不及舍
利弗智十六分一。二乘智如萤火虫。菩萨智
如日光。通菩萨智。如鸿鹄势不及远。别菩
萨智如金翅鸟。从一须弥至一须弥别菩
萨智如爪上土。比佛智慧如十方土。当知
佛之智慧。至融至即至顿至实不可思议。不
纵不横圆妙无比。喻不可尽。问答余经不
纯说。今经独纯说之。此佛实智力大也。譬
如十小牛。乃至一龙十龙。一力士十力士。
不如五通人。外五通不如一罗汉。一切罗
汉不如一目连。目连不如一身子。身子不
如菩萨。菩萨不如别菩萨。别菩萨不如
圆菩萨。圆菩萨不如佛。佛迹甚大化复作
化。化化无尽无谋而当如脩罗琴。一切贤
圣无能测者。佛权力既如此。余诸义例可
知不复记。二明同异者。问实相体因果宗
既通众经。权实二智复云何。答名虽通用
力大差别。藏通以二智断四住之疑。生偏
真之信。净名虽弹斥二乘及偏行菩萨。亦是
界内断疑生信。不能令小乘及方便菩萨。
断大疑生大信。大品通意。亦是界内疑断
信生。别意虽在界外。亦未断近疑生远
信。华严正意。断界外疑生于圆信。亦未断
近生远。故权实二名虽复通用。而力大异。
今经用佛菩提二智。断七种方便最大无明。
同入圆因。破执近迹之情生本地深信。乃
至等觉亦令断疑生信。如是胜用岂同众
经耶。三别释为两。一别释迹门。二别释本

 释迹门为十  一破三显一
 二废三显一  三开三显一
 四会三显一  五住一显一
 六住三显一  七住非
 三非一显一  八覆三显一
 九住三用一  十住一用三
此意通历十妙。一一妙中皆具十意。义推可
解(云云)。今就别说者。破三显一。正破三情
而显一智何者。昔若初赞佛乘众生没在
苦。既不堪闻大。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
亦应说三乘。说三乘已齐教封三情。不
更愿好者。今破三执显于佛智。故言诸佛
法久后要当说真实也。废三显一者。此正
废教。虽破其情若不废教。树想还生执
教生惑。是故废教。正直舍方便但说无
上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无二亦无
三。开三显一者。正就于理傍得约教。约
教者。昔教明三人入真。今教明三人得佛
也。正约理者。秖是二乘真空自有实相。昔
方便不深不能妙见。今开此空即是实相。
故言决了声闻法。是诸经之王。开方便门
示真实相。大经云。为诸声闻开发慧眼。会
三显一者。正就于行。大品会宗云。四念处
四禅等。皆是摩诃衍。但会其法未会其人。
此经人法行俱会。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萨道。
渐渐修学悉当成佛。低头举手皆成佛道(云
云)。住一显一者。此就佛本意。本以实智化
物。佛平等说如一味雨。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庄严。以此度众生。若以小
乘化我则堕悭贪。是事为不可。故知从
得道夜常说中道。常说大乘而众生罪故。
故使如来以毒涂乳着弊垢衣。方便婆和
引令向大。故言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一乘
(云云)。住三显一者。此就佛权智方便化物。
寻念过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亦如是。即
趣波罗柰。以方便力故为五比丘说。过去
诸佛亦住三乘而显一乘。今佛亦尔。故言
更以异方便助显第一义。又昔于菩萨前
毁訾声闻。然佛实以大乘而得度脱。住非
三非一显一者。或约理或约事。约理者是
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是法不可示。知法
常无性佛种从缘起。无性即非三非一。从缘
起。即是三缘显一。令会非三非一。约事者
即是人天乘。此乘非三亦复非一。常以此
乘引入于大。低头举手皆成佛道。若我遇
众生尽教以佛道。覆三显一者。此就权巧
多端。前权前度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法
不除故拟化后缘。若破此法后何所用。机
息则覆机兴则用。何但佛尔。入实菩萨亦然。
若有不信此法。于余深法中示教利喜(云云)。
住三用一者。此就法身。妙应眷属前住三显
一。是师门。今住三用一是弟子门。如富楼
那等实是法身。现作声闻示住于三。而常
显一。饶益同梵行者。住一用三者。此就本
誓。如华光作佛愿。说三乘而非恶世。今佛
亦于宝藏佛所。愿于恶世说此三乘(云云)。
但权实大用包括法界。岂止十意而已。为
显十妙之用故略言十耳
破三显一是用智妙 废三显一是用说法
妙 开三显一是用境妙 会三显一是用
行妙 住一显一是用乘妙 住三显一是
用感应妙 住非三非一显一是用神通妙
 覆三显一是用位妙 住三用一是用眷属
妙 住一用三是用利益妙
将十用对当十妙。文义相拣大意可解(云云)。
二本门力用例为十意。若扶文便。应言开
近显远。若取义便应言本迹。秖呼近为迹
远为本。名异义同。所言十者
 一破迹显本  二废迹显本
 三开迹显本  四会迹显本
 五住本显本  六住迹显本
 七住非迹非本显本  八覆迹显本
 九住迹用本  十住本用迹
通就本门一一妙中。皆具十意。若别论者
破迹显本。亦就破情。序品方便宝塔三文。
已动执生疑。如文殊答弥勒云。昔八王子
师事妙光。妙光先居补处。而王子成佛号
曰然灯。弟子今又成佛。号曰释迦。妙光翻
为弟子。字曰文殊。动迹执生此疑何由可
决。今言非是补处淹缓。亦非弟子超越。良
由释迦成道已久。昔示弟子今示作师耳。
拂此迹疑显于本智。故言破迹显本也。方
便品云。我从久远劫来赞示涅槃道。生死
苦永尽。我常如是说。当知。生死久已永尽。
非是中间始入涅槃。宝塔涌现证示灭不
灭。即迹而常分身皆集。八方不可称数。
分身既多。当知成佛久矣。如荷积满池之
喻推三品文。已是破迹之渐。所以下方涌
出。非寂灭道场受化。亦非他方分身所受
化。此两处人。弥勒皆识。而今不识所以
惊疑。破此近情显本长远。故文云。一切世
间皆谓。我释迦牟尼出释氏宫。去伽耶城
不远得三菩提。然我实成佛来。无量百千万
亿那由他劫。直举世界问弥勒。弥勒不知
其数。何况世界中尘而当可数。此是破近执
谓生其远智也。废迹显本者。亦就说法。昔
为五浊障重不得远说本地。但示迹中近
成。今障除机动。须废道树王城迹中之说。
皆是方便执近之心既断。封近之教亦息。文
云。自从是来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说法教
化。亦于余处百千万亿那由他阿僧只国。导
利众生。即是废一期之迹教。显久远之本
说也开迹显本者。此亦就法亦就理。秖文
殊所述。然灯佛及久远来。赞示涅槃道。及
分身诸佛。如此迹说。以是显本之意。惑者
未悟玄旨。今若显本。亦不迥就余途还
开近迹。示其本要耳。就理者。但深观方便
之迹本理即显。文云。我实成佛已来久远若
斯。但以方便教化众生。令入佛道。若入
佛道即于迹得本也。会迹显本者。此则就
行。寻迹中诸行。或从此佛行行得记。或
从彼佛行行得记。或示己身他身。随机应
现长短大小。诸迹悉从本垂。若结会古今。
还结迹而显本耳。本迹虽殊不思议一。文
云。诸善男子。于是中间。我说然灯佛等。又
复言其入于涅槃。如此皆是方便分别。即
会迹显本意也。住本显本。此就佛本意。即
如下方菩萨于空中住。法身佛为法身菩
萨说法。法身修道纯说一乘。文云。娑婆
世界纯以黄金。为地。人天充满。又云。人众
见烧尽我净土不毁。能如是深观是为深
信解相。常住此本恒显于本。文云。我成
佛已来甚大久远。寿命无量阿僧只劫。常住
不灭。岂非住本显本也。住迹显本者。此就
迹意。即是释迦住生身而显一。由显一故
古佛塔涌。塔涌故召请分身。分身集故幕觅
弘经。下方出现幕觅弘经。下方出现弥勒疑
问。问故说寿长远。动执遣疑。是为住迹显
本也。文云。我以佛眼观其信等诸根。乃至
种种方便说微妙法。能令众生发欢喜心
也。住非迹非本而显本者。此约绝言冥会。
即是非本非迹而能本迹。昔非迹而垂迹。
今非本而显本。文云。非实非虚非如非异。
如斯之事如来明见也。覆迹显本者。亦约机
应多端。若执迹障本故覆令不执。更对
后机还须用迹。故有师子奋迅之力。文云。
以若干言辞因缘譬喻种种说法。所作佛事
未曾暂废。住迹用本者。上来住迹显本者。
直是迹中随机方便显本地理。今言住迹用
本者。即是中间迹至道树。数数生灭他身他
事者。皆用本地实因实果。种种本法为诸
众生而作佛事。故言住迹用本。此就师为
解。若约弟子者。即是本时妙应眷属。住于
权迹垂形九道。而用本法利益众生。文云。
然我今非实灭度。而便唱言当取灭度如
来以是方便教化众生。此是住迹而用本
时灭度。而示灭度也。住本用迹者。即是本
地不动而迹周法界。非生现生非灭现灭。
常用此迹利润众生。此义据师。若据弟子
者。即是法身菩萨。以不住法住于本地无
谋之权。迹用无尽。文云。又善男子。诸佛如
来法皆如是。为度众生皆实不虚。佛散赴
众缘文小不次。今题来证义。引于寿量文
尽。破迹显本会迹显本。别用因妙。开迹显本
是别论用本果妙。住本显本是别用本国土
妙。废迹显本别论是用本说法妙。住非迹非
本别论是用本感应妙。覆迹显本别论是用
本神通妙。住迹用本别论是用本寿命妙。亦
是用本眷属妙。住本用迹别论是用本涅槃
妙。亦是本利益妙(云云)。四结成悉檀者。权实
二智十用不同。即是一音演说随类各解。迹
中破废。令七种方便开佛知见。本中破废恒
沙菩萨断疑增道。皆是四悉檀意成熟众
生。今束此十用为四悉檀。先束迹门。次束
本门。迹又为二。先别束次通束。别者开三显
一。住三用一会三归一。此三条属为人悉檀。
何者本习此三。今还约三修一。不改途易
辙。秖深观此三一理自显。三中有一。不
须取舍。故开三显一属为人悉檀。住三用
一亦如是。秖就此三而修一道。如富楼
那但住声闻。而自饶益亦能饶益同梵行者。
即是不改三法能生一解。皆属为人悉檀
也。破三废三覆三。此三属对治。其封三疑
一斥破其情。废于权教密覆权法。令执病
心除入一实道。安住实智中也住三显一住
一用三两种。属世界悉檀。何者世界以乐
欲为本。若众生欲得三乘之道。不欲闻
一实之化故。佛自住一同彼说三。又三乘
缘异。如世界隔别。故名世界悉檀也。住三
显一亦是世界。何者佛随人法住于方便。
调熟显一。故属世界悉檀也。住一显一住非
三非一显一。此属第一义悉檀也。通明四悉
檀者。秖破三显一得有四种益。何者君子
乐闻过。小人恶闻愆。欲知过必改。即为
破执除病欢喜奉行。即是世界也。若执住
三不能进道。破三从一觉悟心生。善法
增进是名为人也。执三是病说一为乐。是
名对治也。若闻破三得见理名第一义
也。余九种例尔。故知佛之善巧称合机缘。皆
令得益。四悉檀之力也(云云)。二结本门十
用。为四悉檀者。亦有别通二意。住迹显本
住本用迹。此属世界悉檀。亦名随乐欲。释
如前。开迹显本会迹显本住迹用本。属为人
悉檀。不改途更修。还约本法修显本也。释
如前。破迹废迹覆迹属对治。住本显本住
非本非迹显本。属第一义。释如前。次通约
一科。结四悉檀亦如前。余九例亦尔具解(云
云)。五悉檀同异者。余经亦用四悉檀。破三显
一破迹显本等。而与此有异即为两。一迹
门明异。二本门明异。迹门异者。三藏中亦
用四悉檀破废等意。但为有余无余涅槃(云
云)。大品中共般若。亦用四悉檀破立废等意。
但悟真理未能久圆(云云)。方等中亦破三显
一。于菩萨人有一分同。二乘人不得入实
故。十弟子被净名诃。堕八邪不入众数。此
是破斥之语。称叹不思议大乘之道。皆用四
悉檀意而二乘不悟也。此经用四悉檀意。
二乘而得断疑除执。入佛正道受记作佛。
故知此经用四悉檀巧妙。文云。言辞柔软
悦可众心。身子领解云佛以种种缘譬喻巧
言说。其心安如海。我闻疑网断安住实智
中。即其义也。问法华显一还藉先破。无前
调熟今亦不解。答今日得悟由昔弹诃。但
功属此经。名非彼得。譬如百人共围一贼。
而攻围之力实赖众人。能擒贼者。得勋不
属百人(云云)。此经开权显实。四悉檀大用最
为雄猛(云云)。发迹显本四悉檀。永异众经。何
者迹中力用已出诸教。本中十用诸经无一。
况当有十。迹中悉檀已出诸经。本中悉檀
诸经无一。何况有四。可以意推无烦多记也

妙法莲华经玄义卷第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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