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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疏初标章。若法下指疑起处。此亦从前
第三中来。云何下结成疑也。既兴功运行六
度齐修。回向发心严净佛土。此若非取则孰
为取耶。佛身之疑意亦同此。以是二报不相
离故。故论文中二疑双叙。然今此科但断一
种举问。经意云。菩萨取形相庄严佛土不。佛
意等者。空生本疑有取。佛意欲显无取。取与
无取在于性相二土。故且举相问之。试其解
不。释答经意云。不取相庄严佛土也。征意云。
以何义故不取相庄严佛土。释意云。不以相
庄严是真实庄严也。偈云下。于中前三句正
释经。后一句即却释偈之第三句也。又前两
句。释经中庄严佛土者。非形释即非庄严。第
一体释是名庄严。非严显偈中非形。庄严意。
显偈中第一体。此但指配其文。义意即逦迤
次显。论释下转释偈文。诸佛下至不可取。释
偈之前半。谓修习无分别智。通达唯识真实
之性。此则以智契如名为庄严。即是无取之
义。所疑有取自此释遣。庄严有二下释后半。
先列二土。形相即法相土。谓金地宝池等。以
要言之。但有所见闻皆属形相。第一义即法性
土。谓离一切相无所见闻。即真如理是。非严
下正释。即以后第三句为出所以。由是故得
非严及庄严也。非严即拣法相土。非今所严
之者。当于经中则非庄严也。庄严意。即显法
性土。是此所严之者。当于经中是名庄严。所
谓显发过恒河沙数功德。而为庄严。如金作
器器非外来。即以此器反严于金。是故前引
论云。诸佛无有庄严国土事等。是则于诸严
中更无过者故。云第一庄严等也。言意者。即
指非形第一体。是非严庄严之意也。意即所
以也。问诸佛身土必须性相具足方为了义。
今既唯言于性。岂不阙于相耶。答身土之相
唯心之影。心净方能现之。苟能清净其心。身
土自然显现。其犹磨镜尘尽像生自然。如然
故非造作。故唯识云。大圆镜智。能现能生身
土智影。况是即相亡相非谓弃相取性。但无
执情何阂于相。然以经宗无相此义稍增。首
末皆尔。用心之相如次所明。净心劝经意云。
以是义故。汝诸菩萨应生无住清净之心。若
人下。先叙所遮之心。意以形相为真佛土。由
是见故便欲形相庄严。故云我成就等。彼住
下显失也。意明本欲严净如何却生染心。以
住色等即生死心。何名净耶。为遮下。蹑前所
遮引起经意。既以不住色等为清净心。当知。
住于色等诚为染矣。正智者。无住之心既是
正智。当知有住所生之心同为妄识。此中正
智而言生者。所谓显发非刱然而生。故大经
云。于一切法不生。是般若波罗蜜生也。以此
般若不生不灭故云真心。若都下。显意遮过
恐惰空见。故令生此真心。天真之心本无生
灭。但缘住境即不相应。亦非断灭心。若不住
般若。了然亦非生起。恐人迷此故为显而遮
之。是则前令不住色等是遮有。后令生心是
遮无。既离有无即名中道。如斯体达是真庄
严。何有佛土而不清净。故净名云。欲净佛土
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即佛土净。净其心者即离
有无也。第七疏初标章。疑起之意前章已叙。
问此与第三何别。答前化此报故不同也。缘
前闻应化非真。故无有取。便云报身是实应
有取心。是故此疑蹑彼第三而起也。断疑经
问答可知。征意云。以何义故。名之为大。释意
云。非有漏有为身。是无漏无为身。若准无着
则全异于此。大抵首末皆依二谛而释也。今
此疏中有依天亲。有依无着。则此一段且依
天亲也。疏二初总释喻旨。高远等者。谓下据
金轮高八万由旬。六万诸山而为眷属故。名
为大。故华严疏云。须弥横海落群峰之高。而
不取等者。彼山虽大四宝所成。五位法中色
法所摄。三性之内无记性收。岂有分别而取
为王也。报佛下正明所喻。谓进修多劫福智
圆明。纯净无垢更无过此。故云无上。独王
(去声)法界故号法王。大有二义。一约体身智郭
周故。二约位诸圣莫及故。无分别者。非如色
法是无记性。但以三只修习万虑都忘。如知
寂然。故无分别。偈云下以偈结也。非身下。二
别解非身二。初牒经略指。无漏无为者。无漏
则简异世间。无为则表非生灭。问今明报身。
即合有为无漏。云何此说无为耶。答此据实
教不约权宗故。是无为也。故净名云。佛身无
为不堕诸数。佛身无漏诸漏已尽。故偈云下。
二引论广释二。初引本偈。此偈标远离有为有
漏。意显唯有无漏法体。论云下。二引论文三。
初双标。若如是者。指经征起以标也。以唯下。
二双释。清净身即法身也。此释有物之句。即
是经中是名大身也。问此说报身。云何言法。
答以法报合说二身不殊。以此实教理智无二
故得云耳。以远离下。释无物之句也。即是经
中佛说非身也。法身既是无为。则离有为生
灭。有为既离况有漏耶。故此释文不言诸漏。
以是下三双结。谓以是远离及唯有故。显得
法身真我。无漏无为不生不灭。湛然清净故
有实体。名为有物。不如凡夫遍计之我有漏
有为即生即灭如彼梦幻无有实体也。以不依
下。结无有物。亦是重显所以也。以不依于五
蕴有为之缘而住。唯如如及如如智独存故。
有实我。当知凡夫皆依五蕴有为缘住。五蕴
尚假。况所计我耶。缘法非己故。云依他也。辩
沙经意可见。阿耨池者。此赡部洲。从中向北
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次有香醉山。于雪北
香南有阿耨池。此云无热恼。纵广五十由旬。
八功德水充满其中。于中四面各出一大河。
东名[歹*尧]伽河。绕池一匝流入东海。南信渡河。
西缚刍。北徒多。皆绕池一匝如次。入南西北
海。今经恒河即殑伽也。言恒者译者讹也。周
四十里者。谓初出池口处也。佛多下。出取喻
之由。然说此经时。但在只园。余说法时多近
于彼故。以喻也。彰福经意可见。论云下征也。
谓三疑之后四果之前。已说宝施之喻。今复
说者岂不重耶。偈云下释也。谓前已一三千
界宝施。此说无量三千界宝施。虽则总是多。
若总是胜校量。然其后者。即多中之多胜中
之胜。故重说也。斯则言说重而义意不重。何
故下转难。意云。何不于前文中便说此喻耶。
为渐下约人通也谓机浅法深。顿说难信渐
次诱引令知胜德。又前下约法通也。谓喻之
前。未说四果无心释迦无得严净国土不严
而严。修证佛身无证而证。是故校量之喻亦
未能胜。后乃既明斯义法理兼深。由是校量
之喻亦复殊胜。或可出生佛法之义亦在前
喻之后也。况后释所以中五段经文。亦属于
此思之。显胜经意可知大意同前者。即福不
趣菩提。二能趣菩提是也。可敬经可知。大般
若下引事证。帝释每于善法堂中。为天众说
般若波罗蜜法。或有时不在。诸天若到皆向
座恭敬作礼。为重于法乃尊于处。故高显者。
以尊人故令处高显。俾远近皆见敬而生福
也。形貌等者。塔中有佛形貌人见必生敬心。
见于说法之处。亦如见佛形貌。若梵语制多
此云灵庙。或云可供养处。与此大同。获益经
意云。宣说四句之处。尚得天人供养。何况尽
此经文能受持耶。如经叙之前四句等者。据
此经意望于前段有二胜劣。何者为前说其
处。此说于人。前明四句偈。此明尽受持。由是
前则劣中之劣。此乃胜中之胜。反覆而言故
云何况也。最上者法身也。无漏无为绝上上
故。第一者报身也。众圣中尊更无过故。希有
者化身也。如前所说四种事故。意明受持读
诵具获三身功德圆满也。有云。能趣菩提故
云最上。胜出诸乘故云第一。世间无比故云
希有。有佛经意云。如此经文随何方所。即为
有佛及诸弟子。经显下明有佛及有之所以。
谓报化必依法身。法身又从经显。既有能显
之教。必有所显之佛。又经是教法佛是果法。
果由理显理由。行致。斯则三佛备足四法具
圆。所在之处岂生轻劣。又一切下。明有弟子
之所以。三乘贤圣体是无为。经显无为故有
贤圣。尊重者。谓证如者。皆是入理圣人。可尊
可重故。若准魏经。即但言有佛使人尊重。不
言别有弟子。故彼文云。即为有佛尊重似佛。
名胜经问意云。未审此经有何名目。不有名
目如何奉持。答文可知。征意云。如来常说诸
法名相皆空。今特立此名者。有何所以。释意
云。我所立者名即无名。无名之名岂违空义。
为受持故于无名中强立名耳。佛立下。释立
名之因。因即所依之义。谓金刚有能坏之义
般若有观照之功。法喻双彰故。曰金刚般若
其实亦约能坚之义以立。今且就用释之。具
如题中及七义句中说也。断惑故胜者。众生
流转为遭惑染。若断惑染成佛无疑岂不胜
乎。对治等者。约名显义义实名虚。若执虚名
安得实义。虑有斯执。是故对治异说。胜经问
意云。汝谓如来除所证之法外更有别异之
说不。答意云。如来除所证之法外。更无别异
之说。此段蹑于次前立名处来。意云非唯立
此经名名即无名。凡有所说悉皆如此。又非
我独尔诸佛亦然。无别等者。谓释迦一佛初
中后说。竟无别异增减。然乃但据真实无差。
不约言辞有异耳。但如下出所以也。凡有说
时皆如其证。证中无说岂有异耶。三世下。结
通诸佛。以诸佛同证竟无二源不证则已。证
则无别也。若未至极位在因地中。随其所说
各各差别。何以故。所证不同故。如地前地上
十地节级不同。由是果人决无异说。故云下。
结成上义。既一佛多佛过去未来所说皆同。
咸如其证。如证之说不亦胜乎。故论云下引
证唯独等者。说般若能断烦恼。无有一佛不
作此说。余皆若此。第一等者。以谛理离言说
相离名字相故不可说。此证前既如其证则
无所说也。然无着天亲语。虽似异其意实同。
既如其证岂非第一义耶。尘胜经问答之文
可见。释意云。所言尘者。非烦恼尘但是地尘。
所言世界者。非染因界但是地尘界。此即蹑
前校量中来。由前说河沙宝施不及持经。惑
者所闻未能诚信。所以如来特说此义。使其
明见优劣用涤所疑。具在疏文昭然可见。论
云下。释尽其意。意云。碎界为尘。尘上不起烦
恼。宝施得福即有贪瞋五欲自娱。无恶不造。
故相传云。布施是第三生怨。所以尘界胜于
宝施。且尘界但不起过尚得为胜。况受持此
经。定招佛果岂可以为劣哉。由是相望便有
三重胜劣。谓宝施不及尘界。尘界不及持经。
持经尚胜于尘界。岂得不如宝施。如百姓不
如宰相。宰相不如天子。天子尚胜于宰相。岂
得不如百姓。喻中天子最胜也。法中持经最
胜也。经胜所以岂不昭然。大云下。但对经文
以拣法喻。更无别义。然其意者。说微尘是尘。
贪等亦是尘。以俱有坌污之义故。说三千为
界。说烦恼染因亦为界。以皆有为因之义故。
亦可三千是器界。烦恼是有情界故也。今则
拣非贪等尘及染因界。但是地尘及三千界
也。是则结释上义并如前说。果胜经问答之
文可知征意云。以何义故。不以三十二相为
法身如来。释意云。如来说三十二相。非是法
身无为之相。但是化身有为之相故。恐施下。
叙经起之意也。恐彼意云若施不求佛即起
烦恼本。为求佛云何烦恼。彼所求者。即是三
十二相之身。为破此见故复问之。持说下。且
标胜劣。谓宝施但得色相。持经即得菩提。故
云胜彼福德。何以故者。征意云。既得三十二
相。何不得菩提。彼相下释也。理法身是菩提
相。彼三十二相非菩提相。所以言者。菩提无
相故。由法身即菩提相。非菩提相空矣。又于
其中。法身则胜色身则劣。何以故。法身无为
真实性故。色身有为影像相故。然由持说因
胜故。果中获法身。宝施因劣故。果中获色身。
故上标云。持说此经胜彼福德。经福下转遮
谬解。恐施宝者闻上所说。便云虽知色身劣
于法身宝施不如持说。我以不能持说不要
法身恒将宝施成就色身。相好既圆不亦妙
矣。为遮此见故此云也。谓前且约别义分于
因果。故说施感相身。若据实义而论。空施不
成相果。何者。由无智慧随相生情。所施虽多
唯成有漏。纵得三十二相。但是转轮王色相
虽同不名为佛。若能持说此经。则智慧圆起。
依慧行施不住有空。以无漏因获无漏果。如
此三十二相。始得名为佛焉。意明下。结释上
义不逾前说。校量经意如文可知。但甚多之
言。显超命施之福也。舍身等者。意恐人闻宝
施不及受持。便谓以是身外之财所以劣于经
福。若将身命布施必胜受持。为破其见故有
此文。沙数犹劣况一身耶。泣叹经意者。谓空
生闻上所说。喜极成悲泣涕连连。自宣心曲
身为罗汉已是多时慧眼虽开未闻斯教。舍
身下。悲泣之由。然有三意。一谓伤彼舍身虚
其功。故意云。舍命河沙劣于持说。不达深旨
劳而无功。二谓悲曩劫不逢遇故意云。在凡
不闻故当其分。自阶圣果亦未闻之。三谓庆
今得闻。喜极成悲故。善吉刱闻深法非本所
望。涕泪交流以彰极喜。今此疏中且明前一
也。论云下引证。慧眼等者。谓空生混迹寄位
小乘。自证人空已来未闻法空之理。以法空
是大乘所证境故然。以此为经胜由者。有两
重意。一谓教若麤浅闻乃寻常。既感悲啼乃
知深妙。二谓常人啼泣未足为奇。善吉悲伤当
知最胜。胜之所以不亦明乎正明经意云。若
人闻此能生信心。此信若生不信诸法。故云
清净。诸法既泯实相生焉。三身功德自此周
备。岂不胜耶。第一等者如前所明经。文存略
故标二也。此中即般若教。余者即未说般若
之前。二乘人天之教。所言实相者。即无相之
相也。谓无我法之相。以要言之。离一切相名
为实相。故下文云。离一切相即名诸佛。言余
教所无者。谓人天教中具足二执。小乘教内
法相犹存。不可以二执之相而为实相。故言
余者非实相。非犹无也。言此有者。谓顿除二
执双显二空空病亦空。二边皆离中道斯显
名实相焉。故云此中有也。问实相之理教但
能诠。云何信心便生实相。答谓能信此经必
无二执。无二执处即是实相。非谓别有实相
生也。佛迹经意云。此实相者体当胜义。但唯
无相名依世谛故言实相。为离等者。恐闻实
相之名。便生实相之想。想即分别也。良以实
相真妙言念不及。虽假言念唯证相应。若起
当情但唯影像。恐认于此故曰即非。信解经
意云。我为阿罗汉亲禀佛言。信解受持不为
难事。若当来世浊恶世中。去圣时远不闻佛
说。览斯遗教信解法空。领受任持依解起行。
若斯等类不亦难乎。未来等者。谓无着出世
当正法中。故引来世之胜人。以诫当时之劣
者。是知小人君子何代无之。斯则指于第二
疑中所说后五百岁持戒修福者也。三空经
征意云。设有能信解受持。以何义故得为希
有。释意云。以无我等相故。此则我空也。征意
云。所以令无我等相者。何谓也。释意云。以
我等相即非相故。我相体是心心所法。既无
此体即是法空也。又征意云。以何义故。令无
我法之相。后释意云。离一切相名为佛。故诸
相虽多不逾我法。今此统收故云一切。斯则
是相皆离为俱空也。俱空之理则名为佛。佛
自此成故言胜也。人法二取其义可知。显示
等者。为我法二空菩萨。有分离一切相。方是
如来。今显示此义者。令诸菩萨方便随顺学
而习之见贤思齐速成佛故。故云诸佛世尊
乃至如是学也。印定经意如文可知。然以前
来从尔时须菩提闻说是经。乃至离一切相
即名诸佛。尽是空生之言。于中逦迤有其六
重。所谓闻法悲啼信生实相。对彰难易明无
我人。法执兼亡尽成佛故。如斯所说皆当诚
谛之言。故佛世尊印云如是。重言者表言当
之极耳。不动经意云。此经深妙难解难知。或
有人闻多生惊畏。若得不生惊畏。岂不希有
者哉。实难其人盖缘经胜。经胜之义昭然可
知。惊畏者。此三行相不同。惊谓愕然而怪。怖
则进退慞惶。畏则一向恐惧。如人欲往上京
行于大路。以先未经历忽然而惊。心自念言
何谓至此。或进或退疑是疑非。遂无决定之
心。谓此路元来不是。或反而不进。或恐惧发
狂坠壑投岩不终天命。法中亦尔。以佛于人
天小乘教中说空说有。不达意者随言而执。
及说此经则显非空非有中道之理。先所执者
悉皆惊畏。却以为非不能进趣。或堕凡夫或
落小乘。菩提真空从兹永失。今之经意则云。
若人闻此不有。不空难信之法。不生惊畏之
心。则能不舍菩提进向大道。旨趣深妙尟有
其人。若或有之是为希有也。大因经征意云。
以何义故。闻而不惊等。得为希有耶。释意云。
以此法门于诸波罗蜜中是第一波罗蜜故。
然此波罗蜜。若约胜义则不可言故。言非第
一等。今所说者约世谛说。为胜之义不亦然
乎。故云是名等。二都下。为前来两重校量皆
言经胜。释胜所以已列九门。每门之中各是
一义。未知根本何谓胜乎。斯则于胜所以中。
更征胜所以也。大因者。谓第六般若波罗蜜
也。以佛有三身法身最大此能得故。名为大
因。六中最胜故称第一。胜余等者。谓人天二
乘教中不诠此法。今乃诠之。彼以所诠劣故。
能诠亦劣。此以所诠胜故。能诠亦胜也。清净
等者。谓随相之法建言必异。离相之理说即
无差。以平等一夫故。平等一味即胜义谛也。以
是胜义故清净矣。故彼下通释都征之意。檀
即是施。通于内外二财故云等也。无如是功
德者。谓在因无破惑之功。在果无法身之德。
故此福者受持读诵也。然前门门皆显经胜。
胜之根本不过此门。能成清净法身。是故说
名为胜。内外财施安可校量。第八疏初标章。
向说下指疑起处也。此从前内财校量中来。
谓河沙命施全胜外财。犹感苦身故名为劣。
若尔者印定前说。依此下结成疑也。谓依此
经受持解说不惮劳苦。即是菩萨行。菩萨之
行无所不为。剜身然灯割股救鸽。一句投火半
偈亡躯。供佛烧身捐形饲虎。如是等行皆名
苦因。为行颇同果证何异。因果既等何胜劣
哉。云何等者。意明前舍身命即成苦果。今受
持经亦是苦行。何故不成苦果耶。忍体经意
云。忍辱波罗蜜者。胜义谛中则无此相。故云
非忍辱等。断疑意者。若如汝言受持此经。及
菩萨行苦行。便同舍身俱成苦果者。此义不
然。以前舍身不达无相即成苦果。持说此法
菩萨苦行达无我人。知忍无忍彼岸非岸直造
本源。岂成苦果。故云忍辱非忍辱等。忍到等
者。然此以超忍为体。须知本末五重。然后披
疏则明见其理。五重者。一是本源之心非动
非静。二不忍谓以怨报怨。三忍虽不加报未
能忘怀。即未至彼岸忍。四忘情绝虑寂然不
动。即至彼岸忍。五非动非静。即超彼岸忍。为
治动心且居静境。动既非实静岂为真。若准
五门方为究竟。与其第一更无二源。体相常
然竟无改易。今言忍辱波罗蜜即第四门。非
忍辱波罗蜜即第五门。离苦相者。已越第三
彼岸非岸兼超第四。尚踰静境岂有动心。初
后两端正当忍体。正明经征意云。以何义故。
能行此忍。释意云。以无我人等相故也。歌利
王等。准涅槃经说。我念往昔。生南天竺富单
那城婆罗门家。是时有王名迦罗富。其性暴
恶憍慢自在。我于尔时为众生故。在彼城外
寂然禅思。尔时彼王春木华敷。与其眷属宫
人婇女出城游观。在林树下五欲自娱。其诸
婇女舍王游戏遂至我所。我时为欲断彼贪
故而为说法。时王见我便生恶心。而问我言。
汝今以得阿罗汉果耶。我言不得。复言获得
不还果耶。我言不得。复言汝既年少。未得如
是二果。则为具有贪欲烦恼。云何恣情观我
女人。我即答言。大王当知。我今虽未断贪欲
结。然其内心实无贪着。王言痴人。世有仙人
服气食果见色尚贪。况汝盛年未断贪欲。云
何见色而当不着。我言大王见色不贪。实不
由于服气食果。皆由系念无常不净。王言。若
有轻他而生诽谤。云何得名修持净戒。我言。
大王若有妒心则为诽谤。我无妒心云何言
谤。王言。大士云何名戒。我言。忍名为戒。王
言若忍。是戒当截汝耳若能忍者知汝持戒。
即截我耳。时我被截容颜不变。时王群臣。见
是事已即谏王言。如是大士不应加害。王告
诸臣。汝等云何知是大士。诸臣不言见受苦
时容颜不变。王复语言。我当更试知变不变。
即劓其鼻刖其手足。尔时菩萨。已于无量无
边世中。修习慈悲愍苦众生。时四天王心怀
瞋忿雨砂砾石。王见事已心大怖畏。复至我
所长跪而言。惟愿哀愍听我忏悔。我言。大王
我心无瞋亦如无贪。王言。大德云何得知。我
即立誓。我若真实无瞋恨者。令我此身平复
如故。发是愿已身即平复。今疏言。问得四果
者。盖通相而言也。论云。下义如后释。反显经
征意云。以何义故得知无我等相。释意云。若
有我相应生瞋恨。既不瞋恨则无我相。如昔
立誓若实无瞋身即平复。以无瞋故则知无
我。以无我故。方成真实忍波罗蜜。支离也。相
续忍经意云。恐人将谓只是一度能为此忍。
故说过去已五百生。或恐人言无我能忍应
可暂时。若使频为必不能尔。故说多生悉皆
如是。或恐人言有何所因无我。能忍故说多
生忍之熟故。含三意故有是言也。累苦故者。
本疑累苦难忍。却由累苦能忍。斯则翻前三
意中后二意也。而乐者。然有四意故乐。一为
忍熟故乐。如役力之人久得其志也。二为正
定故乐。常踞大定寂灭不动故。三为愍他故
乐。如孩子杖父父即乐生。四为自利故乐。以
将此幻形易得坚质。具兹四意故言乐也。疏
文但有前三。故偈云下引证。如是苦行果者。
对破疑情也。谓因苦果还苦。因乐果还乐。故
不同也。如陶金作器器还是金。和土脱墼墼
还是土。前征云。何此法不成苦果。今此结云。
如是苦行故。不成苦果也。二劝离相中疏二。
一引论叙意。论云下出劝之由也。谓不能安
忍。欲舍菩提心。由见苦故。见苦是苦者。由不
离我相故。若离我相则不见苦。自然成忍不
舍菩提故。今劝之令离相也。夫菩提心者。谓
上求下化二利不息。既若见苦为苦。即不能
忘身舍命出生入死。是故便舍大菩提心。如
舍利弗本发大心行菩萨行。至六住被乞眼
睛便生瞋忿不成忍行舍大归小。盖由我相
也。三种苦者。前二即次文。后一即当第十
疑中心住于法行布施等是也。意明住相行
施堕有漏中。受用欲乐疲乏生苦也。亦可有
漏有限。有限故乏受用。乏受用故生于苦也。
然今依天亲科经。故不收入此段。前二文理
相似故全用之。总标经意云。以是无我相等
得成忍行。故彼诸菩萨。应须离相发菩提心。
若离等者。住相既舍菩提。不住即成大忍。菩
提之心自然久固。何舍之有也。无着下可知
流转苦。经意云。不应住于色等六境生于妄
心。应生无住菩提之心。若心有住色等境界。
则为非住菩提也。以是义故。佛于正答问之
中说菩萨心。不应住于色等布施。菩萨之行
处处皆同。故引前文以证于后也。流是下解
科文。此即四谛之中。前二世间因果也。大云
解云。集招苦果故说为流。生死不停故名为
转。斯则袭习纶轮之义也。着色等者。着色等
即疲乏。菩提心不生。不着色等即不疲乏。菩
提心生矣。引前等者。是上修行文中也。已如
前说相违苦。经意云。菩萨行行本为利益众
生。故便离相行于布施。若能离相则众生相
违时。不生疲乏也。况我法二相。如来说为非
相耶。以皆本无故须离矣。若其本有何用离
之。劝离之旨方兹着矣。疏文内引无着显意。
既为等者。盖不合为而为之也。如人邀客本
为供承见有所须反生凌辱于理如何。由不
能下。出瞋之所以也。故显下出经意也。但无
此二心必相应。论云下。二约天亲释文。众生
相者。以魏经云。一切众生相故。阴中等者。今
于阴中不见有我。故云非相也。五阴法者。以
彼众生。皆用五阴之所成故。阴空等者。以无
能成之五阴故。云法无我也。然此人法二相
本自空无。众生不知妄执为有。今所说者意。
令知而离之也。又此我法经文。文与意反。文
即先法后人。意则先人后法。魏经之内文句
昭然。故今疏中顺意释也。第九疏初标章。于
证下。述疑意兼指疑起处也。此从前第三第
七中来。以彼校量内外财施不及持经。以此
得菩提故遂起疑云。若然者且言说是因。因
即是道以此证果理则不成。何者。以果是无
为无为有体。因是有为有为无体。无体之道
不到果中。云何说此而为因耶。断疑经意云。
如来之言真实无异。皆如其事不狂众生。持
说必趣菩提。汝等云何不信。又以如来说于
真实等故。名如来为真实语者。由是者字皆
属如来。疏文初略消经意。佛所下。通说断疑
之意。皆如其事者。即下四语所说之事。今说
等者以彼况此也。意云彼既无谬此岂不然。
真语下。二广释五语。佛身即真身也。以法报
合论理智无二故。若欲分文别指。则佛身是
报。大菩提法为法也。是真智者。以菩提是觉
觉即智故。论云。依此法身说名本觉。法报合
说同名真身。如来说此真智之法。乃名如来
为真语者。此则以所说名能说也。余皆例此。
谛实等义已如前说。如语等者。小乘虽有生
空之理非实真如。以是偏真未彻源。故大乘
之内。具显三空。空病亦空是究竟真如法也。
不异者。与三乘弟子授记劫数久远名号寿
量国土等事。一一不异故也。佛将等者。谓本
来只有四语。秦什译时加此一语。欲以统收
四语发明佛意用之断疑也。应可一一举而
问之。以显不狂之义。且如佛说大菩提法。为
真智时为真不真耶。则对曰。真当知。如来是
真语者。斯则不诳之义明矣。他皆例此。说此
四事既不诳人。今说此经受持得菩提果。岂
成诳耶。云何不信。虽此言说有为无体之因。
能证离言无为有体之果。故偈云。果虽不住
道而首能为因。以诸佛实语。彼智有四种。亦
如净名云。文字性离即是解脱。无离文字说
解脱也。离执经意者。前虽以言遣疑又恐随
言生执。闻说依言得菩提。便谓言中有菩
提。及闻言中无菩提。便谓毕竟无菩提。不
达言空而法实故作斯执。今则遣之故。云
如来所得等也。如言等者。为言说缘生本无
自性。言中菩提亦同言说。何以故。有名无实
故。如言于火但有火名。名言二法皆无体性。
故云如言等也。不如等者。不似言说也。谓言
说毕竟无体。菩提之法即不无也。但以不在
言中。不无离言之法。如言中之火虽无不无
离言之火。由是言中虽无火。不妨因言而得
火。言中虽无菩提。不妨因言而得菩提。以依
言进修必证果故。若然者则不应言中执有
离言执无。达此有无方云离执。故偈云。顺彼
实智说。不实亦不虚。如闻声取证。对治如是
说。第十疏初标章。若圣下指疑起处。此从第
三中来。准彼但云无为不言真如。今所言者。
拣余无为故。所以拣者欲显所疑要成遍义。
余无为法有不遍故。彼真如下立理也。如华
严云。法性遍在一切处。一切众生及国土三
世。悉在无有余。亦无形相而可得。斯则处及
尘尘时。该念念故也。何故下结成疑。既遍时
处即合皆得。何故有得不得耶。断疑经意云。
若住法行施。则不得真如。如入暗中一无所
见。若无住行施则得真如。如太阳升天何所
不瞩。真如虽遍得失在人。义理昭然竟何所
惑。无智等者。谓无般若观照之智。由无智故。
即执着色等六尘及空有等一切法也。以住是
执着之义故云住法。心不净者。由执着故为
尘所染。正智不生不证真理。故云不得得即
证也。有智等者反前可见。对治等者。以经中
具有法喻。疏中配释影略难明。今要预说然
会疏文。谓喻中有五。一空二色三暗四日五
目。法中有四。一真如二性德三烦恼四智。法
四喻五。数不齐者。以空喻真如。色喻性德。暗
喻烦恼。日目二事同喻一智。所以然者。以日
目二事各有一能。智慧之中具有二义。日能
破暗如智断惑。目能见空如智证理。既目无
破暗之义日无见空之能。约义分之但有四
对法喻。喻中意者。且如虚空无所不遍。一切
色法亦满世间百千万人悉在其内。日光未
出六合暝然。虽在空而不见空。虽对色而不
见色。苟或日出昏暗尽除。眼目开明空色皆
见。匪但空无边际身在其中。反思暗暝之时
不曾暂出。法中亦尔。谓真如之理周遍十方。
性上功德亦遍一切。众生无量悉在其中。以
智慧未生唯是痴暗。虽在真内何曾见真。虽
有性德不见性德。苟或智慧明发。惑暗尽除
真性廓周自然明见。匪但性无边际身在性
中。反思迷暗之时不曾暂离。故肇公云。道远
乎哉。触事而真。圣远乎哉。体之则神。弥勒颂
云。时及处实有为不得真如无智以住法余
者有智。得对治法者即智慧也。以日目二种
同喻此。故谓日是能治暗是所治。所治之暗
既尽。能治日光现前。即能见其色等。法中惑
智例此言也。故偈云。暗如愚无智。明者如有
智。对法及对治。得灭法如是。赞德者。以显得
真如为由心净。心净由不住法。不住法缘有
智。有智盖由闻经。当知此经有其胜德。故须
赞叹以示将来胜德之相。即下十段总标经
意如文可知。所言以佛智慧知功德者。意言。
除佛世尊余无知者。盖显功德之殊胜也。受
持因者标也。为欲下释。欲受其文故先读。欲
持其义故先诵。是故受持皆由读诵。故分因
果也。受持等者。谓依总持法而受持修行。若
文若义总能领纳方曰受持。此则思慧也。读
诵等者。谓依闻慧广故。读诵修行。若无所闻
凭何读诵。此闻慧也。论云。广多读习亦名闻
慧。然皆言修行者。盖通相说也。非是三慧中
修慧。以修慧与理相应。唯局无漏。出于读等
四法之表故不配之。但约闻思二慧。共所成
就故。疏次云。是则从他闻法等。故偈下引证。
从他即闻慧也。及内即思慧也舍命福经意
可知。以事等者。以前来已说命施。此中复说
者。盖时事俱胜故。时即布施之时。事即布施
之事。前但一度施一河沙身命时事皆小。今
则无量劫中。日复三度以河沙身命布施时
事皆大是。舍命福中胜福德也。信经福经意
亦可知。不逆者是不谤义也。魏经如此。信经
者。谓能所校量之中皆有胜劣。能中一河沙
数为劣。三时多劫为胜。所中信。经为劣。持
说为胜。前则以劣况胜。此则以胜况劣。前浅
后深天地之远矣。余不测。经意云。若具足赞
叹终不可穷。以实言之。有无边功德等也。非
余等者。非二乘菩萨能尽知也。故前云以佛
智慧而悉知故。又下文云。当知是经义不可
思议。果报亦不可思议。佛尚如此余岂能知。
自觉者。谓以心思口议但及名相之境。此非
名相故不可思议。唯证相应故也。等及胜者
两意。一则无有等此胜功德故。二则无有胜
于此故。无有等于此故。故心经云。是无上呪
是无等等呪。及即等义故。不别标也。大心说
经意云。以非余者所知故。故为最上者说。一
佛乘者。经中初标大乘名。恐滥于权教故复
拣。云最上乘者。今疏中出最上乘体。故云一
佛乘也。体当本觉故名为佛。非二非三故名
一乘。故魏经云。为住第一大乘众生说。即当
善吉所为机发无上菩提心者。能传经意云。
若能宣说受持。此则修行二利。能令佛种不
断。则名荷担菩提。满足无上界者。满足即成
就义。界即因义。意明不可量等功德与无上
菩提为因故也。荷担等者。在肩曰担。背负曰
荷。今明行菩萨行即是荷担。谓以大悲下化。
以大智上求。以大愿双运。安于精进肩上。从
烦恼生死中出念念不住。直至菩提真性。自
他一时解脱方舍此担。法炬经中。具有此说。
今经云。受持读诵即自利。广为人说即利他。
既若二利兼行。必以大愿为体。由是能令佛
种不断。故名荷担菩提。乐小经征意云。云何
唯为大乘者说。何故。持说名为荷担菩提。释
意云。以乐小者着我等见不能持说。故知能
持能说。是最上乘荷担菩提之者。问何者名
为小法。谁为乐小之人。答四谛缘生名为小
法。声闻缘觉即是乐小之人。滞情于中乃名
为乐。彼有法执此显三空。是其非处故不能
持说。故魏经云。若有我人等。见于此法门。能
受持者无有是处。当知若能持说。即是乐大
法者。不着我人等见也。问声闻缘觉以达我
空。云何经中而言着我。答以我人等见是心
心所法。着之即是法执故。指缘觉声闻也。或
可乐小法者。即是声闻缘觉。着我见者即是
一切凡夫。如塔经意云。经显法身依法则有
报化。三身既存塔庙斯在。是故此处劝应供
养。准纂灵记说。随朝益州新繁县王者村有
书生。姓苟未详其名。于彼村东空中四面书
之。村人谓曰书者何也。曰我书金刚般若经。
曰何用焉。曰与诸天读之。时人见闻若存若
亡。彼属霖雨流水滂霈。唯此地方丈余间。如
堂阁下竟无沾湿。于是牧童每就避雨。时人
虽在莫知所由。至武德初。有西僧至神貌颇
异。于此作礼。村人谓曰。前无殿塔为何礼也。
曰君是乡人耶。曰然。僧曰。君大无识此有金
刚般若经。诸天置盖其上不绝供养。云何污
践使其然乎。村人乃省苟生写经之处。自此
遂甃甓严栏护之不令污践。苟至斋日每常
供养。瞻礼者往往有闻天乐之声。迄今其处
雨不能湿。且空书无迹尚乃如斯。况纸素分
明而不能尔。转罪经意云。如过去造极恶合
来世堕。三涂者。苟遇此经受持读诵。功力既
着能消极恶。遂以现遭轻贱之事。更不堕于
恶道。即是转重业令轻受也。持经无我等相。
即烦恼障尽极恶消灭即业障尽。不堕即报
障尽。三障既灭三德必圆。故云当得菩提也。
总包等者。以打骂等事皆名轻贱故。隋译下
引证。无着下转释。无量者。以身口意三所为
之事但不饶益。皆属轻贱也。故云无量。罪灭
者。罪障既尽渐渐修行。因圆果满自然为佛。
经言。当得意显后时。非谓现世得成佛果。余
转灭等义。已于悬谈五因中说竟。第八经疏
二。初总叙意。速证等者。意明持说此经。速证
菩提之法。所以超过如来事多世尊之福。故
偈云。福不至菩提。二能至菩提也。二别科释
经二。初中全具福经意可见。然灯前者以释
迦因地修行经三无数劫。第一劫满遇宝髻
如来。第二劫满遇然灯如来。第三劫满遇胜
观如来。今云。然灯前者。即第二劫中也。那由
他者。第九数数当万万。少分福经意。对前比
量可解。然所不及者有二义。一彼得福德。此
得菩提故。二彼有我相。此无我相故。故前云。
此人无我人相等也。则疑经意云。前虽校量
亦未具说。若具说者人必狐疑。狐者狡兽也。
以多疑故。故云狐疑。述征记云。风劲河冰始
合。要须狐行。以此物善听。听冰下水无流声。
即过也。魏经即但云疑惑。幽邃经意云。校量
不及佛不具说者。以此经义及持者果报皆
不可心思言议故也。福体者经义也。为福所
依故。果体者佛菩提也。测量即思议也。以福
田佛果皆无相故。然科云总结幽邃准疏所。
判但局第十疑。中今若详之兼该三七之。二
以始自第三乃至。第十逦迤次第五度校量。
谓外财两度内财两度佛因一度。且第一以□
三千界七宝布施校量不及持说。第二以无
量三千界宝施校量不及。第三以一河沙数
身命布施校量不及。第四以无量河沙数身
命布施校量不及。第五以如来因地供养诸
佛功德校量不及。至此第五是校量之极。更
无譬喻可以比况。故云乃至算数譬喻所不
能及。苟或具说人必生疑。故复云我若具说
者。或有人闻心则狂乱狐疑不信。自此之后
赞校都绝所以望前数段。故总结云。当知是
经义不可思议等也。问此至经末犹有数处
校量。云何辄言无校量耶。答余所校量。但是
别意以之断疑。实非前说五重次第也。由是
随时略举一三千界宝。或须弥聚宝。或阿僧
只界宝。以为校量。若不然者。岂得胜义之后。
却举劣福为次第耶。第十一疏初标章。佛教
下指疑起处。住修下即正答三问。及次前十
段也。若无下结成疑。既教我住修离过。岂是
无我无人。若言无我谁住修离过耶。亦云下
叙别义。除细执者。即是第二疑中未除之者。
故今举之令其除断。问执与疑何别耶。答执
则坚着疑乃不决。若据论意正是除执不言
断疑。今疏云断疑者。若言除执文势孤起血
脉不贯。故依诸疏以立此疑。偈云下引证除。
执道之与心盖是一法。但以心本无我而执
我。道本不住而成住。故立障心违道也。然此
疑执之文。若详经义别分。则从尔时须菩提。
至即非菩萨是断疑。后之一段是除执也。故
论中释已遍指后文。问经文虽似前问意全
别。意云。若人发心则无有我。是谁降伏其心。
反覆如上所说。必无我。经意云。若人发菩提
心已。当生度尽一切众生之心。然不得起。有
众生可度之念。亦不可起我能度之念。念既
不起即无我。无我即名菩萨也。非菩萨经征
意云。以何义故。度众生令不起众生之念耶。
释意云。若有我相众生相等。非菩萨故。前约
所度之境。此约能度之心。心境合论通名为
我。既前后互举。则显能所皆无也。俱寂经征
意云。前无所化之境。次无能化之心。所以要
无能所者。何谓也。释意云。以能所俱十方是
菩萨故。法之一字能所俱摄。第十二疏初标
意。若无菩萨者。指疑起处。即从次前文中来
也。以前云无发心者。发心者即是菩萨故。云
何下结成疑也。然灯。即是释迦因地。第二劫
满所遇之佛。既于彼处行菩萨行。云何乃言
无发心者。举疑处经意云。汝意之中颇谓我
于然灯佛所得菩提不。若得菩提何成菩萨。
是彼疑处故举问之。降怨下叙其本事。准本
行经说。昔有大城。名为莲华。城中有王。名曰
降怨。有一婆罗门。名曰日主。为王所重分与
半国封授为王。别为王城。名为埏主。日主夫
人。名为月上。然灯菩萨降神右胁出家成道。
时降怨王将欲迎请。遂敕城内外十二由旬。
禁断诸华不令私卖。王皆自买以供如来。彼
国雪山南面有一梵志。名曰珍宝。有五百弟
子。中有一弟子。名之云童。或名善慧。于彼众
中而为上首。所有仙法皆学已了辞师还家。
师曰。汝今将归。须以清净伞盖革屣金杖乃
至金钱五百报感之恩。云童曰。我今并无此
物。但放我去得即送来。师即放之。云童因赴
无遮之会。得五百金钱。便欲送还师处。因至
莲华城内。见城严丽即问于人。乃知然灯如
来欲至。遂将三百金钱。于一婢子处。买得五
枝优鉢罗华。兼彼女子寄华两枝共为供养。
时佛入城即以此华散佛顶上。以愿力故。成
于华盖随佛行住。佛神力故化一方泥。善慧见
之布发而掩。复作是念。愿得如来踏我身过。
若不蒙记[卄/别]我终不起。如来即至履之而过。
止诸徒众皆不令踏。即授其记作如是言。此
摩那婆于未来世当得作佛。号释迦牟尼。十
号具足如我无异。今善吉意云。既若买华供
佛布发掩泥即是菩萨。若此非菩萨者。则孰
为菩萨欤。断疑念经答意云。我意不谓如来
得菩提也。我已解佛所说之义。于彼佛所无
有一法得为菩提。彼时者。莲华城中授记之
时也。智与理冥心与神会。亡所得之法无能
得之心。故云都无等。由无等者。即指上无得
而得。夫菩提之为法者。寂灭无生不空不有
离一切相。若离能所则顺菩提得佛授记。若
存能所心境不亡。则与菩提极相违逆。如何
得记。故净名云。寂灭是菩提。灭诸相故。印决
定经意云。空生之言称其实理。故云如是。实
无下。如来述成可知。我于彼时者。即受记及
修行时也。无有一法得菩提者。此约横竖显
之。横则于六度万行之中。行行皆无得义。若
布施得菩提。则不要戒忍等。竖则初中后念。
念念皆无得义。若初念得。何须念念相续等。
如是横竖心行之中。皆无得菩提义也。功德
施下未详何经。若见等者。以自他之相相待
而成。既见于他必须见自。见身清净等者。反
于前也。清净即是空义。见他既见于自。不见
自则不见他。成既相因而成。泯亦相因而灭。
如净名云。如自观身实相。观佛亦然。亦如志
公云。以我身空诸法空。千品万类悉皆同。亦
同庄子中说。因有而有之。因无而无之也。见
清净智等者。非唯无所见之自他。兼无能见
之智用。斯则能所双泯也。圆觉经云。依幻说
觉亦名为幻。既皆是幻岂得存焉。然虽能所
两亡不成断灭。以灵源真心本无能所。妄生
能所即是乖真。能所既除即合本体。灵然不
昧物我皆如。故华严云。能见及所见。见者悉
除遣。不坏于真见。是名真见者。又圆觉云。诸
幻尽灭觉心不动。是名见佛者。结成见义。如
上用心方得见佛。若生分别执相违真则不
名见。故华严云。一切法不生。一切法不灭。若
能如是解。诸佛常现前。得无生忍等者。谓以
正智忍可。印持无生法故。以一切法本无生
灭。众生迷倒妄见生灭。苟离妄见正智即生
契合本体。达一切法本来无生。名无生忍。例
而言之。见一切法无灭。亦名无灭忍。今则举
初以摄后也一切智智者。是达一切诸法之
智。表用非一故重言耳。有云。依于始觉显得
本觉。智中之智名智智也。得授记者。准楞严
经记。有四种一未发心时。与记。或有流转五
道生于人间好乐佛法。过百千万亿劫当发
心。过百千万亿劫。行菩萨道供佛化生。皆若
干劫当得菩提。二适发心与记者。是人久劫
种诸善根。好乐大法有慈悲心。即住不退地
故。发心与记。三密记者。有菩萨未得记。而行
六度功德满足。天龙八部皆作是念。此菩萨
几时当得菩提。劫国弟子众数如何。佛断此
疑即与授记。举众皆知此菩萨独不知。四无
生忍记者。于大众中显露与记也。今当第四
也。谓散华佛顶布发泥中。依有漏心得无生
智。于大众前分明记一刻也。声不至耳者。能
所俱寂以离分别心故。心既不起耳何所闻。
亦非余者。此无分别处。非谓别有一智能智。
圆觉云。离远离幻亦复远离。亦非惛懞等者。
恐闻都无分别亦非余智。便谓同于木石一
向顽凝。故圆觉云。诸幻尽灭觉心不动。然即
此觉心亦无所得。故颂云。若时于所缘。智都
无所得等。此则离沈离掉了然寂然。妙契本
心竟何所得。善慧彼时心同此也。反覆释经
意可知矣。若正觉下释反释也。以法不可下
释覆释也。据此则善慧彼日但闻其言。言性
本空竟何有得。但约妄惑尽处真智现前当
此之时义言得矣第十三疏二。一科分。此初二
段皆属前疑。但是于中相蹑曲叙。今以论文
别说故复开之二。初断下随释。疏初标章。无
佛疑者。若了虚无之无。无即无咎。执之为无。
无则太伤。故成此疑。后法亦然也。若无菩提
者。指疑起处。此从十二中来。诸疏叙疑多书
菩萨字。便云。从第十一中来。然论文之中但
云菩提。方是血脉相次。即无下结成疑也。意
云。果法号曰菩提。证得始名为佛。既菩提不
可得。岂有能证人。谤者即损减过也。若言无
佛是真谤佛也。大论云。宁起有见不起无见
等。为断下预指断疑之文。然是魏本。彼文云。
如来者即实真如。非无经征意云。若无菩提
则无有佛。以何义故。得有如来。释意云。若无
真如则无有佛也。以真如是佛故。今真如本
有复何疑焉。无着下挟来义解。以真如通于
凡圣。众生垢染但名如去。佛位清净名曰如
来。如序中满净义及第三疑中具足清净义
也。犹如下喻明也。意显精纯故名真金。谓众
生如全矿。菩萨如金矿相半。佛如纯金也。然
金性本有炼之则纯。如体本然修之则净。故
圆觉云。譬如销金矿。金非销故有。虽复本来
金。终以销成就。一成真金体。不复重为矿。无
得经意者。恐人闻非无如来。便言既有如来
即有菩提。何者以得菩提。方名如来故。为破
此见故云。有人言。得实无得也。无有法即菩
提法也。错解者。实不得而谓得故也。不实语
者即错解也。等菩萨行者。谓将前菩萨行以
等菩提。即指同前来万一之中皆无得菩提
义也。但空生疑得故。以佛等菩提。佛显无得
故。以菩提等行。无着下可解。夫佛与菩提义
分人法。体无二源。由是唐言总名为觉。既佛
即菩提。菩提即佛。岂有得义。应知说菩提树
下成正觉时同彼然灯佛处。亦无所得也。疏
二断下二疏初标章。无因行者指疑起处。此
从无佛中来。以前将行等菩提明无得义故。
则如来下结成疑也。意云。行即是因菩提是
果。既无因行何得菩提。或不约能得所得以
成疑也。前来断疑则以菩提等行。如今起疑
却以行等菩提。为断下。预指能断之文。遮疑
经意者。以空生前疑得菩提。是有执此疑不
得菩提是无执。今则双遣故。云无实无虚。二
执既遣复何疑无耶。故云遮也。无色等相者。
释无实也。即显菩提无色声等相。然则但无
实色等相。而不无于假相。故经但言无实。不
言全无也。彼即菩提者。释无虚也。此有三意。
一者无色等相处。即显无相真理是菩提相
也。二者即以色等相为菩提相。由色等无性
便是菩提。如像无体便是明镜。即色明空不
待灭故。故云彼即菩提相。相即性也。三者菩
提无相。却以色等为相。以菩提即真如真如
随缘成色等故。论云。无漏无明。皆同真如性
相。无着下标。真如无二者。以虚实是空有断
常二边。既言俱无即显中道也。谓言下释无
实也。如言菩提。而言中无菩提故。谓彼下释
无虚也。有两意。一则无离文字说解脱故。二
则明菩提不同言说全无性故。故魏经云不
实不妄语。断疑经意云。以一切法并以真如
为体一切之言。凡圣收尽故皆佛法。真如既
是佛法。余法岂非佛法耶。如一切像以镜为
体故。故一切像皆是镜像。又所言一切法非
定实。一切法是全空一切法。一切法下义如
上说。由色等者。谓色等即空故非色等。如像
即镜故非像等。斯约诸法即真显非法真如
等者。谓空中必无色也。以弥满清净中不容
他故此约真中无法解非法也。备斯二义故
曰即非。是名下。以彼色等虽非质阂之一切
乃是即性之一切。今约此义故曰真如。拣异
色等无性故云自性也。真佛法经意。以前说
佛之与法二皆不无。又佛之与法二皆不异。
未知何者是佛法真体。而言不无不异耶。故
此显有真如是真佛法。以彰不无不异之义
也。依彼下两句标也。离一切障者。离烦恼所
知二障。遍一切境者。如华严云。法性遍在一
切处等。功德即相大。即大智慧光明遍照法
界等。大体即体大功德所依也。故即等者。功
德及体皆广大故。此上解佛大身。非身下两
句论文自释。无诸相者。无有为相也如前三
相异体故。有真如体者。有无为法也。如前离
彼是如来。摄一切等者。据理融摄也。华严云。
一切众生及国土三世。悉在无有余。故名大
身。安立等者。真如之理本非自他非不自他。
为破众生执自他故。故言非自他。形对强言
故云安立。斯则安立真如假名。名曰大身。既
摄一切则无自他也。故起信云。此真如体亦
不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

金刚经纂要刊定记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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