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录 | 上一页
分别悉地时分品第三十三
复次我今解释如说吉祥成就时节。行者知
已寻求悉地。其时节者。八月腊月正月二月
及四月。此等五月白十五日。应作上成就。其
四月时。必有雨难。于二月时。亦有风难。于正
月时。有种种难。但其腊月无诸难事。于八
月时。应有雷雹霹雳之难。如上所说之难皆
成就相。此五个月求但作成就亦当应作扇
底迦事。即此五月黑十五日。应作中下二成
就法。亦当应作补瑟征迦事。阿毘遮鲁迦二
事。于月蚀时。成就最上之物。于日蚀时。通上
中下成就之物。或月十五日。或七或一。或十
三日。或用三日。应作成就及一切事。若作最
上成就。应取上宿曜时。其中下法类此应知。
然诸宿中。鬼宿为最。若作猛利成就。还依猛
利宿曜时等。或与三种事法相应。其所成就
亦依三事而作。或如本法所说。或依本尊指
授。然十正二月一日至十五日。于其中间应
作一切成就及事。或取本尊指日。或诸月中
黑白十三日亦得成就。七月八月是雨时后
节。应于此时作扇底迦法。九月十月是冬初
节。应于此时作补瑟征迦法。三月四月是春
后节。应于此时作阿毘遮噜迦法。正月二月
是春初节。应于此时通一切事。五月六月是
雨初节。要欲成者作下悉地。如是春冬及雨
后节。亦应成就三种悉地。此中九品分别。随
类分配。于初夜分。下成就时。于中夜分。中成
就时。于后夜分。上成就时。于初夜分。是作扇
底迦事时。于中夜分。是作阿毘遮噜迦事时。
于后夜分。是作补瑟征迦事时。于此三事。九
品分别。随类相应。知其时节。于其时分所现
之相。辨上中下。然于日月蚀时。即当作法。不
观时分。凡猛利成就及阿毘遮噜迦事。日月
蚀时最是相应。凡起首成就。三日二日一日
断食。上中下事。类日应知
苏悉地羯啰经圆备成就品第三十四
复次当说本法阙少成就支身。若恐身力不
济。勿须断食。念诵遍数满已。欲起成就。更须
念诵护摩。花香赞叹种种供养。观念本尊。取
白[叠*毛]缕。令童女合为绳。如前作法。系作七结。
诵明七百遍。于晨朝时。以系其腰。便止失精。
明曰
唵 若(而也反)以俱忙束讫啰(二合)满驮宁(上)莎(去)
诃(去)曀醯曀醯莽忙伽(去轻呼)宁(上)乞使(二合)鉢啰
(二合)忙尾舍苏(上)么啰(二合)帝莽若(而也反)囊莽比
僧室[口*栗](二合)底(丁以反)也(二合)微者[口*(肄-聿+余)]多(去)忙指嚂
唵啰乞产(二合)俱噜俱[口*笼]拟(宜以反)尼(上)莎诃 唵
俱兰达哩满驮[合*牛]泮吒(二合)
俱摩罗明。佛部中用。俱[口*笼]拟(宜以反)尼明。莲花
部用。忙莽计明。金刚部用
初中后分间。诵求请之句。若于本法。自无求
请之句。应取安之。然此三明当部用之。其持
诵绳。或每日系。或作光显法时。应系作曼
荼罗时。念诵之时。于节日时。皆须急系。又除
惛沈故。应合眼药。苏噜多安膳那。涩砂蜜。龙
脑香。荜茇。婆罗门桂。得[萨/木]啰香。自生石蜜。
各取等分。擣筛为粖。以马口沫。相和细研。复
以此明持诵百遍。成就之时。数数洗面。以药
涂眼。除去懈怠及以惛沈。有诸难起。遥皆悉
见。佛部明曰
唵 若[口*缚](二合)罗路者宁(上)莎诃
莲花部明曰
唵 微路枳宁(上)莎(去)诃(去)
金刚部明曰
唵 满度哩[仁-二+尔]异(二合)鉢帝(二合)莎诃
此三部明。通一切用之。若有持诵人。今欲成
就之时。念诵若乏。以白檀香和水。用部心明
持诵七遍而饮三掬。欲成就时。先以水洒身。
应取善相。方可作成就。其善相者。谓商佉。
轮。钩鱼。右旋印。白莲花幢。莎悉底迦印。满
瓶。万字印。金刚杵。花鬘。或见端正妇人璎珞
严身。或见怀妊妇人。或擎衣物。或见欢喜童
女。或见净行婆罗门着新白衣。或见乘车象
马根药及果。或见奇事。或闻雷声。或闻诵吠
陀声。或闻吹螺吹角诸音乐声。或闻孔雀之
声。鹘鹧鹅鹦鹉等吉祥鸟声。或闻善言慰喻
之音。谓起首安乐成就可意之言。或见庆云
闪电微风细雨。或雨天花。或有好香。及见晕
虹。于此相中。天所降者为上成就。于空现者
是中成就。于地现者为下成就。于此三相。九
品分别。如上所现皆是吉祥。反此见者即不
成就。见此相已。深生欢喜。以如是心。方作成
就
苏悉地羯啰经请尊加被成就品第三十五
复次说奉请成就之法。如前所说。时节星曜
及瑞相等。于作曼荼罗法中及成就法中。广
以陈说。若不善相现时。即以部母明。护摩牛
酥。经一百遍。然后作法。亦得成就悉地。前所
分别曼荼罗地。亦应依彼而作成就。若上成
就。于山上作。若中成就。于池边作。若下成
就。随处而作。或与真言相应之处。当就彼作。
不依此处。成就稍迟。于有舍利骨制底之中。
作一切内法真言。皆得成就。佛生处等八大
制底。成就之中最为胜上。然于菩提道场。无
一切难。能与成就相应。魔王尚于彼处不能
为难。况余诸类。是故一切真言决定成就。凡
是猛利成就。于冢间作。或于空室。或于一神
独居之庙。或迥独树下。或于河边。当作成就。
若欲成就女药叉者。于林间作。若欲成就龙
王法者。于泉边作。若欲成就富贵法者。于
屋上作。若欲成就使者法时。于诸人民集会
之处作。若欲成就入诸穴法。于窟中作。此是
秘密分别成就之处。拣择地定已。先应断食。
如曼荼罗净地之法。或如念诵室法。应净其
地。处所清洁。速得灵验。先以成办诸事真
言。或用军茶利真言。持诵白芥子等物。散打
其地。辟除诸难。以佉达罗木。为橛四枚。其量
二指。纤其一头。如一股杵。以紫檀香。涂其
橛上。复以绯线缠之。以跋折啰橛印。作拳执
之。以此真言。持诵一百遍。钉于四角。橛头少
现。作一白幡。于曼荼罗东西。悬长竹竿上。以
金刚墙真言。持诵铁末百遍。作三钴跋折啰。
皆相接围遶曼荼罗。为金刚墙。复以金刚钩
栏真言。持诵铁末百遍。亦作三钴跋折啰。各
横置于竖跋折啰上。绕曼荼罗。为金刚钩栏。
外曼荼罗门。以军荼利真言。以跋折罗印。而
护其门。第二重门。以诃利帝母。而护其门。中
台院门。以无能胜。而护其门。此等护门三部
通用。或用其一通护三门。此三圣者。能摧诸
难。无有能坏。此是秘密护成就物。其台中
心埋五宝等物。若于人民集会之处。作曼荼
罗时。其五宝等物。不应埋之。但置所成物下。
若于中庭及与室内。或佛堂中。作曼荼罗时。
亦复如是。以上五处。但持诵香水洒。即便成
净。不假掘地。若于本念诵室中作此法。速得
成就。于诸室中。必不合作成就法。于坏室中。
亦不合作。欲作曼荼罗时。七日已前于黄昏
时。以敬仰心观念诸尊。如对目前。而奉请言。
于三部内。一切诸尊及于本藏中。诸尊与眷
属等。我已久时念诵护摩。坚持戒行。以此真
心供养诸尊。愿后七日降赴道场。哀愍我故。
受此微供。以大慈悲。令我成就。如是乃至满
其七日。依时启请。然后作法。又以阏伽花香
饮食及赞叹等。每日暮时。别供一方护世诸
神。乃至三方皆应如是。又以香涂手。持诵其
手。以按其物而奉请之。复以烧香熏物奉请。
又复断食。取好时日。略作曼荼罗。用奉请物。
或但用一色。作圆曼荼罗。唯开一门。中置八
叶莲花。其量二肘。次余外院。随意大小而作。
先于内院置三部主。西面门北置摩醯首罗
及妃。佛右边置帝殊罗施。左边置佛眼。次
观自在右边置摩诃室利。左边置六臂。次金
刚右边置忙莽计。左边置明王心。西边门南
置吉里吉利忿怒及金刚钩。如上所说。皆于
内院安置。次于外院置八方神。及置能办诸
事真言主等。内外二院。心所敬重真言主等
乐。皆应安置。外门北边置军荼利。门南置无
能胜。各以心真言而请供养。于莲花上置满
迦罗赊瓶。于上置其成就之物。或于莲花上
置合子。于中盛物。或莲花置瓦器。于中盛
物。其物或于花台中盛。置莲花上。加以手按。
持诵其物千遍。或一百遍。次复持诵花。以掷
物上。次复以酥和安悉香。而烧熏之。次复香
水微洒物上。次复以部母明。持诵其物。于曼
荼罗所有诸尊。各以彼等真言。持诵其物。次
复次牛酥护摩。或用牛乳。或以酥蜜胡麻。
和作护摩。后以酪饭护摩。于本法中所说诸
物皆应护摩。各取以曼荼罗内所有真言。遍
作护摩。及各以真言持诵香水而洒其物。如
前所说光显物法。此亦如是持诵。自眼用看
其物。心诵真言。如是作法。其物即成奉请。凡
一切物作奉请法。速得成就。或于本法所有
一切供养及祭祀法。一一皆应具作此奉请
法。曼荼罗中。亦通受持其物。其物亦通光显
其物。于中若作成就。诸作障者亦不得便。亦
通净物。依灌顶法。亦通灌顶其物。亦通灌顶
自身。此是秘密能办诸事胜曼荼罗。若作此
法。不久得成
苏悉地羯啰经补阙少法品第三十六
我今当说补阙少法。从受持物已。每日三时
澡浴。三时供养。及作护摩。手按其物。三时换
衣。节日断食。供养等法皆须增加。三时礼拜
忏悔随喜劝请发愿。三时读经及作曼荼罗。
三时归依受戒。三时护身。如是作法。定得成
就。或由放逸致有阙少。即应以部母明持诵
二十一遍。便成满足。若阙此法。成就亦阙。或
若有阙。更须念诵一十万遍。复应作此曼荼
罗。补前阙少。然后方作成就。其曼荼罗。方四
角安四门。如前所说。分布界道。东面置佛。右
边置佛毫。左边置佛铄底。右边置佛慈。左边
置佛眼。右边置轮王佛顶。左边置白伞佛顶。
右边置帝殊罗尸。左边置最胜佛顶。右边置
超越佛顶。左边置须菩提。右边置阿难。于
西南角置鉢。于西北角置锡杖。门外右边置
诃利帝母。左边置无能胜。于曼荼罗外。置能
办诸事。中央置轮。于上置其所成就物。或置
本尊。外院置八方神门。两边置难陀及拔难
陀龙王。各以本真言请。或以部心明都请。依
法供养。然后护摩。其诸尊等。或置其印。或置
其座。以本真言成净火已。护摩酥密一百八
遍。又以酪饭。及用胡麻。各以本真言护摩百
遍。其事毕已。复诵百遍。此是秘密补愆过法。
所供养物。皆须香美。其所献食。用呜那啰供。
及沙糖和酪。作此法者。诸尊皆得充滋欢喜
得成就。非但补阙。亦应半月半月。或于节
日。或复每日。作此曼荼罗。供养诸尊。皆得充
滋。速与成就。若不办时。随力而作。如前所
说佛部曼荼罗法。此莲花部法亦皆同彼。唯
改圆作。其量随意。东西置观自在。右边置马
头明王。左边置毘首噜波。右边置二目。左边
置四臂。右边置六臂。左边置十二臂。右边置
能满诸愿。又右边置耶输末底。左边置大吉
祥。右边置多罗。左边置战捺啰(二合)近门右边
置湿吠多。左边置半拏啰[口*缚]悉宁。中央置莲
花。曼荼罗外。置本部能办诸事。此是莲花
部补阙曼荼罗法。如前所说佛部曼荼罗。此
金刚部亦复如是。然须方作。其量随意。东面
置执金刚。右边置明王。左边置忙莽计。右边
置军荼利忿怒。左边置金刚钩。右边置棒。左
边置大力。右边置拳。左边置逊婆。右边置提
防伽。左边置鉢那宁乞差(二合)跛。右边置忿怒
火。右边近门置金刚可畏眼。右边近门置金
刚无能胜。曼荼罗外。置本部能办诸事。诸余
外院及供养法。皆如前说。此是金刚部补阙
之法。如是供养毕已。求得好梦。晨朝澡浴。着
白净衣。以稻谷花及青俱蒌草香美白花。供
养所作曼荼罗地。然后以牛粪遍涂扫。却复
作三簸多护摩。右边置俱蒌草柴酥蜜胡麻
及饭。所有护摩之物。皆置于右。左边置阏
伽器。率酥杓。及率诸物杓。置于当前。融酥次
置杓前。用成办诸事真言。洒其物等。请部主
尊。安置供养。用本真言。以阏伽请其本尊亦
复安置。自身前置酥。酥前置火。酥火中间置
成就物。最初自身。次酥次物次火。次本持尊
及部主尊。如前五种之物置次应知。部主左
边置帝闍宁明。右边置成办诸事。如前所说
护摩法中次第安置。先敷青俱蒌草。置和
酪饭。散稻谷花。献莎[口*缚](二合)悉底(二合)供。以好
美香供养。然后依法作护摩事。所成就物。置
于金器或银熟铜石商佉螺木啰弭迦土器
等。敷阿说他树叶。于上置器。或敷有乳树叶。
或阏伽树叶。或芭蕉树叶。或莲花叶。或新净
白[叠*毛]。随取敷之。又叶五重。先敷地上。置成就
物。复以叶五重而覆其物。或可是繖。或种种
衣。或诸杂物。次第应知所盛之器。然后以不
散乱心。作三簸多法。以心光明其物及散洒
之。手执杓。缓[恋-心+斗]其酥。置其物上。诵本真言。
至其莎(去)字。即泻炉中。呼其诃(去)字。还触其
物。却至酥器。如是来去三处。触物不得断绝。
是名三簸多护摩法。经一千遍或一百遍。或
观真言广略。或复成就上下轻重。乃至护摩
二十一遍。此名都说遍数之限。三簸多时。以
枸遍沾其物。令皆润腻。初置物时。先以水
洒。次按持诵。次以眼看。次献供养。护摩毕
已。还须如是。于成就曼荼罗。所说三种成就
之相。作此法时。若有相现。即须禁之。应知不
久即得成就。其物若大。置于右边。应右手执
者。置于左边。而三簸多之。若成有情之物。作
其形像。杓触于头。而作护摩。若成自身。以杓
触顶而作护摩。若为他故作三簸多者。但称
其名而作护摩。其成就物复有三种差别。一
但称名。二以物盖隔之。三但露现眼所观见。
如是皆用其酥而作护摩。若不获酥。当用牛
乳。或酥和乳。或用三甜。或观成就差别。应当
用酪。或如本所说而用护摩。或以麻油护摩
器仗。若成吠多罗者。应用坚木香心护摩。或
用苏合等诸余汁香。或观其物差别及与成
就差别。当取诸类香物与法相应者。而作护
摩。若或犬肉。还用彼脂。诸余肉类。亦复如
是。其成就物。或尽置于前。以此所三簸多法
说。或如前说护摩之法。当应广作三簸多法。
护摩其物。如是作已速得成就。三簸多已。洗
灌令净。然后如法灌顶。灌顶毕已。供养护持。
置本尊前。更加种种饮食。供养本尊。及当
祭祀八方护世。亦须如法供养护摩之地。然
后以诸澡豆及阿摩罗。以自如法澡浴。于其
午时手按其物。而加念诵。又更别办其线。依
前如法持诵。臂钏水灰白芥子水。一一皆须
如前持诵。欲作成就之时。如是护身之物。先
须持诵拟充后用。如是念诵护身。诸物成就
之时。有所用处。皆即有验。是故应须预先持
诵备拟。花等供养之物。亦须加法持诵。置
于侧近。次则依作曼荼罗。如法供养而作成
就。用能办诸事真言。持诵五色界道线。缠四
橛上。以军荼利真言。持诵瓶置外门前。所缠
之线两头。俱系瓶项。稍令宽纵。每出入时。思
念军荼利。举线而入。其线若以军荼利真言
持诵亦得。或取本法真言持诵亦得。如是所
说辟除难法。先净其处。然后作法。其时于外
祭祀八方护世大神并诸眷属。于其瓶上。置
跋折罗。或置有果枝条。其瓶及线。或当部明
王持诵。或用部心或用部母持诵。以护其处。
或于当部所有契印。各于本方而安置之。以
辟诸难。其橛以金刚栓真言持诵百遍。其栓
上一头。作三钴杵形或一钴形。如是作已。于
净室外四角钉之。若作曼荼罗。于界道角钉
之。此名金刚栓法。能办诸事。其曼荼罗。或用
干粖彩色。或用种种香粖。或以湿色。用牛毛
笔画。于诸角外。画三钴杵。其诸界道。遍作三
钴杵形。还用金刚墙真言持诵。复于其界杵
形之中。更复横置一杵。遍应如是。则名金刚
钩栏。还用金刚钩栏真言持诵。如是作已无
有能坏。是故于中作成就法。于诸门中及门
外。由各置跋折罗。其成就法。或于净室中作。
或于露地作曼荼罗。其量五肘。或七或八。观
其所成就事。随事大小而作。于诸门中置跋
折罗。于诸角上置瓶。于外门前置能办诸事
瓶。于内东面置法轮印。右边置佛眼。左边置
佛毫。右置牙印。左置铄底印。右置五种佛顶。
次第左右安置。于佛部中。所有诸尊随意次
第左右安置。最后两边置阿难及须菩提。次
下近门置无能胜。次于外院东面置悉达多
明王。北面置大势至尊。南面置妙吉祥尊。西
面置军热啰尊。东面右置梵天及与色界诸
天。左置因陀罗上至他化自在乃至地居天
神。于东南方置火神与诸仙人以为眷属。于
南方置焰摩王与毘舍遮。布单那。诸魔怛罗。
而为眷属。于西南方置泥唎帝神与诸罗刹。
而为眷属。于西面门南置[口*缚]噜拏神与诸龙
众。而为眷属。门北置地神与诸阿修罗而为
眷属。于西北方置风神与诸伽路拏而为眷
属。于北方置多闻天王与诸药叉而为眷属。
于东北方置伊舍那神与诸鸠盘荼而为眷
属。复于东面一所之处置日天子及与曜等。
复于西面一所之处置月天子与宿围遶。于
西门曲两边置难陀拔难陀龙王。于佛部中
所有使者等类真言及明。于其外院四面随
意安置。然后依法启请。次第供养护摩念诵。
于最中央置其本尊或成就物。如于曼荼罗
法所说护身等事。此亦如是次第应行。此是
佛部成诸物曼荼罗。一切诸难无能得便。于
中作法速得成就。一切诸尊增加卫护。如前
以五彩色作曼荼罗。唯改圆作方。于其内院
东面处中置莲花印。右置七多罗明。左置七
吉祥明。次左右置六大明王。右置半拏[口*缚]悉
宁。左置耶输末底。近门两边置一髻明妃及
马头明王。于外门前置能办诸事瓶。于门及
角置拔折罗。中置莲花。于其外院置其梵天
及因陀罗摩醯首罗等净居诸天。及无垢行
菩萨。光[王*曼]菩萨。庄严菩萨。无边龙王。逊陀及
优波逊陀龙王。及商佉持明仙王。与诸持明
仙俱。如前诸方护世。于此部中所有使者诸
类真言及明。随意安置。如前所说安置次第。
此亦如是。一切诸难无能得便。应当此中作
成就法。如前方作。如所界道。于内院东面置
苏悉地羯啰。右置天尸金刚明妃。左置金刚
拳明妃。右置逊婆明王。左置计利枳里明王。
右置拔折啰尊。左置拔折啰但吒。右置金刚
亩特伽罗锤。左置金刚商羯罗。右置金刚钩
明妃。左置忙莽计明妃。于其外院东边置胜
慧使者。金刚慧使者。摩醯首罗及妃。多闻天
王及诸药叉。于其门前置办诸事瓶。于金刚
部中所有使者真言及明部多。毘舍遮。干闼
婆。摩睺罗伽。及持明仙八方护世。各于外
院次第安置。然后启请。如法供养。护摩念诵。
起首成就。其所启请诸尊。应用明王真言。或
用部母明。请于曼荼罗所有诸尊。各为置瓶。
如前曼荼罗所有诸法。此成就法亦皆如是。
若于此等曼荼罗中作成就者。纵不具足护
身之法。亦得悉地。为彼诸尊自有其誓。若请
我等赴曼荼罗者。以虔诚心如法供养。我等
当与彼所求愿。是故于此应知无难必为加
护。若用部心真言及以部母。或用明妃能办
诸事真言。并及内护身真言。而用启请。护身
诸界速得成就。此是三部秘密之法
复次更说通三部秘密曼荼罗。如法界道置
跋折啰。中央置本部主印。其前置本真言主。
或如前置羯罗尸瓶。其物盛于器等之中。置
其瓶上。内院东面置如来印。北面置观自在
印。南面置金刚印。西面右边置噜达罗。左边
置多闻天王。如前所说明王曼荼罗。此亦如
是次第安置。右边置部母明。左置办事明。莲
花金刚二部左右亦尔西面右置嘺(宜乔反)唎。左
置落乞涩弥。东面两角置鉢及支伐罗。北面
两角置但拏棒及军持瓶。南面两角置跋折啰
及母特伽罗。西面两角置输罗及宝瓶。于外
门前别立置处所。置无能胜。东面门前置诃
利帝母。南面门前置句吒只唎迦。北面门前
置翳迦契吒。于其外院。随意遍置诸印。如法
启请供养。此是秘密都曼荼罗。于中所作成
就诸物皆得悉地。顶行于此尚不得便。何况
诸余毘那夜迦。以诸羔香花灯种种饮食。持
诵光显然供养。如于念诵。及于曼荼罗所说
供养法。此亦如是应作。若于净室中作。亦复
如是。其曼荼罗主种种供养。应加四倍。此是
秘密之法。供养毕已。次应于外如法祭祀以
酥燃灯。其炷鲜净。供养本尊一一之物。皆须
奉献阏伽。若如是作法。速得有验。以明王真
言。持诵白芥子。或用能办诸事真言。或用先
持有功真言持诵。近置成就物边。用辟诸难。
便即退散。又用本部主印置于左边。或但持
诵大刀置于左边。于其八方所各置丈夫。初
于东方。其人作帝释装束。手执跋折啰。形色
一如帝释。于南方其人作焰摩装束。手执但
拏棒。于西方其人作龙王装束。手执罥索。于
北方其人作毘沙门装束。手执迦陀棒。于东
北方。其人作伊舍那装束。手执三钴叉。于东
南方。其人作火神装束。状如仙人。手执军持
及数珠。于西南方。其人作罗刹王装束。手执
横刀。于西北方。其人作风神装束。手执幢旗。
帝释白色。焰摩黑色。龙王红色。毘沙门金色。
伊舍那白色带黄。火神火色。罗刹王浅黑云
色。风神青色。其所著衣皆亦如是。其人皆须
受戒。极令清净。有大胆勇。善作护身之法。形
色端正。盛年肥壮。所执器仗皆须持诵。于颈
两肩交络花鬘。备白芥子。善如难相。若有
难至。即散白芥子而用打之。或掷花鬘。或若
其难众多现大怖畏。当以所执器仗而遥拟
之。彼若相逼。以器仗击散白芥子。及掷花鬘。
以器仗拟。及击时不得移动本处。若移本处。
当得便。是故应须不动本处。于本藏中。所有
护身之印难摧伏者。持诵供养置己身边。若
有极大猛害难来。应自用彼诸印以掷打之。
或比来持诵有功真言。诵白芥子散击难者。
必若不止。即应出外。以好饮食加以丰多。如
法祭祀彼诸难众。一切护法总有九种。谓辟
除诸难结地界。结虚空界。结曼荼罗界。结方
所。结金刚墙。结金刚钩栏。护物。护身。以除
诸难。作成就时。如斯等法皆须忆念。或若
不办前护方人。应当置其当方器仗。此亦不
办。于诸方所置那逻遮器仗。或张弓擩箭置
诸方所。或与助成就人。明解藏法。有智方便。
持诵有功。戒行清洁。立在门中。助办诸事。辟
除诸难。乃至内院外院。彼皆应助。所有一切
诸事。至于暮间皆须办足。日才没已。即起首
成就。中间困时。出曼荼罗外。含水漱口。以军
荼利真言用持诵水而饮三掬。或以本尊心
真言。持诵少许苏而用饮之。所有疲极当得
除愈。复以蜜和荜茇用佛部母明持诵。以涂
其眼。惛沈难起。即便除愈。先以诚心面向东
立。观察诸尊。归命启请。于三种吉祥瑞应。于
中随得好相。以欢喜心而作成就。随见先瑞
成就亦尔。是故行者应观先瑞。先当须臾观
察苏悉地羯啰明王。次则右遶办诸事瓶。入
曼荼罗时。随所逢瓶。皆右遶过。到已顶礼诸
尊。及以遍观。各各以本真言而奉阏伽。或以
部心真言奉献。所请诸真言主。当以明王真
言请召。所请明王。当以明妃请召。请已各示
本印。及诵本真言明等。或但都示一印诵其
真言及明。若如是作。速得悉地。其成就物。有
置阏伽器中。或置瓶上。或掬合手内。或但心
念。或置[口*缚]啰(二合)弭迦器。或置叶上。迫置于
内本尊之前。所成诸器。皆以牛黄涂之。次用
白芥子作护。次持诵摩[束*辛]底花。供养其物。牛
黄涂故。便成禁住。用其芥子便成作护。以花
供养。便成光显。此三种法。次第应作不得废
阙。于本尊前置成就物。于中不得余物间隔。
成就之物。用两种法为作护。一谓手印。二白
芥子。令成就物速有验故。数献阏伽。花香
等具及酪。数应供养。其助成就之人。护其物
故。常在其处。如是安置供养物已。然后以手
按之。或以眼观。以其不散心。徐徐持诵。中间
数数光显其物。如是相续。竟夜持诵。勿令间
断。其夜三时。以阏伽等次第供养。若须出外
漱口。令助人替坐物前。续次念诵。其持诵人
有所废念。其所助人皆须补阙。持诵之时。若
大难至。助成之人应拒其难。如不能禁。行者
应自散白芥子。以辟其难。助成之人持诵其
物。于时东方有是难现。谓大雨电。应知帝释
之难。于东南方有是难现。谓火色大人。或如
昼日。应知即是火天之难。于其南方有是难
现。谓死尸形甚可怖畏。高声叫唤。手执大刀。
皆悉劓鼻。手执髑髅。盛人血领。头上火燃。应
知即是焰摩之难。于西南方有是难现。谓雨
其屎。屎秽曼荼罗。及种种形甚可怖畏。应
知即是泥利羝难。于其西方有是难现。谓雨
雷电霹雳雹等。应知即是龙王之难。于西北
方有是难现。谓有大黑风起。应知即是风神
之难。于其北方有是难现。谓大药叉及女药
叉恼乱行者。应知即是多闻天王难。于东北
方有是难现。为象头猪头狗头异形各持大
山。应知即是伊舍那难。于其上方有诸天现
具大威德。应知即是上方天难。下方之难。地
动及裂。应知即是阿脩罗难。作上成就。方现
斯难。如是等难于中夜现。凡上成就难相还
大。中及下成准此应知。于夜三时。是其上中
下相。与时应即是成就。时不相应即非成就。
其三种相。谓煖气烟光。如是三相应次第现。
若上成就即具三相。若中成就具前二相。若
下成就唯现初相。或若持诵虔诚。于初夜时。
三相次第现者。即以部母明。禁住其光。或以
明王心。禁住其相。及以持诵牛黄涂洒。或以
手按。或酥洒。或以散花。或白芥子。或但洒水
禁住其相。便即受用亦果其愿。或若初夜。即
成便作禁住念诵。至其本时。方可受用。其中
成就准此应知。于其初夜。下悉地成。于其中
夜。获中成就。明相动时获上成就。其中成就
中夜成就者。如法禁已。纵至明晓。受用亦得。
其下成就准此应知。各于本时其成者。若不
受用亦不为吉。其物纵成不即用。又不禁住。
至其平晓亦不受用。其物犹若萎花。亦如秽
食。无所堪用。以念诵故。请启真言入其物中。
时既过已。其验亦失。又成就物虽初相现。然
不成就。当时若禁其相。已后还作光显等法。
及诸节日。供养灌顶。便作成就。经于三年。若
不成者。当知此物不可得成。上成就法限至
三年。若中成就至第六月。若下成就不限其
时。祯成就法亦复如是
苏悉地羯啰经被偷成物却征法品第三十七
我今当说被偷之物却征之法。其物成已。或
作成就之时。其物被偷。偷物之时。或见其形。
或但失物。不见偷者。于时不择日宿。亦不断
食。发起瞋怒。现前速应作此曼荼罗法。用烧
尸灰三角而作。唯开西门。于外门前置其本
尊。内院东角置苏悉地羯啰明王。右置金刚
忿。左置大怒。右置金刚拳。左置金刚钩。右置
金刚计利吉罗。左置毘摩。右置热吒。左置
宾[萨/木]罗。右置阿设宁。左置商羯罗。右置微若
耶。门右置迦(引)利。门左置难地目佉。左置金
刚军。右置苏摩呼。及置诸余大忿怒等。为成
就故。次第安置如法启请。以赤色花及赤食
等。次第供养。如前所说阿毘遮噜迦法。于此
应作。门外所置本尊。应以美妙花等。如法供
养。于其外院。置八方神。及置本部诸余使者
等尊。亦须如是供养。于其中央作护摩法。其
炉三角一一如前。以七枚纤却地罗。以己身
血涂而用护摩。或用苦练木。或用烧尸残柴。
而用护摩。火着已后。以烧尸灰和己身血。而
用护摩。及以毒药。己身之血。芥子油。及赤芥
子。四种相和而用护摩。复取四种物。作偷物
者形。而坐其上。以左手片片割折而取护摩。
若其能伏瞋者。及门法者。应作此法。其偷物
者。慞惶恐怖。齎持亲付行者。便应施彼无畏。
于时与彼作扇底迦法。若不作者。彼便命终。
或所将物。更复加添。密置尊前
又成就物盗将日久。若欲追取。即应作此通
三部。成办诸事曼荼罗。四方而作。中央安
置苏悉地羯啰明王印。内院南面置金刚忿
怒。大忿。忙莽鸡。金刚钩食。金刚拳。金刚火。
金刚母特伽罗。金刚怖畏。金刚商羯啰。锁计
利吉罗。慧金刚无能胜。及置诸大忿怒。及诸
使者。诸大威德真言主等。于其南面。次第安
置。内院北面。置能满诸愿。观自在。马头明
王。多面多手。能现多形。耶输末底。大吉祥。
落乞涩(二合)弭。湿吠多。半拏啰[口*缚]悉宁(去)多啰。
战捺啰。末啰。所有真言及明诸使者等。各各
次第如法安置。内院东面。置金轮佛顶等诸
余佛顶。佛毫佛眼。佛铄底。佛牙佛慈。及无能
胜等自余明主。及能办事诸真言等诸余真
言。及诸使者。于其东面。各各次第如法安置。
近门两边。及门外者。亦复如前依法安置。于
其外院。八方神。西门南边置梵天王及与眷
属。西门北边。置摩醯首罗。及妃言那鉢底等
诸眷属俱。及七忙怛啰母。及八龙王并诸眷
属。阿脩罗王与诸眷属。归依佛者。大威德神
于其外院。各各如法次第安置。至诚启请次
第供养。于外西面。置护摩炉以蜡作其盗物
者形。置簸箕中。依阿毘遮噜法。启请祭祀。供
养护摩。次以刀割其形而作护摩。或依本部
所说阿毘遮噜法。依彼而作。或本尊自盗及
不与成。亦如是作。从黑月五日至十四日来。
中间作法说为胜达。其形复以杖鞭。及以火
炙。种种猛法打棒以末但那剌。依金刚橛法。
用刺身分。以黑芥子油和盐。遍涂其身。随
意苦楚而致害之。复以盖尸之衣。而覆其形。
以赤线缠。献赤色花。持诵自眼。努目视之。于
真言中。置诃责句。每日打之。若将物来。即当
休止。中夜应作是猛利法。用俱征那木。涂黑
芥油。而作护摩。又以毒药。及己身血。芥油盐
及黑芥子。[物/心]与相和。称盗物者名而作护摩。
经八百遍。或但用己身血和盐。而和护摩。如
是苦治。若不还物。即应更作至死猛法。于
阿毘遮噜法中所说杀法。遍作其法。于真言
置其杀句。若将物来。即止其法。从乞欢喜。彼
若已用其物将余物替。亦止其事。或已用其
物。复无物替。但来悔谢。亦止其事。施彼欢
喜。彼或损失。及分与他。随残所有持来还者。
亦止其事。施彼欢喜。应当以金刚征那啰真
言而作护摩。或用大怒。或用不净忿怒而作
护摩。或于当部所说。却追失物真言而作护
摩。然此三种真言。通三部用。真言曰
囊(上)谟啰怛囊(上二合)怛啰(二合)夜也囊(上)莽室战
拏[口*缚]日啰(二合)簸儜(上)曳莽贺药乞沙(二合)细那
囊鉢多(上)曳唵贺罗贺罗[口*缚]日啰(二合)莽他莽
他(上)[口*缚]日啰(二合)度囊度囊(上)[口*缚]日啰(二合)贺曩
贺曩[口*缚]日啰(二合)鉢者鉢者[口*缚]日啰(二合)捺罗捺
罗[口*缚]日啰(二合)那啰野那啰也[口*缚]日啰(二合)那啰
野尾那啰也[口*缚]日啰(二合)瞋(去)那瞋(去)那[口*缚]日啰
(二合)频(去)那频(去)那[口*缚]日啰(二合)[合*牛]泮吒(二合)
得其物已。或得替已。即护其物。兼及护身。当
于节日。次第而作光显等法。其中成就物及
下成就。一分应奉世尊。一分应奉于阿闍梨。
出曼荼罗外。取其一分奉先成就者。一分当
与同伴等人。取第五分而自受用。或作两分。
一分自用。一分奉四处。诸有未物法皆如是。
先以阏伽奉献尊等。后取本分。其先成就者
分。以阏伽供养。陪其价直。自取受用。其价直
者。供养是也。其阿闍梨若不在时。其分还
酬价直。而自受用。其愧直者心生惭愧。即是
价直之曼荼罗外。奉先成就者时。应作是言。
诸先成者。受取本分。手执阏伽。第二第三。应
如是唱。若无取者。即当持与同伴之人。勿怀
疑虑。彼等以虔诚心故。以供养故。坚持戒故。
侍行人故。即是先成之人。是故其分彼等应
受三唱之。时彼同伴者应如是报。我等即是
先成就者。行人自分其物与同伴等。其物若
少不可分者。即安善那。及牛黄等不可分也。
应当以心作其分量。而自受用。有如是物唯
一人用不可分者。轮刀等是。随于本法所说
成就。应如是作。其[巾*(穴/登)]像等亦不可分。于本法
中。成就之物其量纵少。任加本量。而作成就。
与伴同等。或依先成之人物量。而作成就。纵
减其半。亦得成就。或于本法所说分量。皆
须依行。行人分物与同伴时。应处分言。汝等
随我种种驱使。彼然诺已。后当与之。或若一
身成就。利益余人。依此藏教或余法中。并皆
通许。分与同伴等时。随其功劳。节限分物。不
应偏傥。物成就已。先应供养本尊。深生惭愧。
慇懃再请。然后可分。一切诸部法皆如是。中
下成就准此应知。深生惭愧。恭敬供养。及施
财物。所得进止。依其处分。以如是事。酬还物
价。物成就已。先献阏伽。如法分与。诵本真
言。及作手印。以心观念本尊。及诵明王妃真
言。乃至观念。然后受用其物。随意升空。至众
仙所。彼无能坏及以轻蔑。纵有怨敌。亦无能
损。彼成就者。常念本尊。不应废忘。其成就
物。常须心念。或以眼视。为持诵明王真言故。
诸仙恭敬。持妃明故。无诸怖畏。作三摩耶印。
及作部印。及眼视物。皆不应废。与仙相见。应
先起敬。而问讯言。善来安乐复从何至。彼若
所问。善言而答。游行空时。不应于神庙上过。
及独一树。并四衢道。诸仙居处。及以城郭祭
祀之坛。婆罗门集会处。假使邪法仙众所居
之处。不应过。增上慢故。经彼等过。必当堕
落。为放逸故而堕落者。即应持诵明王真言。
及以思惟。若已堕落。及欲堕时。便得本位虚
空。虽无形色。天眼见道。譬如成者起心即至。
如亦在定不动而至。是故游彼先成就路。以
福力故。自然衣服随意宫殿。用花林园观种
种诸鸟。天女游献歌舞妓乐。种种欲乐。炽然
光明。如意劫树能满诸愿。为居止故。宝石为
座。下流渠水。耎草布地。种种璎珞及严身具
并娱乐。诸吉祥树有甘露果。乃至随所意乐
忆念之处。皆现其前。纵如是已。常须护身。不
应废忘。应住清净园林及诸山顶。并海洲岛
江河滩渚。以游戏故。应住其处。于彼便有如
前胜境。或与先成仙众共住
又如前所说具足而作悉地之法。其物不成
者。如法禁住。护持藏弃。如前更作先念诵法。
乃至还作成就之法。如是作已。若不成者。重
加精进。又更念诵。作成就法。如是经满七遍。
犹不成者。当作此法。决定成就。所谓乞食精
勤念诵。发大恭敬。巡八圣迹。礼拜行道。或复
转读大般若经。经七遍或一百。或持胜物奉
施僧伽。或于入海河边。或于海岛。应作一
肘窣覩波数满一百。于一一窣覩波前。如法
念诵。满一千遍。最后第一百塔若放光者。当
知作法决定成就。后作一千窣覩波。于一一
前念诵千遍。假使无间罪。其数满已。不须作
法自然成就。又一切真言念诵一俱胝。决定
成就。若作时念诵者。经十二年。纵有重罪。亦
皆成就。假使法不具足。皆得成就。又念遍数。
及时满已。即当应作增益护摩。或复作此成
办诸事曼荼罗。于中而作四种护摩。或于山
顶。或于牛群先所住处。或恒河渚。平治其
地。作曼荼罗量百八肘。置一百八瓶。于其四
门。立柱为门。各于门前。建立宝台。种种装
严。以名花枝条作鬘。系其门柱。及角幢上。遍
遶其处以酥燃灯。满一百八。布曼荼罗。及一
百八香炉烧诸名香。亦置其处。内院一面其
量七肘。外院一面三肘余是中央。所有启请
及供养等。皆悉如前准护摩法。次当别说。于
中以本真言。置羯[打-丁+罗]舍瓶。其瓶四面。作护摩
法。于其内院东面。遍置佛部诸尊。其北面。遍
置莲花部中诸尊。于其南面。遍置金刚部中
诸尊。于西面。置噜达啰神。及多闻天王。各并
眷属。如前所说。使者等尊。内院若不容受。当
置外院。其护方神与诸眷属。各置本位方。其
三部主及噜达罗多闻天王。先置本处。次复
各置明王明妃办事真言主等。并诸使者。次
第安置。于外门前。置军荼利尊。及置无能胜
尊。如是依法作曼荼罗成已。用本部心而作
启请。次第供养。即于四方而作念诵。然后其
瓶四面所置之炉。各依彼部中。作护摩法。是
名增益诸尊护摩。其供养食。用乌那罗献。作
此已。一切诸尊便成增益。如是念诵作护摩
已。更以部母真言而护摩酥。次以本尊真言。
乳粥酥和而作护摩。更以部母真言。胡麻和
三甜而作护摩。又以部母真言。用酥护摩。作
此法已。一切尊即便充足。及成增益圆满具
足。悉皆欢喜。速与成就。若作此曼荼罗。乃至
七度。决定成就。如前念诵。及巡塔乃至七遍。
作此曼荼罗。若不成者。即以阿毘遮噜迦法。
苦治本尊。以蜡作其形像。取其真言而念诵
之。先诵部母及明王真言。中间置本尊真言。
以阿毘遮噜迦法护摩。用芥子油涂其形像。
便着壮热。若伏他者。遍身皆痛。以瞋鞭打。及
以花打。用前二真言。以其瞋心而作供养。譬
如治罚鬼魅。治罚本尊法亦如是。如斯之法。
依教而作。不得自专。辄其尊即来现前。与其
成就。满本愿已。止其前事。作扇底迦法。或以
毒药己身血。胡麻油盐赤芥子。总相和。竟夜
护摩。本尊于时慞惶唱言。止止莫莫与成就。
如是作法经三日已。亦复不来与成就者。又
加勇猛。以无畏心。便割己肉护摩三遍。本尊
即来乞彼欢喜。心所求愿即与成就。若有阙
过。一一而说。假使犯五无间。经于九夜。割肉
护摩。决定而来与其成就。此是与真言。鬪争
之法。以无畏心。如法护身。方可而作。必不空
过。得成就已。即应当速作扇底迦法。若说愆
过。即须补阙。于诸成就事中。此曼荼罗为最。
于中作三种事。得三种果。于中应作一切诸
事。及以护摩。治罚本尊如治鬼魅。每时供养
皆用新物。护摩之物亦复如是。此法不应放
逸。澡浴清净。如法护身。不应轻慢。明解藏
教。方以此法治罚本尊。若违此者。即使自损
苏悉地羯啰经卷下
右经国本同宋。丹本独异。捡无所据。不敢
去取。而双存之。以待贤哲。此则丹本也
|